木箱包装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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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箱包装技术协议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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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6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就出口木箱包装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技术协议。
1、技术要求
1.1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92及相关包装标准和对外工程合同对包装的要求设计和制作,包装的尺寸分别按GB/T4892-1996《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201-9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7284-1998《框架木箱》和GB/T16471-1996《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设计和制作。
1.2基本要求
1.2.1外观
整体美观、木箱的外观面应无明显缺陷。
木箱外侧所印字迹清晰,有包装标志。
1.2.2基本功能要求
在合理吊装和运输过程中,木箱应该包装不开裂、不破碎,应能保证内部设备的完好无损,设备外表面无碰伤、损伤。
1.2.3木材要求
以落叶松、松木、冷杉、云杉、榆木为主,也可以使用强度相同或更大的材种。
同一个箱子需选用无明显色差的材料。
1.2.4含水量
木材要求干燥。
1.2.5不允许的缺陷
木方不能有树皮;木方上不能有3CM以上的木节孔、虫眼、死节、漏节等缺陷(已修补者除外);不能有超过宽度或长度方向长度1/5以上尺寸裂纹及腐朽、变形等缺陷(已修补者除外);底座各受力构件及顶盖横梁等受力构件的纹理倾斜度不得超过1/5.
1.3包装要求
木箱必须是经过熏蒸或热处理等除害方式后的原木锯成的木板和方木拼做的。
箱板厚度、箱内框架用料及结构,须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
包装符合SEI标准和4C标准。
木箱包装具体要求如下:
1.3.1框架固定:
箱内衬以木质框架对包装箱进行加固和对设备进行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来回蹿动碰撞或装卸过程中堆码挤压而造成设备损坏。
内置实木框架采用不小于5CM×5CM方木,长度根据包装木箱尺寸确定。
所有木箱以钉子和螺栓固定,并用纤维打包带打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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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木框架外包木板厚度不得低于8mm,并且在底部布置“井”字形的底座,以便于港口装卸过程中穿钢丝绳或叉车装卸。
井字底座一定要加强固定,否则在港口用叉车装卸时极易造成底座脱落。
1.3.3包装均须根据货物的长度、重量、和重心情况合理设计起吊位置,并标明起吊点。
底部必须有铲孔,以适应不同作业方式的装卸作业。
木箱、托盘的起吊位置必须根据货物的重量加装相应规格的护角铁板,以增加强度。
且须标注重心点。
1.4防护包装
1.4.1除运输包装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特性认真做好产品的防护包装工作。
防护包装主要有:
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震、局部防护等方式。
1.4.2防护包装要求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12337的规定。
1.4.3防水包装(GB7350防水包装技术条件)
货物进行防雨包装时,应在封闭箱内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
例如:
箱内衬用防水材料,货物外部罩盖塑料罩和包装箱顶盖采用双层防水材料结构等。
遮盖货物所用的塑料薄膜一般不采用聚氟乙烯。
如采用时,应采取措施,使其不与产品漆层直接接触。
1.4.4防潮包装(GB5048防潮包装)
1.4.5防霉包装(GB4768防霉包装技术要求)货物进行防霉包装前,对易长霉的零部件和材料必须进行防霉处理。
1.4.6防锈包装(GB4879防锈包装)货物的金属加工表面不得与包装箱底层、紧固木方或压板直接接触,在其接触处应用防锈、防潮、缓冲等材料加以衬垫。
1.4.7防震包装(GB8166缓冲包装设计方法)凡需防震的货物应采取防震包装,防震包装应根据货物的特点采用不同的防震形式。
在有内包装箱的复箱式包装中(如精密仪器仪表内箱于外箱、轴承纸盒与外装箱等),除在内包装箱中采取防震措施外,在内、外包装箱之间,要根据货物的不同特点,衬以纸屑、瓦楞纸、泡沫塑料等防震材料或用金属弹簧悬吊,不允许货物在包装箱内或内包装箱(盒)在外包装箱内产生窜动。
防震材料必须具有质地柔软、富有弹性、不易虫蛀、不易长霉及不易疲劳变形
等特点。
1.4.8局部防护包装
凡需进行局部防护包装的货物必须按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必要的局部防护包装。
1.5真空包装
1.5.1如因包装不善造成的真空包装破损或包装质量问题(受潮、锈蚀、发霉)有甲方负责;真空包装内需加足量干燥剂,保证设备不得生锈;如遇恶劣天气或长期浸泡在水中所产生的质量问题或运输过程中造成真空包装破损问题,甲方不需负责。
乙方包装前设备需干燥,不得有水迹、潮湿等导致生锈的
条件;乙方需对裸露的无涂层碳钢表面需涂抹防锈油;甲方包装过程有责任检查所包装设备是否干燥。
1.5.2木箱尺寸规格以实物为准。
1.5.3甲方提供木箱性能检测单、包装质量许可证,及出口过程中需要的与包装箱有关的其他必须文件。
如因甲方木箱制作、包装质量问题、相关出口凭证不齐全造成的交货延期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1.6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7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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