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3回风顺槽防突专项设计及措施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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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回风顺槽防突专项设计及措施2
贵州省朗月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遵义县纸房煤矿
1073回风顺槽防突专项设计及措施
编制:
通防科
2016年2月
1073回风顺槽防突设计会审单
生产技术科:
安监科:
机电矿长: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工程师:
矿长意见:
防突设计学习签字表
主持人:
贯彻人员:
地点:
早班:
8:
00—16:
00
中班:
16:
00—0:
00
夜班:
0:
00—8:
00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各项要求,预防瓦斯突出及各种瓦斯事故的发生,针对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安全生产现状,特编制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及措施如下:
一、编制设计的依据
1、遵义县纸房煤矿安全专篇。
2、遵义县纸房煤矿开采设计方案。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设计》。
4、《瓦斯抽采系统专项设计》。
4、《生产地质报告》。
二、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8月1日。
3、《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4、《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5、《石门揭穿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程序技术条件》(MT/T955-2005)。
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
一、概况
矿井属高瓦斯矿井,+925m水平以下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设计管理,根据《开采设计方案》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该工作面安全、有序进行施工,特编制本设计。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见下表。
井上下对照关系情况表
水平、采区
一采区
工程名称
1073回风顺槽
地面标高/m
1093m
工作面标高
+835m
地面相对位置建筑物、小井及其他
井田中央、地面工业广场东侧。
地面对应位置为荒山,无建筑物。
井下相对位置对掘进巷道的影响
掘进巷道与地面相距大于200米,因此掘进时对地面无影响。
邻近采掘情况掘进巷道的影响
1073回风顺槽上部为1072运输顺槽、下部未动。
西部为轨道下山,东部未动,其上覆C5煤层及下覆C10煤层未动。
二、煤层、地质构造、巷道支护及瓦斯等情况
1、煤层
可采煤层层数、厚度、倾角、结构
矿井范围内可采煤层有:
C5、C7、C10煤层,C5号煤层在区内为局部可采煤层(850m标高以上不可采)。
目前矿井主要开采煤层为C7号煤,矿井共消耗煤炭资源量:
146.05万吨。
储量核实报告中对C5、C7、C10煤层的编号分别为M5、M7、M10煤层,下面对各可采及局部可采煤层特征分述如下:
1)、C5煤层:
产在龙潭组上部,上距长兴组灰岩19~22m,一般为21.8m。
煤层产状与地层产状一致,走向北东~南西,倾向为323°~345°,倾角27°~39°,一般为33°,据老硐及石门巷道揭露及煤层露头点控制,煤层厚度0.21~0.84m,见煤点平均厚度0.45m,煤层的可采性指数(Km)为0.28,煤层厚度变异系数(γ)为53.05%,为极不稳定煤层(见表4-1),850m标高以下平均厚度0.78m,无夹矸。
煤层展布不稳定,属结构简单煤层。
在区内局部可采(850m标高以上不可采)。
煤层顶板为深灰色粉砂质泥岩与中厚层泥灰岩互层,底板为泥岩夹薄层泥灰岩。
2)、C7煤层:
产在龙潭组中上部,上距C5煤层8~12m,一般为10m。
煤层产状与地层产状一致,走向北东~南西,倾向为323°~345°,倾角27°~39°,一般为33°,据采掘巷道、老硐揭露及煤层露头点控制,煤层真厚度1.64~1.88m,平均1.66m,煤层的可采性指数(Km)为1,煤层厚度变异系数(γ)为13.54%,为稳定煤层(见表4-2),无夹矸。
煤层展布稳定,属结构简单煤层。
为本矿主采煤层。
煤层顶板为灰色至深灰色泥岩、泥质粉砂岩,底板为粉砂岩,炭质泥岩。
3)、C10煤层:
产在龙潭组中下部,上距C7煤层一般为39m(根据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于2008年10月21日出具的证明)。
下距茅口灰岩顶界11.77-21.53m,一般为16.60m,煤层产状与地层产状一致,走向北东~南西,倾向为323°~345°,倾角27°~39°,一般为33°,据采掘巷道、老硐揭露及煤层露头点控制,煤层真厚度1.19~1.50m,平均1.35m,煤层的可采性指数(Km)为1,煤层厚度变异系数(γ)为8.53%,为稳定煤层(见表4-3),无夹矸。
煤层展布稳定,属结构简单煤层。
为今后本矿主采煤层。
煤层顶板为粉砂岩、炭质泥岩、细砂岩,底板为灰色薄层泥灰岩与泥岩互层。
煤层特征见表
序号
区域组
煤层名称
煤层厚度(m)
层间距(m)
煤层夹矸数
稳定性
煤层平均倾角(度)
煤种
顶底板岩性
最小
最大
平均
顶板
底板
1
龙潭组
C5
0.21
0.84
0.78
无
不稳定
33
无烟煤
粉砂质泥岩
深灰色泥岩
10
2
C7
1.64
1.88
1.70
无
较稳定
33
无烟煤
深灰色泥岩、泥质粉砂岩
粉砂岩、炭质泥岩
39[说明1]
3
C10
1.19
1.50
1.35
无
较稳定
33
无烟煤
粉砂岩、炭质泥岩、细砂岩
灰色薄层泥灰岩与泥岩互层
[说明1]:
根据中化地质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于2008年10月21日出具的证明。
2、地质构造:
矿井构造简单,地层为一单斜地层,地层走向北东~南西,倾向为323°~345°,倾角27°~39°,一般为33°,产状变化较小。
本矿井内无规模较大的断层存在,只在部份采煤巷道内发现一些断距小于1.2米的小断层,对煤层开采基本无影响,矿井地质构造为中等类型。
3、瓦斯
1)煤层瓦斯赋存及规律
生产地质报告未提供该矿煤层瓦斯赋存规律,瓦斯在煤体及围岩中的赋存状态主要有游离状态及吸附状态,所获资料中未提供瓦斯各种赋存状态所占比例。
未收集到瓦斯垂直分布带情况资料。
矿井应加强瓦斯鉴定工作,分析和掌握瓦斯赋存和涌出规律,给瓦斯治理提供可靠依据。
2)煤层瓦斯含量、压力
(1)生产地质报告未提供煤层瓦斯含量及瓦斯压力及压力梯度数据,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煤矿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2008年1月对本矿作的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本矿M7煤层+930m三处相对瓦斯压力测定平均值为0.289MPa。
(2)本设计《采矿工程设计手册》中给出的瓦斯涌出量预测经验公式计算至矿井深部瓦斯含量为14.53-15.75m3/t,瓦斯压力为1.72-1.8MPa。
3)矿井瓦斯等级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生产字[2007]482号)《对遵义市煤矿2007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09]306号)《关于遵义市煤炭管理局<关于呈报2009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报告>的批复》,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0]701号)《关于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呈报2010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报告>的批复》,矿井四年来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如下:
鉴定年度
绝对瓦斯涌出量
(m3/min)
相对瓦斯涌出量
(m3/t)
备注
2009年度
7.31
37.59
2010年度
14.1
56.4
注1
2012年度
5.16
另外,本设计根据AQ1018-2006进行了瓦斯涌出量预测,预测结果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50.69m3/t,2010年度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因此,本设计以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作为设计依据。
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本区矿井应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
2007年10月纸房煤矿委托河南理工大学煤矿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C7煤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其鉴定结论为:
纸房煤矿C7煤层在+925m标高以上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因此矿井按照突出矿井设计,C7煤层在+925m标高以上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4、巷道布置及工作面支护形式
(1)巷道布置
1073回风顺槽为直壁半圆拱形断面,锚网喷加锚索支护,掘进断面10.2㎡,巷道净断面9.4㎡,巷道净宽3600㎜,墙高1200㎜,净高3000㎜。
(2)工作面支护形式
采用锚网喷加锚索支护。
①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
形式:
戴帽点柱
材料及规格:
内注液压支柱(DN25-250/90)9根(其中备用3根),大板18块(其中备用6块)。
单体规格:
内注单体液压支柱,最大高度2.5米,初撑力60KN。
大板规格:
优质木板长×宽×厚=400mm×400mm×50mm。
支护标准:
液压支柱在迎头沿巷道中线等距离布置,间距800mm、排距1000mm,安设两排,每排3根支柱,第一排距离锚杆400mm,液压支柱上端要加木板,并打在实底上,不能打在实底上时要加垫木板。
且只能加垫一块木板。
支柱初撑力达到60KN。
如果空顶距离大于1.6米,加设一排点柱,保证靠迎头的临时支护距迎头小于400mm。
②永久支护(见巷道断面及支护示意图)
1073回风顺槽巷道断面及支护图
三、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通风瓦斯管理措施
1、通风系统
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进风:
地面—主斜井(副斜井)→轨道下山→1073回风顺槽局部通风机→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
回风:
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01瓦斯抽放进风巷→01瓦斯抽放回风巷→01瓦斯抽放巷回风绕道→回风下山→回风平硐→地面(前期)。
回风:
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1073回风顺槽回风绕道→回风下山→回风平硐→地面。
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在轨道下山联络石门防突风门外顶板完整处安设两台型号为FBD№5.6/2×30kw局部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最大供风距离1500m。
2、瓦斯抽放系统
矿井在回风平硐后面建成了地面永久瓦斯抽放泵站一座,形成了矿井高、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
1)高负压瓦斯抽放系统
瓦斯抽放泵站内安设了2台2BEC-62型真空泵用于瓦斯抽放巷穿层条带和煤巷顺层高负压瓦斯抽放,电机功率400KW,最大抽速325m3/min。
高负压抽放主管直径均为425mm,支管直径均为315mm。
2)低负压瓦斯抽放系统
瓦斯抽放泵站内安设了2台2BEC-50型真空泵用于回采工作面上隅角低负压瓦斯抽放和高位钻孔抽放采空区瓦斯,电机功率200KW,最大抽速168m3/min;低负压抽放主管直径均为500mm,支管直径均为400mm。
1073回风顺槽采用在1072运输巷下帮施工顺层钻孔抽放煤层条带瓦斯,待残余瓦斯压力降到0.7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方可掘进。
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安设了KJ73NA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分别对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一氧化碳浓度、风速、温度、矿井负压、主水仓水位、烟雾、馈电、瓦斯抽放泵站(流量、管道温度、瓦斯浓度、负压)及矿井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泵、主排水泵、局部通风机、绞车等的开停情况和矿井所有风门的开关情况进行时时监控。
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及断电范围:
在距掘进工作面正头小于5m的位置设置瓦斯传感器一台,在距回风上山口10-15m处设置瓦斯传感器一台,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设置要求如下图:
掘进工作面,CH4传感器布置图
T1-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CH4传感器
T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CH4传感器
F-局部通风机
CH4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
表三
甲烷
传感器设置地点
甲烷
传感器编号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范围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
T1
≥1.0%CH4
≥1.5%CH4
<1%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T2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瓦斯传感器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
4、通风、瓦斯管理
1)完善通风系统,所有人员必须保护好通风设施,严禁人为损坏,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同时加强对通风系统的检查和管理,通风队每周进行一次自检,并将检查出来的问题及其处理意见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2)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建立健全通风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加强对通风设施的检查维修,防止通风设施和通风装置漏风,保证通风系统的合理、稳定、可靠。
3)加强施工地点的局部通风管理,完善双风机双电源,并保证能自动切换。
从而减少因无计划停风停电的影响所造成的瓦斯超限等安全隐患现象。
4)风筒必须按措施要求接至工作面,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煤巷及半煤巷不得超过5米;岩石巷道不能超过8米。
风管吊挂必须平直,反边符合要求,减小漏风,增加有效风量;杜绝风机高压部位漏风,以增加工作风压,从而保证供风的稳定、可靠。
5)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过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开启局部通风机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否则,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6)加强对通风巷道失修状况的检查,并将巷道失修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加强对巷道维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通风系统的畅通。
7)严格瓦斯管理,严禁出现瓦斯超限和积聚现象,一旦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执行好瓦斯超限停电撤人站岗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8)加强瓦斯检查,杜绝空班漏检现象,检查瓦斯次数应符合《规程》规定。
检查瓦斯要做到手册、牌板、日报(班报)三对口,不得弄虚作假;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并作好记录;瓦斯超限时,瓦斯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值班调度员接到汇报后,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及当日值班矿长,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有记录可查。
10)认真执行放炮撤人站岗制度,放炮期间严禁有人进入受影响区域。
放炮站设在防突风门外,放炮前由当班安全员和瓦斯检查员共同指派专人到下列地点设岗警戒,撤出警戒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后方可放炮。
(1)放炮站岗设岗警戒位置:
①放炮地点:
1073回风顺槽防突风门外全风压风流中;
②警戒地点:
1073回风顺槽防突风门外全风压风流中;
③警戒地点:
01瓦斯抽放回风巷防突风门外全风压风流中;
(2)撤人范围
1073回风顺槽工作面、回风下山、回风平硐、01瓦斯抽放进、回风巷
(3)停电范围
1073回风顺槽工作面、回风下山、回风平硐、01瓦斯抽放进风巷所有动力电源。
11)未经允许,不准随意拆除或损坏栅栏和通风设施。
12)矿管理人员人员如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13)工作面及其回风系统内的瓦斯变化异常时,瓦检员应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4)严格执行瓦斯超限报告制度。
地面监控系统一旦发现瓦斯超限,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矿当日值班矿长汇报瓦斯超限时间,地点、浓度等情况,同时通知矿总工程师、矿长等,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班调度员必须将整个处理过程作好详细记录备查。
15)加强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管理,保证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16)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安设地点,控制电缆线的安设、控制区域等符合《规程》规定。
17)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并对传感器随时进行调校,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能够及时上传。
18)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每天必须有专人检查和维护监测传感器,并保证监测到位。
四、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突出危险性预测
1073回风顺槽按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设计管理,不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直接采取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防突措施
区域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两类。
本设计采用在1072运输巷下帮施工顺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由防突队负责使用DZY—750型钻机,Ф75mm钻头在1072运输巷下帮施工瓦斯条带预抽钻孔,钻孔设计孔深45m,方位为335°,倾角根据现场煤层实际角度调整。
每施工完一个钻孔,立即进行封孔接抽。
钻孔接抽后每日派专人收集抽放参数。
条带抽放结束后施工区域效果检测孔孔取煤样化验瓦斯残余含量,由防突队按要求安装压力表,测定工作面预抽范围内煤层的残余瓦斯压力。
若实测残余瓦斯压力<0.74Mpa,煤样化验瓦斯残余含量小于8m3/t时,说明工作面预抽范围内达了到消突效果,可采取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批掘的方式进行施工;若实测的压力值≥0.74Mpa,说明预抽范围内区域防突措施无效,必须再次执行防突措施,直到措施效果检验达到表四要求后方可采取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批掘的方式进行施工。
(1)每循环保留20米安全超前距离。
在保证巷道前方煤层在巷道两侧轮廓线20m以外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岩巷掘进时,可不采取防突措施进行掘进,但必须保证不小于20m的安全距离,同时必须进行层位控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施工。
(2)当巷道掘进至20m的安全距离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由通防科负责设计,防突队负责施工下一循环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条带瓦斯抽放钻孔。
由于C7煤层平均倾角为33°,属于倾斜煤层。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钻孔控制回采巷道外侧的范围是:
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设计孔深45m,实际煤孔深低于35m时必须补充施工钻孔。
钻孔控制范围均为沿层面的距离;
②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当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钻孔间距应当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设计本煤层顺层瓦斯抽放半径为2.5m。
③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
封孔段长度≮8m,应当做好每个钻孔施工参数的记录及抽采参数的测定。
钻孔孔口抽采负压不得小于13kPa。
预抽瓦斯浓度低于30%时,应当采取改进封孔的措施,以提高封孔质量。
1073回风顺槽区域瓦斯抽采钻孔设计参数表
孔号
孔径(mm)
方位(°)
倾角(-°)
孔深(m)
备注
1
75
335
根据现场煤层实际产状确定
45
1#钻孔从1072运输巷K0点开始施工,钻孔间距5m
3
75
335
45
5
75
335
45
7
75
335
45
9
75
335
45
11
75
335
45
13
75
335
45
15
75
335
45
17
75
335
45
n
75
335
45
n+2
75
335
45
n+4
75
335
45
3)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区域防突措施实施后,根据预抽范围内瓦斯抽放实际抽放钻孔施工情况具体进行分析,首先确定钻孔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瓦斯抽放效果是否满足消突的要求。
上述条件满足后,方可进行预抽范围内的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工作。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由于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采用顺层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故以预抽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和钻屑瓦斯解吸指标为该区域措施效果检验主要指标,但必须依据实际直接测定值或根据预抽前的瓦斯压力值作为临界值指标。
本设计采用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作为临界值指标。
具体方法如下:
1073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主要为本煤层瓦斯,按照每掘进20~30米区域为一个区段,每个区段布置1个效果检验钻孔,在01瓦斯抽放进风巷每隔20~30米布置一个Φ75孔径,深25m的超前预测效果检验钻孔,取样测定残余瓦斯含量和残余瓦斯压力,当预抽范围内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74Mpa和瓦斯残余含量小于8m3/t时,证明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必须再次执行防突措施,直到措施效果检验达到表四要求后方可往前掘进。
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和瓦斯残余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1073回风巷区域效果检验钻孔设计参数表
孔号
孔径(mm)
方位(°)
倾角(°)
孔深(m)
备注
1073H-01
75
335
10~15
25~30
相邻两个检验钻孔间距20~30m
1073H-02
75
335
10~15
25~30
1073H-03
75
335
10~15
25~30
1073H-04
75
335
10~15
25~30
1073H-05
75
335
10~15
25~30
.
75
335
10~15
25~30
.
75
335
10~15
25~30
.
75
335
10~15
25~30
.
75
335
10~15
25~30
1073H-n
75
335
10~15
25~30
4)区域验证
当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确认预抽范围为无突出危险区域时,方可进行区域验证
本设计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
钻屑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
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指标临界值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在确定前可暂按表五的临界值确定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钻屑量突出危险临界值
表五
危险性
最大钻屑量
K1
Kg/m
L/m
ml·g-1·min-1/2
有突出危险
≥6
≥4
≥0.50
无突出危险
<6
<4
<0.50
备注
1、干煤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K1值和Smax临界值,K1,0=0.5,S0=6;
2、湿煤钻屑瓦斯解吸指标的K1值和Smax临界值,K1m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