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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卫生监督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州委、州政府及州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州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紧紧围绕卫生监督综合责任目标书的各项要求,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监督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将经常性卫生监督与专项整治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开展以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201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局现有编制21人,实有在职人员23人(其中:

参公管理公务员18名、工勤人员4名、聘用临时工1名)。

  州管医疗机构37个(其中:

州级医疗机构3个、急救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7个、县(市)级医疗机构8个、私立医疗机构3个、专科医院5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个、康复医院1个、美沙酮门诊5个、美容诊所3个);公共场所(住宿业)30户,从业人员253人;学校8所(其中:

高等学校2所、中专(职业中学)1所、中学3所、特殊学校1所、幼儿园1所)。

  二、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许可程序,规范许可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卫生行政许可准入关,按要求制作、使用卫生行政许可文书,2016年1-5月共受理卫生行政许可286份,已办结271件,正在办理中15件。

  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8件,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1件;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申请16件,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12件;受理放射诊疗卫生许可2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受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9件,已全部办结;受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238件,已办结237件,正在办理1件;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2件,已全部办结;受理《云南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够用印鉴卡》申请11件,已全部办结。

  以上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均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无乱许可、乱审批、执法违法的现象发生。

在抓好常规卫生行政许可的同时,按时完成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州管被监督单的填报、卫生监督业务信息系统设置及对各县(市)的指导工作。

  

(二)、严格执法,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

  1、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住宿业卫生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列》、《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管理秩序,州卫生监督局于2016年3月对住宿场所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监督检查内容:

《卫生许可证》、《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持证》持证情况、是否摆放安全套、公共用品用具是否清洗、消毒;布草间、消毒间及保洁设施是否规范设置等内容。

共监督检查住宿场所经营户30户,持有效卫生许可证30户次,持证率为100%;从业人员253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245人,持证率为%;抽查客房46间,摆放安全套房间为46间,安全套摆放率为100%。

30户住宿场所均设置布草间、消毒间,公共用品用具基本做到清洗、消毒保洁。

对8名未取得《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为贯彻落实《**卫生监督局、**市卫生监督大队关于2016年**市公共场所卫生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德卫监发[2016]5号)精神,2016年5月21-22日,州卫生监督局派出2名卫生监督员赴**市对公共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娱乐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业主进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

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252人。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市公共场所业主(或管理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加强了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的意识及行为,为下一步**市公共场所卫生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打下了基础。

  

(2)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

  2016年4月28-29日,州卫生监督局、芒市卫生监督大队、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对芒市地区游泳场馆进行了监督抽检。

共监督检查10个人工游泳场馆,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100%;从业人员23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20人,持证率为%。

抽取10份游泳水水样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微生物、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进行检测,监测情况:

监测10个单位,合格9个单位,合格率为90%;细菌总数10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90%;监测大肠菌群10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90%;尿素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100%;浑浊度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100%;泳池水余氯8份,合格7份,合格率为87%。

辖区内无天然游泳场馆。

  (3)学校卫生监督

  为有效预防传染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州卫生监督局于3月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为重点。

各学校均能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学校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做了大量的工作,将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纳入日常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强化学校卫生管理,积极争取资金改善学校宿舍和厕所等卫生设施条件,学校制定了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实施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确立了疫情报告人,落实了晨检和因病缺勤、返校登记等措施。

部份学校能查验《预防接种证》入学,并记录完整。

大部份学校均设立专(兼)职供管水人员,对饮用水卫生进行日常管理,自备供水水源防护设施到位,定期清洗储水设施,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基本到位。

  2、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法》、《医院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20个医疗卫生机构(州级3个、县(市)级14个、美容诊所2个、门诊部1个)进行了监督检查。

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1个门诊部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的5个医疗机构分别下达了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的管理。

  

(2)加强日常监督,营造群众安全就医环境

  

(1)1-5月共对19个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云南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校验、延续、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变更、增设床位及科室进行了现场审核。

针对**爱美医疗美容诊所存在问题已上报州卫生局建议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存在问题的一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下达了限期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云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发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使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做到依法执业。

1-5月共对4个医疗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持证情况、《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进行了监督检查。

各医疗保健机构均持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持证率为100%;《出生医学证明》及专用章符合标准及式样,均设专人保管,储存地点能达到防潮、加锁等要求,签发记录完整,未发现利用《出生医学证明》搭车销售卡、册等纪念品现象。

  (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监督管理

  为加强医疗保健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买、使用、储存、销毁的管理工作,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管理办法》,对州管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共监督检查医疗保健机构3个,2个医疗机构持有有效的《云南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凭《印鉴卡》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一个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印鉴卡》过期,且在购买美沙酮口服液时未按要求填写《印鉴卡》;麻醉药品与第一类精神药品均采取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购买;实行了月报告制度;在门诊药房固定领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窗口,有专人负责其调配工作;未发现医师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情况。

个别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库未认真执行双人双锁、双人验收、双人复核管理,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格式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设置的各拓展服务点均未申请执业登记。

对存在问题的1个机构下达了限期整改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1-5月,各县(市)卫生监督大队分别对辖区内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医师共506人(其中:

**市124人、盈江县106人、陇川县145人、梁河县131人)进行了培训。

  3、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本年度1-5月共对3个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对2个医疗机构放射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进行了现场检查评审,经复审,下达了竣工验收批复;对6个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新办、校验进行了现场审核工作。

  4、法制稽查工作

  

(1)健全领导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进一步落实了主管领导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制定了《**卫生监督局2016行政执法暨廉政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职能科室对各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

  充分利用挂钩梁河县勐养镇芒蚌村的机会,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先后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5·8世界红十字纪念宣传、生活饮用水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活动,进行卫生普法,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宣传到了基层群众。

  (3)投诉举报工作。

  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流通渠道通畅。

上半年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起,经领导审批后,及时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016年8月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实行了网络直报,州卫生监督局按照《**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卫发[2016]167号)精神,按要求完成了各县(市)卫生监督大队上报信息的审核及指导工作。

1月17-19日,州卫生监督局王副局长陪同省公共卫生考核组对盈江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5月7-8日,王副局长对盈江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进行了督导,并现场检查了盈江县弄璋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站。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当前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十分繁重,主要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阻碍了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影响了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人员编制不足与繁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不相适应,队伍建设仍然薄弱,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执法取证设备和交通工具不足,致使许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因不具备条件而不能按计划开展。

  (三)人才培养仍需加强。

由于全州卫生监督机构组建时间短,除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外,人才培养更加滞后。

从现有人员结构上看,学历、年龄、性别、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给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和人才培养带来了一定影响。

  (四)各级医疗机构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以至于给医疗机构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四、下步工作重点

  半年来,虽然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紧紧围绕2016年《卫生监督责任目标书》的要求,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方位的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继续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学习,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综合监督执法能力。

  (三)增强改革信心,加快体系建设步伐。

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充分利用改革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促进卫生监督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四)抓住机遇,齐心协力,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保障健康为己任,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卫生监督职责。

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两个领域,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为德宏桥头堡黄金口岸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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