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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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
2017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编制:
技术负责人:
矿长:
二O一七年度
泸州锦运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的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矿井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保护财产不受损失。
在一旦发生矿井火灾、瓦斯、顶板等事故时,人员能迅速脱险,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有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从而进快恢复矿井生产。
特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二、矿井主要灾害
1、矿井火灾(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短路、井下放炮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火灾等);
2、瓦斯事故;
3、顶板事故;
4、机电事故;
5、井下爆破事故;
6、矿井突然停电事故。
三、《计划》的组成
1、保证井下从业人员的安全脱险;
2、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计划》要求
该《计划》下发到矿属各队、班。
要求各班队安全第一责任者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讨论,弄懂熟知措施和要点,矿井所属班队每月由班队长重新宣讲贯彻学习一次,遇到有灾害发生时立即按本《计划》行动。
每年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第二章通讯联络
通讯组要做好日常的通讯工作,保证通讯系统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灾害事故发生时,通讯组长紧急召集通讯组全体人员集合,在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做好抢险救灾中的通讯工作。
根据救灾要求,通讯组要迅速在指定地点增设临时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完好,当临时电话遭到破坏时,必须迅速采取其他联络方式。
为能迅速将事故发生地点以及事故情况传达到矿救灾指挥部有关人员,矿调度室(矿井值班室)值班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笫三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煤矿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灾害事故的井口,视其现场情况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总指挥:
矿长(游先强)
副总指挥:
煤矿技术负责人(邓文虎)、安全副矿长(毛寿群)、生产副矿长(夏世明)、机电副矿长(谷天才)
成员:
邝俊相先永超钟程李建国李继均李昭润黄占武许明金陈孟怀赵兴贵刘有生
矿长接到井下灾害事故信号后,立即向乡政府和乡煤管所汇报并迅速通知有关成员到矿待命,同时向市、区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属瓦斯、煤尘、水害事故,煤矿无能力抢险救灾,要立即向狐狸破救护队求救(已签订救护协议)。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四个专业组
1、灾害预防与处理办公室:
主任:
游先强
副主任:
邓文虎
成员:
夏世明毛寿群谷天才邝俊相
主要任务:
(1)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特别是市、区公安部门,做好上情下达工作。
(2)负责矿区井上、下全面灾害预防与处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汇报,然后通知副指挥长与各成员到办公室集合待命,同时向公司汇报灾情。
(3)负责抢险救灾的协调工作。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毛寿群
副组长:
李建国
成员:
兼职救护队其余人员
主要任务:
(1)根据指挥长命令,召集抢险队伍,布置抢险任务与安全措施。
(2)疏散灾区群众,抢救伤员与财产。
(3)及时恢复道路交通、供水供电等工作。
(4)协助指挥长做好抢险救灾的全部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邓光辉
副组长:
赵兴贵
成员:
刘有生程建君
主要任务:
(1)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与机具的储备工作。
(2)负责组织运输车辆的装卸工作。
(3)负责伤员救助治疗工作。
(4)负责抢险人员和受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5)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通讯保障组
组长:
谷天才
副组长:
先永超
成员:
李继平佘成华
主要任务:
(1)负责通讯系统的抢修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2)负责与电信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知电信相关部门参与通讯系统的维护、抢救。
5、安全保障组
组长:
赵兴贵
副组长:
刘有生
成员:
程建君
主要任务:
(1)负责抢救灾现场的保卫工作。
(2)负责疏散围观群众和阻止闲杂人员进入险区。
(3)保卫灾区财产的安全工作。
二、矿调度室值班员与指挥部的关系
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到达矿调度室(矿值班室)之前,一切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由矿调度室(矿值班室)值班员代行指挥,当正副总指挥(其中一名)到达后,矿调度室(矿值班室)值班员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灾情详细情况,同时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由总指挥负责。
指挥部其他人员按职责和正、副总指挥的指示对事故进行抢险救灾。
第四章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的职责
一、总指挥的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指挥组成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及处理灾害事故的作战计划。
(1)掌握全部灾情,应先请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矿长和救护队长一起,制订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方案,决策救灾计划方案,指挥抢险救灾的关键性行动。
(二)迅速调动有关人员做好灾区抢救和辅助工作,调动材料、设备抢险救灾。
(三)检查救护队和有关单位执行任务情况。
(四)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和副总指挥的意见,根据灾情变化制定补充措施和作战方案。
(五)事故处理结束后,宣布解除战令,恢复矿井生产。
二、副总指挥的职责
在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方案,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的职工在指定地点待命,调集救灾所需设备材料,严格入井人员登记制度。
(一)掌握灾情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制定作战方案,为总指挥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
(二)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和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的意见,根据灾情动态,制定补充措施和作战方案。
(三)如总指挥不在矿,由副总指挥代行其职责(按副总指挥名单中的先后顺序代理)。
三、通风科的职责
(一)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设施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二)听取灾区人员汇报,掌握矿井通风系统状况及瓦斯变化动态情况,分析灾情变化,向正、副总指挥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措施及方案的建议。
(三)检查矿井通风瓦斯方面的救灾措施执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不安全情况立即提出措施处理。
(四)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有关通风系统破坏情况,并向正、副总指挥汇报。
按总指挥命令负责组织矿井通风系统的恢复。
(五)为抢险救灾提供准确的矿井通风系统图。
(六)事故处理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通风系统及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同意恢复生产。
四、机电科的职责
1、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负责改变主扇风机的工作方法,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组织抢修机电设备,完成其他有关任务。
2、掌握灾情,向总指挥汇报,并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措施的建议。
3、检查并记录各单位有关机电运输方面救灾措施的执行情况。
保证救灾器材及时到达救灾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4、协助总指挥调配和平衡机电运输设备、物资及机电专业人员参加救灾抢险工作。
5、负责组织机电专业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向总指挥汇报,按总指挥命令恢复部份供电。
6、事故处理结束后,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检查供电系统,为恢复生产做好准备。
第五章《计划》(应急救援)的一般规定
一、发现灾情和灾情汇报
当井下职工发现有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突出事故预兆或已造成灾害、电气火灾、胶带摩擦着火等事故时,立即逆风流方向就近寻找电话,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汇报内容:
报告人姓名、班队、发生灾害的地点及性质、危险区域遇险人员等情况。
汇报时要求语言简练、清楚准确,不误战机。
当井下职工发现有冒顶事故发生时必须及时抢救遇险人员,同时派人立即向井口调度室汇报灾情。
当两人以上发现灾害事故时,发现者或灾区遇险人员严禁单独行动,必须逆风流方向撤退并发出声、光信号,通知邻近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退,路过有电话处,要向井口调度室(矿井值班室)汇报灾情和行动情况。
二、处理灾害的一般规定
(一)矿总指挥部全体成员在获悉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跑步(在井口除外)到矿调度室(或矿井值班室)报到。
(二)事故发生时的行动原则。
在场人员要沉着冷静,尽可能把事故情况摸清(包括事故的性质、地点、危害程度),能处理,就地取材,及时处理,若不能应尽快避灾。
1、当放炮或电器等引起火灾,当火势不大,估计可能扑灭,则应果断处理,电器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砂子、矸石等灭火,灾情严重时应及时向矿井值班室汇报。
2、机电硐室发生火灾,用砂子、灭火器扑灭,如不熄灭,立即报告矿井值班室要求停电,关闭硐室防火门,等救护队处理。
3、瓦斯煤尘事故,受灾区域的电工负责切断本区域的电源,井下若来不及停电,矿井值班室立即通知地面配电室切断井下或灾区电源,主要通风机房在事故时不准停电。
4、灾区或受灾害影响区域的班队长,负责带领人员撤退到安全地点,清点人数,并带从业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和自救,同时尽快向矿井值班室汇报灾情,通知可能波及区域的人员撤离危险区。
5、由于人力、物力有限,未能及时扑灭灾害,或因发现太晚,错过时机无法抢救时,要有组织地迅速按避灾线路撤离灾区,撤出人员一定要逆风流而行,按最短的线路跑到新鲜风流巷道再撤出地面。
(三)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所有能通往井下的各个井口必须设置岗哨,除救灾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入井。
(四)关于井下火灾处理措施
1、若采掘工作面中因放炮、电器设施设备等引起火灾,由值班电工或配电工切断其动力电源,现场人员用直接灭火法(灭火器、砂子、矸石等)灭火,立即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并且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组织灾区受威胁的人员沿避灾路线撤出,灾情严重时还要采取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2、井下机电峒室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切断该峒室的电源,用砂子、灭火器直接灭火,同时立即报告井口调度室,并撤出灾区或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3、井下某处发生火灾时,该区域必须立即切断动力电源,局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不得随便停开,不得破坏原通风系统,以免造成瓦斯聚积,引起瓦斯事故。
(五)瓦斯燃烧事故处理措施
1、井下发生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时,由灾区区域值班配电工(或电工)负责切断通往灾区地点的动力电源。
2、井下发生瓦斯燃烧时,必须组织现场人员就地灭火,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力量灭火,并撤出无关人员。
3、当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燃烧事故时不得停运局扇,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转,并维护好有关通风设施,防治瓦斯聚积,引起瓦斯爆炸。
4、当井下瓦斯燃烧火势猛时或发生瓦斯爆炸时,受灾区域值班队长、班组长及安全员、瓦检员必须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及时清点人数,组织职工进行力所能及的自救,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5、灾害发生时撤退人员一定要逆风流而行,按最短路线撤到新鲜风流巷道中的安全地点。
(六)冒顶事故的处理措施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在控制冒顶区顶板后,立即组织抢救被埋压、关堵的人员,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由外向里进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
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岩石,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放状态。
三、灾害的预防措施
(一)加强对职工、管理人员进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安全法规》的教育,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在建立各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认真贯彻井下电器安全技术管理和采掘安全技术管理等有关规定。
各级管理人员要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努力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使安全管理模式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要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和生产调度会,讨论和分析安全生产问题,制定措施,整改落实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队班要坚持坚持“三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事故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及时处理作业现场隐患,认真搞好安全生产。
通过安全活动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每月组织一次全矿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限期整改。
(四)根据本矿的生产情况,做好救灾物资的准备与保管工作和区域安全工程设施的完善工作。
第六章矿井火灾的预防与处理计划
第一节外因火灾的预防与处理
一、火灾隐患分析
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根据四川省质检中心对我矿所采煤层的鉴定显示:
现我矿所采煤层不具有自燃倾向性,因此我矿的防火重点为井下设施设备以及地面防火。
二、火灾的预防
针对上述主要外因火灾隐患,采取的主要预防措施如下:
(1)矿井供电线路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井下配电电网必须设置并正确计算和选择短路、过负荷和断相保护装置。
加强日常维护检查和巡回检查,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确保灵敏可靠。
(2)井下各主要机电硐室必须装设防火铁门。
机电硐室及机头机尾、设备集中点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3)井下使用油的运输,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包括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的存放,都必须装在盖严的铁桶内。
使用后剩余的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4)井下电缆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吊挂。
(5)矿井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保证矿井消防材料储备
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必须及时补齐。
三、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火灾的特点是突然发生、来势凶猛,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出人意料,这种突发性和意外性,必须从思想上予以足够的重视,决不能心存侥幸,坐失良机。
(1)当井下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2)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必须询问火灾的地点、燃烧物类型、范围等情况。
立即按照综合预案“应急响应程序”通知矿长、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并在矿领导到达前实施紧急应变措施,首先通知切断灾区电源和通知矿辅助救护队。
(3)矿长根据现场汇报火情状况命令切断灾区电源并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的人员撤离。
(4)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由指挥部讨论尽快制定出救灾方案。
(5)救护队到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火情、扑灭火灾。
(6)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7)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医院准备抢救伤员。
四、处理火灾的基本原则
(1)控制烟雾的蔓延,防止火灾扩大。
(2)防止引起瓦斯或煤尘爆炸,防止因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
(3)有利于人员撤退和保护救护人员安全。
(4)创造有利的灭火途径。
第七章瓦斯事故预防与处理计划
一、瓦斯事故隐患分析
我矿属于高瓦斯矿井,要加强瓦斯管理。
二、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保证工作面的供风量
(2)根据采掘接续变化及时调整优化通风系统,力求通风网络简单。
(3)各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应实现独立通风。
(4)掘进工作面和留尾巷道局部通风实现“三专两闭锁”。
(5)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
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运时,瓦斯检查员或现场生产班组负责人应立即将人员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部门汇报。
(6)单巷掘进,硐室深度不允许超过6m,以防形成盲巷;超过6米的独头巷道严格按盲巷管理。
(7)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技术负责人批准。
长期停风的独头巷道,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三、及时处理积聚瓦斯
(1)加强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管理。
(2)恢复通风前,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符合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技术负责人批准。
(3)加强盲巷和冒落空洞的瓦斯管理,采用封闭隔绝、充填等方法及时处理积存的瓦斯。
(4)瓦斯排入回风时,在排瓦斯巷道出口必须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等,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
四、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
(1)矿设斯检查员,负责本工作范围内的瓦斯检查。
严格瓦斯检查员井下交接班制度,炮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瓦斯检查原始记录、瓦斯牌板和瓦斯日报表“三对口”制度,严禁脱岗、空班、漏检和假检。
(2)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定期维护、维修,对各局部通风地点及其回风、采煤工作面及其回风、矿井总回风的瓦斯浓度进行24小时集中连续监测,超限报警。
(3)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队长、通风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等工入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随时检查各地点瓦斯气体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通风队队长每天审阅模拟量日报表、瓦斯日报,并每天报矿技术负责人、矿长审批。
五、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瓦斯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火花。
(1)严禁携带烟火入井、使用灯泡取暖、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2)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
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3)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每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擦高温点。
避免截割坚硬岩石。
(4)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规程》有关规定。
六、防止瓦斯事故扩大的措施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采掘面实行独立通风;在巷道中设置辅助隔爆设施,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瓦斯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减少危害。
七、应急响应及紧急救灾措施
当爆炸事故发生后,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连续爆炸是救灾工作的重心。
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矿长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策,下达救灾命令。
(1)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1)爆炸地点几起事故波及范围。
2)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
3)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
4)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
5)是否发生了火灾。
6)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是否正常运转、风机房水柱计是否有变化)。
8、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1)通风系统破坏程度。
(2)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
(3)能否诱发火灾。
(4)可能的影响范围。
9、下达命令
(1)安全切断灾区电源。
(2)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3)向公司报告并召请救护队。
(4)成立抢救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5)保证主要通风机运转。
派机电和通风人员职守风机房。
(6)保证人员辅助运输运转,满足运输要求。
(7)核查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8)救护队按照救灾方案不知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火情、扑灭火灾。
(9)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准备送医院抢救伤员。
十、瓦斯灾变处理要点
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瓦斯连续爆炸,及时恢复通风系统、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
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治二次爆炸的措施。
(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
矿兼职救护队可先应从进风侧进入,专业救护大队到矿后,应分别从进、回风两侧同时进入。
(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
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
恢复独头通风时,应按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3)扑灭火灾。
在灾区一旦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
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
直接灭火未奏效,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死亡,应先行封闭,控制火势,然后灭火。
(4)合理选择待机地点。
待机小队主要任务是做好急救人的工作。
(5)对因瓦斯爆炸引起火灾,可参照外因火灾处理方法进行灭火。
十一、灾变现场人员应急要点
(1)当灾害发生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伏卧底板或水沟内。
头部要尽量低、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眼,尽可能用衣物等盖严身体身体裸露部位。
(2)在爆炸的瞬间,要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
(3)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高温气浪及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别方向,寻找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去,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4)已无法逃离灾区时,应设法进入避难硐室,或在顶板坚固、支护完整、无有害气体,有水源或水源较劲的地方构筑临时避难所暂避,等待救援。
第八章顶板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一、顶板事故隐患分析
构造带自身围岩强度低、采掘面遇到的较小构造在精查报告和补勘资料不能提供及时性预测、过构造带时支护不及时,顶帮暴露时间长、支护参数不合理、工人违章漏支或少支、开采地质条件多变,造成矿压显现相差较大,掌握规律不够等造成掘进和回采过程中顶板冒落。
冒顶灾害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失修巷道等地点。
在地质构造复杂顶板管理困难地区,如断层带、冲刷带、裂隙发育带附近是顶板事故易发生地点。
二、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冒顶预兆
①掘进面冒顶预兆
工作面压力增加,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顶板破碎、掉渣由少到多,由稀到密,顶板裂隙由小到大,煤壁变形、变酥,片帮增多,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
②采煤工作面冒顶预兆
工作面压力增加,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顶板破碎、掉渣由少到多,由稀到密,顶板裂隙由小到大,煤壁变形、变酥,片帮增多,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工作面大量支柱安全阀同时间卸液,采空区大面积跨落等。
三、顶板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1)动态和定期检查掘进面锚杆、锚索支护施工质量。
(2)井下作业人员对其工作范围内的顶帮围岩情况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3)跟班矿长、跟班瓦检员每班对现场顶板情况进行检查。
(4)对采煤工作面初采、末采期间两顺槽超前支护段和受二次采动影响的保留顺槽的巷道顶底板移近量进行监测。
四、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保证巷道工程质量,严禁掘进巷道出现超欠挖现象。
(2)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对顶板进行管理。
(3)严禁超循环、空顶作业。
(4)当掘进面遇到破碎或层理裂隙较为发育的顶板时,必须及时停止掘进,查清原因和范围、制订专项措施后方可施工。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处理顶板活矸及片帮必须用长柄工具处理,同时旁边有人观察顶板、煤帮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发出警报,撤到安全地点。
(6)工作面人员要随时注意顶板的情况,发现有冒顶征兆时,及时发出警报,撤出人员。
(7)巷道交岔点处应缓慢掘进,加强顶板观察和临时支护,防止顶板事故的发生。
五、顶板事故应急响应及紧急处置措施
当顶板事故发生后,必须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防止出现次生灾害是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