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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柳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柳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006—2010)

“十一五”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柳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规划柳州市环境保护“十一五”,下大力气解决各种突出的环境问题,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把柳州市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环境优美的生态城市而努力奋斗。

一.编制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环计字[2004]1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十一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环计字[2005]4号)

3、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柳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柳发改综合[2005]1号)

4、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组织“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柳发改综合[2005]3号)

5、《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柳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柳政办函(1998)41号

6、《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柳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柳政办函(1998)42号

7、《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柳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柳政发(1998)83号

8、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9、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0、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二.“十五”回顾

(一)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以及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严格环保执法,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十五”期间,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工业经济步入高速增长期,预计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660亿元(全部工业总产值完成750亿元),年均增长21%左右,累计完成1965亿元,是“九五”期的1.7倍;工业增加值完成170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累计完成530亿元,是“九五”期的1.6倍;工业利润累计完成103亿元,是“九五”期的5.5倍。

我市在工业经济如此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由于市委、市政府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柳州,赢得了空间、提供了支持。

1、环境保护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

(1)坚持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中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保护和改善环境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每年第一季度,市委、市政府都要与市辖县、区及有关部、委、办、局、重点企业签订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年中、年底检查,年度总结、表彰,奖励先进、通报批评落后,有力的推动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例如2005年,市委、市政府就分别与市辖六县、四城区、市发改委、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等共39个单位签订了《柳州市2005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市政府提出并组织实施“碧水蓝天”工程

为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再造一个工业柳州”、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到清洁的空气,2005年,市政府提出并组织实施“碧水蓝天”工程。

“碧水蓝天”工程目标:

●全面启动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柳江河水质保持达到国家地表水

类水质标准。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碧水蓝天”工程内容:

全面启动水污染综合防治,确保柳江河地面水环境质量保持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竣工河北环岛截污系统、龙泉山污水收集系统、河东沿江截污工程,推进白沙污水处理厂、竹鹅溪治理等世行贷款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开展河道安全、沿岸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及水环境综合治理,水上外来人口清理等专项整治。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年内完成柳化锅炉烟气除尘改造和柳州电厂脱硫技改,严格控制柳钢排硫总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燃煤计划,加强控制建筑扬尘。

实行重大污染源公示制度,加强对环境治理的社会监督。

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将“碧水蓝天”工程具体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有关单位的目标责任,并实行“四个一”制度,即:

每月向市政府汇报工作一次,每月组织重点企业通报座谈会一次,每月到重点企业检查一次,每月在环保网站公示一次。

目前,“碧水蓝天”工程进展顺利。

2、城市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十五”期间,柳州市针对大气二氧化硫污染和酸雨污染问题,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采取有效、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2005年上半年与2000年相比,空气质量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下降了27.17%、10.81%(其中,2000年的总悬浮颗粒物与2005年的可吸入颗粒物不可比)。

目前,柳州市空气质量除二氧化硫浓度尚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外,其余指标均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柳州市2005年上半年与2000年的空气质量状况对比见下表:

指标

2000年

2005年1~6月

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mg/m3)

0.092

0.067

0.06

二氧化氮(mg/m3)

0.037

0.033

0.08

总悬浮颗粒物(mg/m3)

0.207

0.20

可吸入颗粒物(mg/m3)

0.067

0.10

注:

2005年开始,空气质量监测、考核指标“总悬浮颗粒物”改为监测、考核“可吸入颗粒物”。

“十五”期间,柳州市为了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大力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实施总量控制,发放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全面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发放二氧化硫排污许可证,实行凭证排污,按控制指标考核。

2002年9月,完成柳州市“十五”期(2001年—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指标分配及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对全市96家重点单位共188个排放源发放了排放许可证,其中正式证57家,临时证39家;许可证控制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总量控制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3%。

通过实施总量控制,发放排污许可证,使总量控制区内的重点二氧化硫排放源全部纳入了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2)加强用煤管理,实行污染源头控制

针对我市二氧化硫主要来自燃煤排放这一特点,实行污染源头控制,加强用煤管理,认真执行《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通告》[柳政通字(1999)7号],严格控制用煤含硫量,严禁高硫、高灰分劣质煤进城,有效的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燃煤二氧化硫减排效果十分显著。

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通告》[柳政通字(1999)7号]规定,柳州市工业用煤(沸腾锅炉燃煤、电力行业燃煤、其他工业燃煤)、工业燃油和生活用煤等燃料含硫量控制指标如下:

燃料种类

分类

含硫量控制标准

备注

工业燃煤

沸腾锅炉

小于2.5%

沸腾炉淘汰前,2000年元月1日起执行

电力行业

小于1.0%

锅炉烟气脱硫前

其他工业用煤

小于1.5%

工业燃油

重煤

小于1.5%

柴油

小于0.8%

生活用煤

民用型煤

小于1.0%

(3)调整工业布局,搬迁重污染企业

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城市功能分区不明显,工业布局不合理,尤其某些重污染企业地处市中心区,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近年来,根据城市建设需要,结合工业结构调整,调整城市工业布局,本着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一批重污染企业迁出市区,异地重建、扩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从市区迁出、异地重建、扩建的重污染企业有:

●柳州卷烟厂迁至原郊区的静兰工业区

●柳州市跃进化工厂迁至柳江县里雍乡

●柳州花红药业厂迁至柳江县拉堡镇

●柳州木材厂迁至市郊沙塘工业园

●柳州冶练厂迁至古亭山

●柳州啤酒厂重组后迁至柳北区的白露中小企业基地

(4)推动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建设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是柳州最大的二氧化硫排放源,并地处柳州市区主导风上风向,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是改善柳州市空气质量最重要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之一。

2004年,通过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在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在建设中,预计2006年建成投入使用。

(5)实施国家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示范试点项目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战略之一。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需要具体的手段和措施,排污权交易是其中的一项。

为了吸收美国在二氧化硫减排中实施的排放权交易等经济鼓励政策方面成功经验,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于2001年4月与美国环保协会签署了《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合作项目。

在此基础上,2002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了环办函[2002]51号文件,决定在山东、山西、江苏、河南、上海、天津、柳州市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政策实施的示范工作(即中美合作项目:

4+3项目)。

柳州市作为全国7个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政策示范试点省、市之一,在国家环保总局、区环保局的领导下,在美国环保协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实施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示范试点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制定或修改、补充了《柳州市大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管理办法》、《柳州市大气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柳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关于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初步建立了规范化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管理、运行机制,配套管理办法和技术支持体系。

●根据柳州市特殊的地形地貌、污染气象背景条件、空气污染和酸雨状况及其成因,建立了以城市多源空气质量预测模型为基础的空气质量管理计算机系统。

完成了柳州市“十·五”期(2001年~2005年)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分配及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并通过加强二氧化硫排放许可证管理,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

●成功完成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买方)与柳州木材厂(卖方)的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案例。

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案例的成功,为今后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政策,建立市场机制下完善的环境管理政策体系奠定了科学基础。

柳州市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及排放权交易示范试点项目已于2003年12月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和美国环保协会组织的验收。

(6)实施国家清洁能源行动示范试点项目

柳州是全国18个清洁能源行动示范试点城市之一。

为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柳州市积极参加国家清洁能源行动示范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柳州市民用燃气第三期工程、农村沼气工程(建沼气池3万座)、柳州市糖厂锅炉改造工程(燃煤锅炉改蔗渣锅炉,蔗渣替燃煤)柳城大埔水电站、柳江河红花水电站等15个清洁能源重点跟踪项目,推广应用高炉煤气压差发电(TRT)等节能和清洁能源技术,有效减少燃料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柳州市清洁能源行动试点示范项目已于2005年4月顺利通过中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的验收,并于2005年9月获得中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项目验收表彰荣誉证书和中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颁发的“国家清洁能源行动试点城市”牌匾。

3、柳江、融江水功能区保持水质达标

“十五”期间,通过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实施,建设一批工业废水重点治理工程,按国家有关要求关停一批水污染严重的排污企业,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2004年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柳江河饮用水保护河段水质仍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其余河段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融江水质仍达到国家地表水Ⅱ水质标准;柳江、融江水功能区保持水质达标。

但鹿寨县洛清江渔村断面的枯、丰、平水期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洛清江渔村断面平水期水质超标。

2004年柳州市地表水7个区(省)控断面(融江的木洞;柳江的露塘、二桥、沙煲滩、猫耳山;洛清江的百鸟滩、渔村)水质监测结果如下: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监测水期

监测结果

(水质评价类别)

水功能区

达标情况

融江

木洞

达标

 

柳江

露塘

达标

二桥

达标

沙煲滩

达标

猫耳山

达标

 

洛清江

百鸟滩

达标

渔村

超标

 

“十五”期间,柳州市为了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九曲柳江穿城而过,柳江河是我们的母亲河。

柳江河既是城市的主要饮用水源,也是城市污水排放的的纳污水体。

为了确保市民喝上干净的水,“十五”期间,柳州市进一步加大力度保护母亲河,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取得新突破,龙泉山1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已于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

同时,龙泉山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污水收集系统(包括河西片管线改造、河南片管线改造、东南片管线改造、旧机场管线改造4个子项目)、河北环岛污水截流及沿江景观工程、河东沿江截污工程和河东片排水干渠工程等一批城市污水处理配套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有的已完成,有的在建中。

此外,总投资14亿元的“利用世行贷款柳州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龙泉山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白沙城市污水处理厂、拉堡城市污水处理厂、阳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竹鹅溪综合治理工程等)正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2)完成或在建一批工业废水治理重点工程

为了减轻工业废水对柳江河的污染,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完成一批工业废水治理重点工程:

●柳江造纸厂6万吨/日废水治理工程,目前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进入调试、试运行阶段。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南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土建施工完成95%,气浮装置安装完成80%,鼓风机、水泵等设备基础已完成。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北区综合废水处理站改造项目:

已完成有关含磷废水处理试验。

●柳州化工(集团)公司日处理2000吨工业废水达标治理工程:

正在进行污水处理池的施工建设及二次沉淀池的改造施工。

(3)关闭一批水污染严重的排污企业

“十五”以来,按国家有关要求,市政府先后下文关闭以下水污染严重的排污企业:

●东化生猪屠宰场

●白云生猪屠宰场

●大桥生猪屠宰场

4、固体废弃物污染得到控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的各种社会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日益突出。

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因其高毒害性、危险性、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的专业性,一旦管理和处置不当,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近年来,由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以及农药中毒、食物中毒等事件屡屡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损失极其惨重,影响极其恶劣。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全国人大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要求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实施全过程安全管理,明确规定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处理处置,并且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在国家环保总局和区环保局的支持下,柳州市利用柳州鱼峰水泥集团现有回转窑生产线,投资500万元,对该生产线的部分装置进行改造,并新增部分装置,初步建成了年处理能力3000吨(包括HW02-09、HW11-14、HW16-35、HW37-40、HW42、HW46-47等35类危险废物)的“柳州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中心”,为柳州市和广西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理及保障环境安全提供了基本的硬件支持。

同时,柳州市利用日元贷款建设的城市垃圾处理项目柳州市立冲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竣工交付投入;柳州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心和柳州市废旧电池回收储存库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5、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初步控制

在经济快速增长情况下,我市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清洁能源、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大淘汰技术落后、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企业的力度,继续深化污染治理,取缔、关停污染严重、浪费资源、治理无望的“十五小”企业、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效地削减了污染物排放量。

据环境统计,2004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88.0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49.68%,工业锅炉烟尘、二氧化硫达标率分别为81.90%、69.68%,工业炉窑烟尘、二氧化硫达标率分别为85.83%、78.6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2.42%,工业“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达到2.85亿元。

全市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初步控制。

6、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初步成效

组织开展并完成了柳州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组织编制完成《柳州市生态功能区划》(待批)、《柳州市畜禽养殖业禁养区域区划》(待批)等基础工作。

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大力推广应用农村沼气,主要是利用人畜粪便等有机物,在厌氧条件下,通过沼气池内微生物能量代谢和呼吸作用产生的可燃性气体。

沼气发酵产物包括沼液和沼渣两部分,它含有多种微量元素和丰富的氨基酸,可以当成一种农业生产资料,代替部分农药和化肥,对减少农业投资,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有一定的作用。

柳州市专门成立了“农村沼气能源工程办公室”,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池建设,到2004年底,全市累计投资11507万元,建成农村沼气池77751座,有效的改变了农村能源结构,改善了农村的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

进一步加强对资源开发、生态破坏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

如开展融水县九谋矿区非法采洗矿污染整治,针对融水县九谋矿区非法采洗矿污染泗潍河流域的问题,市四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梁爱凤副主任、市政府严世明副市长亲自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泗维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梁爱凤副主任还亲自带领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和融水县、融安县领导实地检查融水九谋矿区非法采选矿整治和持证采选矿点的污染治理工作。

融水县政府组织了两次综合整治行动,炸毁邃道8条,摧毁采选矿设备87台(套),九谋矿区非法采选矿得到有效控制。

2005年丰、平两季节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通过开展融水县九谋矿区非法采洗矿污染整治工作,泗维河水库水质和灌区土壤已分别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可以安全使用。

此外,农村与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开始起步,“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监管纳入了环保工作内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逐步推进。

7、核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得到加强

核安全与辐射环境安全基本处于受控状态,辐射环境、放射源与放射性废物监管工作逐步展开,一些突出的放射性污染安全隐患得到了妥善处理。

“十五”期间,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的专项行动,全市54家涉源申报单位共234枚的密封放射源申报登记核定工作已经完成,并向广西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设在南宁市邕宁县)交送闲置废弃放射源45枚,由其统一安全收贮。

全市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中的放射性水平基本保持在天然本底的涨落范围内。

8、环保投入逐渐增加,建设一批环保重点工程

“十五”期间,我市继续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2004年共投入环保资金(老污染源治理、“三同时”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3.3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00%,使龙泉山10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河北环岛污水截流工程、柳州市民用燃气第三期工程、柳州市立冲沟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柳江造纸厂6万吨/日废水治理工程、柳州市跃进化工厂搬迁工程等一批环保重点工程得以实施,有效的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

9、强化环境管理,执法力度加大

“十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完善了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

市人大加强了对环境保护执法的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行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查处和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设立了12369环保投诉电话,每年受理、处理环保投诉电话3000次左右,并初步建立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处理系统,群众环境投诉处理效率和突发污染事故处理处置应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10、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在国家环保总局和各级发改委、财政部门的支持下,到2004年底,先后完成了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柳江、柳城、鹿寨等三个县的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基本建成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并从2004年6月起按国家要求进行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市环保局的环境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同时,初步建立了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指挥中心,各县、区环保部门均配备了环境执法监察车辆;通过加强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使我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实行了排污收费制度的改革,建立了全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财政、环保部门制定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重点环保项目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治理项目,为治理环境污染、促进环保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1、重点企业环境行为公示,环保工作透明度增加

为了促进重点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2005年6月,柳州市开展了首次重点企业环境行为公示,分别对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柳州化工(集团)公司等12家重点排污企业七项环境行为进行评价,并通过柳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柳州日报、柳州晚报等传媒对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行为进行公示。

柳州开展重点企业环境行为公示,在广西属首开先河。

开展重点企业环境行为公示,增加了环保透明度,扩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有效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的治理工作。

12、全民环境意识普遍提高

通过开展“环保行动进家庭”和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酒店”等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通过环境警示教育,环保听证、专项执法行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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