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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版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DYD15-2020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DYD)

 

2020-06-08发布2020-07-01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

 

总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形,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20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利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操纵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置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信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完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治理费、利润率是依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操纵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依照投标人治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和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进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方法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纳的施工方式等阻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依照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形计取。

其中:

平安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纳哪一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依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信。

关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纳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总站负责说明。

第一部份建设工程计价的一样规定

一、建设工程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式。

全数利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需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不是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信。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利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一、利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利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利用纳入财政治理的各类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利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而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操纵权的项目。

二、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利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利用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利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招标操纵价

招标操纵价是招标人依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方法、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招标操纵价应随工程量清单一路,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一、招标操纵价编制的大体原那么:

(1)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也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2)关于尚未确信品级、品牌、规格、型号的要紧材料和设备,应按随招标文件发布给投标人的暂估单价计算。

按暂估单价计算的材料、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时按招标采购价、一起市场询价调差或其它调差方法。

(3)招标操纵价的分部份项工程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4)招标操纵价应严格依照计价依据编制,不该上浮或下浮。

(5)招标操纵价应在招标时发布,并附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备案。

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操纵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标准、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要求及其补充通知、答疑记要;

(6)施工现场情形、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经复核以为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操纵价未依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计价标准》的规定和相应的计价依据编制,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治理机构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置,发觉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三、投标价的编制

投标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投标价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照工程特点,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治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信,投标价不得低于本钱。

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一、投标价的编制原那么: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钱。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点、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需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钱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招标文件未做明确要求的,应按市场价计算。

(2)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投标人可依照工程实际情形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方法项目进行增补。

其中,平安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费用定额”中给定费率的90%。

(4)投标总价应与分部份项工程费、方法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

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方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答疑记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形、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标准等技术资料;

(8)市场价钱信息或工程造价治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其他的相关资料。

四、风险费

采纳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纳无穷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依照国际老例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两边对工程施工时期的风险宜采纳如下原那么分摊:

一、关于要紧由市场价钱波动致使的价钱风险,如组成工程造价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钱风险,发、承包两边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等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

没有明确约按时,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钱风险为5%之内。

二、关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致使工程税金、规费、人工、机械发生转变,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治理机构依照上述转变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依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3、关于承包人依照自身技术水平、治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操纵的风险,如承包人的治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形,依照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信,自主报价,该部份风险由承包人全数承担。

五、合同价

合同价是在工程发、承包交易完成后,由发、承包两边以合同形式确信的工程承包交易价钱。

采纳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由发、承包两边在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进行约定。

合同价款的约定应遵循下述原那么:

一、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抗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纳单价合同。

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许诺调整。

工程量的调整方式、方式应在合同中约定,若是招标文件要求按造价治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计价的,约定风险幅度之外的,材差调整应按施工进度和施工期间造价治理部门的信息价进行调整。

六、计价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衡宇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

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址性标准,在执行进程中关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应遵守下述规定:

一、招标工程操纵价是工程招标中的最高限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人应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对定额水平、计算规那么和计费程序不得随意调整。

二、投标报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编制时,除规定不许诺调整部份(如取费程序、规费等)外,可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形对定额水平等进行调整换算,但不得高于招标操纵价。

投标期间按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执行、未调整换算的项目,中标后工程实施进程和结算时,不得另行调整换算。

七、计价依据的治理

一、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总站负责对计价依据的治理说明,适时对定额人工、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子目进行调整,补充重复利用的单位估价表。

二、各盟市建设工程造价治理站受工程造价治理总站的委托在本行政区域内对计价依据进行治理说明,对定额中的材料价钱(包括机械燃料)按期发布信息价钱并进行主材、辅材调整,补充一次性利用的单位估价表。

3、各盟市造价治理机构在定额说明进程中,遇有疑难问题或对工程造价阻碍较大的问题,应请示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总站核准。

出具的书面说明和回答意见应报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总站备案。

4、各盟市造价治理站应以统一格式按时发布所在地城市的人工本钱信息价,但不能对定额人工、机械价钱进行调整。

第二部份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建设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部份组成。

组成简图如下: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方法项目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进程中花费的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利用费。

一、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内容包括:

(1)大体工资:

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大体工资。

(2)工资性补助: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助,煤、燃气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助,流动施工津贴,自备工具购买、补助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之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阻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刻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之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爱惜费:

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爱惜用品的购买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助,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躯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二、材料费:

是指施工进程中花费的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给价钱)。

(2)材料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址所发生的费用。

(3)运输损花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进程中不可幸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供给和保管材料进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利用费:

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利用费和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以下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

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利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买资金的时刻价值。

(2)大修理费:

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距离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常常修理费:

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之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保护费用,机械运转中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试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保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和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址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址运至另一施工地址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之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材)、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利用税:

指施工机械依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利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本届定额未计养路费)。

(二)方法项目费:

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进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由通用项目方法费和专业项目方法费组成。

列入本定额的通用方法费项目见下表。

通用方法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1

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临时设施

3

夜间施工

4

材料及产品质量检测

5

冬雨季施工

6

已完、未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7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通用方法项目除一览表内所列可能发生的项目外,施工单位可依照各专业定额、拟建工程特点和地域情形及具体施工方法自行补充。

一、平安文明施工

(1)环境爱惜费:

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平安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平安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

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需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配电设施电路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

是指依照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提早完工(工期低于工期定额70%时),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所增加的费用。

包括照明设施安装、拆除、摊销费,电费、施工降效费和职工夜餐补助费。

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没有要求提早交工为赶工期自行组织的夜间施工不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3、材料及产品质量检测:

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样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

自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建设单位、质检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查验实验的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实验费和对构件做破坏性实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查验实验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标准规定的冬季气温条件下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施工方法费和人工、机械降效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时,为防滑、防雨、防雷、排水等增加的费用和人工降效补偿费用。

不包括雷击、洪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五、已完、未完工程及设备爱惜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爱惜费是指完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爱惜所需费用;未完工程爱惜费是指工程建设进程中,在冬季或其它特殊情形下停止施工时,对未完工部份的爱惜费用。

六、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爱惜设施:

是指工程施工前,对原有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平安爱惜所采取的方法费用。

不包括对新建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爱惜设施。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治理费组成。

一、规费:

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需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

包括:

(1)工程排污费:

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内政发[2007]9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利用治理实施细那么规定的可计入企业本钱的费用。

(3)社会保障费

①养老保险费:

是指企业依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大体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

是指企业依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

是指企业依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大体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依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损害保险:

是指依照建筑法等有关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损害保险费。

(6)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依照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费用。

(7)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企业依照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费用。

二、企业治理费:

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治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治理人员工资:

是指治理人员的大体工资、工资性补助、职工福利费、劳动爱惜费等。

(2)办公费:

是指企业治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饮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和治理部门利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利用费:

是指治理和实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利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衡宇、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利用费:

是指治理利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查验、实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买、维修和摊销费;施工、生产所需随工人班组或个人配备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生产工具的购买、摊销和维修费。

(6)劳动保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

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治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类费用。

(11)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利用税、土地利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工程投标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取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保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见下表)

工程类型

分类指标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民用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10000m2

>6000m2

>3000m2

≤3000m2

高度

>30m

>24m

>18m

≤18m

住宅及其他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锅炉房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h

>12T/h

≤h

≤12T/h

人防工程

人防级别

——

>3级

≤3级

——

构筑物

砼烟囱

高度

>100m

>60m

≤60m

——

砖烟囱

高度

——

>50m

≤50m

——

水塔

高度

——

>40m

≤40m

——

贮仓

高度

——

>20m

≤20m

——

贮水、贮油池

单体容量

>5000m3

>1000m3

≤1000m3

——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一、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能够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归并后的建筑面积确信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别离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别离确信工程类别。

二、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知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信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衡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规定的方式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那么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能够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能够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

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

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

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五、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

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要紧繁重结构最大单跨距离计算。

六、“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衡宇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衡宇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知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衡宇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是指:

办公、教学、实验楼,博物、展览、文体、纪念馆,饭馆、宾馆、招待所,办公、写字、商场、餐饮、娱乐等一体化综合楼。

7、室外零星工程和不能划分类别的其他工程均按四类标准执行。

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均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计取各项费用。

九、仿古工程按建筑工程三类取费标准执行。

10、市政工程中的石砌雨水管沟工程,按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执行。

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别离大于2×1.6米(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三类工程;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别离小于2×1.6米(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四类工程。

二、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一、“锅炉蒸发量”是指蒸汽锅炉的蒸发量。

热水锅炉应换算成蒸发量后再按划分标准确信工程类别。

二、“室外热力管网”

是指工业厂(矿)区、住宅小区、开发区、新建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内敷设的向多个建筑工程供暖、供汽的热力管道工程。

只有一条管沟、向一座建(构)筑物供热的管道称为“热力管线工程”。

同沟敷设的其他管道随热力管网或热力管线确信工程类别。

3、单独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燃气、蒸汽管道和室外金属、塑料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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