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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七项长效机制

附件1: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标要求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要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为目标。

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和解决党员思想、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谋划和部署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党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坚持的原则是:

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分层施教的原则;教育、管理和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的原则。

   二、学习内容

   党员日常教育培训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

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理论教育;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是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四是相关业务知识教育。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1.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各级党委要根据上级精神,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习内容、参训党员范围、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

 

   2.经常性学习教育。

主要包括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学习经验体会交流等。

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3.集中教育培训。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每年相对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主题突出的学习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如遇每两年一次的党员民主评议、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可一并结合进行。

   4.上党课教育。

党支部一般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子(分)公司以上单位党政主管,每年至少分别为党员上一次党课或为党员、职工群众作一次形势报告。

   5、拓展教育培训形式。

举办图片展览、参观考察、网络课堂、观看影像资料、英模报告会、知识竞赛和歌咏比赛等项活动,丰富内容,增强效果。

   四、考核评价

   1.开展述学评学。

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述学评学会,党员就本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陈述,接受党员评议。

支委会根据党员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提出要求,督促党员认真制定学习整改措施。

   2.加强检查指导。

各级党委和基层党支部要经常检查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

   3.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对完成学习教育培训任务的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学习培训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附件2:

流动分散党员管理制度

 

   流动分散党员系指因单位委派、助勤、借调、息工待岗、终止劳动合同和个人停薪留职、外出务工、离退休、内退、病退等,脱离原工作单位或党组织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

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这些党员的教育管理,防止“党员找不到组织,组织找不到党员”的现象发生,保证党员在流动中都始终置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下。

   一、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工程项目部(指挥部)中流动的党员,实行《党员流动管理证》制度,按集团公司党组〔2005〕110号文办理。

   2.党员人事关系转移(含助勤、委派),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党组织;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可不转党组织关系,必要时可开党员证明信。

   3.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的,根据情况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

不足6个月的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其领导和管理仍由原所在党组织负责。

   4.离退休党员回原籍6个月以上的,单位党组织应积极与党员所在地方党组织联系,将组织关系转到原籍地方党组织。

   5.对公派、自费留学或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子(分)公司级党委组织部门。

   6.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党员,组织关系与劳动关系同步转移。

   7.停薪留职党员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可不转组织关系,仍由原所在党组织管理。

合同期满超过3个月未回归的,督促其尽快将组织关系转入新单位或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回归且不转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8.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流动的,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负责考察并办理转正手续。

   二、流动党员管理教育

   1.党员个人因私需要流动的,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报告,经支部批准后,由党支部出具手续,到党委组织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或流动登记手续。

   2.党员流动前,所在党组织要填写党员流动登记表,建立起台帐。

同时对其进行党员权利、义务等方面教育,明确学习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党员返回后,原所在党组织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记载和鉴定材料。

   3.流动党员每季度要主动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一次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支部要确定一名委员或党员为流动党员联系人,负责向流动党员传达支部的决议和要求,了解流动党员外出表现,掌握流动党员有关动态。

   5.流动党员要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代交或补交,但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6.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的,应根据党章规定,区别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三、加强检查监督

   1.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强化对流动党员的监督,经常与流入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了解流动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2.流动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通过正当渠道和组织程序反映有关问题。

   3.各级党组织要把流动分散党员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基层党支部要及时上报党员流动情况;子(分)公司党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集团公司党委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确保党组织对流动分散党员的管理教育责任到位、工作落实。

 

   附件3: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困难,团结带领职工群众为做实、做优、做强、做大企业而奋斗。

   一、主要任务

   1.认真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把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贯彻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

   2.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关心企业、自觉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3.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情况尤其是重困特困职工的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4.认真对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化解矛盾,凝聚人心。

   二、途径和方法

   1.调查研究。

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选定1-2个课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写出调研报告,为企业实施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2.建立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建立1-2个基层联系点,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讲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及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党委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信访部门工作汇报,亲自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凡是本单位能够解决的问题,必须就地解决,不得推诿;对不能解决的,要逐级请示报告。

基层党支部要分工一名委员担任企情民情信息员,如有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重大事项向群众公开。

要定期向职工大会(职代会)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对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企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问题、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等,按照企务公开和职代会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或公示。

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反馈。

   5.建立党员责任区。

每个党员负责联系身边一定数量的群众,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家庭情况,及时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好教育引导和转化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6.帮扶困难职工。

党员领导干部要与重困特困职工结成一帮一对子,随时掌握帮扶对象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就医和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

建立“三不让”承诺基金,努力做到不让一名职工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不让一名职工看不起病,不让一名职工子女上不起学。

重大节日有组织地进行送温暖活动。

   7.畅通联系群众渠道。

在各级机关和基层单位设立意见箱,建立党、政、纪、工、团主要组织负责人公开电子邮箱,拓宽党群干群、机关与基层交流沟通的渠道,及时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与监督

   1.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共同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落实。

   2.每年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听取意见。

对制度不落实、多数职工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检查、测评、整改情况要向职工群众进行通报。

 

   附件4:

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密联系党员队伍现状,引导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对照党员条件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分析评议。

   党性分析评议要坚持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开门搞教育的原则;坚持注重团结、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党员党性分析评议与每两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并进行,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生产一线的工程项目部(车间)等单位党组织不少于30个学时。

   三、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员集中教育培训和民主评议、党性分析评议确定的主题,进行动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重要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党性意识,提高认识,增强搞好党员民主评议、党性分析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广泛征求意见。

采取发征求意见函、征求意见表、个别交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

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以平等的态度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党员个人征求意见的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党员要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总结分析两年来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进行分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发展观、正确业绩观方面进行分析。

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应重点突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分析思想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4.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

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一个一个地过”的方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对由于特殊原因经批准不能到会的党员的评议情况特别是批评意见,党支部负责人要在会后如实向本人转达。

   5.支委会提出评议意见并向党员反馈。

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和征求到的意见,以及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提出评议意见。

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书面形式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

党员本人对评议意见有异议的,如评议意见确与本人表现不相符,支委会要认真研究修改;如评议意见符合党员本人实际表现的,党支部要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对评议初步确定为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问题,要求其认真改正。

   6.向职工群众通报分析评议党员情况。

分析评议告一段落后,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分析评议党员情况。

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支部的评议结果。

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意见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7.工作总结。

评议工作结束后,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及其所属党组织应分别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党组织写出专题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

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工作,由总公司党委统一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党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子(分)公司级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各级党组织具体抓好落实。

   2.建立督查制度。

子(分)公司党委在评议工作基本结束后,对所属党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情况进行检查和效果评估,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3.巩固活动成果。

要通过抓党员整改措施的落实,总结党员分析评议工作经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活动,加强党员管理,巩固分析评议成果。

   4.建立工作台账。

党支部开展分析评议党员的工作计划、党员撰写的党性分析材料、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支部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及向党员反馈的情况、分析评议党员情况通报和工作总结等资料应及时进行归卷。

 

   附件5: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党内矛盾和自身问题的有效形式。

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会议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确定。

一般内容是: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业绩观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从业、遵纪守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精神状态和工作姿态方面的情况等。

   二、时间安排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6至10月份。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召开的,须报经上级党委同意。

   三、会议程序

   1.做好会前准备

   

(1)拟定实施方案。

方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2)做好会前报告和会议通知。

一般提前30天向上级党委报告,提前20天下发通知。

   (3)广泛征求意见。

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委要及时将征求到的意见“原汁原味”反馈给班子成员,或在生活会上通报。

   (4)撰写发言提纲。

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副职领导的发言提纲要经党政主管审核把关,党政主管的发言提纲要互相审阅把关。

   (5)开展谈心活动。

党政主管领导要同班子每个成员分别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思想。

   2.确保会议质量

   

(1)保证到会人数。

班子成员在开会期间一般不要请假,党政主管不得缺席,时间可灵活安排。

   

(2)学习文件。

会前集中1天时间学习,也可分散自学。

   (3)个人发言。

采取一个一个过的办法,领导班子每个成员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对其开展批评。

党政主管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领导讲话。

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上级领导要对会议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5)书记小结。

小结内容应包括:

会议概况、会议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3.做好会后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

要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领导班子每个成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要制定整改方案。

   

(2)通报会议情况。

在会后10天内,在一定范围内向中层以上干部、党员和职工群众代表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

   (3)上报情况报告。

在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班子整改措施、个人发言提纲、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登记表》等材料报送上级党委组织部。

   (4)认真抓好整改。

要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及时通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建立健全上级党委成员指导下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制度。

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个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指导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可以提前介入,进行具体指导。

党委组织部派往参加会议的同志,会后要及时报告情况,对那些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可提出责令重开的建议,经批准后执行。

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以党委组织部(党委工作部、党办)为主,纪委和干部部门协助。

 

   附件6: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目的要求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市场能力、处理复杂矛盾能力和务实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学习提高,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勤政廉洁、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贴企业改革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矛盾,解决新问题,为企业做实、做优、做强、做大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二、学习内容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突出学习: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同时要把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的重大决定,市场经济理论、相关法律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及与主业相关的科学技术知识列为主要内容。

   三、学习方式

   党委中心组学习以集中学习研讨为主,也可采取专题报告、参观考察、带课题下基层调研、自学等方式进行。

要认真制订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提出重点研讨课题。

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2篇具有一定理论深度的学习体会或能够反映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实际情况的调查报告。

   四、时间安排

   党委中心组一般每两月组织1次集中学习研讨,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8个学时。

同时,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每人每年自学时间应在100学时以上,做好读书笔记。

   五、检查考核

   1.考核原则。

坚持考核理论学习成果与考核实践成果的统一;考核个人学习与考核集体学习的统一;重点考核党政主管与普遍考核班子成员的统一。

   2.考核内容。

是否完成上级规定及年初制订的学习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否完成规定的集体学习课时;出勤率是否达到80%以上;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和解决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带领企业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的成果(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3.考核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未达标四个档次。

严格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出色完成规定学习计划,联系实际紧密,学习成果转化成效显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为优秀。

能较好地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基本完成学习计划,联系实际研讨和解决企业改革发展的问题,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的为良好。

能够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基本完成上级规定的学习计划,联系实际取得一定成绩的为一般。

学习制度坚持不严,未完成上级规定的主要学习内容,学习质量不高,联系实际不紧,生产经营成效不明显的,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存在问题较多的为未达标。

   4.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下管一级的方法进行,包括平时抽查、派人督察和年终检查验收三种方法,同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党委宣传部(党委工作部、党办)要认真做好三项基础工作: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二是认真做好学习研讨记录和统计出勤率;三是建立学习档案,收集整理个人心得体会、调查报告、经验材料等理论学习的成果。

   5.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和协调,党委宣传部(党委工作部、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干部、纪委等部门共同参与。

通过严肃认真的考核,切实提高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效果。

要把党委中心组学习考核结果作为评议领导干部、评选“四好领导班子”和优秀个人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附件7: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完成集团公司党委确定的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责任目标

   建设一批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批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扎实、业绩突出、充满活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技术业务精、表率作用好,经得起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的党员队伍;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掌握专业技能,热爱企业、奉献企业的员工队伍;建立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工作机制;形成一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责任主体及职责

   1.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其主要职责是: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围绕生产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工作,保证和促进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搞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选拔、教育、考察和监督;领导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的方针,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保持企业稳定和队伍稳定;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书记负总责,副书记具体抓,党委职能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党委书记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副书记对本企业党建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直接组织实施的责任。

   3.兼任党内职务的各级行政领导具有一岗双责的责任,在企业党建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参与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在领导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中,重视并协助做好党建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必要设施和活动经费上给予积极支持。

   4.党委工作部门是党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助党组织和领导抓好党建日常工作,在党建工作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5.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把党组织的工作部署、要求同做好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开展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完成,以业务工作成果检验党建工作成效。

   三.责任考核

   1.结合年度党委工作总结,由各级党委按下管一级原则,对各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集团公司党委每年对子(分)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分支机构党建工作进行检查;子(分)公司党委负责考核所属基层单位党建工作。

   2.责任考核要按照各级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计划要求,采取听情况汇报、看基础资料、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做出评价。

   3.把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与奖惩结合起来。

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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