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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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

“十三五”规划

 

2017年10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21号)以及《吉林省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提升国土资源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十二五”信息化发展现状

“十二五”是吉林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重要的时期,按照“少投入、重应用、重实效”的路子,充分依靠信息技术进步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成果,以信息化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为目标,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与应用成果,完善现有的国土资源业务网、各级数据中心和业务应用系统,补齐信息化建设的短板,以三级网络互联互通的国土资源“一张图”、电子政务平台和综合监管平台为基础,实现了核心审批业务的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交易和网上服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有了很大提升。

以“一张图”为统领夯实工作基础。

省级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包括了基础地理数据、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四个方面的21类,83层数据,本底数据库数据量已达1.5TB,省级“一张图”系统2012年12月份上线运行,已在省厅业务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级国土资源局实现常态化应用;部分城市市级国土资源“一张图”系统也已经建成,并在日常管理中实现了动态更新和应用。

省级制订了《吉林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办法》,基本实现了全省国土资源基础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并落实逐级汇交制度,基础数据更新汇交态势良好,初步形成了数据汇交应用的良好局面。

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管理效能。

在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业务网络100%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和网上交易,基本实现行政办公、行政审批和市场交易的网上运行。

省级电子政务各应用系统全部上线运行,实现了厅本级的重要行政审批各项业务的全覆盖和全流程网上运行,实行了远程申报,通过与“一张图”系统的集成,行政审批基本实现了“以图管地、以图管矿、以图防灾”的管理要求。

有的市级国土资源局在本级完成了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并将信息系统建设延伸到县(市)国土资源局的重要行政审批业务。

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提升保障能力。

加强对土地和矿产资源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能力,初步实现资源数据库资料来源的精准化、更新的常态化,基本摸清资源底数。

在三级覆盖业务专网的互联互通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已将业务网络向乡(镇)国土资源所延伸,实现上下协同一体的联网、实时办公,提升基层国土资源科学化管理能力。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网络安全。

“十二五”末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要求,已按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要求,完成了省级数据中心改造工作暨等级保护整改工作。

在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建设中,统筹规划,提前设计,将网络安全纳入全省统一规划,切实保障业务网安全稳定运行。

部分地市也已经开展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二)“十二五”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张图”数据库内容有待丰富。

对比其他省份,我省的“一张图”数据种类相较发达省份还有差距,数据库还有继续发展丰富的空间。

综合监管平台应用有待提高。

在综合监管平台应用方面,监管内容覆盖面不足,监管信息不够全面,数据挖掘深度不够,还未达到部里要求的业务关联印证。

信息化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还很严重。

受地区经济水平、社会环境以及管理意识等因素的影响,省、市、县三级信息化建设程度不平衡,总体来看,省级和部分地市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较高,县级信息建设水平更是参差不齐,主要存在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不足,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建设程度重视不够、系统建设及应用规范性差等问题。

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有待加强。

面向社会服务的国土资源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和发挥作用,国土资源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尚需进一步形成规模。

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形成统一的建设平台、数据标准,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滞后。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以信息化驱动国土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主线,创新驱动,深入整合和全面应用,提升国土资源业务应用、监测监管、公共服务三个方面的能力,为保护资源、节约利用、服务为民三方面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信息化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

创新引领,纵深发展。

以信息技术创新为引领,通过信息技术创新推动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向纵深发展,推行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的新理念、新方式、新应用,坚持技术与管理并重,进而不断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的新发展。

上下贯通,统筹兼顾。

突破省、市、县、乡(镇)四级网络管理中出现的中、梗、阻的障碍,合理规划完善格式统一、标准规范的四级广域网络链接系统,构建全省“一盘棋”的网络布局,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发挥整体效益,走集约、高效、快捷的信息化高速道路。

加强监管,优质服务。

为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模式的新转变,加强监管,简政放权,提供优质信息化技术服务。

安全共享,高效保障。

面向社会安全有序开放国土资源数据,并深入推行国土资源纵向及横向的交互及共享。

与此同时,要正确地处理好信息共享开放与安全保障两者的关系,在信息开放共享的同时,保障网络安全稳定。

三、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信息化是引领创新管理与高效服务的先导力量。

到2020年,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日趋优化;国土资源大数据资源体系基本建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市、县各级网络化协同管理体系全面形成;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建立国土资源大数据体系。

按照国家及省政府对于大数据管理的要求,结合《吉林省国土资源数据管理办法》汇交吉林省各类已有的国土资源数据,并且将其纳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数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确保入库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设计研发对政府各部门、社会公众的不同的数据产品,初步实现全数据共享交换。

拓展电子政务管理和网络监管。

发挥“制度加科技”的手段,围绕国土资源“一张图”管理,采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手段,扩大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和完善综合监管平台的各项监管指标设定,同时加强市、县级的综合监管信息采集与监测,进行全省各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信息系统与其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加强监管平台的风险预警和管控能力,提升综合监管平台系统的监管水平,实现全方位决策支持。

以全面规范和创新管理为主线,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化、流程化改造,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规范和细化,充分发挥“制度加科技”手段的重要作用,实现全业务网上运行。

完善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

完善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完成全省的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实时接收与接入,实现全省不动产信息的实时共享、实时更新,并与部平台有效衔接,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系统,维护公众不动产权益。

建立地灾预警预报体系。

建立地灾监测预警系统,通过对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远程采集,结合专业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和数据分析技术,形成地质灾害监测与预警的立体解决方案。

依托统一指挥平台,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提升网络安全体系建设。

在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服务等各环节都要消除安全隐患和漏洞,保证数据安全、系统安全和应用安全。

按照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土资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开展全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完成网络系统的等级保护与测评。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国土资源大数据体系,安全有序的开展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建立全面、翔实、准确的国土空间数据资源体系。

形成覆盖全省、包含地上地下、更新及时的空间基础地理、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矿产资源现状、地理国情普查、基础地质、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等空间基础数据集;建立以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扩展边界、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管控性规划为主要内容的空间规划数据集;建立与空间开发管理和利用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矿业权审批等空间管理数据集。

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系统、全面的梳理已有各类国土资源数据,摸清数据资源家底,完成数据资源目录。

通过数据监测监管备案等管理机制,实时更新完善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规划等重大专项工作成果数据及履职过程中形成的管理数据,完成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确保国土资源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系统。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共享与开放管理办法,制定国土资源政务数据共享目录指南。

省级制定数据共享系统的开发与使用的标准与规范,建立健全共享与开放前的数据安全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数据共享与保密的关系。

建立国土资源数据共享与开放机制,纵向上通过数据交换接口实现与国土资源部、市和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数据共享与交换,实现对土地“批、供、用、补、查”、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等管理数据的交换;横向上通过构建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共享系统,实现与测绘、发改、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服务,基本形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在系统内部和政府部门间充分共享的局面。

推进土地调查与评价信息化。

结合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土地资源遥感监测、权籍调查和拟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等工作,综合应用航天航空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系统、“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和PDA等现代信息技术,面向土地调查监测的全流程,构建多层级多维度的土地调查监测信息化技术体系,有效提升土地调查监测的现代化水平。

全面梳理土地调查监测数据成果及其他数据成果,构建土地调查监测数据评价分析系统,研发可定制的多源数据融合、监督分类和智能化评估等业务模型和工具库,支撑开展全省国土空间承载状况评估与预警、国土空间演变与生态效应监测评估、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等工作,提升全省对国土资源的监管能力。

深度挖掘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在国土管理领域的应用。

通过建立影像获取、处理、需求机制,综合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系统及遥感影像处理系统技术,实现对影像数据、相关要素地理空间及相应属性特征数据的处理应用、海量存储、查询和统计、汇总等管理。

以当前国土资源行业内业务需求为基础,向其他有需求相关行业扩展,以遥感影像和相关矢量数据为基础,适度开展遥感信息比对,积极推广航天航空遥感影像数据在国土管理领域的应用服务,并深度挖掘数据成果,提升技术应用成效。

培育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的市场化机制。

加强公众版信息产品制作与服务,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的应用需求,进行标准化、普适化产品制作,形成多样化的各类公众版信息产品,满足政府各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广大公众对国土资源信息的需求。

(二)深入拓展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的管理与应用,构建“互联网+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体系。

建立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

建立涵盖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信局和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并与省政府相关部门联通的管理服务平台,按照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建立互联互通的网络运行环境和管理机制,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提供辅助服务,为省行政审批提供项目落地的合规性审查,实现对省国土空间的全方位动态监测,提高政府空间分析和管理决策水平。

完善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

完善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核心的数据库建设,升级省级“一张图”数据管理平台,深化“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的应用,结合国土资源大数据体系应用,建立省、市、县级监管数据库,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高效、多方参与的国土资源监管运行体系。

梳理整合电子政务平台。

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上运行的各个系统,多是从单项业务系统开始的,不同系统遵循的开发方式以及开发规范各有不同,系统之间存在很多孤立性、重复性及共用功能,后期的维护成本高。

需要对电子政务各系统进行梳理、分析、整合,主要进行界面集成、数据集成和功能集成等,实现电子政务平台的健康化发展。

加强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全程监管。

不断扩展和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范围,实现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全程全面监管。

充分应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划定、耕地质量等别监测、土地开发整理与占补平衡、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影像成果等开展监测监管工作,协助建设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管护为一体的技术体系,完善土地供应及供后开发利用监测监管机制。

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动态更新各类业务数据的变更态势,实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实时监管和动态监测。

建立监管平台常态化的运行机制。

推进综合监管平台的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实现国土资源监管平台全业务网上运行,建立综合监管平台数据采集、数据汇交、实时更新、监管指标、远程协助、动态监测及应急指挥等平台管理和应用的相关制度,保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各类监管业务信息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监管平台的应用全方位支持管理与决策,形成网络化监管运行机制。

建立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责任制,强化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明确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的信息内容,通过网站向社会提供国土资源数据服务。

推动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国土资源政务服务。

依托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开发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国土资源政务服务,开展信息脱敏等技术应用研究,建立网上办事大厅,设计开发互联网咨询、查询、预约申请、在线办理、进度查询、网上缴费等一站式管理功能,为公众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便捷有效服务,提升公众服务水平。

建立完善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网上举报系统,形成行政监管与群众监督的合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感知、群众期盼和服务公众需求的能力。

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应用,依托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智能终端,推进移动办公、移动执法、新媒体宣传建设,使国土资源管理与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把公众关心的问题第一时间推送到互联网,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国土资源政务服务。

(三)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上运行

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完善并扩展省、市、县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网上运行,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汇集和综合分析能力,加快推进市、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接入国家、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与整合建库。

加快对分散保存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领域存量登记资料的清理和信息补录,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和规范,清理和整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建立以宗地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一数一源、不重不漏、图数一致、数据规范及信息完整,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机制。

加强数据质量控制管理,不断完善数据更新管理机制,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质量,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

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通过程序运行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控制及人工检查审核的方法,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完整有效。

建立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核心的关键信息审核机制,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安全容灾备份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电子数据的安全使用。

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查询服务。

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住建、农业、林业等审批、交易信息的协同共享,以及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

严格落实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供便捷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服务,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建立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提升地质灾害防御与应急能力

建设地质环境数据中心。

利用多年来积累的地质环境信息数据开展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专业数据库的集成和整合,建立省级地质环境数据中心。

在数据中心基础上,加强对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业务系统建设,构建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实现地质环境数据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服务。

整合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数据库。

整合地质环境脆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以及重点监测区的调查和监测数据,建成包括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地质遗迹等调查监测信息在内的一系列多比例尺数据库。

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速报、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信息的动态采集和实时汇集。

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及应急支撑系统。

在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库的基础上,构建省、市、县和现场联动的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完善网络化、智能化、可视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技术体系,实现地质灾害信息的快速汇集、处理、会商决策。

依托全国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应急通信平台,提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快速响应、信息报送、调度指挥的能力。

结合各级政府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实现与环保、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有效提升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社会服务的能力。

(五)加快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化运维体系建设

构建适应要求的云构架基础设施。

依托省政府内网、国土资源业务网、电子政务外网等政府云资源,建立省级国土资源云应用构架,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提供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基础资源服务,实现与吉林省电子政务“一张网”共享服务与交换。

推动和完善四级国土资源网络互联互通。

完善国土资源业务网,加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网络连接,有条件地区向乡镇国土所延伸。

加强国土资源数据安全。

加强国土资源数据安全防护,应用国产密码,逐步开展数据加密传输和存储系统建设;充分利用部重庆数据备份中心,开展国土资源数据的异地备份工作,扩建省厅异地备份中心,扩充省级容灾备份能力,为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备份条件。

全面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梳理已建、在建和新建的网络系统,按要求做好网络系统的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工作。

网络系统的建设要与信息安全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加强国土资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梳理国土资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国土资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增强国土资源网络安全防御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强化安全服务,实现对各种系统、设备、安全产品的集中管理和监控,通过应急演练和应急响应,提高全方位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信息化建设中国产化软硬件产品的应用,支持重要信息系统使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使安全产品和防护手段真正发挥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

逐级建立自上而下的层次清晰、责任明确、分工具体的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特别对经济欠发达市、县的信息化建设进行重点地扶持、督导和检查,切实增强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信息化建设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同等对待、同步推进、同步实施,坚持把业务需求与信息化支撑作用统一起来,协调联动,合力推进。

(二)执行统一标准,统筹规划

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平台建设标准、数据管理办法、网络建设架构,统一数据产品描述标准、生产规范以及产品质量标准等,制定全省信息化年度统一的工作要点,并以文件形式下发,逐级下达操作性强、具体明确的工作目标,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筹规划,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

(三)完善机制建设,强化应用

建立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长效机制。

一是制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考核制度。

按照年度信息化工作要点逐项考核,强化年度常规工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突破等项内容的考核;二是采取省级下达文件的形式,强制推行现行电子政务系统的应用、网络构建形式及项目的设立等工作,强化网上报件、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网上服务、远程申报等服务系统的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的效能。

(四)保障资金到位,计划实施

将信息化经费分为日常运维经费及专项建设资金两个方面,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保障定期运维及项目专项建设稳定的信息化资金投入。

(五)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水平

利用我省高校力量强大优势,建立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培训培养基地,建立信息化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鼓励引入紧缺人才,培养有技术、懂业务、会管理、能协调的复合型人才,完善人才激励、培养制度,实现由感情留人向待遇留人的方式转变。

(六)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合作

不断深化信息技术在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中的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让创新推动信息化建设不断地向纵深发展,加强以“国土资源云”、“遥感技术”为核心的新一代等信息技术应用与推广;加强信息化国内外交流工作,加强省级区域信息化合作与交流,促进省内各市县的互动合作,加强省内与省外的信息化工作交流,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区域特色、优势,建立开放有序、合作共赢的信息化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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