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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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

无损检测机构级别核定方法

一、级别核定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核定为A级:

〔1〕Z≥90;〔Z为总得分,见本方法第三部分〕

〔2〕注册资金许多于400万元;

〔3〕机构本身及母体组织不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爱护保养、销售等活动;

〔4〕被核准的检测项目许多于五项;

〔5〕与机构签定聘期许多于三年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人员的总人数大于等于40人,有相应类别许多于5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

〔6〕拥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所,且使用面积许多于500m2;

〔7〕检测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总额的净值许多于100万元;

〔8〕上一个核准期内年均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9〕能够主动连续地对质量体系进行完善与改进;

〔10〕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声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1〕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500万元。

2.满足以下条件的无损检测机构核定为B级:

〔1〕Z≥80;

〔2〕注册资金许多于300万元;

〔3〕被核准的检测项目许多于四项〔其中应当含有RT或者UT项目〕;

〔4〕与机构签定聘期许多于二年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人员的总人数大于等于25人,有相应类别许多于3名的无损检测Ⅲ级人员;

〔5〕拥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及检测试验场所,而且使用面积许多于300m2;

〔6〕拥有检测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总额的净值许多于60万元;

〔7〕年检测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8〕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及违反行业自律和被行业组织做出决定予以声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9〕检测机构的赔付能力达到300万元。

3.不满足A、B级核定条件的核定为C级。

二、评分方法〔〝〔〕〞内数字为权重〕

1.规模〔0.2〕

序号

核定要素

评分方法

1.1

注册资金A1(0.20)

60≤A1≤500按[1.1]=0.09A1+55运算;当A1>500时[1.1]=100

1.2

聘期许多于二年的全职人员总数A2

〔0.15〕

12≤A2≤90,按[1.2.1]=0.5A2+55运算,A2>90时,[1.1]=100

1.3

固定资产

〔万元〕(0.2)

1.3.1总值A3(0.2)

30≤A3≤225万元,按[1.3.1]=0.2A3+55运算,A3≥225时[1.3.1]=100

1.3.2仪器设备类资产原值A4(0.6)

20≤A4≤180万元,按[1.3.2]=0.25A4+55运算,A4≥180时,[1.3.2]=100

1.3.3核准期内仪器设备及办公系统投入占检测总收入的比例A5(0.2)

5%≤A5≤10%,按[1.3.3]=800(A5-5%)+60运算。

A5<5%,[1.3.3]=60;A5>10%,[1.3.3]=100

1.4

年均业务收入〔万元〕(0.2)

1.4.1总收入A6(0.3)

80≤A6≤880按[1.4.1]=0.05〔A6-80〕+60运算,A6≥880时[1.4.1]=100

1.4.2检测收入A7(0.5)

40≤A7≤540,按[1.4.2]=0.08〔A7-40〕+60运算,A7≥540时,[1.4.2]=100

1.4.3人均检测收入A8(0.2)

5万元≤A8≤25万元,按[1.4.3]=2A8+50运算,A8≥25时,[1.4.3]=100

1.5

办公及检测试验房屋人均建筑面积A9(0.1)

10m2≤A9≤20m2,按[1.8]=2.5A9+50运算,A9≥20时,[1.6]=100

1.6

信息化建设(0.1)

1.6.1运算机拥有量A10(0.3)

0.2台/人≤A10≤0.5台/人,按[2.1]=133〔0.5-A10〕+60运算。

超过每2人1台时,[2.1]=100

1.6.2局域网与应用软件〔0.6〕

运用检测报告专用软件〔单机版〕对检测报告进行治理:

60分;在机构总部建立并运行了局域网,且运用检测报告专用软件〔网络版〕对检测报告进行治理:

80分;在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各个检测项目现场均使用检测过程治理软件,或远程信息治理系统实现对检测质量的有效治理和操纵:

100分。

1.6.3主页(0.1)

无机构主页,60分。

有机构主页但未实时更新的,80分。

有机构主页,内容全面,实时更新的,100分。

1.7

检测责任过错赔付能力A11(0.05)

50万元≤A11≤500万元,按[1.7]=[4(A11-50)/45]+60运算;A11<50,[1.7]=60;A11>500,[1.7]=100

2.能力〔0.6〕

序号

核定要素

评分方法

2.1

人员(0.4)

2.1.1业务经营负责人(0.1)

a.专业(0.3)

非理工科专业,60分;理工科专业,80分;锅炉、化机、焊接及金属材料专业,90分,无损检测专业,100分

b.学历(0.3)

中专,60分;大专,80分;本科,90分;硕士及以上,100分

c.职称(0.3)

工程师,60分;高工,80分;正高工,100分

d.持证(0.1)

无损检测Ⅰ级证,60分;无损检测Ⅱ级证或高级经济师证,80分;无损检测Ⅲ级证,100分

2.1.2技术负责人

(0.2)

a.专业(0.3)

理科专业,60分;工科专业,80分;相关特种设备专业,90分;无损检测专业,100分

b.学历(0.2)

大专及以下,60分;本科,80分;硕士,90分;博士,100分

c.职称(0.2)

工程师,60分;高工,90分;正高工,100分

d.持证(0.3)

[d]=4×Ⅱ级资格项数+10×Ⅲ级资格项数+60;最高100分

2.1.3质量负责人(0.1)

a.专业(0.3)

文科专业,60分;理科专业,80分;工科专业,90分;无损检测专业,100分

b.学历(0.2)

大专及以下,60分;本科,80分;硕士,90分;博士,100分

c.职称(0.2)

助理工程师,60分;工程师,80分;高工,90分;正高工,100

d.持证(0.3)

[d]=5×Ⅱ级资格项数+10×Ⅲ级资格项数+60;最高100分

2.1.4检测责任师(0.25)

a.专业(0.35)

文科专业,70分;理科专业,80分;工科专业,90分;无损检测专业,100分

b.学历(0.15)

中专及以下,70分;大专,80分;本科,90分;硕士及以上,100分

c.职称(0.2)

助工及以下,70分;工程师,80分;高工,90分;正高工,100分

d.持证(0.3)

[d]=5×Ⅱ级资格项数+10×Ⅲ级资格项数+60;最高100分

2.1.5专业人员数量与比例

(0.2)

a.与核准项目相对应的Ⅱ级资格项数B1〔0.1〕

[2.1.5.a]=1.2×B1+58;最高100分

b.与核准项目相对应的Ⅲ级资格项数B2〔0.2〕

[2.1.5.b]=5×B2+58;最高100分

c.持证人员比例B3〔0.2〕

占职工总数比例:

按[2.1.5.c]=120B3运算,B3≥80%时[2.1.5.c]=100

d.人均持证项数B4(0.1)

1≤B4≤4之间的,按[2.1.5.d]=10B4+60运算。

B4≥4,[2.1.5.d]=100。

e.工程师人员量数B5〔0.1〕

[2.1.5.e]=10B5运算。

B5≥10时,[2.1.5.e]=100。

f.高级工程师人员量数B6〔0.1〕

[2.1.5.f]=15B6运算。

B6>6时,[2.1.5.f]=100。

g.工程技术人员比例B7〔0.1〕〕

40%≤B7≤80%,按[2.1.5.g]=100〔B7-0.4〕+60运算。

B7≥80%,[2.1.5..g]=100

h.取得各类审核员、评审员、安全注册工程师、质量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档案治理师、会计师、经济师资格证等的项数B8(0.1)

B8=0,[2.1.5.h]=60。

此后每项加4分,加到100分为止。

i.在省级以上特种设备相关检验协会、学术团体任职人数B9(0.1)

B9=0,[2.1.5.i]=60。

此后每人加10分,加到100分为止。

2.1.6关键岗位人员能力(0.15)

a.机构负责人(0.1)

有一定治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并较熟悉业务。

从事行政治理工作2年及以上,得60~79分。

有较强的治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并熟悉业务从事行政治理工作4年及以上,。

得80~89分。

有专门强的治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并熟悉业务。

从事行政治理工作6年及以上,得90~100分。

b.技术负责人(0.25)

较熟悉技术治理业务,并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从事技术治理工作2年及以上,得60~79分。

熟悉技术治理业务,并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从事技术治理工作4年及以上,得80~89分。

熟悉技术治理业务,并有专门强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从事技术治理工作6年及以上,得90~100分。

c.质量负责人(0.2)

较熟悉质量治理业务,并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从事质量治理工作3年及以上,得60~79分。

熟悉质量治理业务,并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从事质量治理工作5年及以上,得80~89分。

熟悉质量治理业务,并有专门强的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从事质量治理工作8年及以上,得90~100分。

d.授权签字人(0.2)

较熟悉授权签字范畴内的检测工作,并有一定的技术判定能力。

从事该项治理工作2年及以上,得60~79分。

熟悉授权签字范畴内的检测工作,并有较强的技术判定能力。

从事该项治理工作4年及以上,得80~89分。

熟悉授权签字范畴内的检测工作,并有专门强的技术判定能力。

从事该项治理工作6年及以上,得90~100分。

e.检验责任师(0.25)

较熟悉检测业务、有关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并有一定的技术判定能力。

从事该项治理工作2年及以上,得60~79分。

熟悉检测业务、有关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并有较强的技术判定能力。

从事该项治理工作4年及以上,得80~89分。

熟悉检测业务、有关法规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并有专门强的技术判定能力。

从事该项治理工作6年及以上,得90~100分。

2.2

取得核准的检测项目数(0.10)

[2.2]=20RT+20UT+15MT+10PT+15ET+20AE

2.3

检验仪器设备与设施(0.3)

2.3.1申请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2)

a.申请RT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2〕

〔1〕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那么»附件1表5中的相应要求,60分;

〔2〕X射线探伤设备每增加1台加3分,γ射线探伤设备每台加6分;

〔3〕配有爬行器一台加10分,配有具备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其它射线探伤设备,单价5~20万元的,每台加6分,单价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每台加8分,单价50万以上的,每台加10分;

〔4〕加到100分为止。

b.申请UT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2〕

〔1〕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那么»附件1表5中的相应要求,60分;

〔2〕常规超声波探伤设备每增加1台加3分,其中数字式超声波探伤设备每台加6分;

〔3〕配有自动探伤系统、或具备国内及国际先进水平的其它超声波探伤设备,单价5~20万元的,每台加10分,单价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每台加15分,单价50万以上的,每台加20分;

〔4〕加到100分为止。

c.申请MT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1〕

〔1〕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那么»附件1表5中的相应要求,60分;

〔2〕磁粉探伤设备每增加1台加3分,固定式磁粉探伤设备每台加6分;

〔3〕配有具备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其它电磁式检测探伤设备,单价5~20万元的,每台加10分,单价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每台加15分,单价50万以上的,每台加20分;

〔4〕加到100分为止。

d.申请PT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05〕

〔1〕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那么»附件1表5中的相应要求,60分;

〔2〕渗透探伤设备或辅助器材每增加1台加3分;

〔3〕拥有自行研发的专用渗透检测技术或工艺,每项加10分;

〔4〕最多加到100分。

e.申请ET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15〕

〔1〕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那么»附件1表5中的相应要求,60分;

〔2〕涡流探伤设备每增加1台加3分,其它电磁探伤设备每台加6分;

〔3〕配有具备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其它电磁式检测探伤设备,单价5~20万元的,每台加10分,单价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每台加15分,单价50万以上的,每台加20分;

〔4〕加到100分为止。

f.申请AE检测项目的机构所配备的相关仪器设备〔0.2〕

〔1〕达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那么»附件1表5中的相应要求,60分;

〔2〕差不多条件所要求必备的16通道AE设备基础上,每增加1个通道加1分;

〔3〕数字式设备加5分

〔4〕设备每增加1台,模拟式每台加6分,数字式每台加10分;

〔5〕仅有AE单项资质时,拥有其它方法的无损检测设备每台3分〔差不多条件中所规定的设备除外〕;

〔6〕最多加到100分。

g.其他条件〔0.1〕

〔1〕达到差不多条件要求60分;

〔2〕有独立的检测实验室或RT专用暗室、评片室的,加15分;

〔3〕有专用射线曝光室,加10分;

〔4〕有专用检测车及可移动暗室的,加20分;

〔5〕拥有其它专门规检测技术 、专门检测设备如视频内窥镜等,按设备价值,单价5~20万元的,每台加10分,单价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每台加15分,单价50万以上的,每台加20分;

〔6〕加到100分为止。

2.3.2相关设施条件

(0.1)

a.图书室及档案资料室条件(0.5)

〔1〕达到«差不多条件»中的要求,60分;

〔2〕面积每增加10m2加5分;

〔3〕有独立阅览室的,加10分;

〔4〕有独立的档案资料查阅室的,加10分;

〔5〕有空调、去湿机等保温、干燥设施的,每台加10分;

〔6〕有轨道移动式专业档案储存设施的,加20分;

〔7〕加到100分为止。

b.仪器设备室条件(0.35)

〔1〕达到«差不多条件»中要求,60分;

〔2〕有空调、去湿机等保温、干燥设施的,每台加10分;

〔3〕加到100分为止。

c.业务接待服务场所条件(0.15)

〔1〕达到«差不多条件»中所规定的办公场地要求,但无独立的业务接待场所的,60分;

〔2〕设有独立专用的客户接待场所,每平方米加1分;

〔3〕设有专门的客户投诉接待场所,加5分;

〔4〕加到100分为止。

2.4

技术水平(0.2)

2.4.1科研成果(0.2)

〔1〕差不多分60分;

〔2〕每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加20分〔主持,排名在前3位〕或10分〔参与〕;

〔3〕每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加10分〔主持,排名在前3位〕或5分〔参与〕;

〔4〕每项市级科研成果加5分〔主持,排名在前2位〕或2分〔参与〕。

〔5〕加到100分为止。

2.4.2参与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制修订(0.2)

〔1〕差不多分60分;

〔2〕在核准有效期内参与国家级制修订的〔国务院法规、部委总局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每项加10分;

〔3〕参与省级地点的,每项加5分。

〔4〕加到100分为止。

2.4.3专著和译著(0.1)

〔1〕差不多分60分;

〔2〕每部专著加20分,每部译著加10分。

〔3〕加到100分为止。

2.4.4科技论文(0..2)

〔1〕差不多分60分;

〔2〕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相关科技论文,每篇加10分;

〔3〕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每篇加1.5分;

〔4〕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技论文,每篇加0.5分。

〔5〕加到100分为止。

2.4.5相关科技专利(0.15)

〔1〕差不多分60分;

〔2〕每项国际专利,加20分;

〔3〕每项国家专利,加10分。

〔4〕加到100分为止。

2.4.6检测技术应用成果(0.15)

〔1〕差不多分60分;

〔2〕自主研发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每项加6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每项加10分;

〔3〕引进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每项加4分;

〔4〕引进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每项加8分;

〔5〕加到100分为止。

 

3.治理水平〔0.2〕

序号

核定要素

评分方法

3.1

质量治理(0.3)

3.1.1质量治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形(0..3)

采纳扣分制,总分值为100分。

每个不符合项扣5分;每个缺陷项扣3分。

但当得分在60分以下时,经整改确认,该项按60分计。

3.1.2核准有效期内的检测工作质量抽查考核情形(0.2)

合格,或不合格但经整改后合格,60分;良好,80分;优秀,100分。

3.1.3检测报告与相关记录的差错率C1(0.4)

0≤C1≤20%,按[3.1.3]=100〔1-2C1〕运算。

C1>20%,[3.1.3]=60。

3.1.4认证认可情形(0.1)

〔1〕差不多分60分;

〔2〕核准有效期内通过计量认证和〔或〕ISO9001认证,加20分;

〔3〕通过国家级认可,加40分。

〔4〕加到100分为止。

3.2

行政治理(0.2)

3.2.1劳动人事治理(0.2)

采纳扣分制,总分值为100分。

未建立劳动人事治理制度,扣40分。

建立了制度但内容不完善,酌情扣5~10分。

未能认真执行制度,酌情5~20分。

最多扣40分。

3.2.2档案治理(0.2)

〔1〕取得档案工作省1级水平证书的,[3.2.2]=100;

〔2〕取得档案工作省2级水平证书的,[3.2.2]=90;

〔3〕未取得上述证书的,采纳扣分制,总分值为80分;未建立档案治理制度,扣20分。

建立了制度但内容不完善,酌情扣5~10分。

未能认真执行制度,酌情5~20分。

最多扣20分。

3.2.3印章治理(0.3)

采纳扣分制,总分值为100分。

未建立印章治理制度,扣40分。

建立了制度但内容不完善,酌情扣5~10分。

未能认真执行制度,酌情5~20分。

最多扣40分。

3.2.4业务治理〔0.3〕

采纳扣分制,总分值为100分。

未建立业务治理制度,扣40分。

未制定年度、季度业务打算,扣5~20分。

未进行月、季度业务完成情形统计,扣5~20分。

未完成当地监察机构的定检任务,扣10~40分。

最多扣40分。

3.3

财务治理(0.2)

3.3.1固定资产治理(0.5)

建立固定资产治理制度,设有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60分;设有固定资产台帐,并有专人治理,加20分;治理人员能够对仪器设备、办公系统等定期爱护保养,加10分;固定资产帐实相符,加10分。

3.3.2财务分析(0.5)

财务人员能够对年度财务收支情形进行分析,60分;有季度收支分析报告,加20分;有月度收支分析报告,加40分。

最多加到100分。

3.4

获得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等的奖励、表彰的情形(0.1)

在核准有效期内未获奖励表彰等,60分。

获得一项国家级奖励、表彰,加30分。

一项省级奖励、表彰,加20分。

一项市级奖励表彰,加10分。

3.5

行业自律情形(0.2)

采纳扣分制,总分值为100分,扣到60分为止。

〔1〕未及时学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酌情扣5~20分;

〔2〕未及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更新、修订情形相应更新、修订有关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和其他文件的,酌情扣5~20分;

〔3〕未签署和遵守行业自律公约,扣20分;

〔4〕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经营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被行业组织认定并予以声讨,每次扣20分。

三、分值运算

1.总得分Z=[1]×0.2+[2]×0.6+[3]×0.2

式中[1]表示第1部分〝规模〞的得分,[2]表示第2部分〝能力〞的得分,[3]表示第3部分〝治理水平〞的得分。

2.[1]=[1.1]×0.2+[1.2]×0.15+[1.3]×0.2+[1.4]×0.2+[1.5]×0.1+[1.6]×0.1+[1.7]×0.05

式中[1.1]表示序号为1.1的核定要素的得分,余者类推。

[1.3]=[1.3.1]×0.2+[1.3.2]×0.6+[1.3.3]×0.2

[1.4]=[1.4.1]×0.3+[1.4.2]×0.5+[1.4.3]×0.2

[1.6]=[1.6.1]×0.3+[1.6.2]×0.6+[1.6.3]×0.1

3.[2]=[2.1]×0.4+[2.2]×0.1+[2.3]×0.3+[2.4]×0.2

〔1〕[2.1]=[2.1.1]×0.1+[2.1.2]×0.2+[2.1.3]×0.1+[2.1.4]×0.25+[2.1.5]×0.2+[2.1.6]×0.15

[2.1.1]=[2.1.1.a]×0.3+[2.1.1.b]×0.3+[2.1.1.c]×0.3+[2.1.1.d]×0.1

[2.1.2]=[2.1.2.a]×0.3+[2.1.2.b]×0.2+[2.1.2.c]×0.2+[2.1.2.d]×0.3

[2.1.3]=[2.1.3.a]×0.3+[2.1.3.b]×0.2+[2.1.3.c]×0.2+[2.1.3.d]×0.3

[2.1.4]=[2.1.4.a]×0.3+[2.1.4.b]×0.2+[2.1.4.c]×0.2+[2.1.4.d]×0.3

[2.1.5]=[2.1.5.a]×0.1+[2.1.5.b]×0.2+[2.1.5.c]×0.2+[2.1.5.d]×0.1+[2.1.5.e]×0.1+[2.1.5.f]×0.1+[2.1.5.g]×0.1+[2.1.5.h]×0.05+[2.1.5.i]×0.05

[2.1.6]=[2.1.6.a]×0.1+[2.1.6.b]×0.25+[2.1.6.c]×0.2+[2.1.6.d]×0.2+[2.1.6.e]×0.25

注:

假如检测责任师是一个群体,那么2.1.4、2.1.6.e项得分为各检测责任师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假如有多个授权签字人,那么2.1.6.d项得分为各授权签字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2〕[2.3]=[2.3.1]×0.8+[2.3.2]×0.2

[2.3.1]=[2.3.1.a]×0.2+[2.3.1.b]×0.2+[2.3.1.c]×0.1+[2.3.1.d]×0.05+[2.3.1.e]×0.15+[2.3.1.f]×0.2+[2.3.1.g]×0.1

[2.3.2]=[2.3.2.a]×0.5+[2.3.2.b]×0.35+[2.3.2.c]×0.15

〔3〕[2.4]=[2.4.1]×0.2+[2.4.2]×0.2+[2.4.3]×0.1+[2.4.4]×0.2+[2.4.5]×0.15+[2.4.6]×0.15

4.[3]=[3.1]×0.3+[3.2]×0.2+[3.3]×0.2+[3.4]×0.1+[3.5]×0.2

〔1〕[3.1]=[3.1.1]×0.3+[3.1.2]×0.2+[3.1.3]×0.4+[3.1.4]×0.1

〔2〕[3.2]=[3.2.1]×0.2+[3.2.2]×0.2+[3.2.3]×0.3+[3.2.4]×0.3

〔3〕[3.3]=[3.3.1]×0.5+[3.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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