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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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朝阳区“十二五”综合专项规划

 

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

发展规划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4

一、发展基础..................................4

二、发展形势.......................7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9

一、指导思想.........................9

二、指导原则.........................9

三、发展目标..........................10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11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11

(一)支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12

(二)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12

(三)提升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发展助残慈善事业

.......................................13

二、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13

(一)建设和夯实“五大平台”..............13

(二)实施“十大工程”........................15

1、康复服务提升工程.......................15

2、特殊教育普及工程.....................16

3、就业培训促进工程.......................17

4、养护照料推广工程...........................19

5、精神文化惠民工程...........................19

6、宜居环境塑造工程......................20

7、法律援助深化工程....................21

8、智能信息便捷工程.......................22

9、社会管理创新工程.........................23

10、社会助残美化工程..................24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24

一、加强领导..................................24

二、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25

三、完善资金保障机制....................26

四、强化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26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推动朝阳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依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时期,在北京市残联的指导和朝阳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各街(乡)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经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十一五”规划圆满完成。

17.62万残疾人前所未有地得到更多实惠,残疾人事业前所未有地深入人心。

五年来,残疾人服务体系构架基本形成。

政府逐年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启用了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审核中心,购建了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完成了区残疾人综合活动中心改造升级。

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日臻完善,43个街(乡)残联和379个社区(村)残协作用发挥明显。

52个示范型残疾人温馨家园吸引了1800余人长期固定活动,服务覆盖面近4万人。

建成51家职业康复劳动基地,997名智力残疾人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建立了以284个社区(村)康复站、24个星级辅助器具服务站、6家各类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4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35个社区卫生站为平台的康复服务网络。

1所特教学校、6个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160所随班就读学校为1600余名残疾学生提供教育。

新建6个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残疾人事业国内与国际的交流日趋活跃。

五年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广大残疾人获得更多实惠。

残疾人就业率稳步提高,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已实现就业14809人,就业率达到66%。

11738人次享受低保和各种补助。

2503名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3191名个体就业残疾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33774人次的残疾人得到“助听”、“助行”、“助明”、“助医”等康复救助、训练与服务,11890名残疾人获得免费配发辅助器具。

6916人享受居家养老助残服务。

0—18岁残疾人儿童少年730人,在校学习453人。

193名考入高中和大学的残疾学生获得助学奖励,1456人次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接受学习资助。

19847人次的残疾人参加职业(休闲)技能培训,842人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贫困和重度残疾人优先享受基本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廉租住房80户,危旧房改造17户。

五年来,残疾人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参与社会能力显著提升。

人大的残疾人代表和政协的残疾人工作者委员参政议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411名残疾人协管员、专职委员服务在基层。

46名残疾人自强模范和2名朝阳区年度“新闻人物”成为社会学习的榜样。

5100名残疾人志愿者服务北京奥运会、残奥会,8.8万人次的残疾人参与了快乐残奥活动。

在福利企业成立了北京市第一家企业残协。

残疾人专门协会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充分发挥。

成立了残疾人文学沙龙和摄影沙龙,残疾人艺术团、残疾人书画家联谊会、残疾人体育协会活动丰富多彩。

新残疾人观深入人心,残疾人素质教育成效明显。

残疾人积极投身社会活动,在国内外文化艺术、体育、书法绘画和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证书200余个,展示了残疾人自强向上的精神风貌。

五年来,扶残助残呈现新气象,社会环境更加文明和谐。

北京市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朝阳区无障碍设施管理和维护办法、鼓励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的实施办法等20余项政策措施制定施行。

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残疾人事业,与贫困残疾人结扶助对子活动持续开展。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成员单位责任制得到深化落实。

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城市无障碍水平显著提升,全区新建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实现100%达标,无障碍建设、改造项目达到1.2万余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940户,42个街乡配备了无障碍服务车。

积极推进信息无障碍,成立手语俱乐部,7000余人次参加手语培训,朝阳有线新闻综述栏目加播手语主持。

“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爱耳日”、“爱眼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常办常新。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建立朝阳区政府无障碍网站,在朝阳有线电视台开播《同在蓝天下》栏目,改版残联网站,各类媒体刊播我区残疾人事业新闻1440余条。

成立残疾人康复协会,16家民办康复机构成为康复领域的重要力量。

35家福利企业安置664名残疾人集中就业。

270余名残疾人在91家盲人按摩机构从事保健按摩工作。

568家社会用人单位享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

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进一步发扬光大,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

“走进有声世界”、“贫困股骨头置换救助”等慈善救助项目影响广泛。

走访慰问残疾人61848人次,送慰问金(慰问品)2028.3万元。

“十一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政策保障。

圆满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第二代中国残疾人证换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新式牌证换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的改变和朝阳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论坛的举办等重要工作。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极大提高了公众的关注度和支持度,扩大了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基础。

朝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五次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为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街道建立残联党总支部,在社区残协、民办康复机构建立党支部,初步打造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残疾人党建工作新格局。

先后获得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区、全国特奥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残联专门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先进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等国家级荣誉,为朝阳区建设“三化四区”、构建和谐朝阳做出了应有的积极贡献。

二、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朝阳区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残疾人事业作为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既面临着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有利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做好残疾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政策保障。

二是朝阳区日益成为“国际交往的重要窗口、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的重要节点、对外服务业发达地区、现代体育文化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十二五”期间核心功能将显著增强,城乡一体将加速推进,社会管理将加快转型,人文品质将全面提升,这些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是朝阳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是朝阳区将实施“双十工程”,社会保障提升工程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高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五是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二)主要挑战:

朝阳区已经开启转变发展方式示范区、建设世界城市试验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先行区、促进社会和谐模范区“新四区”战略的新征程。

作为社会和谐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新四区”的建设成果。

因此,对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一是残疾人状况与全区平均水平仍然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仍然是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

朝阳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加大、速度加快,残疾人状况改变要跟上全区民生改善的步伐,进一步缩小残健差距将面临更大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将更加艰巨。

二是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还不坚实。

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社会保障制度的系统性、层次性和城乡一体化程度不足,保障覆盖面较窄,保障标准较低;残疾人服务体系还不能做到人人可及,现有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与残疾人类别化、个性化、多层次的需求之间还有较大差距,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匮乏,残疾人日益增长的保障、服务需求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三是整个社会的残疾发生风险不断加大,残疾老龄化和老龄残疾化带来严峻挑战。

交通事故、精神压力以及各类疾病等形成新的导致残疾发生的因素。

老年残疾人对于养老、医疗服务与救助、辅助器具、生活服务、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的需求非常迫切。

四是残疾人事业在技术、人才和信息化等软件服务方面的发展相对滞后,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

五是政府部门各负其责、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以及社会动员参与机制亟待健全,残联组织需进一步明确定位,有效发挥作用。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人道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广大残疾人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动力,以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建设和夯实“五大平台”,实施“十大工程”,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朝阳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朝阳“新四区”建设做出贡献。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把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放在首位,千方百计做好基层工作,千方百计扩大服务面,千方百计增加更多的投入,千方百计把事业向纵深发展。

2、坚持围绕大局。

顺应和融入本区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大局,将“两个体系”纳入全区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的政策导向作用,提升残疾人社会服务的规模和水平,实现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

4、坚持统筹兼顾。

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5、坚持分类指导。

加强专业化、类别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促进不同区域、年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的残疾人之间得到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我们的发展目标是:

形成城乡一体、适度普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形成覆盖城乡、具有特色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形成健康持续、充满活力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形成平等友爱、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环境。

努力实现广大残疾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福祉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通过加强两个体系建设,使残疾人事业成为提升朝阳区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平台、宣传朝阳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阵地、反映朝阳区和谐宜居的重要窗口。

 

“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目标

社会保障

1

城镇和农村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

2

城乡残疾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3

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享有护理补贴比例(%)

100

公共服务

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有效康复服务比例(%)

98

5

有需求的残疾人享有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比例(%)

100

6

残疾儿童1-3年学前康复教育普及率(%)

95

7

残疾人机构托养人数(人)

1500

8

新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人)

1200

9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数量(人次)

2000

10

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康复劳动站数量(个),安置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数量(人)

551,500

11

残疾人经常性参加基层文化艺术和健身活动的比例(%)

35

12

残疾人享有1-2项信息化服务的人数(万人)

 3

13

有需求残疾人享有法律服务和救助的比例(%)

100

社会环境

14

公共建筑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提升的比例(%)

5

15

残疾人社会组织数量(个)

30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残疾人给予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不断完善体现残疾人特殊需求、政策相互衔接、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改进社会保障技术手段,加强社会保障服务,推动社会保障实现由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变。

(一)支持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加大执法检查和劳动监察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实施“超龄”残疾职工延期缴费和趸缴补助办法,确保所有残疾职工退休后能够享受到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待遇。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残疾人参保给予支持。

将残疾人医疗康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免费服用基本医药制度,完善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报销优惠措施。

(二)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

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

完善残疾人救助政策与就业促进、劳动扶持政策的衔接办法,鼓励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完善分类救助政策,加大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的救助力度。

建立残疾人大病医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为享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之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提供帮助。

落实本市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保障性住房特殊扶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家庭予以照顾。

保障性住房项目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并专门设计建造部分适合残疾人生活、居住的住房。

实施农村住房救助时,优先安排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

全区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建立残疾人统计项目,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开展动态监测和重点服务。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家庭成员患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动员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力量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临时困难。

(三)提升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发展助残慈善事业

将残疾人生活补助覆盖范围扩大到各年龄段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北京市将逐步建立的残疾生活津贴制度、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制度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整合助学政策,逐步实现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中、高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落实北京市残疾人公共服务优待办法,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公共信息、公共安全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惠和辅助性服务。

建立对残疾人参加公共活动和接受公共服务的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探索建立残疾人财产信托制度。

加强助残慈善事业宣传,鼓励社会捐赠,引导更多社会资源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

二、加快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五大平台”和“十大工程”是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

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测体系,加强监督考核,深入推进工作,把提升广大残疾人的福祉做得更加实在。

(一)建设和夯实“五大平台”

1、区残疾人职业康复中心。

精心设计,安全施工,科学合理确定运营管理方案,建设“廉洁工程”、“民心工程”,使之成为集残疾人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简单劳动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机构和朝阳区残疾人就业、康复的集散地、孵化器,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就业和职业培训需求,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

2、区残疾人综合活动中心。

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深化科学管理、完善中心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之成为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培训基地,成为展示朝阳区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状况的重要窗口。

3、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贴近实际,贴近基层,建设区(县)级功能设置最全、服务水平最高的辅助器具机构。

以“生活自理、回归社会、职业重建”为宗旨,开展辅助器具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辅具展示、无障碍环境改造、评估适配、辅具选配、使用指导、适应性改造等服务,并对基层辅助器具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落实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办法,实现辅助器具补贴和适配服务全覆盖。

4、温馨家园和职业康复劳动基地。

统筹规划朝阳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制定温馨家园运营资助和管理办法,健全温馨家园长效发展机制。

为市级示范型温馨家园配备综合服务人员,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品牌效应方面取得新成效。

抓好市政府转发的《关于本市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发展的意见》的落实,完善对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管理、服务和扶持措施,制定职业康复站建设和运营标准,在精防医生配备、职业劳动补助标准提高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大力培育职业康复劳动品牌项目,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准入、年审、评估和退出机制,推动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十二五”期间,各街乡至少建设1个职业康复劳动站。

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康复劳动站(中心)建设成为庇护性就业场所,拓展残疾人就业形式,推进职业康复劳动分类分层次发展。

5、社区(村)康复站。

继续按照分布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建设好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的重要阵地----社区(村)康复站,使社区(村)残协扎根在基层有固定的活动场地,推动残疾人在基层、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为康复站配置经济适用的康复器材、辅助器具以及康复知识普及读物,广泛开展为轻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简单的康复训练,为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和智力残疾人提供工疗、娱疗、日间照料等服务以及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转介等服务。

(二)实施“十大工程”

1、康复服务提升工程

适应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康复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强化残疾预防。

普及孕前检查和产前筛查与咨询服务(尤其要关注重度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的婚后生育基因缺陷的检查和预防),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0-1岁儿童出生缺陷监测,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施动态管理。

重视精神残疾预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日常心理危机干预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心理干预网络。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加快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康复技术研究等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落实康复职能,完善社区康复标准,规范康复服务内容,配备适宜的服务设施和人员,将适宜的社区康复训练项目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建立综合医院、康复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转诊机制,实现医院治疗、机构康复、社区康复之间的有效衔接。

实施重点康复项目。

建立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完善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及早干预的服务网络。

支持孤独症儿童、脑瘫、听力障碍等残疾儿童康复技术研究和推广,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规范,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关注老年残疾人的心理健康。

加大精神病防治康复力度,提高精神疾病康复服务水平。

提升康复服务的科学化水平,巩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成果,继续开展社区康复,探索居家康复的有效形式。

加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

制定朝阳区各级各类康复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康复服务专业人员、精防工作人员配置标准。

实施康复、辅助器具服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

卫生、教育等部门联手培养康复管理、技术人才,建立健全有关资格认证、职称评定、培训奖励制度。

2、特殊教育普及工程

全面普及学前康复教育。

鼓励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儿童,支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福利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扶持民间力量举办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普及残疾儿童1-3年学前康复教育。

制定和实施特教学校办学规范,优化校园软硬件环境。

完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的送教上门、社区教育服务制度,保证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得到适合其特点的教育。

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立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制度。

扩大残疾人职业教育规模。

公办特教学校要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增设职高班(部)。

支持各级各类网络学校和网络课程面向残疾人服务,鼓励残疾人接受继续教育。

建立健全特教教室培训奖励制度,逐步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

加强特殊教育研究,鼓励和支持先进科学技术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

3、就业培训促进工程

完善按比例就业制度。

贯彻落实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式,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

整合完善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超比例安置奖励等政策措施,适当提高补贴和奖励标准。

支持用人单位开展无障碍环境改造和残疾人就业岗位开发。

加强劳动监察,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残疾人劳动者合法权益。

稳定和发展集中就业。

继续实施福利企业职工保险补贴政策,完善促进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发展办法和系列配套措施,提高集中就业残疾人收入水平。

民政部门组织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由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优先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生产特点确定某些产品由其专产。

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产品。

扶持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

采取资金帮扶、贷款贴息、项目推介等多种扶持方式,探索建立对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长效扶持机制。

提高个体就业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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