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汇报食品药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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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汇报食品药品
信访工作汇报食品药品
篇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汇报材料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汇报材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切实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有力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现在我局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食药监执法队伍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
结合法制宣传日、科普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安全合理用药”等宣传活动,扎实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合理饮食和用药、假劣药品鉴别常识、药品不良反应以及用药安全等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对药品、医疗器械等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增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守法意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
积极推行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集体合议制,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内容标准、程序合法、制度
规范,使行政执法行为有章可循。
二是坚持查处相对分离。
在我局人手明显不足的情况下,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坚持查处相对分离,明确查、审、处各环节的责任和时限,保证所办案件在处罚过程中的公正、公平。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
在行政执法中,坚持亮证执法和2人以上共同执法,避免执法随意性。
在行政处罚告知和听取当事人意见的环节,履行告知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所有案件的合议过程中,合议人员均形成一致的决议,并由法制人员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法制人员的把关作用。
一年来,我局没有出现单独执法、私自执法或不亮证执法的行为。
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自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标准》规定,扎实推进依法办案、秉公执法,不断规范药品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行为,防止滥用行政处罚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责任,实行政务公开,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执法监督。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保证工作延续性,形成了从局长到一般工作人员各负其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确定了1名人员作为法制工作人员,定期对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各方面进行检查,严格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执法案件的内部审查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地提高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能力。
明确了行
政执法工作目标和法律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纪律。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审核办法》、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上挂了我局的主要职责、内设股室、领导分工、年初计划、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以及日常监管工作的最新信息等内容,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得及时准确向广大群众公开。
坚持新进人员领取行政执法证时签定行政执法廉政承诺书,进行庄严承诺,积极引导执法人员自觉筑牢思想、行为防线,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廉洁意识。
三是加强执法外部监督。
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听取和征询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和见议等多种途径,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态势,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改善机关的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四)加强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确保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加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结合“五五普法”的工作要求,我们“以学法促执法,用执法带学法”观念贯穿到执法日常工作中,及时制订出台了法制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目标化管理,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先后学习了《公务员法》、《行
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部门法律法规。
并定期召开案件分析讨论会,围绕案情找问题,依据法律作定论。
二是积极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自治区组织的《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稽查、药品不良反应、药品快检、化妆品、保健品监管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和能力。
(五)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调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将调解工作范围延伸至药品案件和群众信访工作中,注重利用调解方式化解群众矛盾,发挥行政调解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散、不升级。
二、依法履职尽责情况
专项监督检查、专项清查情况
全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11家,零售药店638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733家。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131人次,出动车辆1529车次,检查经营企业1967家,先后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特殊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规范化药房、医用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的专项检查,查处假劣药品67个品种,医疗器械20个品种,取缔无证经营企业6家,处罚20万余元。
(二)信访、投诉举报的接收、处理情况
对于群众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我局实行首问首接责任制,并由专人负责举报受理,详细记录案情,在第一时间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对每起信访案件办结后,都将办理情况向举报者进行了回复。
坚持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的原则。
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投诉举报2件,办结2件,投诉举报处理率100%,办结信访事件无违法违规操作,没有引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追究的情况。
(三)立案查处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对违法案件立案255起,结案201起,结案率为79%。
所有案件均依法立案,无有案不查、查而不办或违法办案的情况,每一起调查终结的案件均及时依法作出了处理决定。
(四)案件查处机制的基本运行情况
为保证药械稽查人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权,做到合法、公正、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专门的案件查处工作制度。
稽查人员外出办案,均严格执行两人以上、亮证执法。
对于群众举报电话和来信来访,符合立案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了立案。
稽查人员查处药械违法案件,做到了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得当,适用法律法规准确。
一般程序案件查处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合议—告知—决定的处理程序。
对于较大、较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同时,行政执法案件实行了审查立案、
篇二:
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季度安全生产一岗四责工作汇报
昌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季度“一岗四
责”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来汇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季度“一岗四责”工作进展情况。
一、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餐饮监管方面,先后开展了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地食堂检查、单位食堂检查等专项检查5次,开展民运会等一级安全保障15天。
共检查餐饮单位853家,下发监督意见书581份,排查餐饮食品安全隐患260个,查办案件38起,发现的主要问题为无证经营餐饮食品和存在“三无”食品。
药品医疗器械方面,检查涉药单位289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172个,查办案件35起,查处的违法行为主要是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和非正规渠道购进药品。
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方面,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63家,111家化妆品专营单位进行了排查,共排查保化安全隐患85个,下达责令整改书46份,查办案件2起。
发现的主要问题为进货渠道不规范,进过查验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强化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
一是管好自己。
坚持勤奋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
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班子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带头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始终做到慎待权力,平时带头住区下村,不搞特殊化。
二是管好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
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
认真开展对干部职工谈心教育,做到防微杜渐。
三是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教育他们培养良好的政治品格,懂得自尊自爱,严禁他们打着单位领导的旗号办个人私事,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违规的现象。
三、信访工作有效开展,群众来访及时回应
一是深入开展领导接访制度。
每周固定两天时间分别确定为领导集中办公日和一线执法活动日,有需要解决的问题可以在单位面对面向领导反映,由领导现场进行答复。
同时,局领导结合“一线执法”活动走进服务对象,对他们的诉求进行深入了解,及时对接协调解决。
二是不断完善监督举报渠道。
为保证“民有所求,我有所应”,市药监局采取信函、完善网站平台、设置来访接待岗、开通12331投诉举报专线等形式受理各类投诉问题,深入开展捆绑式服务,将移动电话与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捆绑,确保不漏接一例电话,全面落实接到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出现场的工作制度,在最短的时间
内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共接投诉举报电话136次,当场答复116次,出现场进行执法检查20次,答复率100%。
三是结合实际分类进行解决。
针对投诉者所反映的问题,24小时内展开现场调查,针对实际情况,要求相关责任企业进行整改;对于需要延期处理的,在做好信访人的解释工作的基础上,联系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尽快给出处理措施;对于历史遗留环境欠账的投诉件,要把国家关于食品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职责说清楚、讲明白,力争做到群众满意,防止重复投诉或越级上访的发生。
四是逐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督办机制,形成统一领导、指定科室归口管理和协调、其他科室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督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行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责任到人,建立案件主办人,让每一个信访举报件都有人主办,同时要规范督办工作中程序类、职责类、方法类制度,形成完整的督办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同时,要建立信访举报问题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一些重要的和疑难复杂的信访举报问题,实行主管领导包案制,限定办案时间,一抓到底。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执法装备欠缺、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无法达到监管全覆盖,存在一定的安全漏洞。
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府投入力度,完善执法装备、办公场所、技术检验力量。
二是餐饮食品从业人员平均素质不高,家庭状况收入不高。
餐饮从业门槛低,各种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监管难度大。
建议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尤其是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
三是工作宣传力度不够高,许多涉及到其他部门的信访问题均投诉到我单位,仍需进一步加强。
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投入,多部门、多途径开展工作宣传。
20XX年9月28日
篇三: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社情分析会制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信访社情分析机制的通知
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市药检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我局决定建立信访社情分析机制。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掌握苗头性、倾向性、涉众性问题,对有可能引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信访社情,有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信访社情,特别是新出现的、反映强烈的、可能蔓延的、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信访社情,认真排查,深入分析,提出前瞻性、预警性、对策性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超前掌握动态,主动开展工作,深入研究政策,过细解决问题,实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目标,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组织
建立信访社情分析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
各县局、机关各科室、市药检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由局分管负责同志召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
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加强对信访社情分析工作的领导,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要建立健全信访社情分析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信访社情形势,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预防,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2、认真梳理,研究对策。
坚持梳理情况与交办具体事项相结合,分析问题与研究政策相结合,信访社情分析与应急管理相结合,认真梳理排查可能在省、市、区范围内造成影响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深入研究相关政策,及时进行信访筛选、分类剖析、综合研判,努力做到掌握情况、发现苗头、提出要求、拿出对策,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3、讲求方法,注重实效。
遵循边排查边化解的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隐患及提出的对策建议,各相关乡、街道和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沟通配合,采取得力措施,超前防范,就地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