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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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造阶段)
简本
中电投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2013年8月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地理位置
山东海阳核电厂地处胶东半岛的黄海之滨,为滨海核电厂。
厂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辖海阳市留格庄镇邵家庄村以南(冷家庄和董家庄原址),处于三面环海的岬角东端,东北有乳山湾,西南有凤城港,东部和南部面临广阔的黄海。
山东海阳核电厂地理位置图见图1,效果图见图2。
2、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第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的扩建工程。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作为我国核电国产化依托项目的后续工程,在国家的统一指导下,大力推进核电设计自主化和设备制造本土化,采用公开招投标制选择国内外有资格的核电设备制造厂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核电厂造价,将山东海阳核电厂建设成为先进、高效、安全、可靠的核电机组。
3、建设规模和规划
山东海阳核电厂厂址规划建设6台压水堆核电机组。
建设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
本项目在一期2台AP1000机组建设的基础上,扩建2台CAP1000核电机组,3号机组初步计划于2013年11月30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建设总工期为49个月。
3号机组计划于2017年12月投产,4号机组计划于2018年10月投产。
4、项目前期审评情况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于2013年2月受理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在提出两批审评问题单、进行两次审评对话后给出了审评意见。
2013年7月4日,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五次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部分委员会议审议了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的审评意见,认为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审评意见和结论是合适的。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人口分布
2009年底海阳核电厂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总人口数为3868632人。
按评价区面积计算,2009年平均人口密度为193人/km2。
按评价区陆域面积计算,2009年平均人口密度为386人/km2,低于山东省同期平均人口密度603人/km2。
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城镇人口超过万人的人口中心有16个。
距厂址最近的万人以上人口中心为位于厂址W方位约12.4km处的海阳市凤城街办驻地,2009年底有常住人口20859人。
十万以上人口中心有2个,分别为位于厂址WNW方位约69km处的莱阳市城厢街道,2009年底有城镇人口137719人,以及位于厂址NNE方位约26km处的乳山市城区街道,2009年底有城镇人口116015人。
厂址半径80km范围内无百万人以上城市。
2009年底厂址半径5~15km范围内千人以上村镇共有33个。
凤城街道为该区域最大的居民点,位于厂址W方位约12.4km处,有人口20859人;其次是留格庄镇镇区,位于厂址NW方位约10.2km处,有人口3824人。
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无十万人以上城市。
2009年底海阳厂址3号反应堆半径5km范围内总人口数为6854人,共有居民点6个。
离厂址最近的居民点为邵家庄,位于3号反应堆NNW方位约1.0km处,有人口341人。
厂址半径5km范围内最大的居民点为大辛家村,位于3号反应堆NNW方位3.9km,有人口3169人。
厂址5km半径范围内无万人以上城镇。
邵家庄为厂址半径1km范围内唯一一个居民点,位于厂址NNW方位约1.0km处。
原厂址较近的冷家庄和董家庄分别搬迁到厂址NNW方位约6.8km和7.6km处。
2、土地利用及资源概述
工业:
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大多属于乡村地区,目前没有大型的工矿企业,一些市办和乡(镇)办企业主要集中在留格庄镇和凤城街办驻地附近。
厂址半径5km范围(属留格庄镇管辖)内工业企业多为一些海产品加工和食品加工单位,主要集中在大辛家村附近。
危险源:
根据计算,厂址附近的固定和移动危险源不会对核电厂的建设和运行造成威胁。
厂址半径4km范围内均没有经过的航线或起落通道,厂址半径16km范围内无机场设施。
交通:
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的公路交通比较发达,厂址北方向的青威高速和202省道距厂址的最近距离分别为8km和9km;厂址西北方向的高凤线距厂址的最近距离为8.5km。
核电厂的主要进厂道路——核电一路北接青威高速公路,南到海阳核电厂,全长8km;应急道路(核电二路)全长约10km。
核电一路和核电二路均已竣工通车。
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无铁路。
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有海阳港、乳山港等港口和航道,水上交通运输十分方便。
文化、医疗卫生设施:
厂址半径10km范围内无监狱。
厂址15km范围内有3家卫生院,2家敬老院,中学4所,小学3所,幼儿园14所,中学生3179人,小学生2506人,幼儿园学生1939人,老师666人。
名胜古迹、旅游景区及自然保护区:
山东海阳核电厂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无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现有国家4A级风景区两处,分别为位于厂址W方位约14km处的海阳旅游度假区和位于厂址NE~ENE方位约13.5km处的乳山休闲旅游度假区。
厂址半径15km范围内仅有两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位于厂址NNW方向约14km处的院下遗址和位于厂址NW方向约11km处的荪疃遗址。
农业和副业:
厂址附近的农业生产以粮食为主,兼有油料、蔬菜和薯类套复种。
粮食作物品种主要是小麦、玉米、薯类和大豆等。
油料作物主要是花生。
蔬菜主要有大白菜、萝卜、韭菜等。
水果品种较多,主要有苹果、桃、梨、草莓、樱桃、葡萄、柿子、山楂等。
牲畜饲养种类主要有猪、家禽(鸡、鸭和鹅)、兔、大牲畜(主要为牛和马、驴和骡,主要用于耕地等劳役)、羊、少量奶牛和貂等。
渔业:
厂址附近水产资源以鱼类为主,主要海洋捕捞品种有鲳鱼、马面鱼、鲅鱼、白林、鲐鱼、鲮鱼、比目鱼、带鱼、莫虾、墨鱼、渔蜇等。
捕捞区域主要以黄海为主,由于厂址周围海域现今没有主要渔业对象,因此捕捞产量主要是外海拖网渔业中鱼类产量的贡献。
海洋捕捞区最近处距离厂址S方位约13km。
3、气象
山东海阳核电厂位于山东半岛南部,南临黄海,北靠山东半岛丘陵,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温适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季,属我国同纬度带中气候条件良好的地区。
根据厂址气象铁塔2006年4月~2007年3月、2007年10月~2008年9月两整年逐时气象观测资料,厂址气象铁塔各高度风速较大,且静风频率很小。
厂址区域大气弥散条件较好。
4、水文
山东海阳核电厂地处三面环海的海岬岬角,海域向外海开敞。
核电厂取排水区5m等深线距岸约500m。
潮流性质以规则半日潮流为主,多年平均潮差约为2.39m。
运动形式主要为往复流,涨潮期间的主流向为WSW-WNW,落潮期间的主流向为ENE-ESE。
落潮流强度稍大于涨潮流,近岸流速略小于水深较大的近海点流速。
冬季各站各层的平均流速在12.8cm/s~32.9cm/s之间。
夏季则为15.2cm/s~34.1cm/s之间。
因此,厂址附近海域的稀释扩散能力相对较好。
5、地质地震
山东海阳核电厂厂址在大地构造上位于华北地台胶辽台隆鲁东断块隆起三级构造区内。
区域范围不存在全新世火山活动,厂址半径5km范围内不存在能动断层,不存在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也不存在滑坡、塌陷、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核岛、常规岛等主要建构筑物基础位于微风化~未风化的岩体上,岩体是均匀、稳定的,其地基参数满足主要建构筑物采用天然地基的要求;厂址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经确定论和概率论方法计算得到厂址的SL-2为0.175g(水平)、0.117g(垂直)。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和防护措施概述
1、建设期间环境影响
在山东海阳核电1、2号机组建设期间,同时完成了6台机组的征地搬迁、海水养殖拆迁补偿和场地平整工作。
因此,3、4号机组建设不涉及移民搬迁和渔业补偿,土石方量也将大大减少,主要土石方工程有主厂房区负挖、泵房负挖以及取排水明渠开挖等。
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
1)大气环境
核电厂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场地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且主要来自施工扬尘。
施工产生的地面扬尘和粉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土方的挖掘扬尘及现场堆放扬尘;二是来自建筑材料包括白灰、水泥、沙子等搬运和搅拌扬尘;三是来自来往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
施工建设过程对大气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施工过后,当地的大气环境质量将很快得以恢复。
核电厂建设单位将采取如下的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地面扬尘和粉尘的影响。
a)施工区和相关道路上散落的灰土及时清扫,道路路面上经常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b)在环境保护目标附近,使用隔离板使施工区与周围环境隔离;
c)开挖出的土方尽可能及时运至填方地段充填,尽量减少土方的堆置时间;
d)渣土临时堆放场加盖布条进行防护;
e)水泥等粉状建筑材料妥善保管,不露天随意存放;
f)对必须废弃的渣土,将严格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倾倒在指定的区域,渣土运输车辆将加盖防尘罩;
g)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等。
2)声环境
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各类施工和运输机具所产生的噪声对厂址周围的声学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距施工场地最近的居民点邵家庄位于厂址NNW方位1.0km处,因此施工的噪声影响仅限于施工人员,影响范围有限。
建设单位将采取如下措施以减少核电厂建造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影响:
a)使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
b)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期间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同时使用多个高噪声设备;
c)关注噪声敏感点,采用距离衰减的方式,必要时建立隔声屏障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公众的影响;
d)合理施工流程,尽量避免在夜间使用具有较高噪声影响的施工设备。
3)水环境
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期间土石方和建筑材料的流失以及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
工程施工期间,少量建筑材料和产生的泥沙等易随大风、降水等外界条件作用造成区域海水含沙量和浊度的增加,以及施工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含油污和泥沙)进入水域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范围是局部的,在施工结束后可恢复。
建设单位将采取如下措施以减轻核电厂在建造过程中对水环境的污染。
a)建造污水沉淀池,建筑污水在排放前必须经过沉淀以去除固体污染物;
b)施工材料妥善保管,堆放地宜远离水体,且需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c)加强对生活污水的管理,污水处理站已投入使用,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净化处理达标后,经专门排放管道排入受纳水体,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d)加强对车辆和设备使用的油品管理,防止油品进入施工废水,进而污染水环境。
含油污水进入隔油池处理达标后,才允许排入受纳水体。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电厂施工期间产生一些施工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如果不合理处置将对环境造成破坏,对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弃土进行分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用于陆域回填,达到建筑固废的减量化;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及时清运至合适地点实施回填或进行临时堆存,不得长期堆积或随意丢弃。
在施工场地和施工人员临时生活区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禁止随意丢弃,定时运输到当地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
—施工船舶垃圾及机械保养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由施工船舶配备的垃圾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并处理。
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将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5)水土保持
工程施工期间,将有开挖和填筑裸露面产生,裸露面表层结构疏松,植被覆盖度较低,使区域内土壤抗侵蚀能力下降;同时,土石方的搬运和堆置,也将产生水土流失物质,造成工程区及其附近施工区域的局部水土流失加剧。
工程施工结束后,因施工引起水土流失的各项因素逐渐消失,地表扰动也基本停止,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将明显减少,但仍存在一定量的水土流失。
建设单位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临时堆场以临时防护措施为主,厂区及道路的开挖裸露面以坡面防护绿化措施为主,其它区域将根据项目区的环境状况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对重点水土流失区域在工程建设期及植被恢复期还将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并做到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降至最低程度。
2、运行期间环境影响
海阳核电厂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分正常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和事故工况下的环境影响。
1)海阳核电厂正常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放射性污染
●温排水影响:
与火电厂一样,核电厂在正常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数量的温排水,对周围水域产生一定的热效应。
根据专题报告研究结果,山东海阳核电厂1~4号机组主厂房由西向东布置,循环冷却水南取西排,3、4号机组的取排水口与1、2号机组共用。
根据数模和物模结果,山东海阳核电厂1~4号核电机组同时运行时,其1℃温升包络面积处于三类海域环境功能区范围内,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
国家海洋局已以国海管字[2009]189号文同意山东海阳核电厂建设1~4号4台压水堆核电机组的用海面积。
●化学物质排放的影响:
核电厂不存在重金属粒子物质排放。
为保证核电厂用水的质量,需要使用如硼酸、氢氧化锂、氢氧化钠、三氯化铁、次氯酸钠、氨水、联胺、液氨等化学添加剂,这些物质会随废水排入水域,因此产生的废水中也会含有相应的化学物质,但这些化学物质的浓度通常相当低,而且厂址濒临的黄海水量充沛,扩散稀释能力较强,因而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生活污水的影响:
电厂生活污水及其他非放射性废水处理的排放物,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且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不大,对周围水域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非放射性污染防治措施
●电厂通过充分论证后合理布置取排水构筑物,可使电厂温排水的影响范围最小。
●核电厂设置有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和非放射性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制定合理可行的运行规程,合理使用化学试剂。
(3)辐射环境影响
根据计算分析表明,山东海阳核电厂在一期2台AP1000机组建设的基础上,扩建2台CAP1000核电机组,其4台核电机组正常运行期间放射性物质由气态途径和液态途径排放可能造成的最大个人有效剂量符合国家标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规定的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25mSv/a的要求。
(4)辐射影响的污染防治措施
海阳核电厂除了选择固有安全性能良好的压水堆型核电机组外,还将严格按照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配置完善、有效的专设安全系统和三废治理系统,以保证满足核电厂投产后的环境保护要求。
●固有安全性:
海阳核电厂在设计中采用了“纵深防御”的概念,实施纵深防御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设置多道实体屏障,将放射性物质限制在特定的范围内。
在压水堆核电厂中设置了燃料芯块、燃料包壳、一回路压力边界和安全壳四道安全屏障。
工程安全设施是专门用来应对设计基准事故,以减轻其后果使之符合安全准则的规定要求。
它是纵深防御体系中的第三个防御层次。
工程安全设施主要包括非能动堆芯冷却系统、非能动安全壳冷却系统、安全壳氢气控制系统、安全壳和安全壳隔离系统、主控室应急可居留系统。
●放射性废物处理系统:
为保证核电厂的正常运行,需要对放射性回路内的流体进行净化,从而产生少量需要排放的放射性物质,这些物质大部分作为固体废物暂存在厂内废物库中,在一定时间后运往国家规划的放射性废物库贮存或处理,不直接进入环境;而少量的液态和气体放射性物质则需要经过相应的废物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并衰变一段时间,监测合格后排入环境,使进入环境的放射性物质可控。
●放射性流出物监测系统:
放射性物质排放过程中受到监测系统的连续监测,一旦发现排放超过规定限值(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后立即自动切断排放管线并进行再处理,可防止放射性物质的超量排放。
●环境监测系统:
在厂内和周围环境中设置有环境监测系统,可实时监测环境中放射性含量的变化,一旦发现变化,立即分析原因并切实地解决。
●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
山东海阳核电厂厂址1km范围内仅有一处居民点为位于3号反应堆1.0km处的邵家庄,有常住人口341人。
厂址5km范围内没有大的居民点,没有大型的工矿企业、学校、医院和疗养院,也没有难以撤离的人群。
此外,厂址15km半径范围内公路比较发达,厂址所在地的电信、移动和联通网络已覆盖,核电厂事故应急通讯网络可满足应急通讯的需求。
因此,总体而言,山东海阳核电厂不存在实施应急计划不可克服的困难。
核电厂根据电厂运行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制定有完善地应急计划,并与各级政府、医疗机构、军队、军队等部门实施联动,在事故工况下可保证各区域人员得到合理的安排。
2)海阳核电厂事故工况下的环境影响
国家标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规定,非居住区是指反应堆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区域,该区域内严禁有常住居民,由核动力厂的营运单位对这一区域行使有效的控制。
山东海阳核电厂将采用厂址陆域征地边界作为厂址非居住区边界,本项目无需新增搬迁人口。
根据计算,设计基准事故导致的环境放射性后果均能满足《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规定的要求,因此,海阳核电厂的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性能可靠,厂址周围非居住区边界和规划限制区边界的设置是合理的。
3、应急计划和准备
为了加强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核事故危害,依据国务院《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及《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HAD002/01,2010)等相关规定,应在海阳核电厂周围划定应急计划区,应急计划区分为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入应急计划区,其中食入应急计划区是指针对食入放射性污染的水或者食物引起照射而建立的应急计划区,烟羽应急计划区是指针对放射性烟云引起的照射而建立的应急计划区,烟羽应急计划区又分为内区和外区,其中内区是指需做好紧急情况下立即采取撤离等紧急防护措施准备的区域。
山东海阳核电厂将依据国家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相关核安全法规以及国家标准《核电厂应急计划与准备准则——应急计划区的划分》(GB/T17680.1-2008)等确定应急计划区大小。
根据山东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山东海阳核电厂应急计划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核应办[2012]),山东海阳核电厂的烟羽应急计划区为以反应堆为中心半径10km的范围,其中内区为以反应堆为中心半径5km的范围;食入应急计划区为以核电厂为中心,半径50km的范围。
本工程作为山东海阳核电厂的扩建工程,其应急计划将统一纳入山东海阳核电厂场内外事故应急计划中。
山东海阳核电厂将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在1、2号机组首次装料前完成场内应急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场内应急计划除主要考虑核事故应急响应外还将同时兼顾包括爆炸事故,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中毒事故、火灾事故等工业安全事故及防洪抗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为保证应急计划实施的有效性,本工程还将根据国家有关核应急法规的要求,遵循积极兼容的原则,设置应急响应设施,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和备用应急指挥中心、主控制室、辅助控制室或备用控制室、技术支持中心、事故后果评价设施、应急监测设施、医学救护设施、后勤支援设施及其他应急设施(如消防设施)。
这些应急设施中应急指挥中心、运行支援中心、事故后果评价设施、环境监测中心是全厂共用的,其余设施则是单堆专用。
4、环境风险分析
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将采用第三代压水堆核电技术—CAP1000核电机组。
CAP1000核电技术在传统成熟的压水堆核电技术的基础上,采用非能动安全系统,大大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安全性能得到显著提高。
CAP1000核电机组的堆芯损坏概率安全目标≤1×10-6/堆年,远低于美国核管会和美国核电用户要求文件(URD)的参考值(1×10-4/堆年和1×10-5/堆年)。
CAP1000核电机组严重事故下早期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至环境的概率安全目标≤1×10-7/堆年,远低于美国核管会和美国核电用户要求文件(URD)的参考值(均为1×10-6/堆年)。
本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为核电厂发生严重事故。
从严重事故工况下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事故应急措施、实施应急计划的可行性及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来看,本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较小,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公众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进行两次信息公告,并采用问卷调查、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重点关注公众对本工程建设所持态度、本工程建设对公众生活、工作的影响程度、公众认为本工程敏感的环境问题以及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第一次信息公告
一号信息公告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第一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已经于2013年7月25日分别在烟台市政府网站、和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刊登在7月25日的烟台日报上。
在第一号信息公告公示期间,有1名张家庄村居民询问本项目对张家庄的影响并建议业主方及时通报本项目和一期工程的进展情况、加强与周围居民沟通,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配合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及时对该公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答复,并取得了该公众的理解。
2、第二次信息公告
二号信息公告拟在2013年8月进行公示,二号信息公告内容主要包括: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3、问卷调查
在第二次信息公告的同时,拟开展问卷调查工作,以充分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问卷调查发放的份数在150份左右,问卷的发放范围为厂址半径15km内,重点考虑厂址半径5km范围的规划限制区、一期工程征地移民、其他利益相关方以及厂址附近的人口聚集中心。
问卷调查对象将尽可能覆盖不同职业、年龄、性别、文化层次人群。
问卷内容简单明确,通俗易懂,主要涵盖“对核电的了解程度、对核电环境影响的认识、征地拆迁等经济补偿的满意程度、核电的建设对当地发展的影响、对公众生活的影响”等。
4、专题座谈会
在二次信息公告及问卷调查完成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座谈会。
主要讨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的环评结论和环保措施,以及调查问卷反馈意见等。
参与人包括受核电厂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专题座谈会公众代表的参加人数20名左右,重点以海阳核电厂5km范围内相关的公众个人代表为主,其中利益相关的公众个人代表比例不得少于公众代表人数的50%,此外还邀请专业人士或具有一定知识背景的公众代表参加。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符合当地能源政策,建设必要性充分;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工程的专设安全设施和废物处理系统的设计性能是可靠和有效的;
—山东海阳核电厂在1、2号机组建设的基础上,扩建2台CAP1000核电机组,其4台机组在正常运行期间的放射性剂量满足国家标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的要求;
—山东海阳核电厂3、4号机组在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下的放射性剂量后果可以满足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