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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字左右读书笔记

1200字左右读书笔记

1200字左右读书笔记1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

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

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

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

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

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

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

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

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

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的米店。

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

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

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

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

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

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1200字左右读书笔记2天堂是什么颜色?

蓝色的。

旅行需要理由吗?

需要,33个理由。

这是《蓝色天堂》所带来的真情告白,也是毕淑敏环球游历真情实感。

蓝白的书皮,展开来竟是附赠的一张手绘的航海地图及娓娓叙来的33个旅游理由,蓝色的书页带有扑面而来的海洋气息,闻之有香袭来,打开扉页,一张沁香的的船票静躺书怀,装帧精致新颖,读者的心就这样被捕获,更何况还有图文并茂的精彩内容。

双休日的午后,我倚着沙发,捧着这本心仪的书,随着毕淑敏的笔端,眼睛旅行,心灵散步,去倾听素颜的地球的诉说。

一直喜欢毕淑敏的文字,朴素深邃,鲜有女子行文的柔美,直白、犀利,读她的书能超越浮华,让身心回归宁静恬淡的减法生活,能节制欲望,亲和自然,素净无华,我想这种心灵的“素”生活,才是一种无价的“新奢”,我向往之。

100多天的航海旅行,22个停泊的港口,32篇精美的散文汇成的《蓝色天堂》,毕淑敏用灵性的笔触,让我们领略了世界的神奇与美丽:

远古的玛雅文明与中国三星堆的神秘关联;粉红色的魔鬼城——佩特拉的悲剧;散落在世界各地的金字塔与西藏的冈仁波齐的渊源……隶属于职场的自主企划居然被毕淑敏作为汶川大地震的捐款平台,就如一颗硕大的爱心在“和平号”上砰然绽放,给这本游记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虽则因送款回国而中断了旅程,但爱心传递,义举永存。

哈瓦纳雪茄,3年的时间,222道工序,纯手工制作,除了人工还需天意的赞助(雪茄叶需经晾房天然晾晒,这与新疆葡萄干有异曲同工之效),因此引用她的就是“每一支哈瓦纳雪茄都清白”。

无怪乎吸雪茄,更多的时候是在享受那种情调,那种享受对一个深谙雪茄享用之道的人而言,与香烟之比有云泥之别。

我在填补知识空白的同时,也弱弱地满足了小资情结。

毕淑敏用她的脚和眼睛在地球上画出了一个巨大的圆,她不是单纯地讲述沿途风土人情,也不是欢乐与激情的简单堆砌,而是从立体的多方位的角度来解读世界的多元文化,用让心灵获得幸福的文字睿智地诠释那一时冲动带来的众多充满激情的独特体验。

当我翻到94面,《蓝色天堂》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惊喜,试看:

”冰岛的景色真是超绝美丽。

我走过世界上很多地方,若是让我说那里的景色最让留恋,那么除了阿里的冈仁波齐,就是冰岛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两地都是同样的荒凉?

同样的纯净?

同样的人烟稀少,大地保留着我们这个星球刚刚凝固时的模样?

”游记中有记载冰岛的险与乐的专题素材,冰岛可是我梦牵魂绕的地方,在她的字里行间我觅到了文字所带来的视觉刺激与探险的游历,不经意便间唤醒了心灵深处的出行因子,不知何时,我也能泡在这魔鬼般调出的蓝色湖泊——蓝湖中,在氤氲的蓝色水汽中享受到冰火两重天的极致快乐?

由此,我郑重地收起那张5000元的船票,幻想着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也能登上和平号,来到这个拥有火山、温泉、极昼、极夜的神奇岛国。

一个双休日我读完了这本来自天堂的香书,仿佛作了全身心的SPA,释放了浊气,舒展了身体,也找到在路上“行走”最给力的足音,或许这就是《蓝色天堂》所带给我的收获吧。

1200字左右读书笔记3现在的我们,年少,狂放,轻浮,少了一份稳重,向往一种叫成熟的东西,却又无法寻找,于是,我们试着用一些东西,装扮自己,掩饰自己的那一份羞涩,尝试着让自己变得出众,变得,另类。

三天两夜,就像旅行,就算旅行也不够,但是,就是这两个夜晚,让一个被开除却又不敢回家的孩子,似乎长大了一点。

故事的背景是美国的五十年代,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

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

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守望者,这是一个生词,见过,却不知道什么意思,正如文中的一句话——“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

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

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

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噢,原来守望者,就是守住自己的理想?

霍尔顿是一个坏孩子,一年中,他一共被开除了四次,在最后一个学校的期末考试中,他五门课四门不及格,于是,又被开除了,而且这一次还是在圣诞前夕,他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闭口就“他妈的”,明明没成年,却要故意扯着嗓子乱叫,只为让酒吧里的侍者送上一杯威士忌;半夜在宾馆睡不着,叫了一个__女,却动也没动她,就心甘情愿付了十块。

他是一个好孩子,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

他对妹妹菲芯真诚爱护,百般照顾。

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

他是一个悲惨的人,他不知道该如何去做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梦想,永远都是走一步算一步的思想,没有未来的打算,甚至到被开除的那天依旧和同伴说笑,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

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

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

看完这篇文章,我,叹了一口气,然后失神地望着窗外,看上去,霍尔顿更像他说的在麦田里迷失方向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在悬崖边的守望者。

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孩子最终能够在悬崖边停下脚步,并不一定是因为正好那里有一个守望者在看护,而可能仅仅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样的守望者存在。

少年的心是孤独的,他向往的东西往往与现实行违背,但为了存活,他只能无奈的选择放弃,但他又是那么的不甘心,于是,他选择自暴自弃,让光阴虚度,让活着比不活着还痛苦。

一个成长在叛逆时期的孩子,总是有一些叛逆,看看我们周围,发现,其实这样的人有很多,在我们眼里,他们是差生,是老师们最头痛的,是被我们唾弃的,见到他们,我们总是用异样的眼光,鄙视他们,因为,在我们眼中,他们是异类,是一些不属于学校的东西,总是和打架,斗殴,作弊等一些词沾上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就是,他们也有他们自己的一片蓝天,他们也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理想!

在我们一味的否定下,他们的梦想也许在刚一出生就立刻化作了灰烬,所以,换一个角度,是我们抹杀他们活在世界上的动力,于是,他们选择堕落。

试想一下霍尔顿在山头的那一次守望,他心中充满的是悲伤和孤独,但是,他在试图掩饰,掩饰这种本不该出现在这个年龄阶段的神情,也许,他望着巍峨的山,忏悔;也许他望着波澜的小溪,皱眉;也许他望着奔跑的孩子,沉思;也许,他望着翱翔的群鸟,遐想。

我们何尝没有过这样的一天?

这一天对于你来说,也许已经过去,也许还姗姗来迟,但是,既然避免不了,那就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克服这个困难!

作者用第一人称叙述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但却发人深省的故事,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

作者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

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

运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引起读者共鸣。

其实,善良的人性往往只在颓废中发光,但这一束光却是微弱的,因为,肮脏的东西,迷惑了我们的眼睛,然而我们却无能为力,如果我们拨开那一层弥漫在眼前的乌云,这束光,也许会更加闪耀!

1200字左右读书笔记4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

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

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

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

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

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

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1200字左右读书笔记5打算执教《祖父的园子》一课,不由得又从娘家满是灰尘的书橱里翻出早期出版的《呼兰河传》,这本书是初中时候从图书馆借阅的,不知什么原因迟迟未能归还。

那时候读这本书纯粹是被书中作者用孩子般的语言描述的充满乐趣的童年所吸引。

现在看这本书是因为了解了作者其实有个辛酸的童年,想看看一个充满着苦难的女子如何写他曾生活过的世界,用略带随意,略带认真的笔调。

翻开《呼兰河传》,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黯淡的画面把我们带到了二十世纪初的小城呼兰河,这个小城并不繁华,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

在故事发生的小村庄里,到处都显得那么萧条:

灰色的天空,灰色的画面,灰色的人生。

整个村庄就像是笼罩在一片黑暗的天地中,乌云蔽日,见不得半点阳光。

在这里,到处可见由于人们的无知、愚昧而引发的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死去而死去。

一个又一个画面,一个又一个悲剧地出现,让我不知道该如何去评判哪个更值得我同情,哪个更值得我痛恨……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人们和家畜无论是在晴天,还是在下雨天都会遭受到灾难,淹死过小猪,用泥浆闷死过狗,闷死过猫,鸡和鸭也常常死在这里边。

人们说拆墙的有,说种树的有,但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过把泥坑填平。

这是在文章的第一章所出现的一个镜头,它让我感慨:

多么愚昧的人民呀!

在他们的脑海里就要顺应社会,顺应天意,人是不能违抗天命的,这不能不是他们的悲哀!

作者在文章中一直写到我家的院子是很荒凉的,这就为里面人物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文章中的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她才十二岁,本该是一个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年龄,而她却被过早地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刚来时是那样的健康、活泼,一个人孤单地生活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尽心尽力地做事,可动不动就会遭受到婆婆的打骂,在人们眼里,婆婆打她是为了让她更听话、更懂事。

没多久她就匆匆地离开了人世,让她的家人辛酸的不是她的死,而是自己为了她用了那么多的钱,使了那么大的劲,这是一个赔本的买卖。

与其说团圆媳妇的死是被吓的,还不如说她的死是被封建社会害的。

我不知道在这个村庄里,在这座城市里,在旧中国这片土地上,还有多少像团圆媳妇这样受到迫害的人,一个团圆媳妇死去了,还有更多的像团圆媳妇这样的女人在受着迫害!

王大姑娘的死,胡家媳妇的死……在那个年代里,她们的遭遇在人们看来是司空见惯的,是自作自受的,是没有人可以挽救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到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加的睿智,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生活是快乐的,但也是寂寞的,她的活动地就是后院的那个大花园。

在这座大花园里,作者和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童年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这更让我感受到了萧红在离开家乡来到香港后,她更加怀念自己的故乡和童年,用自己那轻盈的文笔写下了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但处处是故事。

《呼兰河传》读完了,而我的心情很久很久都沉浸在那一片灰色的画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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