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178143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19.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docx

新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

标准正式入股股东协议-范本

股东协议

  甲方:

  Id号:

  乙方:

  Id号:

  丙方:

  Id号:

  方鼎:

  Id号:

  第一章

  一般

  文章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

  文章

  公司名称是:

  。

公司是企业法人。

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文章

  公司住所为:

  第二章

  业务目的和范围

  第4条

  公司宗旨:

充分发挥企业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

  争取最佳经营业绩和最大利润,为所有股东提供丰厚的回报。

  第5条

  公司业务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一万元。

  第7条

  双方一致同意出资比例和方式如下:

  甲方

  人民币%

  一万元;

  乙方

  人民币%

  一万元;

  丙方

  人民币%

  一万元;

  方鼎

  人民币%

  一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8条

  在所有股东签署本协议后

  日内,公司必须按约定办理认缴出资手续,并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认购手续完成后,公司拥有资产和出资。

  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股东大会,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4)

  按出资比例分红;

  (5)

  优先购买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公司剩余财产依法分配;

  (7)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

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第10条

  股东应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遵守法律法规;

  

(2)

  按时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3)

  按照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4)

  公司经登记注册并依法设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5)

  不得从事或进行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

  不得以任何正当理由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7)

  保守公司秘密。

  (8)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大会

  第11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代表股东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x)

  对公司合并等事项作出决议:

分立、变更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

  (xi)

  修改公司章程。

  第12条

  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13条

  股东会会议上,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及其他重要事项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项以外的一般事务,表决权应以多数通过。

  第14条

  股东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举行。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但应当在会议上召开。

  几天前通知所有股东。

  定期会议每六个月举行一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并行使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

  股东通知后未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果部分股东因恶意或明显意图召开股东大会而未通知部分股东而未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无效,所议事项应重新表决。

  第15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出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16条

  公司设董事会,甲方为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日常运营费用

  以上人民币需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没有副主席。

  第17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不在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职务。

  董事会对所讨论的问题采取三分之二多数的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第18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并应

  前几天通知董事:

总经理、主管。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

  整点通知,如上述人员在两次以上通知后未出席会议,且一次会议延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决议有效。

  董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和决议,并由全体与会人员签名。

  第19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

  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计划;

  (5)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弥补亏损计划

  (6)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制定公司合并:

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x)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xi)

  制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和说明

  (十二)

  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公司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

  第七章

  监督员制度

  第20条

  公司设监事一名,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21条

  监事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监督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在公司履行职责的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经理提出解聘建议;

  (三)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应当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五)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六)担任董事:

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22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丙方担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1)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负责公司的业务活动和管理

  (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5)

  拟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6)

  提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7)

  总经理出席董事会会议

  (8)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费用(如果一次经营或一段时间累计超过必要金额,董事长应在决定费用前签字确认)

  (9)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力。

  第九章

  股东出资转让和股权转让

  第23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依法转让出资。

  第24条

  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25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

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者将被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26条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转让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票反对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购买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2)公司合并:

分割、主要财产转让;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

  第十章

  公司增加了资本和股东

  第28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增加股东人数,但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29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

出资额、出资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第11章

  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30条

  公司应当依法建立会计制度。

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并向股东报告。

  将投票通过。

  第31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司所有凭证:

单据、账簿、报表均为汉字书写。

  第32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依法纳税后,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提取3金后的净利润。

股东出资通过利润分配逐年回收。

股东不允许随意撤回投资。

  第33条

  股东在公司成立前发生的启动费用计入股东出资额。

股东认缴全部出资的公司依法成立后,所有费用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本中支付。

个人股东将不再承担公司的费用。

股东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将由公司报销。

  第34条

  利润分配应在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

公司遭受经营亏损的,应当依法弥补亏损。

  第35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每年提交

  月

  如有损失,应在15日前向全体股东详细书面说明损失原因。

  第36条

  财务和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以下财务报表和明细:

  

(1)

  资产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现金流量表

  (5)

  财务状况表

  (6)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

履行期、金额、发生原因等。

  (7)

  损失原因陈述。

  第十二章

  劳动就业制度

  第37条

  公司必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38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是

  自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第3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1)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

  股东大会决定解散

  (3)

  因公司合并:

分立、并购、分立解散

  (4)

  该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5)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

  由于不可抗力,企业已连续成立。

  年度亏损且无法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同意,公司可以终止并清算。

  (7)

  其他法律原因。

  第40条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41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遵循《公司法》规定的程序。

  第14章

  争议解决

  第42条

  股东之间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3条

  由于任何股东违约,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成。

  履约期间,除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非违约股东有权要求其按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转让其股份。

  第十五章

  任何其他业务

  第44条

  本协议由股东双方协商达成。

股东应当在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协议自公司依法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45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也可以由签订本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补充本协议。

补充协议必须报审批部门备案。

  第46条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制定的公司章程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所有股东均应遵守。

  第47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每位股东持有一份。

股东人数增加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增加。

其他两人被证人扣留。

  。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丙方:

代表:

  方鼎:

代表:

  签署协议的地点:

  签署协议的时间:

  年

  月

  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