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176229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53 大小:58.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5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docx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汇编

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养护管理办法

一、服务区管理体制与职责

公路各运营路段公司、相关经营开发机构、服务(管理)公司以及转让经营的服务(停车)区的受让单位在服务(停车)区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根据服务(停车)区的规模确定负责服务(停车)区公益性项目的工作人员和岗位(水电工、设备维护、保安、保洁人员等),按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方得上岗。

该管理机构在获得批准后,具体负责该服务(停车)区的全面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管理。

管理机构应按规范制定各项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按要求制定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构和机制。

管理机构应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服务(停车)区的经营管理动态,向区内的各单位、部门传达上级管理机关的指示和要求。

管理机构应做到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月初有计划,月终有小结。

突出亮点,查找不足,不断发扬成绩,改进工作。

管理机构应对区内各经营服务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及时地进行监督和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同时,应及时做好各类管理和检查记录。

服务(停车)区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按类别将文件、资料进行存档,以备日常的监督检查和上级管理部门在“文明路”、服务(停车)区“达标创星”等活动中考评。

二、服务区标准化设施配置

公路服务(停车)区规划设计、规模、占地面积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实际需要,有条件的可以适当扩大规模。

规划、设计应当一步到位,建设可以整体或者分期施工。

服务(停车)区的建筑规模远近结合,适度超前。

建筑风格应当结合地方文化、民俗风情,充分体现地方特色。

工程装饰应当简洁明快,体现实用。

场地布局科学、合理,停车场应当实行各类车辆分区停放,保证车辆进出顺畅。

服务(停车)区区域内应尽可能设置下穿通道,以便于一对服务(停车)区之间内部通行和管理。

服务区应具备:

加油、餐饮、购物、公共卫生间、汽车修理、停车服务等基本功能;停车区应当具备:

加油、餐饮、购物、公共卫生间、停车服务等基本功能。

夜间照明设施齐备,有完善的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备用电源设备及监控系统。

有条件的服务(停车)区还可以提供汽车加气服务、信息服务、客房服务等。

服务(停车)区停车广场适当位置设置垃圾桶、座椅、监督栏、服务区平面示意图等公共设施,有条件的服务(停车)区还可以设置电话亭、广场和重点经营区域应设置电子监控设备。

服务(停车)区设置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严格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配足消防器材;

(二)匝道入口设置减速震荡标线或者减速标志牌,区内各交通节点处设置引导标线和标志牌,区内道路、停车场有交通及停车标线;

(三)设置残疾人通道,在相关服务设施中设置残疾人专用设备;

(四)餐厅、超市配备足够的空调或者风扇及通风换气设备;

(五)公共卫生间配备通风换气设备;

(六)车辆维修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按要求设置的其他必备设施设备。

三、服务区标准化服务监管

各运营路段公司、各经营开发机构、服务(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服务规范和奖惩规定,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考核机制,持续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整体服务水平。

经营者及其员工要严格遵守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有关的制度和规定,安全生产、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各级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当以身作则,严格管理,不断探索提升文明服务水平的途径,及时解决文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维护服务(停车)区窗口形象。

 

高速公路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服务(停车)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

因管理机构监管不力,发生服务(停车)区重大恶性事件,应当依法追究管理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经营者违规、违约经营,服务水平低下,投诉率高、信誉不良甚至发生服务质量或者安全事件,除依法接受国家有权机关处罚外发包方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清除出场。

四、服务区标准化日常管理

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停车)区服务项目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办理经营审批和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公司经管办备案。

经营者应当制定各项岗位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各项检查制度并报服务(停车)区管理部门,同时应当与服务(停车)区管理部门签订各类安全、卫生等责任状。

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相关行业的各项规定,文明服务、安全生产、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对提供的商品合理定价,明码标价,备有发票,并自觉接受各级有关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规范用工行为,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和各项考核奖惩办法,实行岗前培训制度,上岗员工应当持证或者挂牌上岗并定期接受岗位培训。

餐饮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

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质量,严把“进、贮、售”质量关,食品清洗和烹饪应当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餐饮用具及时清洗消毒,生熟食品分别存放,不使用过期、变质原材料,确保无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蔓延等事件发生。

要保持餐厅厨房干净、清洁、卫生,做到定期消毒,无蚊蝇、蟑螂等。

服务(停车)区商场、超市环境应当保持干净、舒适。

商品陈列整齐,货物充足,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物。

加油站的经营管理应当执行商务部批准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以及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有关义务。

汽车维修人员应当具有与资质相适应的技术等级,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作业。

不得超范围维修、使用“三无”及假冒、伪劣配件。

汽车维修价格应当符合相关部门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并对外公布。

要确保维修区域整洁卫生。

对外提供客房服务业务的服务(停车)区,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资格,能够提供正式住宿发票。

应当配备专职客房服务人员,并落实相应的岗位职责。

服务设施、安全卫生应当达到旅馆行业标准。

加强治安管理,杜绝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等违法事件发生。

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真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经营报表和统计数据,作为上级管理部门经营决策的参考。

经营者要把提升服务档次作为己任。

对于在项目公司“文明路”考评和服务(停车)区“达标创星”考评中有突出贡献的经营者,各经营开发机构、服务(管理)公司和服务(停车)区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五、服务区管理考核评价

(一)、指导思想

重在改进工作、重在规范管理、重在长效机制、重在提升形象、重在塑造品牌,切实提高服务(停车)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考评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确工作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增强服务(停车)区的窗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升文明服务、守法经营、安全卫生、社会满意的社会形象,促进“四个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为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广大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二)、考评对象

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服务(停车)区,且每对服务(停车)区的两个区域各个项目得分率原则上必须同时达到规定标准,方可作为申报相应等级服务(停车)区的候选。

达标服务(停车)区各功能区和各项目的最低得分率暂定为70%。

评定星级服务(停车)区的数量原则上不控制,达到标准就可申报。

(三)、考评机构

项目公司分别成立“达标创星”考评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考评标准

1、评分内容与标准

其中服务区共分为6个功能区(加油站、餐厅、超市、公共卫生间、广场、汽修)总分1000分,停车区分为5个功能区(加油站、餐厅、超市、公共卫生间、广场)总分920分。

停车区如增设服务功能,应参照服务区相应功能区的标准进行考评。

每对服务(停车)区均应进行5个项目(安全卫生、守法经营、设施设备、文明服务、综合管理)的考评。

达标考评总分为1000分(暂定),其中:

安全卫生(373分)、守法经营(121分)、设施设备(152分)、文明服务(154分)、综合管理(200分,其中社会满意度测评项目100分,满意的每项得100分,一般的每项得60分,不满意的每项得0分,总体满意度分数计算公式=(100×所得满意项目个数+60×所得一般项目个数+0×所得不满意项目个数)/7)。

2、考评标准:

考评得分达以下标准的,可作为申报相应等级服务(停车)区。

(1)服务区:

得950分以上为三星级服务区,得900分以上为二星级服务区,得850分以上为一星级服务区,得700分以上为达标服务区。

(2)停车区:

得874分以上为三星级停车区,得828分以上为二星级停车区,得782分以上为一星级停车区,得644分以上为达标停车区。

(五)、考评办法

1、服务(停车)区“达标创星”考评活动,在项目公司统一领导下,按服务(停车)区、经营服务(管理)公司自评自检、项目公司考评审定的原则,各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2、“达标创星”考评不预设名单,鼓励服务(停车)区通过认真整改符合考评标准。

不符合相应标准或要求的将不予评定或取消达标和星级资格。

3、“达标创星”考评程序为:

(1)各经营服务(管理)公司组织服务(停车)区按照标准自评,填写申报表。

(2)项目公司组织考评。

对初次申报并通过星级考评的服务(停车)区授予相应资格。

同时按投入运营一年以上服务(停车)区总数不低于30%的比例,对路段公司申报达标和星级复评的服务(停车)区进行抽查考评。

(3)“达标创星”考评做到日常考评与年终综合评定相结合。

a日常考评:

项目公司对服务(停车)区全年暗访次数原则上为2-4次(一般为每季度或半年1次),并且结合重要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明查。

省经营开发管理办公室组织各路段公司进行交叉互检,交叉互检每年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年年中进行。

b年终考评:

项目公司按投入运营一年以上服务(停车)区总数不低于30%的比例,在每年年终对路段公司申报的达标和星级复评的服务(停车)区进行一次抽查考评。

达标创星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其中第一年为达标创星评定,第二年为复评)。

考评分数按55%的比例计入年终综合评定总分。

六、奖惩办法

(一)鼓励创先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对在“达标创星”活动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和单位,在年度评优评先时给予优先考虑。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酌情取消达标或星级(包括降星)资格:

1、不符合考评标准或要求,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创安未达标的;

3、因服务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刑事处理的;

5、顾客投诉经查属实,年累计5次以上的。

第十章养护管理

一、养护的职责和权限

(一)投资公司养护管理处职责

投资公司养护管理处(以下简称养护处)代表投资公司履行对所辖公路养护工作的宏观管理职能,确保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其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公司所属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

2、负责拟制定公司所属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养护计划。

3、负责公路路况调查、统计及养护质量、进度、投资、环保的控制、检查、监督。

4、负责制定公路养护管理责任目标及检查考核工作。

5、负责公司养护网络和公路数据库建设。

6、负责公司所属公路三大系统、隧道机电设施、交通工程等的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公司所属公路养护的预警、预防、预报及水毁抢险工作。

8、负责组织大中修工程的交、竣工验收。

9、负责养护工程机械化、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开展预防养护及养护科研工作。

10、负责对路产路权维护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管理处职责

各管理处具体负责所辖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以提高公路路况服务水平为目的,全力提升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公路畅、洁、绿、美、全。

1、建立和健全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合理配置技术管理人员和日常养护专用设备。

2、认真履行有关公路养护规范、规章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规范化的管理,保障公路路况稳定、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

3、负责编制年度养护预算、实施计划以及按要求上报各类养护报表。

按要求及时上报预算外新增项目。

4、科学组织,合理实施,对道路、安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按相关规定进行保洁、及时养护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5、负责对专项、大修工程提出初步的处治方案。

6、负责按规范要求组织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高边坡、三大系统、隧道机电设施及交通工程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常规监测。

对特殊结构物的特殊检查由各管理处上报公司养护管理处确定具体实施。

7、负责对三大系统、隧道机电、交通工程等正常的管理和维修维护。

8、加强公路预防性养护,防治结合,建立公路防汛、滑坡等灾害性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抢险和上报。

9、负责对日常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工程验收,配合上级部门考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参与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

11、负责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12、配合路政部门做好公路路产维护工作和路权协调工作。

13、负责公路的养护安全管理工作。

14、负责公路养护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15、负责建立公路养护管理档案,负责公路普查、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规范内业管理并建立完善的养护数据库。

16、积极探索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公路养护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养护工程技术标准及规范

公路养护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评定及验收,按以下规范和相关规定执行。

(一)国家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二)交通部颁发的各种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技术规范、养护规范等,如: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等;

(三)交通部颁发的各种最新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如: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机电工程)、《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进行质量检查、评定和交(竣)工验收。

(四)《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以及投资公司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公路养护工程实施程序

(一)实施总原则

1、为了切实落投资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充分体现养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原则上实施的所有养护工程项目必须已纳入年度养护预算。

对各管理处编制预算时无法预计而又必须实施的项目,可由各管理处提前向养护处申报,待投资公司批复后,按程序实施。

2、对于维修养护和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基建工程,可以不纳入招标范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专项工程、大修工程、基建工程,原则上要向社会公开招标。

3、维修养护以及不纳入招标的工程实施程序

(1)维修保养:

由各管理处根据投资公司批复的预算、养护计划结合目前营运路段及其沿线设施存在的病害及时组织维修或抢险,并进行质量跟踪检查,所有的数据要及时录入养护管理数据库。

日常维修维护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各管理处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必要时签认相关表格和资料。

(2)不进行招标的专项工程:

a金额在30万元以内:

对于纳入年度养护计划的专项工程,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内的(含30万元),由各管理处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和验收及归档工作,养护处对此类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

b金额在30~100万元之间(含100万元,应急抢险工程除外):

由各管理处在实施前负责组织方案、施工图设计、同时依照工程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查,投资公司相关部门参与。

并编制相应预算,报养护处审批。

工程实施完毕,由各管理处组织交(竣)工验收,投资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和资料归档工作,工程决算不得超出预算额度。

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项目,如类似更换防撞护栏、标志、隔离栅等项目,由各管理处及时进行更换,按规定向养护处上报相关的报表。

养护处对此类工程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

c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原则上向社会公开招标,若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由管理处上报初步方案,养护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方案论证、设计、实施、竣工决算等一系列工作。

d水毁等影响营运安全的突发抢险工程:

各管理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报投资公司各相关部门,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畅通,相关资料可在事后15天内补报完毕。

e此类工程的质量监理原则上由各管理处组织具有相关监理资历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并签认相应的监理表格和资料。

(3)工程变更:

经过审批后实施的工程,原则上不能产生变更,如若发生变更工程决算不得突破预算金额,对于突破预算金额的项目,决算金额与预算金额相比超支在15%以内,由各管理处自行办理,并报投资公司核备。

超出预算8%以上,由投资公司组织会审。

4、招标的专项工程实施程序

(1)实施招标的专项工程必须已纳入年度养护计划;

(2)实施招标的专项工程,由投资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含工程监理招标;

(3)对于纳入招标的养护工程的工程变更作如下规定:

对于变更金额与合同金额相比在正负8%以内,由各管理处负责审核,将相关资料报投资公司备案。

对于变更金额与合同金额相比在正负8%以上,由投资公司审核批准执行。

5、大修工程实施程序

⑴在纳入年度养护计划前,各管理处在计划实施的前一年向投资公司养护管理处进行申报;

⑵投资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⑶投资公司组织专家对检测报告进行评审,并对大修意见给予批复;

⑷投资公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⑸投资公司组织专家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评审并批复,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批复进行修改;

⑹管理处根据投资公司同意大修的批复意见及施工图设计,编制大修计划(含费用)纳入第二年养护预算;

⑺管理处组织实施;

⑻此类工程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工程监理,并完成相应的监理手续;

⑼施工完毕,由各管理处报告投资公司,并组织竣工验收。

6、新增项目实施程序

⑴对于在年度预算外的新增项目(抢险工程除外),各管理处在实施前,必须按照投资公司的要求填报新增项目立项会签表,同时提供相关的资料上报投资公司,待投资公司批复后按照上述实施程序进行实施,工程完工后及时办理工程决算、验收及归档工作,投资公司对此类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

⑵工程变更:

原则上工程决算不得突破批复的预算金额,对于突破预算金额的项目,决算金额与预算金额相比超支在8%以内,由各管理处自行办理,并报投资公司核备。

超出预算8%以上,由各管理处组织会审。

第十一章巡查与检查

一、公路养护巡查与检查的目的

建立养护巡查与检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病害及损坏,对出现的道路路况不良情况进行记录,并迅速作出处理;掌握、收集道路路况和交通信息,为制定养护对策提供帮助,并通过及时掌握道路使用状况,建立健全养护日志,对建立完善的养护管理系统、编制养护计划积累资料,为建立科学的路况评价体系提供基础资料。

通过巡查及时发现和处治各类病害,达到保持路面完好、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结构物稳定、排水畅通、桥梁、隧道、涵洞完好;绿化协调美观;交通安全设施整洁、完好、顺畅、清晰;沿线设施完善;机电设施运转正常。

根据公路的特点,将养护工程按工作对象划分为路基、路面、桥涵通道、隧道、交通安全及机电设施、绿化、沿线设施七项。

(一)路基

1、范围

包括路肩、边坡、边坡防护(圬工防护含桥头锥坡、挡墙)、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等。

2、要求

路基各部分经常保持完整,各部尺寸保持规定的标准要求,不损坏变形,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路肩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缺口、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与路面接茬平顺,排水顺畅;

边坡稳定、坚固、平顺无冲沟、松散,坡度符合规定;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高草,纵坡符合要求,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和边沟内不长期积水;

挡土墙、护坡等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泄水孔无堵塞;

做好坍方等病害的预防、治理和抢修工作。

(二)路面

1、范围

为主线分隔带边缘至停车带外边缘之间的路面、匝道路面、收费广场、桥面。

2、要求

及时、经常地对路面进行检查、保养和修理,随时排除有损路面的各种因素,及时修理各种病害,防止病害的进一步发展。

对坑槽、翻浆等病害的处理时限,高速公路不得超过2日;二级公路不得超过7日。

通过对路面的保养和维护,保持路面平整、横坡适度、线型顺直、路貌整洁、排水良好,并有良好的抗滑能力,确保路面安全舒适的行驶性能;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针对季节性病害根源,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好预防性季节保养和维护;

通过对路面的维护和改善,保持和提高路面的强度,确保路面的耐久性;

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整洁,防止因路面损坏和养护操作污染沿线环境;

路面的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高速公路养护质量检评方法》(试行)及《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桥涵和通道

1、范围

包括主线桥、匝道桥、下穿道、上跨桥、各类涵洞、通道。

2、要求

桥涵和通道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道路安全、畅通,必须保持桥涵和通道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保证行车安全、畅通。

建立、健全桥涵和通道检查、评定制度,对其进行周期性检查,系统掌握其技术状况,及时发现缺损和相关环境的变化,根据检查结果对桥梁技术状况分类评定和评价,制定相应养护对策。

加强桥梁的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保持桥涵和通道外观整洁,桥面坚实平整,横坡适度,桥头连接顺适,排水畅通,结构完好无损,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齐全完好。

主要部件功能与材料保持良好,以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建立和健全完整的桥梁技术档案,实施桥梁病害监控,逐步建立特大型桥梁荷载报警系统、地震洪水等灾害预防决策系统。

应完善对付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防护措施,并备有应急交通预案。

对于过水涵洞,水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顺畅地通过涵孔排到适当地点,保证洞身、涵底、进出水口、护坡和填土的完好;

对于人行车行道,两端接线平顺,无明显沉降,结构部件无破损,在正常情况下无积水。

(四)隧道

1、范围

包括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其它工程设施。

2、要求

土建结构(洞口、洞门、洞身、衬砌、路面、检修道、排水设施、涂装等)。

对土建结构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和其他异常情况并确定对策措施。

要做好隧道路面日常保洁、洞壁清洁、排水设施保持疏通、标志、标线保持清晰、醒目。

及时发现山体滑坡、岩石崩塌的征兆、墙身有无开裂、起层、剥落、下沉或表面风化,衬砌有无开裂,混凝土钢筋有无外露,洞壁有无渗、漏水、脏污,路面有无异常情况影响交通,排水系统是否存在沉沙、积水。

机电设施要求

各种电器设备完好,能达到正常的工作要求,结构安全。

(五)交通安全设施

1、范围

包括防撞护栏,标志、标线、隔离栅、防眩板,突起路标、里程牌、百米桩,轮廓标、界桩等。

2、要求

各项设施完备无缺损,标志、标线、突起路标反光效果显著,护栏线形顺畅无污染,隔离栅修复及时无破损。

(六)绿化

1、范围

包括中央分隔带绿化、边坡绿化、立交范围、站房、服务区集中点等绿化。

2、要求

加强栽植技术和抚苗管理,提高成活率,加速成长。

严格爱护,确保绿化的完好无缺,以达到巩固路基、有效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成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