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漕河泾开发区西区三期厂房B栋多层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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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漕河泾开发区西区三期厂房B栋多层修改稿

漕河泾开发区西区三期厂房B标施工监理合理化建议

上海新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就承接漕河泾开发区西区三期厂房B栋(多层)向业主提出以下建议,由于目前无足够的资料(如管线分布情况,地质勘探资料,尤其是有无暗浜,沟渠或地下障碍物等异常状况,以及南侧现有建筑结构情况等),本建议仅供业主参考。

工程概况及特点:

本工程位于东距古美路约26m,西距莲花路约30M,南距原有培训中心建筑约35m,北距田林路约27m;整个工程地上建筑面积90000m2,其中26F超高塔楼一幢(A标),6F多层三幢,4F多层三幢,3F会所一幢,2F物业用房一幢(B标),地下建筑面积为25216m2,基础埋深5米;根据现有的平面图分析,本工程所处的施工环境较宽松,东面、西面、北面均为道路,唯南边有浦东发展银行及贺利氏公司的房屋,但距本工程地下结构约为33m,对开挖深度仅5m的本工程基坑影响不会太大,且宽松的环境对组织施工及节约围护结构造价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一、基础施工合理化建议:

1.施工前期需考虑的施工组织安排

1.1桩基施工

本工程的桩预计在3000根左右,除20号楼的桩较长外,其余均为短桩。

考虑本工程所处的环境条件,采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沉桩均可,但为避免施工时对南边已有建筑的锤击影响,建议宜采用静压法沉桩;施工时注意挤土效应对巳施工完毕的工程桩及现有建筑的挤压影响,因此在桩基施工时,务必控制好沉桩速率和加强监测,至於先施工那一幢楼,无太多的限制,如20号楼桩较多且桩长,施工周期长,可先施工,以后施工26号楼还是21号楼,要服从总体安排,从基坑开挖看,以20、26号楼先施工为好,北边区域先挖,先创造该两幢房的施工条件,以后再施工21、22、25、24、23号楼。

桩基施工时,20号楼是控制进度的关键点。

1.2基坑开挖

虽然本工程有A、B两个标,但作为基坑工程宜合在一起考虑为好,无论从节约基坑围护体的造价还是从土方挖运管理,都是有利的。

也即基坑的围护方案、围护结构施工以及土方开挖(包括外运)宜统一考虑,待挖至基底标高,完成垫层后,再开始两个标段的各自施工;这样安排如仍有难度,则围护方案及围护结构的施工宜统一安排,20号楼开挖时,东、南侧留出自然边坡,即可单独进行土方开挖及地下结构的施工,其余部分由B标组织施工,只要在东、南侧边坡位置,双方有交接即可。

此时A标土方由田林路进出,B标由莲花路及古美路进出。

1.3贯彻先深后浅的原则,东北角的会所及西南角的物业管理房等地面建筑,宜在地下结构施工至地面后,再行开工。

2.基础施工方案:

2.1基坑围护方案

根据本工程所处的施工环境,既要保证基坑安全又要节约工程造价的前提下,围护方案可考虑采用土钉墙和水泥搅拌桩;相对工程造价和已有本地区施工经验,建议采用土钉墙;南边有己建房屋,对围护结构要求相对要高些,其他区域可适当放宽,对此,分两种方案进行基坑围护:

南侧可采用图1所示方案(图中参数是估算的,详细设计需调整),

 

这种围护体,施工简单,造价经济,大致为320元~350元/m2;其他区域可采用图2所示方案,由于地下室边线离红线均有20m以上的距离,可适当放些坡,以节约造价,这样的围护结构估计单价为230元~250元/平米。

土钉可选用φ48脚手钢管。

水泥土搅拌桩可用双轴竖向布置,即宽度取1200mm,插入深度与开挖深度比为1:

1。

图2留的中间平台宽度,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当然,越宽越好,如果考虑走车子,则至少要6m。

在土方开挖前,宜作轻井点预降水,周期为半个月,然后即可进行土方开挖。

2.2地下室承台底板沉降控制方案:

由于上部单位工程较多,各单位工程较为分散的组合在同一地下室基础内,联为一体,因而易产生不均匀沉降差异,可能导致地下室底板开裂渗水,设计和施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适当予控措施。

根据上海近年来超大型和超高层建筑的工程施工,处理这类地下室的不均匀沉降,设计和施工实例很多:

第一种:

沉降缝处理措施:

上海商城:

90年代建造,总面积20万m2,地下与地上建筑,基础与地下室溶为一体,地下室上部有二幢32层和一幢50层超高层,紧立于高层之间有三幢8层建筑物,相邻之间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处理方法是对每幢建筑地下室底板、基础,各自脱开处理,基础相互离缝1cm,浇筑基础砼时缝隙用泡沫塑料板隔离,在1cm缝隙的基础砼板厚中间,予埋遇水膨胀橡胶条。

基础底板的缝隙二边予埋压板螺栓,待施工后期,早期沉降相对稳定时,用钢板条,压密予埋螺栓将缝隙封闭,防止渗漏;若干年后遇沉降差过大时,可以进行微调封闭沉降缝处理。

第二种:

后浇带处理措施;近期上海地区较大型超高塔楼和裙房地下室连位一体的建筑工程,均有采用;

第三种:

诱导缝处理措施;对沉降变形,敏感区,采取结构砼浇筑施工缝处理方式,而将砼不分缝的二次分开浇筑,在缝隙的板厚中间设置橡胶止水带,这种方法在地铁地下车站工程广泛采用;

2.3基坑降水方案:

基坑降水有助于基坑稳定和基坑开挖,因此要加强对基坑施工组织和管理,深基坑施工前降水,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根据上海软土地基的施工特点及本工程的开挖深度,一般可采用6m长井点管,总管埋设于地面0.7m以下,井点管间距1.5—1.7m,埋设必须规范,设备完好;

3.基础施工的关键控制点:

3.1桩基施土除控制施工速率、静力压桩外,选用的桩机也要适当,不能为加快进度而加大桩机的配重,其后果是地面超载过大,如地层松软,饱和度大,也会造成已成桩的位移。

对20号楼的桩基,由于桩较长,如采用静压桩,个别桩可能压不到设计要求的标高,事先应有准备,一旦发生这类情况,是按承载力还是按标高确定验收标准。

3.2围护结构施工,主要是水泥土搅拌桩施工的质量保证,一是垂直度控制及每根桩的放样就位,必须确保必要的搭接范围,否则围护体不密闭,易产生流砂、流土,导致基坑坍方;二是水泥用量的控制,如用量不足或不均匀都会危及基坑的安全。

3.3土方开挖估计挖机不下坑,从中间开始,向基坑边退着挖。

一是严格控制边坡,不应过陡以免滑坡;二是在桩基区域,5m的开挖深度,不宜一次挖除,最好留一平台,分二次挖除,减少因土的高差过大而使已成桩发生位移,过去在闵行、吴泾一带均有类似事故发生。

3.4基坑较大,基坑挖成后,估计运输车辆不会下坑,在底板施工时,一些钢筋等建筑材料如何下坑,要否用塔吊,如用则塔吊的基础应事先考虑。

4.基础施工进度安排:

由于施工区域场地开阔,可全面安排施工,影响进度的是各道工序自身的进度及相互间的搭接,初步分析桩基2.5个月,搭接0.5个月;围护结构3个月,搭接0.5个月;土方开挖(包括土钉墙)3.5个月,搭接0.5个月,到基坑挖完约8个月。

从工序的搭接考虑,桩基施工应提前半个月,让出工作面给水泥土搅拌桩施工。

因此应有意识地安排桩的施工顺序,如20号及26号楼先行施工,到时,北侧可先施工围护体(水泥土搅拌桩),与南侧的桩基平行施工。

到南侧施工水泥土搅拌桩时,北侧即可同时进行土方开挖,此时北侧的水泥土搅拌桩至少有28天的养护期。

5.相邻单位的协调

因有A、B标同时施工,需协调的有下述几方面:

5.1施工区域划分。

桩基、围护体施工建议统一由一家单位施工,土方开挖可按标段各自施工。

5.2进出口。

场地上有三个出入口,根据标段,北边以A标为主使用和管理,其余以B标为主。

5.3现场水、电、道路分配。

5.4结构上的联系。

如20号楼在结构上与其他楼用沉降缝分开,则结构上基本是独立的,以沉降缝为界较简单。

如不是,则应双方具体商定。

5.5工地上的排水系统需统一考虑,避免相互干扰影响。

5.6测量控制点应统一,否则需相互校核。

6.本工程的危险因素:

本工程受工程规模及相应环境条件影响,总体看来,危险因素容易控制,但不重视也会引发安全事故。

初步分析有下列一些因素应在施工中予以关注的。

6.1桩基施工时的环境影响。

南侧房屋较远,估计还不会危及到房屋的安全,但管线分布不清楚,尤其是煤气、电力等公用管线,应掌握其布线位置,以采取针对性措施。

6.2围护体不密闭。

造成地下水从开口处流出,带出大量泥沙,久而久之,构成围护体坍塌。

除了把握好搭接要求外,一旦出现少量渗漏,就应及时封堵,将事故止于初始状态。

6.3围护体夹层。

主要是开挖深度范围内,发现这类现象,应随即在坑外加固。

6.4土钉墙位移过大。

有可能土钉注浆不够或土钉插入暗浜区,或者围护体后有特软的土层。

遇到这种现象,需即刻停止开控挖,查明原因,必要时坑内回填,以及时控制住位移,再研究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

6.5土体坍方。

应严格控制挖土边坡,开挖前坑内降水彻底也有利於边坡稳定。

6.6两个标段交界处施工干扰。

事先组织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各自认真交底,协调配合。

二、工程管理合理化建议:

1.楼板、墙面、地面等防裂缝问题

裂缝是建筑工程中的常见问题,除施工因素外,设计的防裂缝措施也非常重要,因此,在设计前应向设计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设计单位拿出针对性的设计方案。

意愿调查评估法(简称CV法)是指通过调查等方法,让消费者直接表述出他们对环境物品或服务的支付意愿(或接受赔偿意愿),或者对其价值进行判断。

在很多情形下,它是唯一可用的方法。

如用于评价环境资源的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

2.防水及防渗漏问题:

在设计前应就屋面的防水施工工艺及材料向设计单位提出要求。

现行的屋面通常采用轻质材料进行建筑找坡,近几年倒置式做法也常遇到。

根据我公司监理的实践经验,以上施工工艺对施工季节、施工人员、施工组织等因素的要求较高,且质量不易保证,故我们建议采用结构找坡的施工方法。

为满足保温、节能、防水的功能要求,在施工时可再铺设统一厚度的保温板材和防水材料,防水材料宜使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如三元乙丙等,尽量避免采用沥青类、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材料。

3.建议现场定期召开协调会,如果分包单位较多,还可经常召开一些质量评比会议,总包单位应有具体的奖罚措施,现场施工采取产品质量挂牌(标明施工单位)制度,以促进分包单位的积极性。

4.选择施工总包单位时应关注施工企业的资质、企业施工经验及企业获奖情况,但最主要的还是对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及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考察,重视已完项目业主的评价意见和实体质量、内业资料(特别是工程的变更、索赔文件),通过面对面的交谈和提问,侧面了解项目经理的协调能力、施工经验、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应变能力,在确认总包单位的同时项目经理的人选也同时产生。

 

2.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三、工程投资控制要点:

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1.设计方面:

1)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在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

1.1桩基设计时应慎重:

桩的设计普遍来说偏于保守,而工程的造价却不小;按照目前设计的习惯做法,桩长、截面尺寸的安全系数往往超过国家允许的范围,从而造成施工中运输、临时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等施工困难;故在设计前,我们建议设计单位在充分了解业主意图、工程特点及勘察地质资料的情况下,先进行试桩,取得第一手资料后再定设计方案;必要时对现场的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勘察,以免施工时发现地质问题而误工误时。

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1.2现场应有设计方的代表留驻

4)按执行性质分。

环境标准按执行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

因工程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由此造成的费用、工期索赔较易发生,为了设计单位能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的同时,设计代表最好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1.3避免二次施工造成的损失

为避免二次施工,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装修情况,装修设计时也应充分考虑结构情况,与结构相适应,同时,结构及装修的施工图纸出图进度最好一致;

2.施工方面:

要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工程造价影响是不一样的,通过对不同方案的比较,选出技术可行,进度合理,造价较低的施工方案;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由于施组的变更不得随意修改,故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全面和细化,特别是施工措施、安全措施要明确,因为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索赔,判定其能否成立的标准之一就是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有相应的内容。

(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跟踪评价3.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施工方或设计提出的工程变更须由总监签证,总监应于业主的现场代表充分沟通,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考虑此变更是否有符合合同规定,是否有利于质量、进度,有利于降低成本等因素后再给予答复,这样通过总监签证可有效控制变更问题。

工程变更管理是造价控制的关键,坚持图纸会审,做好工程变更的预控管理。

在施工准备阶段,过程变更尚未发生,作为工程变更预控的图纸会审应引起监理工程师的高度重视。

3)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3.1监理人员召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一是把图纸上存在的错、漏、碰、缺等差错或不完善、不利于施工的部分及早发现,通过设计单位及时修改和补充,避免施工过程中的返工处理;二是通过审图与业主、设计人员商讨,进一步优化设计,达到在满足使用功能、装饰效果和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工程造价;三是对会审完的图纸进行确认,以尽量避免和减少施工中的工程变更。

3.2监理主动与业主、设计、承包商商定针对工程变更的具体管理办法,以便在施工中共同执行。

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 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4.工程索赔:

为有效管理现场的造价索赔,须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签订合同前合同条款内容要详细,应明确将来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索赔问题,责、权、利要明确,尽量做到不能、不该赔偿的不赔。

4.广泛参与原则。

上海新光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200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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