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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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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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参照国内外开展临床研究的规范与指南,结合医院开展临床研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和流程:
(二)范围
适用于医院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类型请参照附录。
(三)规程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是指运用已上市药品、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生物制剂等开展的临床研究。
该类研究以人体/患者为观察对象,涉及病因、预防、诊断、治疗、预后及康复等探索。
通常由本院在岗医务人员,也可以与企业、协会或院外单位联合发起。
医院科研科对该类临床研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立项准备申请者按照附件1流程准备申请材料,纸质版1套递交科研科,电子版(附件2、附件4、附件5、研究方案及知情同意书)发送至科研科邮箱(kyk@)。
2.立项审核
(1)研究者首先根据附录中研究类型“第二类”——是否有资助、拥有知识产权、承担问责三方面在研究方案、研究合同中予以明确。
(2)对“可考虑立项”的研究项目,科研科秘书负责资料和人员资格的形式审查。
(3)科研科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同行评议、立项。
3.主持研究者会议
(1)主要研究者遵照“PI工作指引”开展临床研究工作。
(2)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本单位为参加单位,主要研究者等研究人员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4.伦理委员会审核
(1)申请者按照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评。
(2)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由研究者保存在该项目的研究文件夹中。
5.合同审核。
(1)研究者拟定经费预算,参考《临床试验合同签订的SOP》的要求,递交科研科办公室秘书。
(2)伦理委员会审批件后,经费管理小组审核合同及经费预算。
(3)通过后由科研科秘书交主管副院长签字生效。
如无任何经费资助,研究者需要签署无任何经费资助的声明(见附件6)。
6.临床研究材料及药品的交接。
申请者应尽快将临床研究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药品管理由研究者派专人负责接收、保管、分发、回收和退还。
7.启动会的召开。
PI参照《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启动的SOP》,召开项目启动会。
8.项目实施。
(1)研究者遵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研究方案及相关SOP实施临床研究;
(2)在研究过程中,若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按照方案和医院相关规定积极处理,并及时报送伦理委员会,已上市药品,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要求,报告质控科。
9.质量管理
(1)申请人对本研究涉及的伦理以及受试者的安全性、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等负责。
(2)机构质量管理员视具体情况对研究项目质量和进度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
10.资料保存
(1)统计专业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
(2)项目结束后,参照《档案管理制度》,由研究者将研究资料及时整理,自行保存,研究数据库电子版请交科研科档案管理员存档。
11.总结。
研究者撰写“总结报告”,并上交科研科。
[注:
申请各类基金、协会、学会资助的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如需在申请阶段办理医院签章,可先到科研科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备案;待项目获资助后,应在伦理审批前交项目资料至科教科正式立项]
附件1: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操作流程
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
不批准立项
向科研科递交立项申请资料(附件2)
临床研究申报
院内
预申请书和申请书
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评审
审查要点:
项目科学性、立项必要性、资助方案等
从重点学科、三名工程支付经费
未通过审查
递交伦理委员会审查
通过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