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业园区企业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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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业园区企业考核办法
重庆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企业管理考核与奖励办法
为了规范园区企业的管理,鼓励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园区管委会根据XX区经委《重庆市XX区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的精神,制定《重庆市XX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及考核奖励办法。
第一章重庆市XX工业园区企业管理考核
第一条《规范》的内容(总分值500分)
一、技术创新(100分)
项
管理要点
规范要求
标准分
计分办法
(一)
市场开拓与产品开发
1.制定了产品市场战略,并有服务方向分析、产品市场分析、产品结构分析。
2.以市场为导向、制定了技术创新的方向、目标和规划。
3.加工企业做到“生产一代、储备一代、试制一代、科研一代”;原材料企业做到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并向深度开发方向发展。
12
每小点各4分;市场战略中每缺一个分析扣2分;技术创新方向、目标不明确的各扣2分;加工企业“四个一代”没未做到一个扣2分,原材料企业未开展多种经营的扣4分。
(二)
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1.制定与发展战略相配套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新技术应用推广的单项计划、方案、项目。
2.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规划与目标,并积极有效地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3.企业研发机构被认定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4.积极实行“产学研”开发方式,使科技成果得到尽快地转化。
5.积极开发申报国家级和市级新产品,并被列入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年度计划。
6.新产品技术通过专家鉴定,评为市级或国家级新产品新技术。
7.被评为市级或国家级优秀新产品。
8.申请或授权专利1项以上。
40
每小点5分,每缺1点扣相应分值
(三)
技术进步机制
1.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引进优秀科技人才,积极创造和优化企业内部人才成长的环境,促进企业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的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
2.企业在中专(含工人技师)以上学历职工的比重逐年提高。
3.被评为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4.属于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企业逐年掌握核心技术,占领技术制高点;属于传统产业的企业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和技术。
5.通过技术创新,企业的新产品产值率逐年上升。
6.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一般企业要达到年销售额的1%,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3%,并单独立帐、专款专用。
7.通过科技投入,企业的固定资产3年内年均增长在10%以上。
8.通过技术进步主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包括等同、等效、参照采用的企业标准)9.对科技人员的项目成果,企业采取了一次性奖励、新产品新增利润提成、技术折价入股或实行股票期权等分配办法。
27
每小点3分,每缺1点扣相应分值
(四)
技术进步途径
1.充分利用三峡机遇和西部大开发机遇,积极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和对口支援活动,大力招商引资,嫁接改造企业,工作业绩明显。
2.在产品和工艺设计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好引进技术、设备并消化吸收。
3.围绕增加品种、改进质量、防治污染、提高效益和扩大出口,提出技术改造项目。
4.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安工期、质量、投资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实行责任制,投资、质量、工期落实到人。
5.坚持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
6.技术进步资料完整、齐全,按时归档,并及时鉴定或竣工验收。
7.通过技术进步,企业的技术、工艺、装备处于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21分
每小点3分,每缺1点扣相应分值
二、成本管理(100分)
项
管理要点
规范要求
标准分
计分办法
(一)
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1.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种原材料、能源消耗定额。
2.准确计量验收各项原材料、能源,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如实统计各项指标。
10
未确定原材料、能源消耗定额扣4分;未确定计量验收各项材料、能源扣3分;未按照国家统计制度如实统计各项指标扣3分。
(二)
正确核算成本费用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各项费用划分、分摊原则,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费用划分标准、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之间的分摊方法、费用分摊期限。
2.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期间费用与可以分摊计入期间费用或产品成本的费用界限、费用与支出的界限等。
10
未按规定制定费用划分标准、
(三)
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有关资产划分原则,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标准和目标。
2.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作为企业计提折旧的依据。
10
未制定具体的固定资产标准和目标扣2分;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扣4分;不提和少提折旧扣4分。
(四)
成本计划制定
成本计划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1.主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2.全部商品产品成本计划;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4.生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经销费用的预算。
10
缺一个计划扣分
(五)
成本核算体系
建立了适应本企业特点的成本核算体系,做到分厂、车间、班组都有核算员
10
未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扣5分;分厂、车间、班组无核算员进行成本核算扣1-5分。
(六)
模拟市场核算价格的制定
凡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半成品及水、电、气等模拟市场制定了内部结算的执行价格
10
制定内部结算执行价格≧95%得10分≧90%得8分≧85%得6分≧60%得4分<60%得分0分
(七)
成本费用指标计划的分解
产品成本费用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责任人,同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10
指标未分解得0分;分解落实面较窄扣1-6分;未签订目标责任书扣4分。
(八)
成本费用计划执行
按年度成本费用、计划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做到了成本否决、奖惩逗硬,职工当家理财
10
未实行成本否决奖惩逗硬扣6分;未检查考核得0分。
(九)
推行现代化的采购方法
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物资采购的规章制度,采用现代化采购办法,对物资采购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10
未宣传贯彻《国有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扣5分;对物资采购未做到决策透明、权力制衡、比质比价的扣3分;未采用现代化采购办法的扣2分。
(十)
降低企业管理费用
1.差旅费的开支必须公布标准、严格控制;2.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控制在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以内,并向职代会报告支出情况;3.企业亏损或欠缴税费、欠发职工工资、拖欠职工医药费期间,不得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10
差旅费的开支未实行严格控制扣3分;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未向职代会报告扣3分;企业在亏损或欠缴税费、欠发职工工资、拖欠职工医药费期间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扣4分。
三、统计考核(100分)
项
管理要点
规范要求
标准分
计分办法
(一)
领导重视
1.企业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统计工作,要有会议记录;2.企业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好统计工作,按时按要求参加统计工作会议;3.统计员要认真负责,按要求按时参加各种统计会议,并能积极完成各项统计任务(以会议签到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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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点各5分;1.未召开专题会议扣5分;2.分管领导每少参加一次会议扣1分;3.统计员每少参加一次会议扣1分。
(二)
组织机构
1.机构:
有独立的办公室,办公设施齐全,有电话(3分);2.人员:
各企业要配备1人以上的专职统计员,并且要熟悉业务(4分);3.资格:
统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统计知识,并取得统计人员上岗证(3分)。
10
1.“机构”项,每缺一小点扣1分;2.无统计员的扣4分,统计员调动频繁、不稳定的扣2分;3.不具备相应统计知识的扣3分。
(三)
业务建设
1.统计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搜集、整理、汇总统计数据和填报统计报表(15分);2.按时参加区级相关部门及新区管委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10分);3.按时上报各项专业报表(12分);4.各项报表内容的填写完整,字迹工整,页面清晰(12分);5.各企业要配备统计专用微机并联网(6分)。
55
1.虚报、瞒报、漏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每有一次扣1分;2.每少参加一次培训扣4分,培训成绩不及格的扣3分;3.迟报一次扣2分,年内累计迟报3次以上本项不得分;4.每有一次缺项扣1分,滥涂滥画扣1分;5.无微机的扣2分,不能上网的扣2分。
(四)
档案管理
1.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整理(8分);2.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完备(6分);3.报表要有单位公章、单位领导签字、统计员签字、报表时间,上报数字与基础资料一致,与台帐一致(6分)。
20
1.档案橱、档案盒,分专业、分年度、分月份归档,每少一份扣1分;2.历史资料以2007年为起点,2007年以来的资料必须完整,每少一年度扣2分,不完整的扣1分;3.每缺一项扣1分。
四、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100分)
项
管理要点
规范要求
标准分
计分办法
(一)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教育制度化,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4.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到三不放过;5.安全机构完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6.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规范(含剧毒和有毒化学品);7.安全保证金缴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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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严格考核扣7分;安全教育不经常,特种人员未持证入岗扣7分;隐患未妥善处理,发生事故未做到三不放过扣4分;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扣4分;安全机构未完善,人员、经费未落实扣7分;危险化学品分类归档、有应急措施、实行“五双”管理得7分;安全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得7分。
否则,相应扣分。
(二)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新、改、扩工程做到“三同时”
1.按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做到劳动保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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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为职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扣1-15分;新、扩、改工程未预评价、验收,新、扩、改工程未做到三同时扣1-15分。
(三)
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万人死亡率、万人重伤率
1.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2.万人死亡率=(工伤死亡人数/企业平均职工人数)×10000‰;3.万人重伤率=(工伤重伤人数/企业平均职工人数)×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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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得11分;万人死亡率在1‰以下得8分;万人重伤率在2‰以下得8分。
(四)
实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否决
1.当年累计死亡2人以上;2.一次重伤3人以上;3.设备设施损失50万元以上。
不设分
其中有一项存在就扣掉安全管理100分
五、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100分)
项
管理要点
规范要求
标准分
计分办法
(一)
大力节能降耗
1.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制定节能规划,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2.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管理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3.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下降5%以上;4.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台帐及报表,按照向市、区节能管理部门报送报表;5.实行能源消耗定额制度,按照市经委和区经委制定的《重庆市涪陵区工业企业能源消耗限额》(试行)制定本企业产品能耗定额,杜绝跑、冒、滴、漏;6.按产业政策淘汰高能耗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应用先进的节能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
50
万元增加值能耗≧上年万元增加值能耗扣16分,下降1-2%得4分,下降3-4%得8分,下降5%以上得16分;没有制度和考核办法扣6分;未健全报表台帐和未及时报送报表扣8分;单位产品能耗≧能源消耗限额扣6分;单位产品能耗小于能源消耗限额5%以内得5分;小于能源消耗限额6%以上得7分;凡是国家规定该淘汰的工艺、设备,而未淘汰的扣7分。
(二)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编制企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纳入企业发展年度目标;2.认真贯彻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审计,从源头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3.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4.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5.积极对生产用水进行回收处理,并开展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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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扣6分;认真执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情节生产审计,得5分;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施,得3分;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率40%以下的得2分,50%以上的得6分;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0%以上得5分,40%以上得4分。
(三)
依法环境保护
1.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明确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开展污染治理工作;2.把污染治理任务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3.环保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达到重庆市规定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4.新、改、扩建工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5.认真搞好ISO14000环保体系宣传和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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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明确责任人,开展污染治理工作得5分;污染治理任务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得5分,否则扣5分;定期监测,治理措施有效,排放达标得5分;新、改、扩工程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得5分;通过认证的得5分,未开展扣5分。
第二条规范化管理的认定条件
(一)规范化管理认定实行级别制。
凡《规范》检查,企业所得总分在450分以上的,认定为“规范化管理一级企业”;所得总分在425-450之间,认定为“规范化管理二级企业”;所得总分在400-425之间,认定为“规范化管理三级企业”。
(二)企业无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和财产损失责任事故;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第三条规范化管理的认定程序
企业通过自查,凡达到了规范化管理认定条件的,即可如实填报申报表上报园区管委会,由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实评价,评价符合要求的企业由管委会给予奖励。
第四条《规范》中,指标计算的基础数据,以企业上年统计、财务年报数字为准。
有关国内、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由区级行业、管理部门向企业提供。
第五条规范化管理的认定,实行梯级登攀,不搞终身制。
被认定为规范化管理的三级的企业,可申报二级企业;认定为二级的企业,可申报一级企业。
从被认定之时起,每年由管委会组织一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企业取消“认证”。
被取消“认证”的企业,经一年整改期后,可按程序重新申报认定。
第二章重庆市XX工业园区企业管理奖励办法
第一条凡评价符合要求的企业由管委会颁发级别证书并予以公布,并按具体的获奖级别,给予企业规范化管理奖励。
第二条规范化管理奖励
奖励档次
奖励条件(分)
奖励标准(万元)
一
≥450
10
二
425-450
8
三
400-425
5
第三条本办法由XX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