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凤湖生态休闲区规划编制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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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凤湖生态休闲区规划编制项目

郑州凤湖生态休闲区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编号:

郑财招标采购-2018-70

采购人:

郑州市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采购编号:

郑财招标采购-2018-70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林业局的委托,就郑州凤湖生态休闲区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

郑州凤湖生态休闲区规划编制项目

1.2采购编号:

郑财招标采购-2018-70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2预算金额:

650万元

3.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3.1招标内容:

郑州市凤湖生态休闲区规划编制,总用地面积约50km2,其中33km2为郑州市西南重点生态林区域,其余场地主要是农田、村庄、道路用地,详见政府采购网附件。

3.2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4.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5.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4投标人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6.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

5/;技术服务电话:

7。

6.2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方可凭CA密钥登录()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

6.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6日上午9:

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8.开标有关信息

8.1开标时间:

2018年8月16日上午9:

0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9.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媒介上发布。

9.2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郑州市林业局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郑密路50号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传真:

0、1

电子邮箱: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郭先生、0、1

郑州市林业局

2018年7月26日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此表中“※”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不满足,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郑州市林业局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郑密路50号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2

1.2.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传真:

0、1

电子邮箱:

1.2.3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郑州凤湖生态休闲区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编号:

郑财招标采购-2018-70

1.2.4

招标范围

郑州市凤湖生态休闲区规划编制,总用地面积约50km2,其中33km2为郑州市西南重点生态林区域,其余场地主要是农田、村庄、道路用地。

1.2.5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

650万元

1.2.6

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1.2.7

服务地点

郑州市

1.2.8

质量标准

合格,通过省、市级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和国家复核

1.2.9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投标人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1.4.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1.4.5

答疑会

√不召开

1.5.1

分包

√不允许

1.6.1

偏差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形式:

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邮件形式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形式:

书面形式/邮件形式

2.3.2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书面形式/邮件形式且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

2.3.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形式:

书面形式/邮件形式

3.5.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万元人民币(60000元)

※保证金交纳: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帐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或提交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以入账时间为准(电汇或转帐方式,以到帐时间为准,逾期未到账可能引起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注:

采用电汇或转帐方式的须将相关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采用保函方式的须将保函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文件有效期。

指定账户:

单位: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青手机:

联系电话:

(010)

传真:

(010)

电子邮箱: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九层

2.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广达手机:

联系电话:

(0371)

传真:

(0371)

电子邮箱:

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5号王鼎国际27层

3.6.1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7.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的份数:

1份;副本的份数:

4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册正、副本份数和投标文件份数一致,副本必须与正本内容一致);电子版1份

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和盖章

1.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册分别单独胶装。

2.建议书脊处显示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3.投标文件的正本单独密封、副本整体密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册整体密封、开标一览表及其相关说明材料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提供电子版1份,电子版密封于开标一览表密封袋内。

4.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3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1.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正本、副本并写明以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采购编号: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XX(项目名称及包名)项目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2.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册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采购编号: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XX(项目名称及包名)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册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3.开标一览表及其相关说明材料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采购编号: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XX(项目名称及包名)项目开标一览表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8月16日上午9:

0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5.1.1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截止地点

5.2.1

资格审查小组组成

由采购人代表或(和)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共1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5.3.1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

5.3.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

6.5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9.1

其他

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参照原国家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付款方式):

(1)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给中标人;

(2)本项目规划成果完成后,经专家论证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给中标人;

(3)本项目最终全部工作成果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给中标投标人;

3.履约验收:

郑州市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视项目情况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落标人参与验收。

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4.投标人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接收质疑函联系部门: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

通讯地址:

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在法定质疑期内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5.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副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述的服务采购。

1.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采购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采购代理机构:

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1.2.3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次招标范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6设计周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7服务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8质量标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9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的企业;

(7)已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招标文件;

(8)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1.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11中标人:

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1.2.12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1.3投标费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4现场考察或答疑会

1.4.1现场考察: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

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

1.4.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4.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4.5答疑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分包

1.5.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5.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6响应和偏差

1.6.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6.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7投标语言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

1.9投标货币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10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构成

2.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合同

第六章服务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册通用格式

第八章投标文件通用格式

2.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服务需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认定为投标无效的风险。

2.1.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充分完整理解招标文件的整体要求。

2.1.4根据本章第1.4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5本次招标文件若提供电子版,电子版招标文件和纸质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均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3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册组成: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

(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书

(3)投标保证金

(4)投标报价表格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一览表

(5)服务方案

(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8)主要人员简历表

(9)投标人简介

(10)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1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2)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2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3.1.3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认定为投标无效。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表。

3.2.2投标总报价应是指满足采购需求所需的全部费用。

未填入报价项目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也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判断,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3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3.2.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3.2.5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3.2.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最低投标报价并不意味着一定中标。

3.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册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册、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联合体牵头人。

3.4投标人技术证明件

3.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4.2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各项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设计周期等。

3.4.3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3.5投标保证金

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章第3.5.6项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5.3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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