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系统全员年度绩效考评实施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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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系统全员年度绩效考评实施办法doc

XX烟草专卖系统全员年度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烟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局、市局“十二五”规划,围绕“卷烟上水平”的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深度融合预算管理、贯标管理、对标管理、双创优等基础管理,继续按照绩效规划、过程管理、分析评价、激励与改善的PDCA循环模式,将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实现晋中烟草跨越发展。

特制定《XX年度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序列目标管理,突出岗位责任考核的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注重公平,突出组织绩效考核的原则。

3.坚持岗位自问、部门自评、领导考评、序列审核的原则。

4.注重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晋中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全体员工。

四、组织机构

(一)市局(公司)绩效考评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中心科室负责人、各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绩效考评工作。

绩效考评领导组下设督查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由市局(公司)经济运行科、人事劳资科、财务管理科、法规科、审计科、监察科、办公室及三大序列考评组人员组成,考评办设在经济运行科。

主任:

成员:

负责全市绩效考评工作的协调、指导、实施,对考核结果的汇总、复核和分析,组织开展日常督查工作。

(二)四个序列绩效考评组。

1.营销管理序列绩效考评组。

组长:

分管营销工作的副经理

副组长:

成员:

负责营销管理序列中市场经理、客户经理、电话订货员、网订管理员、营销管理和品牌管理等岗位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2.专卖管理序列绩效考评组。

组长:

分管专卖工作的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专卖管理序列中县局副局长、专卖监督管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稽查工作岗位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3.物流管理序列绩效考评组。

组长:

分管物流工作的副经理

副组长:

成员:

负责县级营销部配送股、卷烟配送中心各岗位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4.专业管理序列绩效考评组。

组长:

纪检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除专卖、营销、物流序列外市、县两级专业管理岗位的绩效考评工作。

(三)各县局(营销部)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担任;成员由县局副局长、市场经理、综合办主任组成,同时确定专人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绩效考评领导组。

1.根据省局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市局(公司)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并分解到各序列目标管理部门、科室。

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全员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3.对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进行最终审核。

4.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各序列员工的二级申诉。

5.组织考评办人员对考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6.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及各序列绩效考评组的提案,最终确定员工绩效档次升降比例。

(二)绩效考评办公室。

1.负责全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修订和解释。

2.组织、协调各序列绩效考评组制定序列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3.负责计算各序列员工的组织绩效比例、个人绩效比例和绩效挂钩比例,审核、汇总、分析、公示绩效考核最终结果。

4.负责处理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各序列员工的二级申诉。

5.负责对考核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

(三)序列绩效考评组。

1.根据年度序列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到本序列各部门。

2.制定本序列各岗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考核指标。

3.负责监督、检查本序列绩效考核工作是否客观、公正。

4.具体处理本序列人员的一级申诉的工作。

5.负责审核本序列各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并按时提交考评办。

6.建立考评档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提出人员档次进退建议。

(四)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是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

2.根据单位年度总目标制定部门年度目标,并将年度目标分解到月度;每月月底,根据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单位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下月工作计划,并将本月部门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报办公室;每月5日前,确认、审核本部门员工上月工作总结、当月工作计划。

3.月中部门负责人监督、指导员工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4.每月20日前,组织本部门员工召开月度绩效分析评价会,点评员工上月的工作表现,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5.月末对员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6.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员工绩效考评申诉前的沟通工作。

7.根据部门员工日常工作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进行面谈沟通,并共同制定改进措施。

六、考评种类

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半年度、年度)专项责任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

(一)月度考核。

1.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实行组织绩效考核。

2.县局副局长、县营销部市场经理、市局(公司)中心科室负责人、县局(营销部)股室负责人、各序列员工实行岗位责任考核。

(二)县局(营销部)、卷烟配送中心季度(半年度、年度)专项责任考核。

1.经济运行业绩指标考核。

2.专卖综合管理、市场管理和行政许可、案件管理和打击涉烟违法行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

3.营销序列基础工作综合考核(包括农村服务大厅基础工作考核)。

4.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包括企业文化建设考核)。

5.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6.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

7.两项工作考核。

8.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

9.对标工作考核。

10.体系建设工作考核。

11.信访稳定与应急管理工作考核。

(三)年度综合考核。

1.对综合管理类(县级局领导班子)考核。

2.对序列目标管理部门(专卖、营销、物流)考核。

3.对专业管理部门(市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考核。

4.对各序列岗位员工考核。

七、考核内容及考核主体权重

(一)月度考核。

1.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组织绩效考核。

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考核内容:

依据《XX年度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月度考核办法》执行。

2.县局副局长、县营销部市场经理、市局(公司)中心科室负责人、县局(营销部)股室负责人岗位责任考核。

(1)县局副局长、县营销部市场经理。

县局副局长考核内容:

依据《XX年度专卖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编制绩效计分卡;县营销部市场经理考核内容:

依据《XX年度市场经理考核办法》编制绩效计分卡。

考核得分由岗位自问得分和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考核得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

考核得分=岗位自问得分(40%)+局长(经理)考评得分(60%)

(2)市局(公司)中心科室负责人、县局(营销部)股室负责人。

依据部门主要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取关键指标,考核月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每月部门负责人提交自问分数,分管领导结合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打分。

考核得分=岗位自问得分(40%)+分管领导考评得分(60%)

3.各序列员工岗位责任考核。

依据岗位职责提取关键指标,考核月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每月各岗位员工通过岗位自问、部门自评、分管领导考评、绩效考评组审核的流程,结合工作完成情况,对照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进行打分。

市局员工考核得分=岗位自问得分(40%)+部门自评得分(60%)

县局和物流员工考核得分=岗位自问得分(30%)+部门自评得分(40%)+分管领导考评得分(30%)

(二)县局(营销部)、卷烟配送中心季度(半年度、年度)专项责任考核。

各专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分别由各职能管理部门制定检查考核方案。

按所确定的考核时间进行,次月将考核结果(按所扣分数40%比例计算)纳入对县局领导班子和卷烟配送中心的月度考核。

(三)年度综合考核。

1.对综合管理类(县级局领导班子)考核。

次年1月中旬,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组采用实地考评、系统考评等多种方式,对综合管理类(县级局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各专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2.对序列目标管理部门(专卖、营销、物流)考核。

次年1月中旬,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组,对序列目标管理部门正职依据岗位说明书和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年度序列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业绩考核;对序列目标管理部门副职依据岗位说明书和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分管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业绩考核。

3.对专业管理部门(市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考核。

每年末,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组,对专业管理部门正职依据岗位说明书和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年度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专业管理部门副职依据岗位说明书、年度工作总结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分管工作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对各序列岗位员工考核。

次年1月上旬,各县局(营销部)、各序列绩效考评组,负责对所属序列岗位员工进行年度考评。

依据岗位说明书,结合月度累计考核结果和部门范围内公信度测评等进行考核。

八、考核程序

(一)月度考核。

1.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绩效考核。

每月月末,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在系统中录入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每月7日前(节假日顺延,以下同),各相关部门将县局(营销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录入绩效管理系统,并由部门分管领导登陆系统进行审核。

各相关部门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供相关资料,各责任人当月考核中(工作计划完成率)直接扣2分。

每月10日前考评办依据各部门录入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汇总结果,并将考核结果递交考评领导组。

2.县局副局长、县营销部副经理岗位责任考核。

每月月末,县局副局长、县营销部副经理在系统中录入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次月5日前完成岗位自问,提交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进行考评打分。

3.市局(公司)中心科室负责人、县局(营销部)股室负责人岗位责任考核。

每月月末,部门负责人在系统中录入本月部门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次月5日前完成岗位自问,提交分管领导进行考评打分。

4.各序列员工的岗位责任考核。

每月月末,各序列员工在系统中录入本岗位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次月5日前完成岗位自问,6日前完成部门自评,7日前完成分管领导考评,8日前各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结束。

12日前员工进行月度考核成绩确认。

每月12日前,序列考评组审核、汇总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递交考评办。

每月15日前,考评办根据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的月度考核得分和县局(营销部)员工的考核得分,计算县局(营销部)员工的组织绩效比例、个人绩效比例和绩效挂钩比例;根据市局(公司)员工考核得分计算绩效挂钩比例,将绩效考评领导组审定后的绩效考核结果递交人事劳资科。

(二)县局(营销部)、卷烟配送中心季度(半年度)专项责任考评。

每季度各专项考核责任部门按确定的时间进行专项考核,于考核结束后3日内将考核结果提交考核办。

(三)年度综合考核。

1.对县局领导班子、序列目标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考核。

次年1月下旬,考评办负责组织完成对县局领导班子、序列目标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递交绩效考评领导组。

2.对各序列岗位员工考核。

12月中旬,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对所属员工进行述职测评打分,推选优秀员工,并将测评结果报市局考评办。

次年1月初,考评办整理、汇总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提交绩效考评领导组。

绩效考评领导组根据推选的优秀员工名单和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员工或待改进员工,并在内网上进行公示。

九、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月度考核。

1.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

按照《晋中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依据一定比例将月度考核结果与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月度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月度考核得分作为本单位员工计算绩效挂钩比例的重要依据。

2.专卖序列员工考核。

(1)市局专卖序列人员。

月度考核得分直接作为奖惩的依据,与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2)县局专卖序列人员。

绩效挂钩比例由组织绩效比例和个人绩效比例组成。

计算公式:

绩效挂钩比例=组织绩效比例*个人绩效比例

组织绩效比例=县局(营销部)局长(经理)月度绩效得分

个人绩效比例=月度考核得分/所属单位全体员工月度考核得分平均分

3.营销序列员工考核。

(1)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的绩效挂钩比例计算方法同县局专卖序列人员。

(2)电话订货员、网订管理员。

月度考核得分直接作为奖惩的依据,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3)营销序列其他岗位人员按市局科室员工考核进行。

4.物流序列员工考核(包括县营销部配送股人员、卷烟配送中心储配部、送货部人员)。

(1)县营销部配送股人员。

员工绩效挂钩比例计算方法同县局专卖序列人员。

(2)卷烟配送中心储配部、送货部人员。

月度考核得分直接作为奖惩的依据,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5.县局(营销部)专业管理序列人员、市局科室人员(包括:

卷烟配送中心领导班子、综合部)考核。

(1)县局(营销部)专业管理序列人员。

员工绩效挂钩比例计算方法同县局专卖序列人员。

(2)市局科室人员。

月度考核得分按强制分布等级对应绩效比例,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分布等级对应绩效比例明细表

工作表现

等级

绩效比例

考核得分

优秀

A

105%

105分以上

良好

B

102%

100<得分≤105

称职

C

100%

95≤得分≤100

基本称职

D

按实际得分挂

得分<95

各序列员工当月未按时在10日前完成考核打分的系统直接确定为80分,按80%的绩效工资挂钩比例计算当月绩效工资。

(二)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应用。

综合管理序列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年薪发放和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

其他序列员工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等级升降、档次进退、奖励分配、教育培训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

十、考核监督与检查

原则上实行一级对一级考评。

中层由分管领导考评,员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考评。

对员工的考评,部门负责人为考评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考评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

县局(营销部)领导班子不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考评情况依据“四自”功能自律机制进行过程跟踪、监督、指导,对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

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序列的考评情况是否真实、客观进行抽查。

十一、申诉与仲裁

(一)一级申诉。

在“岗位自问、部门自评、分管领导考评、序列考评组审核”流程结束后,员工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的,当月10日前可以向各所在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或序列绩效考评组申诉。

同时各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或市局序列考评组必须于当月12日前作出答复。

(二)二级申诉。

如果员工对绩效考评领导小组或序列绩效考评组的处理仍有异议,当月12日前可以向考评办提出二级申诉,由绩效考评领导组进行复议,当月15日前考评办向申诉者作出答复,此处理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二、责任追究

被考评者进行岗位自问,虚假填报《绩效计分卡》被打回重新填报者,在考评年度内,累计出现3次,年度综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

各级管理人员在考评中存在营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当月度考核结果直接扣减10分,年度综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

在考评过程中,被考评者无理取闹,经领导调解仍不及时改正的,经市局绩效考评组同意后,当月考核结果直接降为60分。

在考评年度内,累计出现3次,绩效工资下降一个档次。

序列考评组审核时发现部门所有员工当月考核得分出现一致现象,应予以驳回重新打分。

县局考评组和各序列考评组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能,致使督查组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有考核打分失真现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十三、本实施办法的解释说明权在市局绩效考评领导组。

十四、本实施办法自XX年3月份开始施行。

十五、附件

1.绩效计分卡

2.绩效考核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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