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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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3章 税收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本章是全书最难但也最有用的一章,从考试上看,所占的分值比重为25分左右;从应用上看,与我们今后的工作联系紧密。

 

  本章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分别对“税”进行了阐述,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有涉及。

2014年新考试大纲本章部分变化较大,新增的“营改增”部分内容考生需给予一定重视,学习本章一要准确理解税收与税法的相关原理,二要掌握各类税种的基本计算,以便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1节税收的概述

1、税收的概念与分类(★★)【大纲要求】了解

  

(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注意】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

(3)税收的分类

  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和行为税类五种类型。

  

(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2)所得税类(收益税)——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房产税、车船税等)。

  (4)资源税类——以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为征税对象(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5)行为税类——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关税类。

  

(1)工商税类——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绝大部分)。

  

(2)关税类——由海关负责征收管理。

(进出口关税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船舶吨税)。

  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1)中央税。

属于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2)地方税。

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

  (3)中央地方共享税。

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共同收入,由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分享,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如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

 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和复合税。

  

(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格为计税依据。

  例: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实物量作为计税依据。

  例:

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消费税中的啤酒和黄酒。

  (3)复合税是——既征收从价税,又征收从量税。

  例:

消费税中的卷烟和白酒。

表3.1税收的分类

【例题·多选题】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财产税类的有( )。

  A.房产税B.车船税C.契税D.车辆购置税

【例题·多选题】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

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有( )。

  A.增值税B.土地增值税C.企业所得税D.印花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属于从价税的为( )。

  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D.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我国的增值税属于( )。

  A.流转税B.工商税 C.中央税 D.从价税

2、税法及构成要素(★★)【大纲要求】了解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的分类

  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1)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税收程序法——不针对某一具体税种,而针对税务管理程序。

  例如《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和外国税法。

  

(1)国内税法是指一国在其税收管辖权范围内,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1)税收法律(狭义的税法)——××法

  

(2)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

  (3)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

  A.税收行政法规  B.税收实体法  C.税收程序法  D.国际税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有( )。

 A.《税收征管法》 B.《增值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D.《进出口关税条例》

(3)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11项)——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和法律责任。

  其中: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

 1.征税人——“征税”主体

  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

  2.纳税义务人(纳税人)——“纳税”主体

  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法人和其他组织。

  区别于:

负税人——税收的实际负担者

  扣缴义务人

3.征税对象——课税对象

  纳税的客体,也就是对什么征税,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4.税目

  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目的制定方法:

  列举法——具体列举征税对象(消费税)

  概括法——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设计税目(营业税)

 5.税率

  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应了征税的深度,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多少,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

  ①单一比例税率:

即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

  ②差别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的比例征税。

  a.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增值税)

  b.行业差别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

  c.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③幅度比例税率,指税法只规定一个具有上下限的幅度税率,具体税率授权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该幅度内予以确定。

(娱乐业营业税)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是指对单位征税对象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

(3)累进税率是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

一般多在收益课税中使用,有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三种形式。

  【注意】我国现行税法体系采用的累进税率形式只有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①超额累进税率:

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代表税种: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举例】某纳税人本月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其适用下表中所列的超额累进税率:

  假设某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6.计税依据(计税标准)——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

  

(1)从价计征。

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3)复合计征。

既包括从量计征又包括计价从征。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7.纳税环节

  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8.纳税期限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包括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9.纳税地点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

 10.减免税

  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

  

(1)减税和免税

  ①减税是对应纳税款少征一部分税款;

  ②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

  ③类型:

长期减免税项目;一定期限的减免税措施

  

(2)起征点

  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

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3)免征额

  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注意】区分起征点和免征额,不达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交税,但是一旦达到起征点是全额征税,超过免征额是只对超过部分征税。

【举例】某税种,税率为10%,ABC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分别为A:

999元、B:

1000元、C:

1001元假设:

该税种起征点为1000元

  A应纳税=0(元)

  B应纳税=1000×10%=100(元)(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全额纳税)

  C应纳税=1001×10%=100.1(元)

  假设上例中的1000为免征额,则

  A应纳税=0(元)

  B应纳税=0(元)(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纳税)

  C应纳税=(1001-1000)×10%=0.1(元)

11.法律责任

  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

  纳税人和税务人员违反税法规定,都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要素的有( )。

  A.征税人B.纳税义务  C.征税对象  D.计税依据

【例题·单选题】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

  A.税率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纳税期限

【例题·单选题】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

  A.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例题·单选题】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 )。

  A.累进税率  B.定额税率  C.比例税率  D.其他税率

【例题·判断题】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应当征税的数额起点。

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则对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 )

【例题·判断题】如果税法规定某一税种的起征点是800元,那么,超过起征点的,只对超过800元的部分征税。

( )

【本节内容回顾】

  

第03讲 增值税基本原理、分类及征税范围

2.增值税“链条式”的征纳税方式 

  

3.价外税与价内税

  

(2)增值税的分类

  分为:

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2.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

  3.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 )。

  A.消费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型增值税特征的是( )。

  A.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B.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所含的增值税

  C.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3)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014新大纲变化)

  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

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1】加工修理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注意2】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3.提供的应税服务

  

(1)交通运输业

包括:

“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业

  包括:

邮政普通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不包括:

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部分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

  包括: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注意1】不动产租赁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注意2】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送孩子上学)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业务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建筑安装  B.零售商品  C.提供加工修配  D.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

  A.进口货物  B.出售自建房屋  C.修理汽车  D.服装加工

【例题·单选题】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 )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A.销售额  B.营业额  C.增值额  D.收入额

第04讲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及增值税纳税人

(4)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2014新大纲新增)

  1.视同销售货物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整;内外有别。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外购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将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有

  A.某企业将外购的一批原材料用于基建工程  B.某企业将外购的商品用于职工福利

  C.某商场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D.某企业将外购的商品无偿赠与他人

2.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的有( )。

 A.贸易公司销售货物同时负责安装  B.百货商店销售商品同时负责运输

 C.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

【例题·单选题】按照现行规定,下列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认定标准的有

  A.年应税销售额12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C.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D.年应税销售额400万元从事交通运输业的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纳税的有( )。

  A.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C.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

  D.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第05讲 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6)增值税税率(2014年新大纲变化)

  1.基本税率——17%

  2.低税率

  

(1)应税货物:

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二甲醚;

【理解】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记忆提示】低税率四大类:

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

【注意】低税率中的农产品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产品。

  

(2)应税服务:

  ①交通运输业、邮政业:

11%

  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6%

3.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4.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特点:

执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例题·判断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一律适用17%的基本税率。

( )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产品中,适用13%的低税率的有( )。

 

  A.农机配件  B.自来水  C.饲料  D.煤炭

(7)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2014年新大纲变化)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销售额

  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和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

如果销售货物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或者进口产品,则全部价款中包括消费税或关税.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条件: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④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条件:

够级别——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有证据——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全上交——所收款项全额上交财政。

  ⑤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注意】价外费用全部为价税合计金额。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题目出现以下说法则给出的金额为含税销售额:

①含税销售额;②零售;③价外费用;④普通发票。

【例题·单选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钢材一批,含增值税的价格为234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则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3400  B.3978  C.2600  D.3042

【例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设备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20000元,税额为3400元,另开出一张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234元;

(2)销售三批同一规格、质量的货物,每批各1000件,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分别为每件200元、180元和60元。

经税务机关认定,第三批销售价格每件60元明显偏低并且无正当理由;

(3)将自产的一批产品200件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本企业职工,市场售价为每件500元。

  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多少?

2.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两种凭票抵扣;一种计算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自2013年8月开始,纳税人购入自用的“两车一艇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买价和l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例题·单选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本月进口产品200000元,海关征收34000元增值税;向农业生产者购入免税产品30000元;购入原材料30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1000元。

本月销售产品1000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 )元

  A.81100  B.89180  C.81135  D.115100

(8)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执行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征收率3%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某零售商店2013年的销售额为60万元(含增值税),则应纳增值税为( )万元 A.1.08 B.1.8 C.1.75 D.10.2

第06讲 增值税征收管理、营业税

 (九)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就发生纳税义务,结合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去理解。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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