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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专家管理办法

陕西省电力公司

“管理专家”、“工程技术专家”

和“技术能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和陕西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目标,加强“四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1233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工程”,建立和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点培养和选拔一批拔尖人才,以便有效发挥各类人才在企业管理和生产实践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类型、规模与职责

第二条根据《陕西省电力公司2005-2010年人才战略规划》,评聘200人规模的公司级管理专家,其中:

首席专家9名,A级专家31名,B级专家60名,C级专家100名。

专家选拔按专业进行,共分10类专业(详见附表一)。

1-9类专业中,每类专业可选拔首席专家1名。

管理专家的主要职责是:

参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起草和制定;参与重点课题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咨询、审查;参与公司重大投资方面的决策活动;积极创新、策划本专业领域的管理体系和政策制定;大力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管理理念,创造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根据《陕西省电力公司2005-2010年人才战略规划》,评聘300人规模的公司级工程技术专家,其中:

首席专家10名,A级专家50名,B级专家100名,C级专家140名。

专家选拔按专业进行,共分11类专业29个专业分支(详见附表二)。

1-10类专业中,每类专业可选拔首席专家1名。

工程技术专家的主要职责是:

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参与重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咨询、审查、验收等重要活动;大力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每年至少解决一项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创造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根据《陕西省电力公司2005-2010年人才战略规划》,评聘300人规模的公司级技术能手,其中:

A级技术能手40名,B级技术能手80名,C级技术能手180名。

技术能手按专业工种进行选拔,共分7类专业40个工种(详见附表三)。

技术能手的主要职责是:

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及工艺难题;研究总结先进的操作技艺方法;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每年至少解决一项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或提出两项合理化建议;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技能鉴定及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第三章选拔原则

第五条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

严格按标准择优选拔,注重实际能力、业绩成果,选拔推荐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突出行业重点专业,兼顾其它专业。

第八条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领导干部不列入公司级专家、能手的选拔、评选。

第四章选拔范围

第九条管理专家:

公司系统直接从事投资、财务、审计、计划、经营、行政管理和政治思想等工作的在岗管理人才。

第十条工程技术专家:

公司系统直接从事生产、基建、规划、科研、设计、医疗卫生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第十一条技术能手:

公司系统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一线在岗人才。

第五章选拔条件

第十二条专家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沟通和创新能力强。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的岗位上工作四年及以上。

3、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以下。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权威,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十三条首席管理专家和首席工程技术专家业绩条件

1、在专业学术研究上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要价值,得到系统内同行专家的认可。

2、获省、部级科技、管理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三等奖三项的主要完成人。

3、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合作出版了在国内有影响的专业学术专著、论著;或在国家一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两篇及以上论文。

4、获省、部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其它同等称号者。

5、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第十四条管理专家业绩条件

1、A级管理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公司管理工作中解决过本专业领域的重要专业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作为主要创意、策划人,对本专业领域的管理体系,进行过重要改进,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主持或具体负责过本专业重要项目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主持或具体负责完成过公司及以上单位下达的专业研究项目,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鉴定。

(5)获得过公司级(含同等级别)管理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在国家一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一篇及以上论文;或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

(7)作为主要编制人员制定的专业标准、业务规范、规章制度等,经公司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并且推广应用。

(8)在管理工作中,应用现代管理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或办法,并在本专业管理工作中应用,提高了业务管理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在当时处于电力行业的领先水平。

(9)在本专业(学术)方面,被同行专家公认,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专业威望。

2、B级管理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公司管理工作中解决过本专业领域的重要专业问题,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作为重要创意、策划人,对本专业领域的管理体系进行过重要改进,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具体负责过本专业重要项目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具体负责完成过公司及以上单位下达的专业研究项目,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鉴定。

(5)获公司级(含同等级别)管理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三等奖三项的主要完成人。

(6)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

(7)作为编制人员制定的专业标准、业务规范、规章制度等,经公司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并且推广应用。

(8)在管理工作中,应用现代管理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或办法,并在本专业管理工作中应用,提高了业务管理水平,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

(9)在本专业(学术)方面,被同行专家公认,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专业威望。

3、C级管理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单位管理工作中解决过重要的专业问题,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作为创意、策划人,对本专业的管理体系,进行过改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具体负责过本单位重要项目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主持或具体负责完成过本单位下达的专业研究项目,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鉴定。

(5)获公司级(含同等级别)管理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6)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

(7)作为编制人员制定的专业标准、业务规范、规章制度等,在本单位推广应用。

(8)在管理工作中,应用现代管理理论,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或办法,并在本单位管理工作中应用,提高了业务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9)在本专业(学术)方面,被本单位同行公认,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专业威望。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专家业绩条件

1、A级工程技术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公司科技工作中解决过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成果。

(2)在公司技术改革、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成果。

(3)主持完成过公司及以上单位下达的重大科技项目,并取得成果。

(4)主持或具体负责过本专业重大的技术项目的开发、实施、组织验收,取得显著成果。

(5)在国家重点项目立项、设计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或部分采纳(有书面报告或其它证明),获得显著的成效。

(6)获公司级(含同等级别)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7)在国家一级及以上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一篇及以上论文;或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

(8)作为主要编制人员制定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生产规程、安全规程等,经公司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并且推广应用。

(9)在本专业技术(学术)方面,被同行专家公认,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技术威望。

2、B级工程技术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公司科技工作中解决过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问题,取得较显著的成果。

(2)在公司技术改革、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显著的成果。

(3)主持完成过公司及以上单位下达的科技项目,并取得成果。

(4)具体负责过本专业较大的技术项目的开发、实施、组织验收,取得显著成果。

(5)在国家重点项目立项、设计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提出重要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或部分采纳(有书面报告或其它证明),获得较显著的成效。

(6)获公司级(含同等级别)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三等奖三项的主要完成人。

(7)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

(8)作为编制人员制定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生产规程、安全规程等,经公司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可,并且推广应用。

(9)在本专业技术(学术)方面,被同行专家公认,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技术威望。

3、C级工程技术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本单位科技工作中解决过本专业领域的重要技术问题,取得较好的成果。

(2)在本单位技术改革、技术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解决过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好的成果。

(3)主持完成过本单位下达的科技项目,并取得成果。

(4)具体负责过本单位较大的技术项目的开发、实施、组织验收,取得较好成果。

(5)在公司重点项目立项、设计审查以及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或部分采纳(有书面报告或其它证明),获得较好的成效。

(6)获公司级(含同等级别)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7)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

(8)作为编制人员制定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生产规程、安全规程等,在本单位推广应用。

(9)在本专业技术(学术)方面,被本单位同行公认,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技术威望。

第十六条技术能手条件

1、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具有较高的业务技能水平,熟悉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技术精湛;掌握和了解本专业设备性能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名师带徒活动,在本单位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近五年来未发生过安全和质量事故。

3、A级技术能手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B级及C级技术能手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4、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

对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A级技术能手技术能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被同行公认的绝招绝技,并创造一项以上本行业先进操作法,在全省电力系统有重大影响的;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应用新技术、攻克技术难关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获得国家级技术能手及以上相应等级奖励的。

6、B级技术能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水平或公认的绝招绝技,能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工作业绩突出,在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3)获得部、省级技术能手及以上相应等级奖励的。

7、C级技术能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单位生产运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等技能操作中,解决了关键问题,做出了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做出较大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3)在重大事故处理中,处理操作得当,使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获省公司及以上级别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国家电网公司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前十名;或在区域公司、省公司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

(5)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编写了技能操作规程、标准等,并被采纳应用。

(6)在带徒等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成效。

(7)结合生产实际,提出有重要影响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第十七条破格选拔

对于确有才华、且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可破格选拔为管理专家、工程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

第六章选拔程序

第十八条推荐申报:

由个人申请并经本单位推荐后申报。

第十九条资格审查:

由公司人事部门对申报人进行基本资格审查,提出初审名单。

第二十条业绩考核:

由公司组建若干专业考核专家组,对初审通过者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考核评议和筛选,提出推荐意见。

第二十一条评审表决:

由公司组建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对经专家组考核推荐者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表决。

提出拟聘人选名单。

第二十二条审定批准:

评审委员会表决通过的专家、能手人选,经公司党组会议审定批准。

第二十三条专家、能手晋升原则上按层阶由低到高依次进行。

第七章专家、能手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

第二十五条实行竞争、择优、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模式。

每年考评一次,优胜劣汰(考核体系另行制定)。

凡考核中一次为不称职的,解除聘任。

对因其他原因(如:

生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违规违纪的直接责任者)不宜继续作为专家(能手)的,予以解聘。

对被区域电网及以上单位或政府评聘为专家或能手的自然聘为公司A级相应专家或能手。

第二十六条实行分级管理。

1、公司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专家、能手的审查、推荐、评审和批准。

2、“陕西电力管理院”、“陕西电力技术院”和“陕西电力技能院”,分别负责公司级“管理专家”、“工程技术专家”和“技术能手”的聘任、使用、考核和培训等业务方面的管理。

3、所在单位负责专家、能手的日常管理。

第八章专家、能手的使用和培养

第二十七条公司重大技术问题、重点工程项目、重大投资决策的咨询、审查、评价、论证、验收,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等重要事项,在公司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下进行,有关专家、能手应积极参加,按时完成研究课题、技术项目和任务。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确保专家、能手有充裕的时间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咨询、调研等重大活动;在活动经费、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办公条件等方面要给予关心。

公司决定抽调或借调的专家、能手,各单位要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九条积极推选专家、能手进入各级学术团体和科技成果奖、专业技术资格、技能资格评审机构。

第三十条根据不同层次培养目标和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做好专家、能手的业务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工作。

在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技成果和新理论应用等方面,尽可能多地提供机会和条件。

在境内、外进行学术交流、考察、进修、培训时,应优先考虑选派专家、能手参加。

第三十一条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陕西省政府、国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优秀人才的人选,应首先从专家、能手中选拔。

第九章专家、能手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被聘任为公司级首席管理专家和首席工程技术专家者,享受正处级待遇(比照所在企业岗位归级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被聘任为公司级管理专家和工程技术专家者,享受副处级待遇,其中:

A级专家比照所在企业岗位归级的高薪点标准执行,B、C级专家比照所在企业岗位归级的低薪点标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被聘任为公司级技术能手者,享受正科级待遇,其中:

A级技术能手比照所在企业岗位归级的高薪点标准执行,B级、C级技术能手比照所在企业岗位归级的低薪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五条被区域电网公司及以上单位或省政府评聘为专家、能手者,除享受相应待遇外,同时享受公司A级专家、能手的相应待遇。

第三十六条经考核解除聘任的人员,即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公司系统各单位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工作需要,参照上述办法,建立本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并做好培养、使用工作,为公司的专家、能手队伍做好人才储备。

具体实施程序、条件、规模、待遇等由各单位制定并报省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表一

管理专家类型划分方案(试行)

序号

专业种类

包括的主要专业工作

1

管理工程

规划计划管理、质量与可靠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技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物资管理等

2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3

电力营销

输变电、电网运营、用电检查、市场营销、农电管理等

4

资本运营

资本运营

5

财务审计

预算、财会、资产、电价、审计等管理工作

6

安全管理

生产运营管理、安全监督管理、技术质量管理、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安全监察等

7

法律事务

法律事务

8

行政管理

办公事务、档案、秘书、、后勤管理等

9

党群管理

宣传、新闻、组织、纪检、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管理等

10

其他

上述未列入的管理专业

 

附表二

工程技术专家类型划分方案(试行)

序号

专业类别

专业分支

包括的主要设备及技术工作

1

电气技术

电机

交直流发电机、电动机、调相机、交直流励磁机、可控硅励磁等

2

变压器及电器

各类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避雷器、蓄电池等

3

高压开关

断路器、刀闸等

4

电器仪表

各种电测仪表

5

电力系统通讯

电力系统通讯

载波、微波、卫星通讯,光纤通讯,移动通讯,交换设备

6

继电保护及

自动装置

继电保护及其自动装置

线路、母线保护,自动重合闸,故障录波器,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等保护及电网电气自动控制装置

7

计算机技术

硬软件维护与软件开发

计算机系统主机及周边设备故障诊断、排除,信息系统分析和设计,语言编程及程序设计,系统集成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

8

计算机应用

技术

水电、变电微机监测、监控,电厂计算机集散控制系统,微机程控,常规自动化控制系统

9

电网技术

高电压技术

过电压保护、绝缘监测、防污闪、带电作业等

10

调度技术

安全监控(SCAD)、经济调度(AGC/EDC)、安全分析及远动技术,调度自动化系统

11

电网规划

电网规划、110KV以上网架系统配置、负荷计算、电网计算、电力系统稳定、谐波管理

12

供用电技术

送变电工程

送变电勘测及设计、送变电施工技术、火电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

13

送变电技术

变电运行检修与管理、线路运行检修与管理

14

供电技术

电网线损管理、无功管理、电压管理、可靠性技术

15

用电技术

营销支持系统、电力需求侧管理、电能计量等

16

农电工程

农村用电、农电运行、农电规划、农村电网技术进步(农网调度自动化)

17

锅炉

锅炉

结构强度、压力容器、锅炉监察、炉内过程及系统、燃烧调整实验、稳定燃烧及防结焦技术、各种风机及其系统、各种磨煤机及制粉系统

18

汽机

汽机

本体结构强度、机械振动测试消除、各种调整系统的调试整定(电调、液调)、各类热交换器、旋转机械设备、各种泵类设备、变速调节技术等

19

热工控制及测量

热工控制及测量

计算机控制及常规自动控制系统、各类仪器、各种非电量测量(压力液量、温度)、化学仪表等

20

水能与水力发电

水轮机

结构强度,调节系统,检修及抗气蚀、抗磨、防振技术,故障测定等

21

水工建筑及维护

大坝、厂房、导泄、围堰、防淤等技术及水工观测,冷水塔、循环水泵房、灰坝、取水枢纽等水工建筑物

22

水能经济

水文水情,水能利用,防汛,阶梯联合调度等

23

工业与民用建筑

各种工业厂房、建筑物、构筑物,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含上下水、采暖、通风、照明、消防等)

24

机械制造及工艺

机械加工及工艺,机械设计

25

综合类

金属监督与测试

金相分析、探伤技术、光普分析、机械性能测试

26

金属焊接

黑色金属焊接技术(包括异种钢焊接、压力容器、厚壁容器焊接)、金属热处理工艺、有色金属焊接

27

油务及化学技术

色谱分析、SF6监测,绝缘油分析,防腐技术

28

环境保护

环境监测治理,防尘及综合利用技术、烟气净化技术

29

其他

上述专业以外的电力企业所用专业

附表三

技术能手专业工种划分方案(试行)

序号

专业

名称

工种名称

工种定义

备注

1

水电

运行

与检修

水轮发电机组值班员

操作、维护水轮机组及辅机设备

2

水轮发电机电气值班员

操作、维护水轮机组电气设备

3

水轮发电机机械检修工

维护、检修水轮发电机机械部分及其辅机设备

4

水轮机检修工

维护、检修水轮机、主阀,水泵及所属管路系统

5

水轮机调速器机械检修工

维护、检修水轮机调速器的机械部分

6

水力机械试验工

对水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的机械性能和效率进行试验和监督

7

水电自动装置检修工

维护、检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的自动装置

8

线路

运行

与检修

高压带电检修工

带电检修高压架空线路及其附属设备

9

送电线路工

巡视、维护、检修架空送电线路及其附属设施

10

配电线路工

巡视、维护、检修、安装架空配电线路和配电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11

电力电缆工

巡视、维护、检修、更换电力电缆及其附属设施

12

变电

运行

与检修

变电站值班员

监视、操作、管理变电设备

13

变压器检修工

检查、修理、改装和调试电力变压器类及其附件

14

变电检修工

检修、更换、调试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维修变压器、互感器等变电设备

15

变电带电检修工

带电检修变电设备

16

电气试验工

测试各种电气设备和绝缘器件的绝缘性能、电气特性及参数

17

电测仪表工

安装、修理、调试和检定电测仪表及其检定装置

18

继电保护工

调试、维修、更新改造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及其回路

19

电力

营销

抄表收费核算员

电能的抄见,电费的核算和收取

20

用电检查员

监督、检查、指导帮助用户用电。

21

装表接电工

检查验收内线工程,安装、调换电能计量装置及熔断器并接电

22

电能表修校工

检查、修理、调整、校验、检定各种电能表

23

锅炉钢架安装工

安装锅炉钢结构和烟、风、煤、灰管道及附属设备

24

锅炉受热面安装工

安装锅炉受热面设备、本体管道、附属管道、燃油管道及附件

25

电厂筑炉保温工

进行锅炉墙和全厂热力设备及管道的保温施工

26

锅炉辅机安装工

安装锅炉辅助机械和附属设备以及润滑冷却系统

27

汽轮机本体安装工

安装汽轮机、发电机本体及附属设备和管道

28

汽轮机调速安装工

安装、调试汽轮发电机组的调速、保安、供油系统设备及管路

29

汽轮机辅机安装工

安装汽轮机的辅助设备、附属机械及有关管道

30

电厂管道安装工

安装电厂各类热力管道

31

高压电气安装工

安装发电机、变压器和生压站一次系统电气设备

32

二次线安装工

安装、调试发电厂控制、保护系统设备

33

厂用电安装工

安装发电厂厂用电系统及设备

34

电缆安装工

安装、测试发电厂和变电站等处的电力电缆以及电缆头等连接装置

35

送电线路架设工

进行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导地线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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