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笔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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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笔记
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
1、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
、建筑占地面积>300㎡的厂房(仓库);
、体积>5000m³候车(船、机)楼以及展览建筑、商店、旅馆、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等;
、特等、甲等剧场,>800个座位的剧场、电影院等,>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高度>15m或体积>10000m³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楼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
、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21m的住宅建筑;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补充:
室内外消火栓流量的确定
(1)V<1500m³,室内、外10L/S
(2)1500<V<3000m³,室内、外15L/S
(3)3000<V<5000m³,室内15L/S、室外20L/S
(4)5000<V<20000m³,室外>20L/S
2、喷淋系统的设置场所
1、占地面积>1500㎡或总建筑面积>3000㎡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分为4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严重危险级(Ⅰ、Ⅱ)、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
3、中危险级Ⅰ级喷水强度6L/(min㎡)作用面积160㎡
Ⅱ级喷水强度8L/(min㎡)作用面积160
严重危险级Ⅰ级喷水强度12L/(min㎡)作用面积160㎡
Ⅱ级喷水强度16L/(min㎡)作用面积160㎡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1500㎡或总建筑面积>3000㎡;
2、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宜设在首层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和1.5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
4、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场所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房间、走道及中庭等,均应采用机械排烟方式。
高层建筑主要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比较大,一般采用机械排烟方式较多。
一类高层建筑的无自然通风且>20m内走道或有自然通风,但长度>60m的走道和面积>100㎡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无窗房间,以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12m的中庭。
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置:
(1)建筑面积>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大厅;
(2)丙、丁类生产车间;
(3)总长度>20m的疏散走道;
(4)电影放映间、舞台等。
3、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
5、防火分区的划分
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主要构件都是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构件均是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除吊顶和隔墙体难燃外,民用建筑的屋顶承重构件,还可采用可燃体;四级耐火等级,除防火墙体外,均可采用难燃体或可燃体。
1、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1500
单、多层民用建筑一、二级2500
三级1200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一级500
地下室设备用房防火分区面积最大1000平米,如果加上自动喷淋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扩大为2000平米
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3、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地下汽车库为2000平方米。
如果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可翻倍,即:
4000平方米。
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4000m2。
6、防烟分区的划分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宜大于500㎡,长边不应大于60m。
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
防火阀的设置部位
(1)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
(5)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6)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应采取防止回流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7、消防车通道的设置
1、对于高层厂房,占地面积>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占地面积>1500㎡的乙、丙类仓库,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形式为环形。
2、占地面积>3000㎡的单、多层公共建筑。
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
8、防火间距不足时的处理
(1)改变建筑物的生产或使用性质,尽量减少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2)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和库房所储存物品的数量;调整部分构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烧性能。
(3)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为防火墙。
(4)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适用性不强且与新建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物。
(5)设置独立的防火墙等。
9、灭火机理
1水喷雾灭火系统:
表面冷却、窒息、乳化、稀释
2细水雾灭火系统:
吸热冷却、隔氧窒息、辐射热阻、浸湿作用
3气体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
窒息、冷却;七氟丙烷去除热量数度快,灭火剂分散和消耗氧气;IG-541物理灭火方式
泡沫灭火系统:
隔氧窒息、辐射热阻隔、吸热冷却
干粉灭火系统:
化学抑制、隔离、冷却、窒息
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1997)根据停车(车位)数量和总面积将汽车库分为Ⅰ、Ⅱ、Ⅲ、Ⅳ类
级别数量面积
Ⅰ类>300车位>10000平方
Ⅱ类:
150<Ⅱ类≤300;5000<Ⅱ类≤10000
Ⅲ类50<Ⅲ类≤150;2000<Ⅱ类≤5000
Ⅳ类Ⅳ类≤50;Ⅳ类≤2000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且应分散布置。
6.0.10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1Ⅳ类汽车库;
2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
3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4Ⅱ、Ⅲ、Ⅳ类修车库。
11、消防电梯
1、消防电梯的数量应依据规范按每层建筑面积确定,并宜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当每层建筑面积<1500㎡时应设1台,当在1500-4500㎡时应设2台,当>4500㎡时应设3台。
3、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宜靠外墙设置。
4、电梯前室的门应用乙级防火门,电梯井及机房的维护结构应符合规范要求。
5、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首层应设消防队员专用操作按钮;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高层民用建筑室门口还宜设挡水设施;轿厢内装饰应采用不燃材料,动力与控制电缆应用不燃材料。
6、消防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不超过60S确定。
12、防烟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1、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32m的二类高层建筑;
2、建筑高度>33m的住宅建筑;
3、建筑高度>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高层厂房;
4、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10m时。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排烟设备的部位:
包括封闭避难层,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以及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等部位。
耐火极限不低于不低于防火门
(1)厂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2.5H不燃体防火隔墙不低于1H楼板乙级
(2)设置甲乙丙中间仓库防火墙1.5H不燃烧体楼板乙级
(3)丁戊类仓库2H不燃烧体隔墙不低于1H楼板乙级
(4)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空调机房2H隔墙1.5H楼板甲级
13、中庭防火
在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
当中庭相连通的建筑面积之和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庭应与周围相连通的空间进行防火分隔。
与中庭相连通的防火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置。
4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14、人员的耐受性指标,包括烟气层高度、热辐射、对流热、烟气毒性和能见度。
烟控系统的主要设计目标是:
1为人员疏散提供一个相对安全的区域,保证在疏散过程中不会收到火灾产生的烟气的伤害。
2为消防救援提供一个救援和展开灭火作业的安全通道和区域,免受火灾影响。
3及时排除火灾中产生的大量热量,减少对建筑结构的损坏。
15、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20%,且不应小于500mm;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
16、 建筑空间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不小于60m3/(h·m2)计算,且取值不小于15000m3 /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17、当公共建筑仅需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3/h,或在走道两端(侧)均设置面积不小于2m2的自然排烟窗(口)且两侧自然排烟窗(口)的距离不应小于走道长度的2/3。
18、当公共建筑房间内与走道或回廊均需设置排烟时,其走道或回廊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3/(h·m2)计算且不小于13000m3/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19、公共建筑、工业建筑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及其长边最大允许长度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系统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8倍。
注:
1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2当空间净高大于9m时,防烟分区之间可不设置挡烟设施。
3汽车库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排烟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
20、办公建筑的疏散人数计算
(一)人员密度指标
(二)疏散计算面积
办公建筑的疏散计算面积,应按每个办公室或会议室的建筑面积确定。
21、商场建筑
(一)人员密度指标
规模较小时(小于3000㎡)取上限值;规模较大时取下限值。
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人员密度可按上表规定值的30%确定。
(二)疏散计算面积
商店营业厅的疏散计算面积,既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也包括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
对于进行了严格的防火分隔,并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营业厅的疏散计算面积。
2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一)人员密度指标
录像厅1.0人/㎡,其他场所0.5人/㎡。
(二)疏散计算面积
可以不计算该场所内疏散走道、卫生间等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而可以只根据该场所内具有娱乐功能的各厅、室的建筑面积确定,内部服务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核定人数确定。
23、餐饮场所
(一)人员密度指标
(二)疏散计算面积
餐馆、饮食店、食堂等餐饮场所由餐厅或饮食厅、公用部分、厨房或饮食制作间和辅助部分组成。
100座及100座以上餐馆、食堂中的餐厅与厨房(包括辅助部分)的面积比(简称餐厨比)应符合:
餐馆的餐厨比宜为1:
1.1,食堂的餐厨比宜为1:
1。
24、有固定座位的场所
(一)人员密度指标
影、剧、礼、体:
疏散人数=座位数
其他有固定座位的场所:
疏散人数=座位数*1.1
(二)疏散计算面积
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确定。
25、展览厅
(一)人员密度指标
不宜小于0.75人/㎡,本规定为最小人员密度设计值,设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更大的密度。
(二)疏散计算面积
应按该展览厅的建筑面积确定。
26、安全疏散基本参数疏散宽度指标:
疏散宽度
1.厂房的疏散宽度
厂房内疏散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厂房内的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表2-6-3的规定计算确定。
2.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宽度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外门、走道和楼梯的各自总宽度,应按1m/百人计算确定。
公共建筑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l0m。
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和首层楼梯间的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2-6-4的要求。
3.体育馆的疏散宽度
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2-6-5的规定计算确定。
4.电影院、礼堂、剧场的疏散宽度
剧院、电影院、礼堂、体育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和表2-6-6所示的疏散净宽度指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百人不小于0.6m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
在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院、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m时,可增加一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5.木结构建筑的疏散宽度
木结构建筑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百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2-6-7的规定计算确定。
6.其他民用建筑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的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的各自总宽度,应按表2-6-8的要求计算确定。
考虑到各层人流到达某一出口的时间差,各层人数无需叠加。
疏散宽度应按本层及以上各楼层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办公建筑的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1.00m,高度不应小于2.10m。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当建筑物使用人数不多,其安全出口的宽度经计算数值又很小时,为便于人员疏散,首层疏散外门、楼梯和走道尚应满足以下关于最小宽度的要求。
1)建筑内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
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一侧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m。
高层住宅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
27、 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
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最近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60m。
28、本规范列出了火灾时,应切断的非消防电源用电设备和不应切断的非消防电源用电设备如下,设计人员可参照执行。
(1)火灾时可立即切断的非消防电源有:
普通动力负荷、自动扶梯、排污泵、空调用电、康乐设施、厨房设施等。
(2)火灾时不应立即切掉的非消防电源有:
正常照明、生活给水泵、安全防范系统设施、地下室排水泵、客梯和Ⅰ~Ⅲ汽车库作为车辆疏散口的提升机。
29、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11.0.1)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和报警阀压力开关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规定不同的启泵方式,并不是要求系统均应设置这几种启动方式,而是指任意一种方式均应能直接启动消防水泵。
30、某多层科研楼设有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其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管径为DN100。
该高位消防水箱溢流管的下列设置方案中,正确的有()。
A.溢流水管经排水沟与建筑排水管网连接
B.溢流水管上安装用于检修的闸阀
C.溢流管采用DN150的钢管
D.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为250mm
E.溢流水位低于进水管口的最低点100mm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溢流管、泄水管不应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A正确。
溢流水管应保证一直畅通,B选项错误;溢流管的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2倍,且不应小于DN100,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1.5倍~2.5倍;因此溢流管至少为DN200,溢流管的喇叭口至少为DN300,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E选项正确
31、室内消火栓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DN65室内消火栓,并可与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设置在同一箱体内;
2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
3 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
32、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火栓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0m;
2.消火栓按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布置的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50.0m。
3.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的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4. 室内消火栓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
33、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注:
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本规范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5.5.13 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5.5.14公共建筑内的客、货电梯宜设置电梯候梯厅,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内。
5.5.15 公共建筑内房间的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1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对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对于医疗建筑、教学建筑,建筑面积不大于75m²;对于其他建筑或场所,建筑面积不大于120m²。
2 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建筑面积小于50m²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0m,或由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5m、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²且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不大于50m²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厅、室。
5.5.17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的规定;
注:
1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m。
2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3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2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
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3 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
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34、5.1.6 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2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
3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
4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
5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6 泵轴的密封方式和材料应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流量时运转的要求;
7 消防给水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
8 多台消防水泵并联时,应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5.1.7 消防水泵的主要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