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123042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63 大小:116.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3页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3页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3页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3页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6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docx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编制指南

目录

 

第一部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3

(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6

(三)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12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15

(五)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7

(六)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21

(七)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3

(八)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5

(九)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28

(十)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31

(十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35

(十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38

(十三)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第二部分职业卫生档案编制

一、单位基本情况47

二、法律、法规、制度、操作规程48

三、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48

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48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管理49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49

四、职业危害过程控制管理49

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辨识49

2、职业病危害告知49

3、职业卫生教育、培训49

4、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公示49

5、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49

6、个体防护用品管理50

7、职业危害现状评价50

8、检查记录50

五、职业健康监护50

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0

2、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51

六、其它管理51

1、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51

2、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管理52

3、奖惩记录52

4、总结或管理评审52

第三部分职业卫生管理样表(台账)

表一: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55

表二:

工艺流程图55

表三:

主要原、辅料56

表四:

适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上级文件清单56

表五:

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文件目录56

表六:

单位建设项目清单56

表七: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一览表56

表八:

防护设备检(维)修登记表57

表九:

XXXX年度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汇总表57

表十:

XXXX年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教育培训统计表57

表十一:

劳动者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名单58

表十二:

有害因素检测定点分布示意图58

表十三:

XXXX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计划表59

表十四:

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记录59

表十五:

超标原因分析与整改计划60

表十六:

个体防护用品配置标准61

表十七:

年度个体防护用品领用记录62

表十八: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整改记录表63

表十九:

XXX单位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卡64

表二十:

XXXX年度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体员工汇总表64

表二十一:

XXXX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65

表二十二:

XXXX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实施情况汇总表65

表二十三:

XXXX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后需复查人员跟踪汇总表66

表二十四:

XXXX年度职业健康查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人员汇总表66

表二十五:

职业病危害事故记录表67

表二十六:

XXXX年度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人员汇总表68

表二十七: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报告书69

表二十八:

单位受奖励记录表70

表二十九:

单位被处罚记录表70

附最新职业卫生规章、文件

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73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88

三、《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91

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97

五、《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110

六、《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121

 

第一部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五)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六)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八)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九)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十)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1、编写要点:

(1)明确每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

(2)明确完成每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日期、责任部门、经费等;

(3)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和考核。

2、内容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工作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及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要求;

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技改、技引要求;

4、职业卫生管理持续改进的要求;

5、工会的意见和职工的合理要求。

二、工作目标:

确保职业病发病率为0,职业病危因素检测率100%,健康监护率100%,防护设施设备完好使用率100%。

三、工作重点

1、贯彻单位职防领导小组职业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职防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各项工作。

2、抓好本单位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和今年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工作,依法接受检查监督。

3、7月30日前完成单位作业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

4、7月30日前,完成单位内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的检测与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检测率100%。

5、对各车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失效的防护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6、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7、6月份配合“安全月”活动,完成单位全体员工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测验。

8、9月份完成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岗中体检工作。

及时完成上岗前和离岗体检。

四、工作标准

1、基础管理工做到: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年度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

(3)建立健全各项职业卫生工作记录台账;

(4)建立健全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5)建立健全单位和职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健全告知、警示和防护设施。

2、执行法律法规做到:

(1)经常对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2)新、改、扩建、技改、技术引进项目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

(3)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做到与告知、整改、防护、诊疗、调离等处理措施同步。

(4)落实防暑降温工作,完成高温体检。

(5)患有职业禁忌证人员即时调离原岗位并加以妥善安置。

五、应急救援和职业卫生教育做到:

1、有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有应急救援措施和常用的急救器材、物资储备。

3、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和宣传,学习活动要记录。

六、重点工作需制定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表。

七、每项工作有验收、考核和奖惩细则。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单位领导到各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内部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会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召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保障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组织救援。

9、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责任。

二、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职责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各部门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并组织具体实施,督促并保证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专款专用。

2、督促、指导职能部门组织对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3、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巡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部门按期解决,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隐患。

4、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组人员会议,听取各部门、车间、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5、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理,及时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6、依法承担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直接责任。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职责

1、在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全面负责本单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方针、规划和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检查、监督、推进和考核等工作。

5、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教育活动,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履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等法规标准、规章制度。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参与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检查督促员工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4、协助有关部门编写、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定期组织参与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配合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建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统计、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单位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六、车间负责人职责

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制度、措施贯彻落实到每个具体生产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加强生产现场职业卫生管理。

3、督促员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严格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采取整改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七、职业病危害岗位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好各种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设备。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单位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八、各控股子单位职责

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

4、负责本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设和评价。

5、负责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负责组织本单位职业病危害识别、检测、评价和职业病防治。

7、负责组织职业卫生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

8、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所必需的费用投入,将职业卫生管理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9、负责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督促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10、设置符合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1、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未经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12、确保用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13、及时组织对新进从业人员,离岗六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

定期组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

14、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消防设备、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和劳防用品等专项管理。

15、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和管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应急演练评估。

16、发生各类事故及时如实报告,及时组织抢救,避免事故扩大。

17、参加或协助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落实整改措施,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和事故档案管理。

18、负责本单位生产作业、设备检修和建设施工等协力供应商生产建设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管理,落实管理措施。

19、负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和褒奖。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职责。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三)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切实保护单位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合同告知

1、单位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单位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单位人事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公告栏告知

在单位门口、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告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电话号码。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公布于作业场所,书面告知应该发到每位员工。

公告内容应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及时更新。

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三、岗位培训告知

单位应该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告知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宣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知识,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等。

四、现场警示告知

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通讯报警装置、警示语句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2、存在或产生高毒物品的作业岗位,应当按照《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的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高毒物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理等告知内容与警示标识。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产品包装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五、体检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

员工离开本单位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六、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持警示标识牌整洁、清晰,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各车间部门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要求,对本车间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辨识,并结合实际情况将所需的警示标识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各车间部门申报情况,审查核实后,向生产厂家采购合格规范的警示标识等,确保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落实。

七、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八、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单位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九、所有警示与告知的资料或照片必须归档保存。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依法接受监督,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二、单位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或变更,保持申报数据的最新、准确和完整。

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网上申报时,填完申报表及数据后打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单位所在地的安监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监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三、用人单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下列文件、资料: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情况以及接触人数;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安监部门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有害作业岗位、人数、检测和体检人数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

五、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安监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单位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登录名和密码应该妥善保管,随人员变动做好交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及申报备案资料应归档保存。

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一日

 

(五)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知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宣传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

二、人事培训部门会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征求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和意见,制定、实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提供相应的宣传教育培训资源。

做好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宣传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三、职业卫生宣传:

1、单位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四、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一)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规违法行为分析和纠正,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分析和应该吸取的教训。

(二)教育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应当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

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单位新员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凡单位新员工、新分配来的大中专学生、来单位实习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的员工,由人事部门通知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单位、车间、班组三级职业卫生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三)单位教育培训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个体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2、单位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目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