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车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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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租车合同范本
长期租车合同范本
篇一:
长期租车服务合同
租车服务合同
出租人:
,性别:
,电话:
,身份证号:
住址:
承租人:
公司,联系人:
电话:
住址:
出租人与承租人经过友好协商,出租人自愿向承租人提供车辆租赁服务,车牌号码
为.车型为.现约定如下:
第一条:
租金计算
租金为每月¥3800元(人民币大写:
肆仟元整)。
支付方式为每月15号结算上月租金。
承租人承担服务期内(承租人乘用该车辆时)该车辆的实际汽油费用由出租人自理,过桥、过路、停车所产生的费用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根据实际情况产生的报销。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XX年月日起生效,至20XX年月日止。
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第三条:
出租人权利义务
出租人在服务期间应该自行投入以下保险: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2)不低于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3)不低于10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限司机即驾驶员);4)不计免赔。
服务期间的一切风险、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险公司承担,与承租人无关。
如发生前述情形,经过公安交通部门或有权机关认定责任划分,是出租人责任的,出租人应对乙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期间,相关的汽车维修、保养事宜由出租人负责.承租人在汽车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车事宜,由承租人统一合理安排,并说明情况,如人数,所需运送的目的地等.
.因出租人的责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车而车辆不在位,或出租人维修车辆超过承租人认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且承租人有权扣除该期间对应的租金.
.出租人自行安排驾驶员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务,驾驶员须符合国家交通法规规定要求,并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在岗待令派遣.
出租人保证拥有出租车辆的所有权或合同期间合法使用权,并保证拥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有权机关要求的与承租人构成本合同关系的、服务内容的所有应有之法定证件材料。
出租人保证在服务期间不从事任何违法、非法行为及与合作事项无关的不必要的行为,如违反约定从事前述行为,造成任何后果与承租人无关;如给承租人造成损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承租人权利义务
4.1在行驶过程中,承租人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3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服务期间车辆必要的附加费用,如汽油费、过路桥费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如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本合同所需证件材料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承租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长期租车合同(带司机)
长期租车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出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租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长期租车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
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供承租人有偿使用,同时配备驾驶员服务:
合同车辆用途:
合同车辆状况:
合同车辆行驶地域范围:
第二条租赁期限
合同车辆的租赁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车辆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
如双方无特殊约定,下列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合同车辆使用费用。
驾驶员服务费用。
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年检费用。
合同车辆的保险费用。
出租人承担合同车辆的保险费用,险种及保额明细为:
。
若承租人对车辆保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其他费用:
合同车辆每月限用公里,超公里费为元/公里,随租金一并结清。
承租人承担合同车辆使用期间的燃油费、停车费、高速费、过路费和过桥费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及费用按(月/季)结算,经双方核对一致后,当期租金支付时间为结算期次月日前,采用(现金/支票/汇款)方式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出租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出租人应按承租人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承租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合同车辆的交付时间为:
合同车辆的交付地点为:
合同车辆的验收方式及标准为:
交付车辆验收不合格的,出租人应负责更换直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出租人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并对合同车辆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按约定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同时提供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购臵税证、年检牌等。
出租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将租赁车辆交付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车辆,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合同车辆再行转租他人。
出租人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保养、年检的义务。
在租赁期间内因出租人指派驾驶员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车辆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车辆丢失等情况,由出租人或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和费用支出。
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人须保证承租人的乘车安全。
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应对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指派的驾驶员与承租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对驾驶员不承担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关义务责任。
出租人应定期对派出司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服务培训。
派出司机应遵循行业职业规范,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车内外清洁,做到热情优质服务。
出租人指派的驾驶员应遵守承租人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准时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单位秩序。
驾驶员实行每月不定期休息8天,每月剩余天数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
出租人派出司机应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时的服务。
出租人派出司机按承租人要求在休息日加班的,承租人需支付加班费用。
加班费标准为。
(司机在国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费标准为);
保密义务。
出租人及派出司机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承租人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利用合同车辆进行任何违法活动,车辆使用仅限于双方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不能要求驾驶员做出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
承租人应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结清费用。
承租人应保证驾驶员的正常休息时间,应保证车辆的日常保养时间。
如果驾驶员不能提供安全满意服务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个工作日
内及时更换驾驶员。
因车辆维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机的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用车超过小时的,出租人应提供同等代替车辆或更换司机,并免收承租人无法用车期间的租金(含驾驶员费用);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用车超过天,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月租金%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合同车辆,或因合同车辆不符合交付验收标准,致使承租人未在约定时间接收合同车辆超过个工作日,则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租赁期限相应顺延。
上述情形持续超过个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维修车辆超过个工作日的,出租人应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则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期间的租金。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金,超过个工作日的,则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项%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终止的,承租人应在个工作日内返还合同车辆,否则承租人应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车辆的性质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车辆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篇三:
公司租车合同范本
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租还车地点。
2、甲方按每天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
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
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