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协议实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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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协议实用版.docx

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协议实用版

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协议

甲方:

(被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乙方将“”品牌淘宝店(店铺ID:

)及其全网运营日常管理维护服务以及网络营销服务委托乙方运营(包括微博、微信管理与运营)。

第一条服务期限

甲方作为乙方在互联网上开展电子商务经营管理的唯一合法服务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年6月30日到20年6月30日为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15天内办理有关手续。

协议期间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能单独或委托其它第三方服务商在网上开展相关的电子商务经营管理。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是拥有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此次合作首年乙方将针对电商平台设计开发生产出两个系列以上的品牌产品,并授权甲方对该品牌产品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

甲方拥有专注于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的运营团队,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成立公司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淘宝网、天猫、聚美优品及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的销售业务提供店铺运营服务中整体托管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店铺策划、市场运作、全网广告推广、客服管理、订单生产、仓储发货及店铺的日常运作管理、图片设计、美化装修、上传新产品)。

第三条协议涉及款项计算

1.月服务费(此费用为甲方为乙方托管运营乙方淘宝店及其他网络平台时投入的人力资源保障)

甲方向乙方每月收取人民币月服务费1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

拾万圆整),该服务费款项于每月15日之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开始服务后该服务费即不退。

销售佣金(此费用为乙方为甲方在天猫商城及其他互联网平台上销售产品所得佣金)甲方在每月10日前进行服务佣金费用结算并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乙方,乙方须在每月12日前支付上月的销售佣金。

(佣金的计算方式:

淘宝生意参谋上个月销售总额为准,计算当月销售佣金)

所属行业

月销售总额

佣金比例

备注

女装

淘宝生意参谋上个月销售总额

10%

3.本协议中涉及到的甲方所有服务费及提成或佣金均不含税收。

4.第三方平台保证金(此费用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向品牌商收取的信誉保证金)涉及天猫商城、拍拍网、及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店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在得到甲方知情及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指导乙方自行与淘宝网、新浪微博、及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结算。

网络营销推广费用(此费用为网络营销推广费用,其目的是在多个平台宣传和推广乙方的产品品牌,从而提高企业产品品牌知名度和促进买家成功率)涉及淘宝网、新浪微博、天猫、阿里巴巴、XX、谷歌、及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的营销推广费用均在得到乙方知情及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指导乙方自行与其各个平台结算。

第四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尊重乙方对产品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2.除非为达成本协议服务所需的目的,甲方保证不对乙方产品复制拷贝挪作他用;

3.甲方所使用乙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事务;

4.甲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乙方任何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如上述情况发生,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5.甲方应为乙方做网店托管服务的保密工作,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乙方的保密信息资料外泄。

6.甲方需按照乙方指定的价格体系进行商品的销售,未经过乙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私自改动销售价格体系。

7.甲方需对相关客服销售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产品的属性、销售话术服务态度等,以保证全面快速的了解乙方产品,促成销售。

8.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电子商务服务时,对于:

因存在服务器维护需中断本项服务在两个小时以上的;或者由于网络阻塞原因造成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不能访问的;或者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因电子商务平台漏洞等类似安全问题引起的事件,甲方应尽快采取积极措施,恢复网店的正常运营,并在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避免由此造成更有多损失。

服务期间,乙方须将淘宝账户、拍怕网、及其他电子商务平台的密码交给甲方,同时也须将支付宝等支付密码交给甲方,支付宝等仅用于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退款、通相关业务等运营工作。

甲方将有权修改相关密码,对因支付宝密码保管不当而产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销售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内产品标准;

2.乙方对所销售的产品需提供使用说明书及其相关资料,提供产品卖点及亮点说明,并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专业知识培训、产品高清图片、价格以及相关产品说明资料。

乙方需对产品的说明书、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甲方网上销售的产品必须是乙方合法获得,如淘宝需要,乙方须能提供真实有效、详细的进价单、进货凭证及进货渠道。

乙方产品价格及库存发生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无及时通知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库存及价格调整,甲方须无条件配合。

合同期间,乙方需参与产品定价、营销方案的策划决定权,店铺运营建议、产品问题、进货、发货、售后处理、对账、资金提现等工作,甲方负责网店的托管运营中的日常操作,乙方对网店有全面的知情及监督权,并拥有提供改善的建议权利。

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商标证书、检验报告、以及授权书等有效证件和资料。

7.乙方必须按照天猫商城等电子商务平台的规定之(七天无条件退换货)等相关政策履行相关售后服务,及时处理买家退换货及相关退款。

8.乙方店铺相关密码或重要资料更改时,如未通知甲方造成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乙方负责产品的进货、仓储、向买家发货,以及甲方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

发货时限为客户付款后的  72 小时内,若超过此时限,乙方需主动和客户沟通,解释未及时发货的原因,取得客户的谅解,以免出现恶评及投诉。

在买家支付货款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保证足够的货源,并按要求按时发货。

乙方缺货的,应自缺货之日起 1 日内告知甲方,应在7日内补足,未能补足的,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更正网上发布产品供应信息。

10. 对于乙方托管店铺的售后服务,甲方会在每日随时处理,如遇到甲方权利之内无法处理的售后问题,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甲方,以保证问题快速、高效的解决。

11. 对于已托管店铺的装修美化、销售客服、新产品的发布、推广、售后等问题乙方都可以合理参与。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甲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甲方服务方式被认定为违法的,对乙方店铺造成影响的,甲方须赔偿甲方同等金额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并非为达成本协议条款的目的, 利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支付宝资金、资料、帐户做与托管服务无关的事宜,致乙方相关利益受到损害的,甲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同等金额损失,同时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除不可抗力所述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外,无故中断托管服务的,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二)乙方存在下列行为,乙方需按以下方式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没有正当合法来源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品质缺陷致使购买者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的;

乙方提供或故意编造虚假的进货凭证或进货渠道说明,致使甲方据此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产品信息不符法定产品质量要求的;

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发货的;

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侵犯第三方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行为;

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支付销售佣金或托管服务费的行为;

7.乙方未能按时向第三方营销推广平台,支付事先甲乙双方商定好的营销推广费用,而影响网上销售的行为。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

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

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3. 免责:

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协议终止

本协议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自动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根据本协议服务期限的约定终止;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预付款项消费结束,或超出协议年费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5.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提成款项,超出约定付款时间10日未付清;

6.协议期间,乙方自行或委托其它服务商在网上开展重复的电子商务活动;

7.乙方单方面修改店铺相关密码且不告知甲方,甲方无法继续服务。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力解决争议或纠纷。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金额款项到帐后即生效。

第十条  所有权及最终解释

(一) 甲方作为线上店铺的委托方,拥有店铺的唯一所有权。

(二) 甲方拥有对店铺的管理权及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系指超出本协议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协议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事件。

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商务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2、本协议可到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

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

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泄露。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由双方酌情协商。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1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协议附件包括:

甲乙双方三证副本复印件,甲方服务收费明细表及服务内容以及人员配置等见附件。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对乙方店铺销售额的预估值,符合下列条件下初步保守预估为:

服务首年万,次年万。

国家对网购行业的政策无重大变化,淘宝对此类店铺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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