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站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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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站试运转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抽放泵站(试)运转安全技术措
一、工程概况
我矿井下东南翼瓦斯抽放站即将投入试运转和正式运转,为确保泵站运转期间的安全及相关参数的记录,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成立领导小组及人员分工
组长:
上官书民
副组长:
姚喆曾朝辰
成员:
何敏马彦操赵伟侯尚武王勇牛金兴陈建国曲松科王铜立朱战斌
职责:
1、负责抽放泵站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
2、负责抽放泵站(试)运转期间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抽放泵站(试)运转期间发生异常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负责抽放泵站(试)运转期间相关参数观察,出现异常及时向现场负责人联系采取措施处理。
人员分工:
泵站运转负责人:
牛金兴王铜立曲松科
机电管理负责人:
王勇及涉及到机电设备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通讯监控负责人:
陈建国
设备管道负责人:
王铜立朱战斌孙景瑞
泵站作业人员:
王欢欢朱世民肖于浩洪荣杰
电工作业人员:
曹广强
序号
姓名
地点
职责
联系
电话
备注
1
牛金兴
调度室
负责试运行期间整体协调指挥。
5007
5008
2
王勇
王铜立
井下泵站
负责指导泵站运转及相关机电设备的观察。
2320
配备电工、泵工及厂家调试人员。
3
曲松科
井下泵站
负责试运行期间井下现场协调指挥。
2320
4
孙景瑞
苗金辉
2902工作面
负责2902胶带顺槽所有高位裂隙钻孔、本煤层钻孔的负压、流量、瓦斯浓度、风量等相关参数的测定等。
2352
携带瓦斯综合参数测定仪、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高负压瓦斯采样器等。
5
白彦龙
卢家贤
井下泵站
负责泵站试运行操作规范、泵站总回路负压、流量、瓦斯浓度等相关参数的测定。
2320
携带瓦斯综合参数测定仪、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高负压瓦斯采样器等。
6
杜海涛
东风井回风石门
负责泵站试运行期间总回路的瓦斯浓度测定及东风井总回风瓦斯浓度、风量等测定。
2285
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
7
潘浩萌
张建东
2902工作面
负责泵站试运行前后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瓦斯参数的测量及对比。
2350
光干涉型甲烷测定器
三、试运转时间及范围
运行时间:
1、1#泵试运转时间为:
2012年8月29日10:
00~11:
00
2、2#泵试运转时间为:
2012年8月29日11:
00~12:
00
3、挂主、支管路试运行时间为:
2012年8月29日12:
00~14:
00
4、挂网连抽运行时间为:
2012年8月30日11:
00~15:
00
10:
00-11:
00以上各组必需对各自负责区域进行相关设备检查及相关各种参数的测定,并记录。
11:
00之前确认无误后,各组向调度室汇报可开机试运转。
在开机试运转期间,每小时记录一次参数。
范围:
瓦斯抽放系统所有设备、管路(包括2台抽放泵及其附属设备、所有抽放管路、供水系统、供电系统、安全装置及监控系统)。
四、试运行步骤
1、瓦斯抽放泵站空载运行(先空载运行1#泵、再空载运行2#泵,各运行1小时)。
2、挂管路试运行2个小时(运行期间检查管路的完好情况)。
3、挂连抽试运行4个小时(运行期间相关参数的测试等)
五、单泵空载试运转
1、空载试运转前的准备工作
(1)在所有参加人员到达现场并验收后即可进行抽放站试运转准备工作。
(2)对于瓦斯抽放泵站的各种设备在试运转前必须做单独的运行试验。
(3)瓦斯抽放泵站在试运转前首先对供电系统、瓦斯泵给排水系统、抽放管路系统、抽放泵及各种附件的安装质量由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设计要求又不能及时整改的推迟试运转时间,直至整改达到设计要求方可进行试运转工作。
(4)供电系统,按照瓦斯抽放站整体要求,全面检查供电系统的安装质量,从供电电缆质量、电缆敷设、变压器及馈电开关,硐室照明等试运转时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2、空载试运转
(1)试运转准备工作完成后,则可进行单泵试运转工作。
试运转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全到位并做好记录。
(2)在试运转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及运行程序进行作业。
(3)抽放泵开机前必须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①检查抽放泵站进、出气阀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检查抽放泵螺丝,各部连接螺丝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③检查并保持抽放管路、供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④检查各部位温度计、压力计等安全附件,保证齐全可靠;
⑤检查泵房的测压、测瓦斯浓度装置,电流、电压功率表均正常工作;
⑥检查泵站防爆箱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防爆箱的水位必须达到规定要求。
2、启动
启动前应先用手转动泵联轴器数周,以确认泵内无卡住或其它损坏现象后方可启动,起动前还应根据泵上的旋转箭头方向,确认电动机的转向,然后按以下顺序操作:
(1)关闭主管路进气管路上的闸阀;
(2)给泵注水,至鸭嘴阀有水流出,关闭供水阀(开泵前注意鸭嘴阀水流出很缓。
);
(3)关闭备用泵的进、排气阀,打开工作泵进气阀、排气阀及配气阀;
(4)启动电动机(首次起动应注意电机的正反转);
(5)打开供水管路上的阀门,同时打开气水分离器的排水阀;
(6)打开总进气管路上的闸阀,泵开始正常工作;
(7)在运转过程中,注意调节填料压盖,不能有大量的水往外滴。
3、停车
其顺序为:
(1)停止供水;
(2)打开配气阀,关闭主管路进气管路上的阀门;
(3)关闭电动机;
(4)关闭工作泵进气阀、排气阀。
(5)如遇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需停机时必须首先迅速将所有放空闸阀和配风闸阀打开并关闭井下总进气闸阀。
六、挂管路空载试运转
1、抽放管路系统:
包括负压侧管路、正压测管路、三防装置及相关附件在试运转前必须按设计标准进行相关检查,达到设计要求。
2、在抽放泵空载试运行及所有管路检查完毕,将所有管路闸阀打开,进行抽放管路与抽放泵连接,重点检查管路漏气情况。
同时确保各支路末端的闸阀关闭,防止瓦斯等有害气体直接被抽到泵房。
3、将配气阀门打开四分之一,保证瓦斯抽放泵不小于3.3kpa极限真
空。
4、在挂管路空载试运转期间实行分段检查抽放管理,(机运队负责风井底至五平巷的抽放管路;探放队负责五平巷以下的抽放管路),发现漏气及时处理。
特别是有电气设备处,更要仔细检查。
如果发现漏气不能立即处理的,要向泵站打电话,立即停泵。
5、在挂管路试运转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及运行程序进行作业。
七、挂网连抽试运行
1、挂网连抽试运行前准备工作
(1)在所有参加人员到达现场后即可进行抽放站试运转准备工作。
(2)所有人员要听从指挥,按事先的分工到达自己指定位置各自检查自己分管内的设备及环境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调度室汇报。
(3)在试运转前仍然要对泵站内的供电系统、瓦斯泵给排水系统、抽放管路系统、抽放泵及各种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井下管路要事先做好巡查工作,试运转前全面开启井下总管及各支路阀门,关闭放水器放水阀。
(5)试运转过程中,必须安排井下专人负责管路巡查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指挥中心及时处理(机运队负责风井底至五平巷的抽放管路;探放队负责五平巷以下的抽放管路)。
(6)抽放管路中各种阀门在试运转前要由专人仔细检查一遍开合灵活、无阻滞并调整到合适的开度。
2、挂网连抽试运行工作
(1)各个测点人员到位后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2)在各个地点经过全面检查,所有人员汇报无问题后即可开始试运转工作(由调度室统一指挥)。
(3)在试运转现场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作业人员严格按照《瓦
斯抽放泵操作规程》及运行程序进行作业。
(4)试运转时各相关人员必须全到位,每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瓦斯压力、瓦斯浓度、流量等相关参数。
(5)试运转结束后,各个测点人员及时做好运行记录,按照试运转验收要求记录入档。
八、应急措施
试运转期间出现以下现象时:
(1)井下瓦斯抽放主管路漏气严重时;
(2)瓦斯抽放泵传动装置脱落时、防爆面吹爆时;
(3)瓦斯抽放泵电机声音异常时;
(4)瓦斯抽放泵轴承温度过高时;
(5)瓦斯抽放泵附近瓦斯浓度较高时;
(6)电源突然跳电时。
当出现井下瓦斯抽放主管路漏气严重时,必须立即关闭总进气阀门,打开配气阀门停止泵运转,及时汇报调度室安排人员处理管路。
当出现2~6项时作业人员立即关闭工作泵进气阀门,严格按照《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停止工作泵同时启动备用泵。
九、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更不得到与工作无关地点。
2、试运转过程中必须由生产厂家作现场指导,安装单位进行运行准备、配合试运转。
3、所有指挥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全面熟悉瓦斯抽放站的抽放系统组成、熟练掌握《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
4、试运转时现场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并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5、试运转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砂、消防铲、消防桶等并由专人负责。
6、指挥人员及所有作业人员到位后对瓦斯抽放站内的供电系统、瓦斯泵给排水系统、抽放管路系统、抽放泵及各种附件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及时整改的推迟试运转时间。
直至整改完成方可进行试运转工作。
7、在试运转时各有关人员各就其位、各负其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运行中有异常情况出现时必须及时停机处理,查
清原因并处理完成后方可继续进行试运转测试工作。
8、试运转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相互配合、有条不稳地做好各项运行工作。
9、负荷运行时严禁锤击设备管道所有阀门,严禁带压维修,严禁无指令停车。
10、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掌握瓦斯抽放泵的结构性能,会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及事故处理,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1、空载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1)空转试运转前,必须对照供电系统图对供电系统做好检查,并对瓦斯抽放泵水源进行检查。
(2)空载试运转前,必须确保进气管不与施工钻场内管路沟通。
(3)试运转时,必须对现场各联接部位进行观察,是否出现异常响动,并做好分析。
(4)抽放泵运转时,严禁人员接触运转部位,避免出现碰伤现象。
(5)设备停机后,必须及时将电气设备停电闭锁,并悬挂停电牌。
(6)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
(7)抽放泵运转期间,严禁人员随意操作现场闸阀等设施。
12、挂网连抽安全技术措施
将瓦斯抽放管路与泵抽放泵沟通,形成挂网运行条件:
(1)泵站内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安设自动监控系统或仪表,能够监控、检测瓦斯抽放管道的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
(2)开启抽放泵后,应及时打开总进气阀和适当关闭泵站内配气阀,并保持本煤层钻孔孔口负压不低于13KPa。
(3)开启抽放泵时,应严格遵守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
(4)抽放泵启动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泵正、负压和流量、瓦斯浓度、轴泵温度及电气参数等,并监听瓦斯泵的运转声,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5)抽放泵站停止运转后,要按规定将管路和设备中的水放完。
(6)在抽放泵运行前,不得将井下总进气阀门打开,以免管路内的瓦斯出现倒流。
(7)井下总进气阀门的开关应由专人负责,非指定人员严禁操作井下总进气阀门。
(8)如遇停电或其它紧急情况需停机时,必须首先迅速将总进气阀关闭,然后将排气阀门关闭。
(9)抽放泵需要倒换运行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10)当抽放泵开启或停止运转时,必须向矿调度室报告。
(11)泵站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12)对于反映抽放泵站运转状态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温度、压力、孔板流量计静压差、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应做好记录,如实填写。
(15)所有负责参数测定人员每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数据,直至接到调度室通知后方可离开。
(16)根据泵站监控运行情况,由调度室通知2902工作面的孙景瑞,具体对采空区抽放流量进行控制
(17)瓦斯抽放管路沿线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进行详细检查,杜绝失爆现象。
(18)瓦斯参数的测定必须体现出抽放泵站运行前和运行后的数据变化。
十、避灾路线
1)发生火灾、瓦斯灾害时的避灾路线:
发生火灾或瓦斯爆炸时,遵循迎着新鲜风流走或尽快进入附近进风巷的原则。
施工地点→东南翼轨道下山→东南翼轨道巷→东翼轨道巷→东翼2#联络巷→东翼行人上山→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2)发生水灾时,根据所处的位置,遵循“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的原则:
施工地点→东南翼轨道下山→东南翼轨道巷→东翼轨道巷→东翼2#联络巷→东翼行人上山→井底车场→副井→地面。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有关规定执行。
瓦斯抽放泵站试运行原始参数测量记录表
序号
时间
地点
孔号
压力(KPa)
流量(L/min)
瓦斯浓度(%)
温度(℃)
记录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租房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
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VCD
B: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
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