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柜技术规范通用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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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柜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JP柜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总则

一般规定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智能综合配电箱(以下简称配电箱)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本技术规范提出了对配电箱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对于没有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见表7)中列出。

本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本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设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组部件的供应商及原产地(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4的格式提供)。

适用范围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招标产品的设计、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

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4周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见表1),包括设备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表1 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工作日期:

      至         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________________

技术规范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岸日期:

______________到岸日期:

______________到达交货地点日期:

      

时间(年月日)

项 目

工程制图

表1(续)

时间(年月日)

项 目

图纸寄出

图纸认可时间

材料及配套件采购

材料及配套件进厂

部件生产

(包括采购)

及试验

配变终端

电能表

电流互感器

断路器

交流接触器

隔离开关

无功补偿元器件

剩余电流保护器

避雷器

温控设备

电缆

导线、母排

工厂组装

工厂试验

工作进度如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说明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图纸及图纸的认可程序

1.1.1.1所有需经招标人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后的4周内提交给招标人进行审定认可。

这些资料包括配电箱的外形图、剖面图、布置图、组装图、基础图、电气原理图、运输尺寸、运输质量、重心、总质量及二次线布置图等。

招标人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招标人在收到需认可图纸4周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招标人校定标记的图纸(招标人负责人签字)返还给投标人。

凡招标人认为需要修改且经投标人认可的,不得对招标人增加费用。

在未经招标人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投标人单独承担。

1.1.1.2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招标人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人关于其图纸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人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人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人,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1.1.3图纸的格式:

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

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招标人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投标人应进行书面解释。

投标人免费提供给招标人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

其中图纸应包括1.4.1.1所涉及的图纸,并且应保证招标人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说明书的要求

1.1.1.4配电箱的使用条件和技术参数。

1.1.1.5配电箱及主要元件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1.1.1.6开箱和起吊:

运输单元的质量,起吊和开箱的注意事项及专用的起吊用具等。

1.1.1.7组装:

运输单元应有清楚的标志和代号,注有运输单元号的组装示意图。

1.1.1.8安装准备:

基础施工的要求,外部接线端子的尺寸,电缆进入地点位置,接地以及各种管道的连接方式、尺寸和布置等资料。

1.1.1.9最终的安装验收:

现场交接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1.1.1.10维护:

主要元件的维护说明以及维修工作的分类、程序和范围。

1.1.1.11运行检修:

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控制指标,主要元件的检修周期和检修方案。

1.1.1.12配电箱各个元件和所有附件的技术数据。

1.1.1.13表示配电箱和操动机构的结构图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的说明。

1.1.1.14结构特征、设备及其元件的更详细的说明。

1.1.1.15操动机构特征的说明。

1.1.1.16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的使用说明。

1.1.1.17说明书使用中文。

试验报告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1)配电箱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2)配电箱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3)当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条件或使用的材料及主要元件发生重大改变而影响到产品性能时,应做相应的型式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图纸、说明书及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见表2,但不限于表2的内容。

表2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

序号

内  容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1

图纸

详见本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1

规定及图纸

1.2

安装、维护、运行说明及图纸

1.3

电气原理图

1.4

二次控制、测量、监控、信号回路、辅助设备回路主方案图、元件安装图纸(二次小室)

1.5

布置图(平面、断面)

1.6

安装图,带外形尺寸、运输尺寸、质量

2

安装使用说明书

2.1

主要元件安装使用说明书

2.2

专用工具、仪表介绍

2.3

运输和安装所需要专用设备的说明

2.4

现场试验和其他试验说明

3

试验报告

表2(续)

序号

内  容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3.1

全套型式试验报告

详见本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2

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3.3

其他试验报告

3.4

零部件试验(包括绝缘件的局部放电试验报告)

4

其他资料

4.1

主要元件标准

4.2

所用材料标准

4.3

检查、调试规定

4.4

包装、装船、储存规定

4.5

现场试验规定和标准

4.6

维修指南

4.7

装箱清单

4.8

包装说明

4.9

设备中使用的润滑剂、油脂的清单及检验合格证明

4.10

带电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号、厂家

标准和规范

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投标人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执行的标准

GB7251.1-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

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GB/T10233-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Q/GDW129-2005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Q/GDW130-2005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DL/T725-2000电力用电流互感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597-1996 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订货技术条件

GB/T15576-1995低压无功功率静态补偿装置总技术条件

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6829-199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

GB14048.2-200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断路器

DL/T842-2003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GB/T12747.1-2004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第1部分:

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全和运行导则

GB12747 自愈式低电压并联电容器(eqvIEC60831-1)

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14048.3-200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DL/T8074-2002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

JB8591.1-1997CJ20系列交流接触器

JB/T5877-2002低压固定封闭式成套开关设备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技术参数响应表(见表1)、投标人技术偏差表(见表8)及相关技术资料。

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

与其他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设备详细的一次接线图及布置图。

型式试验报告。

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提供必需和推荐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投标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后招投标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时间在合同谈判中商定)。

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招投标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结构要求

配电箱技术要求

分类

配电箱可配置配电监测、电能计量、电能分配、无功补偿、剩余电流保护等功能。

现场应用时,应按需配置不同的功能,选用不同型号的配电箱,本技术条件根据实际应用需求提出如下四种典型类型:

1)第

类:

配电监测+电能计量,用于配电容量较小,仅需要监测与采集数据的场合。

2)第

类:

配电监测+电能计量+无功补偿,用于配电容量较小,不需要配出线开关,但需少量无功补偿的场合。

3)第

类:

配电监测+电能计量+电能分配,用于需要配出线回路但不需无功补偿的场合,可根据要求配置不同出线路数。

4)第

类:

配电监测+电能计量+电能分配+无功补偿等,此类型具备综合配电箱的各种功能,可根据要求配置不同出线路数、无功补偿容量。

型号命名

智能综合配电箱型号命名方法:

XXXXXXX-X-X-XXXX

生产企业代号及设计序号(不大于8位)

电容器配置容量(kVar)

变压器容量(kVA)

出线回路数:

1-1路出线,2-2路出线,3-3路出线

终端通信方式:

G-GPRS,C-CDMA,W-230M,T-其他

J-具备无功补偿功能

D-具备电能分配功能

T-仅具备配变监测功能,TC-具备配电监测与计量功能

四种类型示例如下:

类为TCG+生产企业代号及设计序号;

类为TCJG+配电变压器容量+电容器配置容量+生产企业代号及设计序号;

类为TCDG+出线回路数+配电变压器容量+生产企业代号及设计序号;

类为TCDJG+出线回路数+配电变压器容量+电容器配置容量+生产企业代号及设计序号。

配电箱功能要求

各种类型配电箱的功能配置见表1。

表1配电箱功能配置表

功能

类型I

类型II

类型III

类型IV

配置

选配

配置

选配

配置

选配

配置

选配

配变监测

电能计量

电能分配

无功补偿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变压器保护

远方控制

低压集抄

防雷保护

温度监控

门禁信号检测

1.1.1.18配电监测

通过配变终端进行配变运行参数测量、统计,并通过与远程主站系统的数据交互实现配变在线监测功能,主要包括(根据应用需求配置):

1)采集三相电压、电流,实现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有功电量、无功电量的测量。

2)采集电能表的数据。

3)统计电压合格率、功率因数合格率。

4)统计供电时间、停电时间,记录停/上电起止时间。

5)采集断路器遥信与门禁等状态量信息。

6)统计三相电压、电流不平衡越限时间;统计电流、视在功率越限时间;统计谐波越限时间。

7)采集电容器及投切设备的状态,判断是否故障,并统计电容器累计投入时间和次数及电容器累计补偿的无功电能量。

8)采集变压器油、综合箱进线母排接头或出线接头温度,统计温度越限时间。

9)采集剩余动作电流;采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动作记录(包括动作时的剩余电流值、动作时间)。

10)采集低压用户抄表集中器中保存的抄表数据并上传主站。

1.1.1.19电能计量

配电箱中可安装电能表与电流互感器等装置,具备电能计量功能,计量数据可用于线损考核。

1.1.1.20电能分配

配电箱可不设进线总开关,但配置出线开关,每路配电出线均配隔离开关和塑壳断路器。

出线路数与开关容量应根据配变容量及供电要求配置。

1.1.1.21无功补偿

1)配置无功补偿功能的原则:

对于功率因数小于0.85的用户需进行无功补偿。

补偿后,功率因数应≥0.90。

2)无功补偿控制物理量为功率因数和无功功率;目标功率因数、无功投切门限、投切延时时间和投切间隔时间可在线设置,无投切振荡,无补偿呆区。

3)补偿容量配置

对于具备无功补偿功能的配电箱,其可配置的最大补偿容量不低于配变容量的30%,订货中可以指定实际配置的补偿电容器的容量。

4)无功补偿控制器具备至少9路电容器投切控制输出,可定义为共补和分补方式。

具备三相共补、三相分补和三相混合补偿功能。

5)无功补偿控制模式

无功补偿有远方控制和当地自动控制、闭锁模式三种模式。

6)电容器投切原则

电容器投切遵循“合适优先、三相优先、先投先切、均衡使用”的原则。

7)电容器保护

当出现过电压、欠电压、电压断相、谐波越限、电容器温度过高情况,由无功补偿控制器及时切除投入的电容器,以保护电容器。

在恢复到设置范围内,电容器才可恢复正常投切。

1.1.1.2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具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即漏电保护)时,其功能应满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1995)的要求。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可选择采用如下方案:

1)安装专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并控制断路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宜具备与终端通信功能,远方主站可通过终端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设置参数(动作阀值与延时时间、重合闸时间),并可采集动作记录(动作时剩余电流、动作时间)。

2)每条出线回路安装塑壳漏电断路器,并将断路器开断状态传到终端。

3)由配电终端采集剩余电流,并根据剩余电流值控制断路器,远方主站可对终端设置动作参数(动作阀值与延时时间、重合闸时间)。

4)在出线回路加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和交流接触器,通过控制交流接触器实现保护功能,该方案具有回路的重合闸功能。

但以交流接触器作为配电回路主元件会增加线路损耗。

推荐使用方案1。

对于方案1-3,如需具备重合闸或远方合闸功能,可通过加装电动操作机构实现。

1.1.1.23变压器保护

1)具备过载或短路保护功能,当过载或短路时,断路器分断以达到保护功能。

2)具备断相保护功能,由终端判断回路是否断相,如出线断相,终端控制出线开关跳闸,以保护用户设备不受缺相危害。

1.1.1.24远方控制

配变终端可以根据主站系统的命令对每路出线开关实施远方跳闸与合闸(若开关装有电动操作机构)控制。

1.1.1.25低压集抄

配电箱中预留位置安装集中器实现低压用户集中抄表。

如采用载波通讯方式,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保证电容器投切后不影响载波通讯。

1.1.1.26防雷保护

配电箱中安装避雷器以有效防止雷击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引起的损坏。

如遇过电压,避雷器必须可靠导通将涌流引入接地系统。

1.1.1.27温度监控

采集变压器油、综合箱进线母排接头、出线接头或箱内环境温度并上传主站。

安装设备监测箱内温度,温度超过限值将启动风扇强行排热。

除设置强制排风外,配电箱结构还应满足空气自然流通排热需要。

1.1.1.28门禁信号检测

配电箱门应安装门禁开关(行程开关),并将门禁信号传入终端。

通用要求

产品设计应能使设备安全地进行下述各项工作:

正常运行、检查、维护操作、主回路验电、安装和(或)扩建后的相序校核和操作联锁、连接电缆的接地、电缆试验、连接电缆或其他器件的绝缘试验以及消除危险的静电电荷等。

产品的设计应能在允许的基础误差和热胀冷缩的热效应下不致影响设备所保证的性能,并满足与其他设备连接的要求。

类型、额定值和结构相同的所有可移开部件和元件在机械和电气上应有互换性。

各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有关标准。

根据上面的分类方法,本技术规范给出4种典型规格配电箱设计图供参考,见附录A、B、C、D,典型配置接线图见附录E。

隔室设计:

配电箱利用隔板分成计量室、配电室、无功补偿室等隔室以满足下列要求:

1)防止触及邻近功能单元的带电部件。

2)限制故障电弧的蔓延。

3)防止规定防护的外来固体物体从装置的一个单元进到另一个单元。

隔室的隔板可以是金属板或绝缘板,金属隔板应与保护导体有效连接。

金属隔板在人体碰撞时的变形不应减小其绝缘距离,绝缘隔板则不应碎裂。

功能单元隔室中的隔板不应因短路分断时所产生的电弧或游离气体所产生的压力而造成损害或永久变形。

箱体采用低压综合箱的型式,采用卧式或挂式安装在台变下方。

箱体材料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镀锌板、敷铝锌板或优质不锈钢板焊接而成(根据订货要求确定)。

配电箱内金属结构件应全部镀锌处理。

配电箱箱体内外金属板均应上烤漆。

烤漆层应光滑、平整,无气泡、流痕和指印,烤漆层防护等级不低于II级。

箱体颜色宜为浅驼灰色。

配电箱利用隔板分成计量室、配电室、无功补偿室等隔室以满足下列要求:

1)防止触及邻近功能单元的带电部件。

2)限制故障电弧的蔓延。

3)防止规定防护的外来固体物体从装置的一个单元进到另一个单元。

隔室的隔板可以是金属板或绝缘板,金属隔板应与保护导体有效连接。

金属隔板在人体碰撞时的变形不应减小其绝缘距离,绝缘隔板则不应碎裂。

功能单元隔室中的隔板不应因短路分断时所产生的电弧或游离气体所产生的压力而造成损害或永久变形。

门上铰链满足JB5877-2002中3.7规定,且铰链与门、箱架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续性。

门锁要具有防雨防锈功能。

箱内应设检修照明灯,门打开后,检修灯即亮。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GB7251.1-2005中7.1.2

防触电措施:

配电箱直接接触防护利用设备的结构措施来保证,并符合GB7251.1-2005中7.4.2规定。

配电箱间接接触防护措施按GB7251.1-2005中7.4.3的规定,并补充如下:

1)配电箱内应安装主接地装置,主接地端子至装置相应导电部件之间的直流电阻值应不大于10mΩ;主接地端子螺栓不得小于M12,且附近应有固定的接地符号。

2)配电箱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按表3选择,但接地母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表3保护导体截面积

相导线截面积S(mm2)

相应保护导线截面积S(mm2)

S<16

S

16≤S≤35

16

S>35

S/2

3)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器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动操作机构均应有效接地。

4)所有电器元件的金属外壳、金属板、安装结构件采用金属螺钉安装在己经接地的镀锌金属构件上则认为具有保护电路的连续性,否则应采取措施(如采用专用接地螺栓或接地垫圈)来实现保护电路的连续性。

5)对于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如果其上装有电压值超过40V的电气设备时,应采用黄绿双色保护导线将这些部件和保护电路连接,截面积不小于6mm2。

6)功能单元隔室中的隔板、保护导体应能承受装置在运输、安装时产生的机械应力和单相接地短路事故中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其接地连续性不应破坏。

观察窗的要求:

1)观察窗至少应达到对外壳规定的防护等级。

2)观察窗应使用机械强度与外壳相当的钢化玻璃,厚度不小于5mm,同时应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静电屏蔽措施,防止危险的静电电荷。

3)观察窗位置与大小应便于操作人员查看终端与表计的信息,还应考虑无线公网设备接收无线信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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