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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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

事项的通知

(皖经电力函〔2008〕619号)

各市、县(市、区)经委(工经委、工业局、中小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加强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许可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认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工作的重要性

  依法对电力设施进行保护,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对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各级经委(工经委、工业局、中小企业局,以下简称经委)应高度重视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经电力〔2006〕205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制度,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

二、明确行政许可审批职责和范围

  各市经委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变电站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

其中,对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变电站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后7日内报省经委备案。

各县(市、区)经委负责对35kV及以下输电线路、变电站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

县(市、区)经委暂不具备审批条件的,可由市经委统一办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下列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经委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1、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 2、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3、起重机械任何部分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施工;

  4、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5、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6、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三、规范行政许可审批程序

  1、申请受理:

作业申请人根据电力设施等级向具有该线路保护区作业审批权经委提交作业许可申请和相关材料。

申请事项  属于审批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委应予登记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事项不属于审批范围的,经委应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勘查审批:

经委自正式受理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材料的审查,并视情况赴现场进行勘查。

勘查所需时间应告知申请人。

  3、作出决定:

经委应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勘查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期限之内)。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颁发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准予作业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逾期不作出答复的,视为同意申请。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加强沟通与协调,处理好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相互妨碍的问题

  各级经委要加强与公安、规划、工商、质监、水利、林业、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强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合作,将本地区电力设施建设、改造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督促电力企业将已经建设完成、正在建设的电力设施分布情况,以及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电力设施规划和施工计划等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规划部门实施规划许可时,在电力设施以及规划中预留的电力设施用地周围,建设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项目时,应当征求经委的意见。

园林部门根据城市绿化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应在征得经委的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使树木生长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五、加强政务公开和监督管理

  各级经委要本着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事项纳入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并将办理该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条件、范围、程序、期限、工作流程等在本机关网站上公布。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已经批准作业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作业范围、作业程序、安全措施等规定进行作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

 附件:

1、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表

  2、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略)

  3、行政许可文书 

二〇〇八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审批表

申 请 人

姓 名

年  龄

 

 

住  址

 

联系电话

 

名  称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申请作业 地  点

 

可能危及的电力设施

 

申请作

业内容

 

 

设施产权人意见

 

年 月 日

现场查勘意见

 

行政管理部门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注:

1、申请作业内容应包括相关部门许可文件、施工方案、施工图纸;

  2、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附件。

  

(3)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

附件三:

行政许可文书

一:

表1 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

表2 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

  三:

表3 补正行政许可有关材料告示知书

  四:

表4 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

  五:

表5 下级机关审查上报上级机关决定行政许可事项呈批表

  六:

表6 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书

  七:

表7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八:

表8 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九:

表9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

  十:

表10 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一:

表11 行政许可送达回执

      

 

表1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

年龄性别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职务电话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申请书在需要采用格式文本时使用)

附:

有关材料份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接收材料凭证

0:

你(单位)申请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已收悉,特此为证:

收到材料

1、

2、

3、

4、

  经审查,你所送的上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予以受理。

  窗口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首办责任人: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表2

不予受理行政许可告知书

  (电行)不受告字[  ]  号

0:

  你(单位)于年月日以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委托)的方式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许可申请。

经本机关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以下情形中第种:

1、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2、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3、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但申请人隐瞒了有关情况或提供了虚假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和78条定,现决定不予受理。

你(单位)可采取以下第种行为:

  1、可以直接从事该项活动;

  2、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1接受警告处分后,可再次提出该项申请,但必须告知真实情况,使用真实材料;

  3.2接受警告处分后,因该申请事项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你(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年  月  日

表3

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有关材料告知书

  (电行)补材告字[  ]号

0:

  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提交了有关申请材料,经审查,你(单位)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内,按照告知书的要求补正上述材料。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表4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电行)许受字[  ] 号

0:

  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我机关已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表5

下级机关审查报上级机关决定行政许可事项呈批表

  (电行)呈批字[  ] 号

0: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我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经初步审查,我们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请你机关审查决定。

 附:

全部申请材料

  年  月  日

 

表6

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告知书

  (电行)重许告字[  ]  号

0、:

  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受理。

经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与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和47条规定,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均有权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如要求听证,应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要求。

  (本告知书应同时送达申请人和利益关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表7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电行)听通字[  ]  号

0、:

  根据的申请,本行政机关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对行政许可申请举行听证会。

经本行政机关指定,本次听证由担任主持人,请届时准时参加。

  参加听证应注意以下几点:

l、如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2、请参加人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如委托他人(1-2人)代为参加听证,请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事项及权限。

  3、如申请主持人回避,请于月日前告知本机关。

  (本通知书应同时送达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年  月  日

表8

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本机关定于年月日时分对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举行听证。

听证地点在。

  特此公告。

  年  月  日

 

表9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

  (电行)不予许字[  ]  号

    :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经审查,该申请属于以下情形之一:

  1、不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

  2、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法定的材料;

  3、申请人隐瞒了有关情况或提供了虚假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和78条规定,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告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表10

行政许可决定书

  (电行)许决字[  ]  号

申请人年龄性别电话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住所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的理由和依据

许可的依据

许可的范围

许可的数量许可的期限

审批意见

 

年月日

 

表11

送达回执

送达机关

送达文书

被送达人

签名:

年月日

送达时间

送达人签名:

年月日

送达地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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