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经济法时限大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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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时限大全
第一章,总论
3日
人民法院开庭3日前传唤当事人(法院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15日内答辩,法院收到被告答辩状5日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
5日
法院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10日
不服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10日内,上诉
15日
不服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15日内,上诉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答辩
6个月
收到仲裁书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已经发生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发生效力后6个月内。
诉讼中止(最后6个月发生法定事由中止,再计算时,时效期间不足6个月的,应延长到6个月)
3年
普通诉讼时效3年(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
20年
长期时效期间20年(权利受侵害之时起,可以延长)
普通诉讼中断多次发生,但不得超过20年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2日
董事会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高管至重大事项发生到依法披露2个交易日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
10日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收到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
股份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接到提议10日内召集。
高管至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前10日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
公司回购股票减资的,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60日在报纸上公告)
15日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账薄的,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
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前15日通知认股人或予以公告。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0日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
30日
名称、法人、经营范围、住所、增加注册资本、转让股权、股东或发起人改名、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变更事由发生后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减资,合并分立变更事由发生45日后申请变更)
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份,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30日未答复,视作同意。
(对优先购买权,有章程看章程,没章程或章程规定时间短于30日就以30日为准。
知道或应当知道30日内不行使就没了,不知道自股权变更之日起1年后没了)。
募集制的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款缴足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大会结束后30日内,董事会去申请设立登记。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
股东代表诉讼高管,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之日30日内未起起诉讼的,股东代表直接诉讼。
高管在上市定期公报公告前30日,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至接到通告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要求清偿或担保。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60日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45日内),申报债权。
45日
减资,合并分立变更事由发生45日后申请变更
企业合并分立,债权人至接到通告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要求清偿或担保。
清算组清算时,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45日内),申报债权。
60日
股东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
股东请求退出公司,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与公司不能达成回购协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60日在报纸上公告)
90日
股东大会的召集,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80日
股东代表诉讼资格,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达1%的股东。
2个月
股份公司发生符合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形,2个月内召开。
6个月
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6个月
上市公司于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举行年度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开一次(有限每年至少一次),董事会一年两次。
高管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股票用于合并,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因股东异议回购股东股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6个月内,可申请延长。
1年
高管至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发起人至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年
累计3年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
连续2年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解散公司诉讼事项)
3年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股份有限公司每届不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有限、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每届就是3年,连选可以连任。
股东在提出请求查阅公司账簿请求之日前3年内,曾通过查阅账簿,向外人通气损害公司利益的。
(不正当目的)
不能担任高管的,担责未逾3年。
累计3年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进行表决。
公司回购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转债以及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所必需的,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5年
有限责任公司,5年以上盈利符合分配条件不分配的,股东提出异议后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
价格收购。
不能担任高管的,犯罪执行期满未逾5年。
半数以上
(前面全挂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
(前面全挂的情况)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监事会召开,半数以上监事推举1名监事。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决议,半数以上。
过半数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全体监事过半数。
(董事官靠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其他股东过半数(人)同意。
募集制股份创立大会,需过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作出的决议需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份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股份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三分之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增减资,改章程,合并分立,变更形式),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增减资,改章程,合并分立,变更形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必须)
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该由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百分之五十
优先股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的百分之五十,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百分之十
解散诉讼股东资格,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10日
合伙企业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60日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申报债权。
(同企业清算)
15日
个人独资企业,自行清算,清算前15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接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至公告之日60日内申报债权。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清算15日内指定清算人。
30日
债权人接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至公告之日60日内申报债权。
自愿退伙,通知退伙,未约定合伙期限的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向合伙人以外转让其合伙份额,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法定解散情形。
60日
债权人接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通知30日内,未接到至公告之日60日内申报债权。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2日
上市公司临时报告自起算日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日内。
3日
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3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此后所持股份每增减5%都需要报告,在报告期内和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已发行的可转债达到20%,在事实发生3日内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此后所持可转债每增减10%都需要报告,在报告期内和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协议收购达成后,收购人3日内报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公告前不得履行协议。
失票人在挂失止付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
付款人承兑的汇票,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漠视则视同拒绝。
持票人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后,至收到证明文件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前手。
前手也一样,如果超过3日,要付或有赔偿责任。
5日
受托出具各种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在文件向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
10日
支票持票人自出票日10日内提示付款。
12日
票据遗失,挂失止付只管12日。
15日
要约收购完成后15日内收购人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的书面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告。
要约收购期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要约。
20日
上市公司增发,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30日
要约收购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人身保险,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接到解除通知30日内,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赔偿之日起30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无约定,保险人也可以,但要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
60日
票据遗失公示催告期间不得少于60日,也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90日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不超过90日。
1个月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3月,9月后1个月编制完成。
失票人至公示催告期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除权判决。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票据,出票日后1个月内提示承兑。
2个月
上市中期报告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编制完成并披露。
3个月
持票人对签收的再追索权,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4个月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编制完成并披露。
6个月
出具各种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董监高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买入6月后卖出,或者卖出6月后买入,属于短线交易,利益归属上市公司,由董事会收回。
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6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作废。
持票人对支票的出票人权利,出票日起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追索权,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1年
创业板公开上市,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
创业板上市,董事高管最近1年不能受交易所公开谴责。
收购人持有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完成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分达到或超过已发行股份30%的,一年后,每12个月不能增持超过已发行2%的股份。
2年
创业板公开上市,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
创业板公开上市,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连续2年亏损,暂停债券上市。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2年后未达成恢复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至到期之日起2年。
即期票据的持票人,对汇票和本票的出票人的权利,出票之日起2年。
3年
创业板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创业板上市,董事高管最近3年不能受证监会处罚。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能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增发条件,最近3个年度净资产加权平均净收益平均不低于6%。
公开发行债券(面对合格投资者)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1年的利息。
面对不特定公众1.5倍利息。
面对公众公开发行债券,最近3年内无债务违约和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公司连续3年亏损,股票暂停上市。
(再亏强退)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5年
封闭式基金,基金合同期限5年以上。
第五章合同法
15日
出租人卖出出租房屋,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丧失优先购买权。
2个月
留置人与债务人留置财产后债务履行期间约定不明的,为2个月以上(鲜活易腐除外)。
6个月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为6个月。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年
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务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年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买受人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
5年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20年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第六章增值税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
这两章都不知道还搞毛。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15日
各部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
20日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30日
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30日,提交本级预算草案。
同时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商标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不成商标局就抽签。
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合同。
45日
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前45日,提交中央预算草案。
6个月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首展首发他乱泄)
12个月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外国优先权。
注册商标期满前12个月续展,未办理的,还有6个月宽限期。
3年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人证明后可以获得强制许可。
10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0年
发明专利权期限为20年。
整理:
刘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