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三教镇城乡总体规划修编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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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三教镇城乡总体规划修编文本

永川区三教镇城乡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0)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目标1

第三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2

第四章镇域空间管制规划3

第五章镇域综合交通规划4

第六章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4

第八章镇域市政设施规划6

第九章综合防灾规划7

第十章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7

第十一章镇区性质与规模8

第十二章镇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8

第十三章镇区道路交通规划11

第十四章镇区市政设施规划11

第十五章镇区绿地系统规划13

第十六章镇区风貌景观规划14

第十七章规划区空间管制划分及控制色线分类15

第十八章镇区环境保护规划16

第十九章镇区综合防灾规划18

第二十章镇区消防规划19

第二十一章镇区分期建设规划21

第二十二章规划实施建议及管理措施21

第二十三章附则21

附表一:

村庄规划表23

附表二:

中心村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23

附表三:

一般村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23

附表四: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23

附表五:

镇区规划2020年土地利用汇总表24

附表六:

镇区规划2050年土地利用汇总表2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快三教镇镇区城镇化进程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宏观布局,充分发挥各村镇的职能,统筹安排镇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有效引导三教镇区的发展建设,特对三教镇城乡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三教镇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是三教镇域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凡在镇域和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建村[2000]36号)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16号)

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管理规定》

6.《重庆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渝建[2005]158号)

7.《重庆市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规划局)

8.《永川区“十一五”规划》

9.《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10.《永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11.《永川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12.《三教镇总体规划》(2003—2020)》

第4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

建立区域观点,深化区域经济分析,体现规划服务于经济建设宗旨;

2.协调发展原则

遵循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原则,基础设施共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3.节约土地原则

遵循“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综合考虑大量现状条件和制约因素,使规划可操作性与超前性达到统一。

第5条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含镇域镇村体系规划和镇区总体规划两个部分,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镇区规划区、镇区建设区两个部分:

镇域:

是指镇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108平方公里;

镇区规划建设区范围:

规划面积为4.65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

根据《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结合三教镇经济发展战略目标,

确定此次规划的年限为2009—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其中:

近期为:

2009—2015;

远期为:

2016—2020。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目标

第7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以铸锻产业的发展为核心,延长产业链,完善配套设施,把三教镇建设成为永川区北部的现代工业名镇。

(2)以城乡统筹发展为契机,不断提高城镇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建设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新城乡。

(3)以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为技改方向,建设高效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镇。

第8条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城带乡、统筹协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构建和谐社会。

第9条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合理布局城乡产业,以发展工业经济为核心,推动以工促农、以工促城、以工促商,引导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优二强一进三、三产联动”。

积极推进散户农民向村庄集中、土地向规模化集中,推进农林业产业化进程,拉长农林业产业链条,在解决农民“安居”的同时,实现“乐业”。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完善区域性基础设施,加强城镇对周边乡村的技术辐射,强化城镇的服务功能、市场功能和设施功能。

第10条城镇化方针

应着力建设以集镇为核心,包括工业园区的镇区建设区,择优培育中心村,通过引导和培育重点镇域发展轴,全面推进城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11条产业发展方向

构筑以铸锻产业为龙头、绿色农副产品加工为依托,现代农业为基础的产业发展体系。

同时利用紧靠重庆三环线的交通优势,主动做好承接永川区乃至重庆主城区产业转移的准备。

第12条总体产业布局

构筑“一心、一带、一轴、三片区”的产业结构

一心:

指镇区。

一带:

指依托重庆三环线和永铜路的南北向城镇综合经济带

一轴:

指依托三板路的东西向发展轴

三片区:

包括西部经济区、中部经济区和东部经济区

第13条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到2015年,镇域人口为6.74万人,城镇化率为60%,镇区人口为4万人;

到2020年,镇域人口7.15万人,城镇化率为70%,镇区人口为5万人。

第三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14条镇村体系发展目标

依托产业基础,完善交通干线,逐步形成以镇区为核心,中心村为主体的级次分明、结构合理、互动并进的现代化镇村体系。

第15条镇村体系规划

镇域内村镇体系分为三级:

镇区——中心村——基层村

规划至2020年,形成1个小城镇,3个中心村和9个基层村的镇村体系等级结构,见附表一。

第16条小城镇

规划期末城镇人口规模(常住人口)为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约为4.65平方公里。

突出其在永川区北部副中心地位,加强工业生产、研发物流和商贸服务等中心功能建设,改造整合传统产业,提升其在永川区北部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第17条村庄布局、规模及指标

近期仍散居的村民居住点,近期保留,如需改造、新建住房的村民则应集中到集镇或农村集中居民点。

规划至2020年,三教镇共布局村庄22处,其中中心村6处,一般村16处,撤三台村并入镇区,村庄总用地规模95公顷,容纳农村居民人口2.15万人,农村人口集中度应达到60%。

通过村庄布局,可整合农村原散居居民宅基地进行土地流转。

第18条中心村及村庄布局

规划至2020年,形成云龙、利民和永安3个中心村。

中心村建设宜注重产业特色,完善公共设施配套,加强与镇区联系,增强对周边农村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使其快速发展成为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农村村庄。

中心村规划总人口在2800—3300之间,村庄聚居人口在1700—2000之间,见附表一。

第19条一般村及村庄布局

规划至2020年,一般村9个,分别是玉峰、陡沟河、新观音、利民、双坪、云龙、石岭、石龙、牌坊村。

应发挥村庄的居住功能,服务和带动周边农村经济发展。

一般村规划总人口在1000—1800之间,村庄聚居人口在600—1200之间,见附表一。

第四章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20条分区控制规划

本规划综合考虑三教镇域社会经济联系、基础设施共享、生态环境保护及城镇布局的关联程度,将镇域城乡空间划分为村镇建设区、农业发展区、生态保护区和发展控制区,实施分区空间管制,对不同的开发区制定相应的管制策略和措施。

第21条村镇建设区

指村镇建设用地包括镇区和规划居民点,主要分布于三板路以北地区、及各级道路沿线。

村镇建设区内应按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要求进行开发控制,应集约用地,注意环境治理和生态复建。

第22条农业发展区

指镇域范围内主要的农业种植、养殖区,主要分布于镇域内各村农业基础较好地段。

应严格禁止在农业发展区内,尤其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进行各项非农建设。

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第23条生态保护区

指对镇域自然、社会环境具有决定性影响作用,需重点控制保护镇域西部林场、水库地区。

生态保护区内应大力推进生态林保护和复建,严格禁止破坏区内生态环境的建设与开发行为。

第24条发展控制区

指生态保护区、农业发展区和城镇建设用地以外的广大区域。

发展控制区宜以轻度建设为主体,适当布局相应的农村社区。

第25条色线控制规划

按照色线管理办法,划定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进行区域空间控制,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刚性约束。

第26条红线控制

红线包括镇区、村庄建设用地红线和镇域公路红线。

镇区用地红线所划定的用地线是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的边界。

根据规划,对三教镇镇域范围内用地红线做如下要求:

镇区建设用地总规模4.65平方公里,农村村庄总用地规模0.95平方公里。

镇区和村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设活动必须遵循重庆市和永川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条例。

三教镇镇域公路红线控制为:

一级公路两侧控制宽度为20米,二级公路两侧控制宽度为10米,三级公路两侧控制5米,四级公路两侧控制3米,控制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建筑物。

第27条绿线控制

绿线指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主要包括道路绿线和河流水系绿线。

按照《绿线管理办法》规定,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等特殊用地需求外,不得改为他用。

本次规划确定一级公路两侧按20米控制绿线,二级公路两侧按10米控制绿线,三级公路两侧按5米控制绿线,四级公路两侧按3米控制绿线;

在镇区建设区范围外,水库水体外围按50米控制绿线,其余冲沟两侧按3—5米控制绿线。

水体两侧绿线为绝对禁建区,外围绿地控制为相对禁建区。

在绿线内禁止任何建设活动对环境的破坏。

第28条蓝线控制

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包括河道、水体、水库。

在镇区建设区范围外,规划确定邓家岩水库为一级水系,蓝线宽度不小于50米,其余冲沟蓝线宽度不小于5米。

蓝线划定范围内禁止不利于河流原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工建设。

第29条黄线控制

黄线是指对区域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线。

第五章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30条镇域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以重庆三环线、永铜路、三板公路为骨架,构建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功能完善、快速便捷、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把三教镇建设成为永川区北部区域的交通中转站。

规划期内,在镇域范围内构建完善的公路交通体系(提升永铜路等级,规划公路等级为一级路,连通三中公路和永足大道,规划公路等级为二级,提升三板路公路等级,规划公路等级为二级),打通三教镇与县城及周边地区的联系,为三教镇发展奠定良好的交通条件。

第31条镇域交通体系

规划镇域道路网络形成:

“一环两纵三放射”的道路骨架系统。

一环:

由三板路向镇区方向的延长段、永铜路以及联结永足大道和三中公路三条道路形成的环线,规划二级路。

两纵:

重庆三环高速,永铜路,规划一级路。

三放射:

主要联系三教镇与周边镇,包括联系板桥的三板路,道路规划为二级;联系铜梁的永铜路,道路规划为二级;联系双石的三中公路,道路规划为二级。

第32条镇域支线公路规划

在原来村道的基础上,梳理整理出联系各村主要道路,保证其道路等级达到国家四级标准。

规划形成覆盖全镇域的城乡道路网络体系,农村村庄及保留的自然村落等一般农村聚居点实现道路覆盖率100%。

第六章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33条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中心村: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村庄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商业服务六个类别,其中具体设施包括村庄管理用房、托幼(儿)园、小学、卫生站、五保家园、文化活动室、图书馆、全民健身设施、市场设施、放心店和邮政储蓄代办点,见附表二。

一般村庄: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村庄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商业服务六个类别,其中具体设施,大型一般村包括村庄管理用房、托幼(儿)园、小学、卫生室、五保家园、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全民健身设施和放心店;中小型一般村包括村庄管理用房、托幼(儿)园、卫生室、五保家园、文化活动室、图书室和放心店,见附表三。

第七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34条农业产业化

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以经济林、鱼鸭养殖为重点,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建设产业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农业效益。

突出“一村一品”、“一地一色”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经营。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打造优势农产品产区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带,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标准化、规模化、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力争标准化生产面达到50%左右。

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步伐,发展循环农业。

第35条村庄建设

1.集中村落点建设标准

(1)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参照重庆市小康村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本规划中心村居民点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按80平方米计,一般村居民点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按70平方米计。

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其中,人均居住用地不得超过30平方米,鼓励农村居民按居住用地人均标准合并计算集中建房,合建单元楼,单元楼不宜超过4层。

(2)建设类型与规模:

考虑到2020年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将有很大提高,扩建的农村集中村落点有条件具备较现状更高的集聚水平。

规划农村集中村落点规划规模在300-700人。

2.规划布局要求

(1)集中村落点的选点要综合分析自然环境条件、建设用地条件,避开各种禁止建设区域。

根据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合理确定居民户数。

(2)保护耕地、节约用地。

尽量集中紧凑建设,体现集中、集聚、集约原则,避免无序扩张。

(3)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体现地方特色。

(4)扩建的集中村落点要充分利用原村庄的民居、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防止大拆大建、重复建设。

(5)按有关政策标准和户人口数划分宅基地。

村落内生产、仓储建筑相对集中布置,有条件的村落点实行人畜分离。

3.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布局要求

(1)根据村落点规划布局,布置位于本村落点的社会服务设施,宜有可供村民交往、休憩的公共院坝。

公共院坝可结合篮球场或集中停车场布置。

(2)确定村落点内道路走向、车辆停靠点、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用地,人行便道实现户户通达。

(3)村落点的集中取水点应划定水源保护范围,明确规划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等设施位置与线路走向,明确能源供应方式,确定村落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的位置、容量。

(4)考虑防灾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5.村容建设要求

(1)集中村落点建筑风格宜整体协调统一,体现地方特色,对改(扩)建的农民房舍的建筑风格和色彩提出建设要求。

(2)做好房舍绿化,充分利用零星边角地块栽种适合本地生长的植物。

(3)对现有河道水系尽量保持原貌,并加以整治和疏通。

河道两侧尽量布置成公共休闲绿地。

5.农村土地流转

改变传统资源从“自然村—中心村—集镇”的链状粗放型利用方式,通过“集镇—农村村庄”共同构成网络状的城镇空间布局方式,促进资源的循环生态利用。

近期仍散居的村民居住点,近期保留,如需改造、新建住房的村民则应集中到集镇或农村集中居民点。

考察现状三教镇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较大,规划中心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80㎡/人,一般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70㎡/人。

规划至2020年,三教镇共布局村落点22处,其中中心村6处,一般村16处,撤三台村并入镇区,村庄总用地规模95公顷,容纳农村居民人口2.15万人,农村人口集中度应达到60%。

通过村庄布局,可整合农村宅基地进行土地流转。

整合的农村宅基地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伴随高速城镇化,农转非人口整理出的宅基地面积;通过农民新村建设,规划2020年,农村聚居度可达60%,则通过集中居住,共可整理出宅基地面积。

整理出的宅基地指标,可用于农村建设。

第八章镇域市政设施规划

第36条给水规划

2020年城镇综合用水量标准以400升/人·日计,镇区附近村民综合用水量标准以300升/人·日计,供水普及率100%,至2020年镇域总用水量2.65万吨/日。

在镇区西面规划建设一座水厂,占地约2.0公顷,水厂供水规模远期达到2.7万吨/日。

三教镇取水水源为邓家岩水库。

对于远离镇区的分散居住的基层村村民用水,采用就近打机井,建小型自来水处理装置予以解决。

第37条排水规划

三教镇镇区规划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分片就近排放,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以提高环境质量,保护水体。

对于远离镇区的的基层村,雨水分片就近排放,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达标后就近排放,以提高环境质量,保护水体。

第38条电力规划

规划采用现状35KV变电站—10KV变电室(开闭所)—10/0.4KV供电模式。

规划区内,负荷超过200KW的大型公建及市政设施,自设专用配电房,由10KV开闭所(变电室)供电,负荷低于200KW的用户,由公用配电房0.4KV供电,每座公用配电房安装800—1000KVA变压器两台,一用一备。

镇区35KV变电站扩容后,向远离镇区的的基层村10KV高压供电。

每个村规划一座公用配电房,0.4KV供电向村民供电。

第39条电信规划

规划远期电话普及率规划指标,镇区采用75%,预测远期电话需求量,镇区需3.75万门。

同时积极发展移动通信。

对于远离镇区的的基层村,其电信市政设施规划以发展移动通信为主,电话程控机为辅,远期电话普及率达到70%。

第40条燃气规划

三教镇规划采用天然气为主要能源。

由永川方向引入气源,在镇区南部新建一个民用配气站,占地8000平方米。

规划远期供气规模为2.5万m3/日。

对于远离镇区的的基层村,规划近期生产生活以煤和液化石油气为主要燃料,远期在人口集中的村落逐步引入天燃气管道供气。

在工业区南部沿三板路新建一个工业用配气站,为工业区企业供气。

规划远期供气规模为10~15万m3/日。

第九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41条防地质灾害规划

地质灾害应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

镇域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以相应的地质勘探资料为依据,应进行地灾处理的项目必须在防治地灾处理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建设。

地质不良地段,应严格实行管理和治理。

在各灾害点组成的地质灾害带上,严禁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在地质灾害带附近地段,不宜进行工程建设活动,避免建设工程中深挖、高切坡和不合理推填,严禁诱发新的危岩滑坡。

集中居民点的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必须单独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对地质不良地段,应严格实行工程管理和治理。

应建立完善的预报、预警监测系统,一旦出现灾害情况,应立即组织居民疏散。

所有村镇建设用地在2015年前要进行地质灾害评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实行整体搬迁或局部迁建。

第42条防气象灾害规划

镇域内建设用地选址应避开与风向一致的谷口、山口等易形成风灾的地段,并在迎风方向的边缘规划密集型的防护林带。

第43条防洪规划

境内主要水系邓家岩水库、花摊水库及沿岸居民点,结合居民点选址原则,统筹兼顾、全面规划、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综合治理、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尽量做到兴利除害。

镇域内镇区和中心村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其他用地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加强水系两岸绿化,在部分河段修建河堤,堤防工程达到20年一遇洪水标准,确保两岸防洪安全。

同时注意防山洪。

第44条消防规划

镇区内规划二级普通消防站三座,服务整个镇域范围。

镇域内各村应设置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水池,应配备消防器材和通讯设施,注重森林火险的防范。

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区域交通网络组织,居民点便于消防车辆通达。

(2)建立以有线通讯,无线通讯和计算机通讯相结合的消防通道网络。

(3)消防避难场所主要利用道路、广场、运动场等开敞地设置。

第45条抗震防灾规划

镇域地震烈度为七度,镇域范围内所有建筑按七度设防,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设防。

第一十章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

第46条水资源保护

邓家岩水环境达标规定如下:

邓家岩执行Ⅲ类水域标准;地下水应达到国家地下水Ⅲ类标准。

各水库应达到地表水Ⅳ类水域标准。

邓家岩水库作为三教镇的饮水源保护区,建议拆除其周围的煤窑,对其周围进行严格控制。

并对其水源保护(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有污染的人、畜活动。

其它水库也同样形成较为完善的水质保护系统,对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未达标者禁止排放或严格控制排放。

规划到201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55%,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达90%。

第47条大气环境保护规划

镇域环境控制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规划到2015年镇域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达80%。

第48条声环境保护规划

三教镇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有关防治噪声的法律、法规,镇域内各类用地按照城市5类环境噪声分类标准分别执行。

规划到2015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68dB。

第49条环境保护

1.发展生态农业,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对现有林地的保护,禁止毁林开荒,不得在坡度超过25度的坡地上种植农作物。

加快退耕还林还草,坡度在10度至25度的坡耕地采取坡改梯的办法,防止水土流失及大的山体滑坡。

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过覆还田、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立沼气示范工程。

实施“改水、改厨、改厕”,建立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修建公厕、垃圾处理场、设置垃圾收集点。

统一处理镇域的垃圾。

在垃圾场周围设立防护绿地,对已造成污染的产业和地区必须及时进行控制和处理。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将农村散居点向聚居点和镇区集中;推广氧化塘、湿地及土地处理技术等分散处理技术。

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和有机肥,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推进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与监测制度。

2.改变镇区居民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管网燃气

改善居住条件,加强绿化建设,美化镇区环境。

规划区内确定的公园绿地应严格保护,街道及居住区内绿化应严格执行,严禁侵占。

规划到2015年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第50条镇域环卫设施规划

(1)加大改水改厕力度,提倡家畜和家禽圈养,推行垃圾集中堆放,改善农村居住卫生环境。

近期,实现“改居、改水、改厕、改能、改路”的“五改”目标。

(2)推广清洁能源和集中收集垃圾。

加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对不可用的垃圾按照“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要求,合理确定生活垃圾村落收集点和镇中转站的位置。

可自然分解的垃圾由各村统一收集,择地集中填埋;不可自然分解的垃圾由各村统一收集,各镇转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

(3)在人口集中、规模较大的居民点置固定的垃圾收集站和公厕。

(4)农村地区污水处理采用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居民日常生活污水。

农村地区污水收集率近期为80%,远期为90%。

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应按最终规模一次性建设。

(5)工业污水需自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各村结合市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建筑设置固定的公厕,原则上每村不少于一处。

第一十一章镇区性质与规模

第51条镇区性质

以铸锻、能源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工贸型现代化新型小城市,永川区北部副中心,重庆市中轻铸锻件特色基地。

第52条镇区规模

规划2050年远景总用地为11.88平方公里;2020年镇区规划人口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4.6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93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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