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改水项目可研报告完善版低压管灌灌溉方式之欧阳法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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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改水项目可研报告完善版低压管灌灌溉方式之欧阳法创编

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蔗园村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时间:

2021.03.09

创作:

欧阳法

可行性研究报告

(送审稿)

广西业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

 

《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表

一、基本信息

指标

内容

项目名称

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蔗园村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性质

耕地提质改造

建设地点

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蔗园村

地貌类型

桂南低平原区

项目区总面积(hm2)

215.87

新增水田面积(hm2)

135.90

改善水田面积(hm2)

63.06

投资估算(万元)

2012.23

单位面积投资(元/亩)

6214.35

建设期限

第一年10月至第二年3月

注:

平原指地面坡度<5°;岗地指地面坡度为5°~15°;丘陵指地面坡度为15°~25°;山地指地面坡度>25°。

二、项目概况

指标

内容

规划衔接与协调

项目区部分坐落于宁明县海渊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整治区,符合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该项目是对宁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进一步落实,是保障规划实施的重要举措。

所依托骨干基础设施

道路设施:

项目区实施地块内交通主干道为水泥路,主要有泥结石路连接周边,只有少数土路通向田间,现状对外连接道路路况较好,对外交通较便利。

灌溉设施:

项目区内仅有1条三面光渠道,且现状无灌溉水源,除此之外项目区现状无其他灌溉设施。

土地权属情况

项目区土地权属为蔗园村所有,权属明确无纠纷。

规划目标

新增水田来源

二调为旱地地类

新增水田面积(hm2)

135.90

改善水田面积(hm2)

63.06

新增粮食产能(万吨)

0.24

水田新增率(%)

62.95

耕地平均质量(利用等)提高

2等级

工程建设

灌溉保证率(%)

95

灌溉水利用系数

0.95

耕作层最小厚度(cm)

30

田块规模达标率(%)

90

满足设计灌溉保证率的灌溉面积比例(%)

97

田间次道密度(m/hm2)

46.73

生产路密度(m/hm2)

20.77

田间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年)

15

基础设施占地率(%)

2.57

三、工程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建设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土地平整工程

1

修筑田埂

m3

838.89

2

培养绿肥

hm2

198.96

田间道路工程

1

新建田间次道

条/m

31/10087

C25混凝土路面厚18cm,路面宽3.0m或3.5m,浆砌块石路肩宽0.4m

2

新建生产路

条/m

25/4483

泥结石路面厚15cm,路面宽1.7m或2.2m,浆砌块石路肩宽0.4m

3

错车台

52

4

回车平台

22

输配水工程

1

新建泵房

2

单座泵房面积为20m2

2

抽水泵

2

WQS充水式污水污物排污泵

3

De160mmPE管

m

13884

公称压力为0.8MPa

4

De110mmPE管

m

9921

公称压力为0.8MPa

5

De90mmPE管

m

6892

公称压力为0.8MPa

6

De63mmPE管

m

684

公称压力为1.25MPa

7

De90mmPE软管

m

45

公称压力为0.8MPa

8

De110mmPE软管

m

42

公称压力为0.8MPa

电气工程

1

新建变压器

2

2

变压器组件

2

施工组织

1

施工工期

6

第一年10月至第二年3月

工程投资

1

估算总投资

万元

2012.23

2

亩均投资

元/亩

6214.35

 

附件:

1、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蔗园村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估算表

2、宁明县2018年6月信息价

1综合说明

1.1项目概述

1.1.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区性质

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明确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政策坚持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

现阶段,广西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之中,实施“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方面,投资依然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用地需求将持续增长,建设占用优质耕地不可避免;另一方面,虽然全区保持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情况仍然客观存在,导致补充耕地质量不高。

全区全面部署启动了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提出了“旱改水”的目标和任务,即在现有耕地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具备“旱改水”潜力条件的旱地加大投资力度,以土地整理方式,增加水利设施,提高灌溉保证率,增加水田面积。

(2)建设规模

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蔗园村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区总面积为215.87hm2,其中新增水田面积135.90hm2,新增率为62.95%;改善水田面积63.06hm2。

(3)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2012.23万元,亩均投资6214.35元,属于耕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宁明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有保障。

(4)项目工期

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拟实施期为第一年10月-第二年3月。

1.1.2主要规划目标

(1)增加水田面积。

项目实施后,将135.90hm2旱地改为水田。

(2)改善水田面积。

项目实施后,将改善现有水田63.06hm2。

(3)通过完善水利灌溉设施,提高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进而达到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的目标。

(4)合理修筑田间道路工程,提高道路通达率,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真正受益。

1.1.3工程建设标准

1.1.3.1土地平整标准

(1)平整区的划分主要以地形地势为标准,根据项目区地形、地势,以规划沟、路、渠为界划分项目区的田块,田块达到田面平整,满足水田灌排要求,田面坡度3°以下。

(2)土方以田块内部平衡为主,根据灌溉和排水要求,对于挖深或填高在15cm以上(含15cm)的部位,须剥离20cm厚表土,利用下层土进行平整,平整好后再覆表土,保障种植时格田内土层均匀。

(3)土层厚度60cm以上,可耕作层20cm以上,表土40cm以下无明显障碍层。

(4)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将底土层进行压实,耕作底层土压实度不小于0.91。

(5)改造后水田国家利用等级为8等。

1.1.3.2灌溉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2011年)灌溉设计保证率表,本项目设计灌溉保证率为95%。

1.1.3.3道路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2011年),田间道路建设有以下标准:

(1)项目区的路网密度控制:

田间道在48m/ha以内,生产路在38m/ha以内。

(2)道路经过旱地区域一般不设置硬路肩,确实需要设置时,路肩高出田面的高度不应超过30cm。

(3)田间主道:

路面行车道宽4.5m~6.0m,路肩宽0.40m~0.50m,路基宽5.30m~7.0m,改建道路及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其路面行车道、路基宽可相应减少1m。

最大行车速度30km/h,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应小于30m,田间主道最大纵坡不大于10%,最大横坡不大于3%,最小转弯半径为12m,当场地条件困难的,除陡坡处外,最小转弯半径可相应减少3m。

可采用水泥混凝土道路面层,厚度18~20cm,混凝土标号应不低于C25。

道路基层可采用级配碎(砾)石、碎石等材料,基层厚度20cm。

(4)田间次道:

路面行车道宽3.5m~5.0m,路肩宽0.40m~0.50m,路基宽4.30m~6.0m,改建道路及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其路面、路基宽可相应减少1m。

最大行车速度20km/h,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5m,田间次道最大纵坡不大于10%,最大横坡不大于3%,最小转弯半径为9m,当场地条件困难的,除陡坡处外,最小转弯半径可相应减少3m。

可采用水泥混凝土道路面层,厚度18~20cm,混凝土标号应不低于C25。

道路基层可采用级配碎(砾)石、碎石等材料,基层厚度20cm。

(5)生产路:

路面行车道宽2.0m~2.5m,路基宽2.5m~3.3m,路肩宽0.25m~0.40m。

最大行车速度小于15km/h,极限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应小于15m,生产路最大纵坡不大于15%,最大横坡不大于3%,最小转弯半径为6m,当场地条件困难的,除陡坡处外,最小转弯半径可相应减少3m。

可采用泥结碎(砾)石道路面层,厚度不应小于15cm,压实度不应小于0.94。

道路基层可采用级配碎(砾)石、碎石等材料,基层厚度15cm。

根据以上标准,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为了满足农民出行、便于田间作业与管理,本次规划田间道路工程包括田间次道和生产路2个类型。

本次规划田间次道采用C25混凝土路面厚18cm,宽3.5m;浆砌石路肩宽0.4m;路基宽4.3m;道路基层采用级配碎石厚20cm。

生产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厚15cm,宽2.2m;浆砌石路肩宽0.4m;路基宽3.0m;道路基层采用级配碎石厚15cm。

部分改建道路及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田间次道或生产路路面、路基宽相应减少0.5m。

1.1.3.4建筑物标准

本项目设计总灌溉面积2984.36亩,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中的相关规定,确定灌溉管网及配套附属建筑物的工程等级。

本项目区工程设计灌溉流量及过水流量均小于5m³/s,故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根据《广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导则》(DB45/T952-2013)的规定,低压管灌的水利用系数设计值不应低于0.80;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2011年)水稻灌区田间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95;本项目灌溉水利用系数取0.95。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本工程等别为Ⅴ等,道路按5级建筑设计。

1.2建设内容与投资估算

1.2.1建设内容

本项目属于耕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输配水工程、电气工程和其他工程、临时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描述如下:

(1)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已实施过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内实施地块已经满足水田平整度要求,且实施地块上层土壤为沙壤土,厚度大于70cm,保水保肥力较好,故本次设计土地平整工程只是修筑部分田埂以及培养绿肥,以完善项目区耕地的划分和提高土壤肥力,满足水田耕作要求和水稻种植要求,提高水稻产量。

本次设计修筑田埂838.89m3,培养绿肥198.96hm2。

(2)田间道路工程:

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田间道路网络,以提高道路通达率,为机械化耕作奠定基础。

本次设计根据整个项目区路网布局,为完善提高项目区路网系统,改建56条道路,其中改建田间次道31条,改建生产路25条;改建道路总长14570m,其中改建田间次道10087m,改建生产路4483m;改建后田间次道密度为46.73m/hm²<48m/hm²,生产路密度为20.77m/hm²<38m/hm²,满足规范要求。

(3)输配水工程:

本项目采用低压管灌灌溉方式,采用滑橇式轨道搭载抽水泵引水灌溉,灌溉流程为水源-加压泵房-主干管-干管-支管-毛管-竖管-给水栓,保障水田的灌溉需求。

本项目设计灌溉两个片区,新建2座泵房,单座泵房面积为20m2,配备2台抽水泵,抽水泵类型为WQS充水式污水污物排污泵。

布置灌溉管道总长31468m,其中De160mmPE管长13884m,公称压力为0.8MPa;De110mmPE管长9921m,公称压力为0.8MPa;De90mmPE管长6892m,公称压力为0.8MPa;De630mmPE管长684m,公称压力为1.25MPa;De90mmPE软管长45m,公称压力为0.8MPa;De110mmPE软管长42m,公称压力为0.8MPa。

(4)电气工程:

主要是为泵房电气设施及抽水泵供电,保障用电需求。

本项目规划新建2座变压器并配备相应变压器组件。

(5)其他工程、临时工程主要为项目标志牌、办公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其他临时工程。

1.2.2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为2012.23万元,亩均投资6214.35元。

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214.9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46.5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280.81万元,临时工程费31.19万元,独立费用255.86万元,基本预备费182.93万元。

1.2.3资金组成

项目资金来源于宁明县财政资金,项目总投资为2012.23万元,工程施工费1573.43万元,工程施工费各分项投资由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泵房工程、机电设备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和其他工程、临时工程构成,具体如下:

1、土地平整工程投资为0.54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0.034%;

2、道路工程投资为1056.57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67.15%;

3、管网工程投资为106.91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6.80%;

4、泵房工程投资为6.10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0.39%;

5、机电设备工程投资为46.53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2.96%;

6、金属结构工程投资为280.81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17.85%;

7、其他工程、临时工程投资总共为75.97万元,占工程施工费的4.83%。

本项目年度预算投资为两年度,项目总投资期为6个月,从第一年10月至第二年3月。

1.3综合结论

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蔗园村片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符合国家、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申报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增加水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

实际的贯彻落实“占优补优”占补政策,满足建设占补平衡指标的需要,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可研编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整治的技术规划和要求,针对项目区旱地改造为水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管理措施,技术可行。

另外,该项目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项目所在县、乡、镇及当地群众积极性很高,对工程实施愿望强烈。

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水资源丰富,耕地集中连片,自然条件优越地,旱地改造为水田潜力大,但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故实施后效益明显,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条件。

项目可研的规划方案经多方案比较后,具有布局科学,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措施妥当等优点,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项目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高,公众参与面广,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得好,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2项目背景

2.1项目所在地区简况

宁明县,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地处西南边陲,西邻凭祥、龙州,东邻防城港,南与越南共和国接界,北邻崇左、扶绥。

总面积为3698km2,人口42万,壮族占77.1%。

耕地面积127.75万亩,林地201.97万亩。

宁明是广西林业大县,盛产木材、八角、中药材等,被国家林业部命名为“中国八角之乡”。

宁明矿产资源丰富,有世界最大的膨润土矿床。

宁明资源丰富,花山风景名胜区是广西三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之一,陇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国保存最好的喀斯特热带季雨林保护区。

1995年,宁明县被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

海渊镇,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辖镇,位于明江河上游,地处宁明县东部,是宁明县东部的一个大镇,总面积224km2,属于亚热湿润性气候,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水力资源,建立了1000亩的甘蔗良种良法项目示范基地。

全镇下辖17个村(居)委会55个经联社142个自然屯,总面积224km2,总人口4.1万人,其中城区面积12平方公里,人口3.7万人。

2017年,海渊镇甘蔗种植面积9.53万亩,粮食种植面积达48061亩,粮食产量17536.2吨。

其中水稻种植面积35625亩,产量14998.104吨,粮食生产稳步增收。

项目区总面积为215.87hm2,其中新增水田面积135.90hm2,新增率为62.95%;改善水田面积63.06hm2,共涉及43个实施地块,实施地块的旱地与周边水田相互连片,实施地块内目前主要种植甘蔗、玉米等耐旱经济作物。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增加水田面积,落实“占优补优”占补政策,满足建设占补平衡指标的需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土资源部也下发了《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坚决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刚性政策。

据区国土厅相关文件,经过提质改造后的耕地达到规定的水田利用标准,并通过自治区国土厅组织的竣工验收后,可以依法报区国土厅备案用于占补平衡。

因此,实施“旱改水”提质改造工程有利于扩充水田后备资源库,争取水田占补指标,为当地的经济发展用地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保证粮食产量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

项目区的耕地周边有河流经过,部分地块为水田。

项目通过修建必要的水利设施,既可以解决原有水田的的灌溉问题,又能够将地势较高、现状为旱地的改造为水田,改善生态环境,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保障粮食产量稳定。

此外,项目的建设将把现有旱田改为水田,不仅可以充分利用丰富的水土资源,达到耕地提质改造的目的,而且以市场为导向,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耕地作物的年产值,并可增强海渊镇发展立体经济的能力,对指导宁明县“旱改水”工作有积极意义。

2.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2.3.1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28号修订,2004年8月28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1月1日修订版);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1月8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国家主席令第81号,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主席令第39号修订,2011年3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家主席令第17号,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2.3.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桂财建〔2010〕244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0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查要点》(桂国土资发〔2011〕26号);

(5)《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8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细则》(桂国土资发〔2011〕29号)。

2.3.3市、县、镇有关文件

(1)《宁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海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3.4标准规范

(1)《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报告编制规程》(TD/T1038-2013);

(2)《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

(3)《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4)《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规范》(TD/T1011-2000);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6)《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

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1056-2014);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2月);

(8)《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桂国土资发〔2011〕28号);

(9)《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细则》(桂国土资发〔2011〕29号);

(10)《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1)《广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导则》(DB45/T952-2013);

(12)《农用地分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

(1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3项目区概况

3.1自然条件

3.1.1地形地貌

项目区分布于蔗园村周边和明江右岸,以冲击小平原分布为主,地势起伏不大,大部分平坦开阔,局部高低不平,且项目区已实施过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内实施地块已经满足水田平整度要求,坡度均在0°~3°之间。

项目区总面积为215.87hm2,其中新增水田面积135.90hm2,新增率为62.95%;改善水田面积63.06hm2,共涉及43个实施地块,实施地块的旱地与周边水田相互连片,实施地块内目前主要种植甘蔗、玉米等耐旱经济作物。

3.1.2气候

项目区地处纬度较低的北回归线以南,且距北部湾较近,受海洋季风影响,形成了长夏无冬的气候。

据宁明县气象局提供资料,项目区年平均气温22.2℃,4月至10月为夏季,平均气温23-28℃;11月至次年3月为冬春季,平均气温13~19℃。

年总积温7200-8l00℃,年平均日照时数1732.4h,无霜期352d。

年均雨量1158.3mm,年均蒸发量1574.1mm。

全年多静风,年均风速为1.3m/s,年均气压990mPa。

3.1.3水文

项目区内主要水源为明江,明江全长315km,流域面积6441km2,多年平均径流量29.3亿m3,最大径流量49.1亿m3,最少径流量17.04亿m3,年最大可供水量约为9.82亿m3,最小可供水量约为5.11亿m3。

明江流域内雨量充沛,水资源十分丰富。

实施地块周边水源水量充沛,周边河段常年水流不断,实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后,采取提水灌溉措施,能有效弥补项目区灌溉水源不足的现状。

3.1.4工程地质

宁明县区域地质自寒武世起就沦为海侵地带,印支运动以后上升为陆地,经历燕山运动,基本奠定了地质轮廓。

从地层出露情况看,从中石碳统到白垩系均有分布。

本项目地处明江右岸,从地层上看,属于第四系(Q),按阶地级别,洞穴堆积中的古脊椎动物和邻区对比,可分为更新统和全新统。

更新统按成因类型可分冲积、洪积、坡积和穴堆积。

洪积分布于明江两岸的二级阶地和山麓阶地上,阶地类型多为基座阶地,少数为堆积阶地,阶地平坦,略受剥蚀,一般高出当地河水面10-30m,下部为沙砾层、沙土层,上部为亚粘土层和沙质壤土层。

全新统分布于明江两岸的一级阶地和河漫滩,底部为砂砾层、中上部为砂层及粘土砂层,厚度10.3~17.3m。

本项目实施地块从地层都属于蔗园村,集中连片位于明江右岸,出露看属于第四系(Q)更新统洪积,分布于明江二级阶地上,土层下部为沙砾层、沙土层,上部为亚粘土层和沙质壤土层。

3.1.5土壤

项目区内的土壤为潴育型,属平垌田,土质有沙壤土,亦有粘沙土,耕作层较深,有机质含量较多,通透性较好,保水保肥力较高,宜种双季稻。

土层结构具有显著的层理性,有效厚度大于60cm,可耕作层厚度30cm以上。

(数据来源《宁明县土壤志》)。

3.1.6植被

项目区43个实施地块均位于明江右岸,河岸植被以竹林、草丛植被为主,实施地块以农田作物植被为主,现状以种植甘蔗、水稻、玉米等农作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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