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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传播学传播理论热点
传播理论热点
一、网络舆论监督
1、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监督比较
网络媒体在监督方式、监督力量、监督影响、监督效果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突破了传统媒介,网络舆论监督的围更广、效率更高、方式更灵活、信息交互更充分。
在传统媒体传播的语境中,信息往往呈现出强势的单向流动,读者作为受众往往没有或很难获取与传媒平等的话语权。
而在网络传媒时代,借助电子、BBS等信息交互工具,使读者结合容讨论、参与媒体建设的热情极为高涨,读者舆论的影响大大增强。
时效性、丰富性、资源整合、交互性。
网络这种发散的传播特性决定了它是拒绝权威、排斥中心的,这与带有浓重政治色彩的传统媒介监督有很大的不同。
网络中已不再只有一种声音,这些声音打破了传统媒体的舆论垄断,也打破了传统媒体的新闻教化。
官建文等认为,网络媒体由于技术上革新比传统媒体具有独特优势,包括:
信息发布快,反馈快、观点多元化、辐射广阔化等。
2、从辩证的角度,网络舆论本质上就是一把双刃剑。
“公共性”的舆论监督本质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交往空间中得到真实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网络舆论监督更接近舆论监督的应有之义。
它突破了媒介监督的式,把监督的主体权回归给公众。
在监督方式上实现从上至下到由下而上,从依赖权力到自主施力的回归,从舆论一律到多元趋同。
这样开放的交流更有利于听到不同群体的意见,增强舆论监督行为的理性。
同时网络的技术缺陷和社会现实,阻碍其完成完整意义上的公共性的本位回归。
具体而言:
舆论监督本体组成阶层的不全面是实现监督的巨大局限;舆论监督主体严重缺失,虚假信息和非理性的情绪宣泄阻碍公众论坛的实现;政治和经济势力对网络媒介的侵占和垄
断。
通过网络,来自社会底层的信息、观点、声音找到了一个“出口”,网络扩大了受众表达权,但也指出其最致命的缺陷在于信息的准确性无法核实,需要通过法治和公民教育来解决“双刃剑”问题。
3、网络舆论监督主体能否真正代表民意
有观点认为,网络舆论监督主体不能真正代表民意。
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在研究网民的网络行为时提出“群体极化”这一概念。
他说:
“群体计划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
”通过研究,桑斯坦认为网络上的圈传播确实容易造成群体意见的极端化倾向。
他认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
4、传统理论和媒体功能的某种程度上的失效
网上信息传播的自由,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功能,也引发了对网络媒体能否继续发挥舆论引导功能的疑虑。
互联网的兴起使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信息发布者,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信息发布的垄断,使传统的“把关人”已“无关可把”。
网络使人们成为“信息人”,在发布信息、获取信息方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然而也使网民处于一种迷茫的境地:
在浩如烟海的网上信息里,“我该相信谁?
”
议程设置:
尽管网络传播中仍存在软性的、无形的议程设置,但用户根据自己的原则和标准进行评判,并将自己的判断和意见又反馈给网络,用自己的观点影响社会意见,媒介失去根据自身需要先在地设置议题的优先权,如果对一个议题不感兴趣,用户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以选择转换议题甚至转换。
“议程设置”不再能替媒介画地为牢,传统媒体的“舆论胜景”不再,舆论氛围大大冲淡
“沉默的螺旋”理论:
在网络环境下开始失效。
在网络传播环境中,由于传播的整个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交往空间变大,有了更多的选择方式、行动自由,而在沉默的螺旋中起重要作用的“从众心理”也会因此有所改变。
依据这一理论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由于传统的舆论导向模式在网络媒体环境下失灵,而新的导向模式又未能建立,形成了舆论导向空白环节,导致舆论失现象时有出现。
5、网络媒体自身的局限性
一个是网络舆论中的网络语言问题较为突出。
因为网络本身是虚拟的,网民在网上的活动具有匿名性,再加上信息服务提供商管理上的不足,容易导致网络舆论呈现一种混乱和非理性的状态。
在某种程度上而言,互联网还是谣言的发源地。
尽管网络媒体的兴起使得网民有了自由发表意见的平台,可这类网络言论是由网友自由随意发言、目的性不强、主题分散、导向不明而且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问题、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的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
网络舆论监督失实导致真实性危机。
网络传播的虚拟性、无序性,不可避免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假新闻、假信息泛滥。
网络舆论监督力量出现“越位”。
有学者指出要分清楚网络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二者之间的界限,不要把网络暴力当成一种网络监督。
网络暴力:
这种行为是发生在网络世界;发生了滥用和过度使用网络的行为;一般属于一种群体性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盲从性,同时给受害人带来了现实生活中的伤害,侵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舆论监督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主观上具有这样一个良好出发点,而不是恶意的侮辱、诽谤和损害别人的声誉;所发布的情况应当是基本属实的,而不应当去捏造一些虚构的事实;不能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网络舆论监督与网络暴力之间的距离近在咫尺。
应找到一个平衡点,让网络有效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而不至于产生网络暴力。
首先,传统媒体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其次,必须加强相应的法律法规建设。
最后,网络媒体在网络监督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地自律。
6、网络舆论监督与“人肉搜索”的关系
力丹认为,“人肉搜索”实际上是一种信息的渠道,在信息时代,人们被大量的信息所淹没,但真正具有价值的信息却十分匮乏。
“人肉搜索”能够在最短的时间揭露事实真相、给出最有价值的信息,其出现极满足了人们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弥补了信息爆炸时代的信息匮乏。
它可以作为一种舆论评价机制。
“人肉搜索”出现之后,那些挑战人们道德底线的言行便即无所遁形,一一被揭开匿名、虚拟的网络面纱,从而使网络不当言行者能在现实社会中接受舆论监督与道德评判,为其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提高其不当言行的成本,在全社会围形成一个正向引导机制。
但是这类搜索毕竟缺少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旦运用不当,也会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
第一,它在进行“人肉搜索”的时候没有顾忌别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现在人肉搜索更多具有盲从性。
第三,很多人认为,网络是虚拟世界,现实中的法律不适用于网络世界。
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同样适用于网络世界。
锐认为,首先,“人肉搜索”题材以社会性道德事件为主,不具有网络舆论监督的代表性和公共性。
其次,“人肉搜索”带有硬监督的色彩,与网络舆论软监督的本意相背离。
再次,“人肉搜索”的主体仅仅是部分跟帖者,能否代表公众,尚可存疑。
网络审判-网络民粹主义
最常见的一种网络群体事件,特点是超出理性的边界,直接使用非理性的语言为目标定罪。
网上审判通常都是在试图通过语言暴力达到网民心中的争议。
一般来说,出发点是善意的。
但是有两个先天缺陷:
1、它的道德审判恰恰是违背了道德的自由本质,西方自康德以来就认为道德的根基是人的自由,强制性的道德是虚伪的。
网络审判即使能够达到网民们心中的道德正义,这种道德依靠暴力得到,本身不道德。
2、司法独立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政治理念,多数人的暴政和以暴制暴。
民粹主义即极端的平民化倾向,并把底层大众作为合法性的最终来源。
民粹主义认为,社会底层实力来受压迫、受剥削最深,因而最具反抗精神的阶层,是挑战现行的不公正和不平等的社会体制的最重要力量。
民粹主义思潮产生的基本原因是国各种社会矛盾的计划,中国当代社会的转型使得中国从社会分化程度低、同质性高的总体型社会逐步演变为一个多重利益主体、较高分化的多样化社会。
而民粹主义是一种反现代化的现代化产物,是一种与现代化进程中自上而下的不公正的转型过程密切相连的大众化运动。
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网络的互动性和匿名性导致了自主性的空前扩和人的参与激情的空前释放,技术条件。
中国目前的民粹主义没有强烈的政治倾向,同时不具有实践性政治运动的性质,仅仅是观点和评判。
因此具有民粹主义倾向的网民并不一定是坚定的民粹主义者。
二、网络公民社会-公民新闻-公民记者
社会-国家二元结构得以形成的条件
大众传媒公共性:
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中国的特殊媒介体制:
政府和市场
民众缺乏自身利益诉求渠道
网络的匿名性、互动性、即时性、传播迅速等带来的便利
今天维护权利的斗争要靠公共讨论。
社会运动与制度创新的互动,没有公共辩论、社会运动和社会斗争,仅仅靠媒体和媒体知识分子,不可能赢得大众的发展。
赋权,指增强个人、人际或集体的政治力量,使个人、团体或社区有权力或能力采取行动,以改进现况的过程。
赋权是多层次结构,每一层次又相互影响。
个人层次上是指对个人所能控制的生活方式。
社会政治环境的了解等有一整合性意识,如产生自尊感、自主感;组织层次上,让个人或集体更有效益地争取资源,以及与其他组织建立网络、扩大影响力等;在社区层次上,组织一群人一起工作,以改进集体生活,并与协助维持其生活品质的社区组织或代理者保持联系。
赋权需经反思才能形成。
通常团体成员由外部引导,借由要求改变的共识,以及觉察到社会秩序的不公平,才能形成赋权。
自我赋权(self-empowerment),强调让无权者拥有、控制媒体,进而为自己说话。
公民记者不只是参与者,也是行动者。
抗议一般民众被主流媒体制约、商品化以及抵抗新闻生产的垄断
公民新闻(citizenjournalism)或参与式新闻,源于美国,是一群公民在新闻及资讯的搜集、报道、分析及传送过程中扮演主动角色,其参与目的是提供社会所需的独立、可信、正确、广泛且相关的资讯。
特色:
公动参与、互动、非营利、小规模、由下而上的产制和运作,一种新形式的公共传播
参与和互动是核心概念,复兴“保持对话的传统”,当代社会积极实践的一种途径
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和审议(DeliberativeDemocracyTheory)思想
杜威:
“是一种生活方式,应当通过加强面对面的人际交流来复兴社群生活,培养出一种真正体现本质的公众”
的本来含义是一种政治体制的名称,作为政治制度的还必须考虑权力和公共资源的安排和制衡。
所以公共新闻事业看似在推进,但最终推进的只是不能改变政治现实的公众讨论,或者说其没有找到将的生活方式转变为的政治制度的有效途径,最终创造的只是一种的幻象,就如格拉瑟所说的:
“公共新闻事业只会创造一种参与的虚假感觉”。
公共新闻事业的两个直接目标:
一是培养积极参与的公众,二是复兴拥有亲密人际关系,面对面交流的社群生活乃至公共生活。
参与式传播:
三项特征:
去专业化,去行政化,去资本化
公民的权利:
媒介近用权
政治化
媒介素养,公民的培养
传播的仪式观
公民记者(10年考题)
公民记者的概念,国认为始于1990年代的美国,伴随公民新闻概念的传播而诞生。
1998年,美国人德拉吉的个人先于所有传统媒介曝光克林顿性丑闻事件,这使得德拉吉获得全球最早的“公民记者”称号。
在中国,首个被称为公民记者的人是周曙光。
是指在新闻事件的报道和传播中发挥记者作用,却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普通民众。
“公民记者”背后所体现的是“参与式新闻”的理念,即“民众在收集、报道、分析和传播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主动作用”。
作为“公民记者”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身份是非专业新闻传播者的普通民众;其次,在新闻事件中发挥了记者的作用。
也就是说,得具备发现线索、记录事件和传播信息三个条件。
互联网时代的公民记者:
博客、手机、围脖、公民新闻网等等媒介渠道发布新闻
对传统新闻生产的挑战:
公民记者与传统记者是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甚至可以为传统媒体设置某些议程。
公民报道者的出现,带来了新的传播模式,它有助于受众形成立体事实图像,更趋于事实真相。
第一,传播是具有双向性的,传播者不再仅仅只是传播者,受众也不再仅仅满足于接受,传播者与受着直接的界限被打破,或者说多了更多的交流。
在新闻事件真相到受众头脑中形成关于事实的图像这一过程中,有受众与普通公民、职业新闻工作者及所在媒体的相互反馈。
第二,现实中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况,普通公民与受众实际上是重合的,他可能直接经历或参与相关事件,既是传者也是受者。
第三,普通公民并不是必须通过自媒介进行新闻传播,他同样可以借助传统的媒介如电视、报纸等进行新闻传播。
现实中的向报纸报料、向电视台提供个人拍摄的DV片段等即属此类。
双向传播基础上的公民新闻促进了民间话语体系的崛起,是一种化的媒体形式。
新闻将不再是几家媒体的发言,而会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声音,公民新闻势必会带来新闻业的一场革命。
网络舆论监督:
公民记者产生的公民新闻
和一般网民相比,“公民记者”对于实践公民权利有着更高的诉求和愿望。
同时,一个令人注目的现象是,加入这个群体的人,正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多样化。
更多的知识精英,也在不同的场合扮演了公民记者的角色,他们的言论具有更多的理性和思辩色彩。
面对公民记者带来的网络监督,执政者做到理性对待,建立良好的对话空间,就能达成双赢。
这种理性对待,表现为对网络监督的重视。
在网民数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一的中国,贪腐可能就会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为眼尖的公民记者发觉。
执政者应该顺势而为,将公民记者当成网络纪检员,对他们通过网络递交的“公开材料”认真审读,这种理性对待,还包括对网络监督的及时反馈。
公民记者带来的不仅仅是网络监督,还有网络参政。
他们会通过报道新闻,讨论公共事务,要求行政作为。
对此,执政者同样可以顺势而为。
当然,公民记者本身是一个不确定的群体。
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目击某个新闻事件的发生,见证某个新闻现场,并发表新闻变身公民记者。
公民记者在发表言论时往往容易受到情绪的干扰,说出的话不好听。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的话不真实。
在这样的情况下,执政者需静下心,以负责任的心态面对通过网络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和民间呼声。
1、公民记者报道的真实性及稳定性问题
与公民记者相比,专业记者往往在其专业素养和技能上更胜一筹,在对责任、客观、公正、真实等新闻准则和基本价值观方面的认同度也会更高。
而公民记者的广泛来源性在某种情况下,会令人很难辨别他所提供的新闻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同时,公民记者往往高度个人化地介入新闻事件,往往会让新闻的客观性大打折扣。
因此,如何保证公民记者报道信息的真实性,这一问题让人甚为棘手。
此外,公民记者来自于普通的公民群体,其在时空上具有分散性。
同时,由于公民记者的非职业化的传播者,他们进行新闻采集报道多为自愿,因此公民新闻都是公民记者“碰”来的。
像周曙光那样放弃工作专门赶赴进行长期跟进报道的公民记者毕竟是少数。
因此,公民记者的分散性和“碰”新闻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公民记者很难像专业记者那样会持续稳定地采访新闻并予以发表,因此有人说公民新闻和公民记者博客的生命力或新闻资源竞争力不强,也是其原因所在。
2、公民记者的素质差异和非专业性容易导致报道浅层化
公民记者来自各行各业,各种阶层,其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并不像传统媒介的专业记者那样大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素养。
这就导致了公民记者的新闻报道水平存在很大差异,通常情况下,公民记者的报道都较为浅层化,行文较为随意,缺乏深度和严谨度。
同时,也不能像专业记者那样带着非常成熟的经验和思辨水平去将一个新闻事件深层“揭露”。
尽管全民做记者并不一定要强求新闻文体如专业记者那般精致,但是过于随意和缺乏深度的报道会直接影响公民新闻的质量,令公民新闻缺乏可读性,进而影响公民媒体的口碑和生命力。
因此,在人人都能当记者的今天,如何保持公民新闻报道的深度和独立思考精神值得我们深思。
毕竟,如果公民记者的作用仅仅停留在“报道”和“告知”,那么这些文字和资料很有可能变成无人问津的文字“垃圾”。
3、公民记者的报道聚合机制仍存在问题
公民记者采访的动力主要来自个人爱好。
公民新闻的传播形式有很多,据目前来看,通过个人博客、论坛社区等占了很大一部分。
然而就是因为如此,公民新闻的局限性就凸现出来:
当个人发布的公民新闻就会因其浏览量的相对稀少而很难被发现并传播开,一些重大的新闻报道有可能因此而被公众所漏掉。
当然,博主若是一直保持发布其原创的公民新闻并已经为自己“积攒”到一定的名气或口碑,那么他发布的新闻被、被获知的机率就会大很多。
在这一点上,通过公民新闻,就会有很大成效。
但是,至少在中国,公民新闻仍然还是一个不成熟的机制,从国家政策到经营模式都处于起步阶段。
因此,公民记者所发布的新闻报道的传播渠道和聚合渠道,在目前看来,依然是公民媒体所无法回避的问题。
对于当下以个人独立博客站点为主要传播平台的公民记者来讲,如何巧妙的进行新闻信息输出,问题显得尤为紧要。
4公民记者无法取代记者
自公民记者出现以来,关于公民新闻媒体与传统新闻媒介关系的讨论就未停止过,部分人所持的观点是“公民记者必将取代传统专业记者”。
但是,要认识到得是公民记者并非完美万能,它有其自身无法回避的缺陷。
传统新闻媒介因其公信力及专业性在新闻报道的持续、深度及真实性上有其独有的权威优势,因此公民记者对于传统新闻传播生态只是起到一定程度的重构,而非完全侵占。
因此,公民记者之于传统专业记者,并非“你死我亡’、“非此即彼”,二者之间并不存在谁颠覆谁、谁取代谁的问题。
确切地说,二者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融合、互为补充、共荣共生的关系。
因此,公民记者并不会取代传统媒介的专业一记者,公民记者与传统专业记者互补共生将是今后传媒发展之趋势。
三、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当前我国政府信息传播机制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信源开放度不高;二是信道畅通度不高;三是信息的保真度不高。
由于政府信息传播失衡,导致人际与群体信息传播这种替代性信息传播模式占据了主导地位。
显然,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根本路径,应当是真正地实行政府信息公开。
而减弱群体性事件的运行,并降低群体性事件的烈度与破坏性,则要在群体性事件中不断加强政府主导的真实信息的传播,以政府信息传播替代人际和群体的信息传播。
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新闻媒体仅仅发布信息还不够,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这需要政府尤其是宣传部门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
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
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各级政府理应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各阶层意见和利益的均衡表达与顺畅沟通,促进干群之间的对话沟通,随时注意倾听民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媒介素养(参考《媒介素养的国际发展与本土经验》,《网络社会的网民素养》)
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各种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用的能力。
媒介素养的主要容:
认识、识别大众传媒及其所传递的信息;参与、使用媒介及其信息
四次式转移:
第一代研究将大众媒介视为“下九流”的“带菌者”,媒介素养教育的职责是给公众打预防针,防止侵害。
第二代式强调提升公众对媒介容的选择和辨别力。
第三代式的重点在于加强受众对媒介文本的批判性解读能力。
而第四代式的涵则是参与式的社区行动,即由对媒介的批判性思考转为通过“赋权”促成健康的媒介社区,而非仅仅指责媒介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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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介素养的背景:
大传媒介形态、功能的多元化,商业化和娱乐化,使得提升受众选择批判和使用能力称为构建健康媒介生态的重要一环;全球化的影响;新媒介技术的发展;中国社会化进程。
西方媒介素养教育带有深厚的对于大众文化的批判精神,目的是使公众成为传统精英文化的继承者,批判地看待大众文化。
而我国的媒介素养教育带有明显的实用主义的倾向,集成了媒介的宣传教育功能意识。
受众需要有一种识别并同化主流意识形态的能力。
网络媒介素养:
网络兼具媒介与社会的双重属性,这使身处网络的公众,既是媒介容的消费者与生产者,同时又是网络社会的最基本的构成单位,因此,网民在这样一种特定环境中的素养,不仅表现为一种媒体素养,还会表现为一种社会素养,或者说公民素养。
在社会的化进程中,公民素养不仅表现为公民的法律和道德意识,还表现为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意识与参与能力等。
一、网络基本应用素养。
与传统媒介不同的是,网络媒介对于使用者的技术能力要较高的。
除此之外还包括对网络技术和网络应用的合理、合法以及节制的使用等。
二、网络信息消费素养。
1.在网络中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2.对网络信息的辨识与分析能力。
3.对网络信息的批判性解读能力。
三、网络信息生产素养。
1.负责地发布信息和言论的素养。
2.负责地进行信息再传播的素养。
四、网络交往素养
五、社会协作素养。
1.与协同工作的其他人达成一致目标的能力。
2.为自己在协同系统中定位的能力。
3..执行协同任务的能力。
4.与协同工作的他者进行有效沟通的能力。
六、社会参与素养。
1.积极参与网络社区建设的能力。
2.理性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理性的参与意味着:
尽可能全面而平衡地掌握相关的信息。
尊重他人发言权利、包容多元价值观。
用建设性态度进行参与。
尊重法律制度,遵守法律规。
具备社会责任意识。
五、媒介的公共性(10考题)
建议阅读:
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
吕新雨、月枝:
《中国的现代性、大众传媒与公共性的重构》
《媒介“公共性”的想象、建构及其理论逻辑》
六、把关(gatekeeping):
06-结合不同的媒介特性,谈谈把关人的适用性
勒温:
1947《群体生活渠道》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或者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容才能进入传播渠道
怀特:
简单把关模式把“把关”的概念引进新闻领域,明确提出新闻筛选过程的把关模式,但是没有意识到媒介产品生产过程中多个把关人的存在,过于强调传播者的个人行为而忽略个体受到的环境制约
麦克利:
对怀特模式的修正和发展,说明了在新闻时间与受众间多个把关人的存在,虽然说明了把关者群体的存在,但把他们置于同等地位,且没有注意到媒介组织受到的社会制约
巴斯:
双重行动模式对麦克利模式的修正和完善,认为把关者的地位有主次之分,新闻从业者居于主要地位,又以新闻采集和加工阶段为要。
但没有看到宏观社会环境的作用
上世纪90年代初,休梅克(Shoemaker)和里茨(Reese)提出了著名的五层面“把关”模式(个人层面、行业规则层面、组织层面、媒介制度层面和社会体制层面)
最初,把关指技术层面的控制,目的是为了减少噪音。
后来,传统媒体出现以后,才指对信息的把关。
随着后工业时代的到来,网络传播时代把关人理论并未被颠覆,只是由于传播方式更加灵活,传播环境更加复杂,控制更有隐蔽。
把关人和受众界限模糊:
被削弱的主要是政府的“把关”功能而不是专业新闻机构的“把关”功能。
政府的直接控制力相对削弱,但是政府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融入微观的“把关”中。
从宏观层面来看,仍然会是政府的直接把关,其方式包括:
1、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控制来实现把关行为。
2、通过扶持重点来贯彻自己的意图。
3、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本国在网络中的信息传播,改变本国在网络中的不利地位,从而使本国声音在网络中得到加强。
微观层面的把关,即对一个的把关,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1、通过对容的选择来把关。
2、通过结构与页面的设计来把关。
个人层面:
网民:
自把关
媒体工作者:
传统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