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巨额受贿案查处始末及引发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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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巨额受贿案查处始末及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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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巨额受贿案查处始末及引发的思考(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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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审计厅
一个县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在短短的几年间,先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出借资金和对外投资19次,涉案总金额竟然高达9500多万元!
这是2004年浙江省建德市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重大经济案件的重要成果。
2004年6月,建德市审计局对建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巫某实施离任审计,查出其用住房资金作抵押所取得的银行贷款通过下属单位,违规出借和对外投资的重大案件线索。
经移送建德市纪委进一步侦查后,查明巫某及其同胞兄弟巫某某(原任建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周某、中心聘用工程师李某等四人多次挪用专项资金,收受现金、房产、汽车等贿赂价值200余万元,该案涉及人员20多人,涉案对象4人,在当地创下了涉案资金最高、单笔受贿金额和受贿总金额最大等犯罪纪录,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巨额的挪用资金案,引起了中央相关部门对住房资金安全运行的高度关注。
查证:
一波三折揭谜团
初审露端倪。
审计组接到审计任务后,按审计程序,首先对被审单位及其下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审前调查。
通过审前调查,审计组认为,被审单位在内部控制、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
经认真分析,决定将审计重点锁定在住房资金使用、住房资金抵押贷款去向及出借资金、对外投资四个方面,特别注意揭露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和注意发现大要案线索,促进住房资金安全运行。
在实施过程中,审计组做到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
不出所料,审计人员发现,由巫某兼任法人代表的下属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大量、大笔资金往来却在2004年5月(也就是巫某在离任前夕)才编制会计凭证补做入帐的违规问题。
这些经济业务为什么不在发生的当时入帐?
难道真象经办人所说的“是会计懒惰做帐不及时”那么简单?
还是有意隐瞒业务逃避监督,另有隐情……。
补做入帐业务之多,数额之大,其中必有隐情。
至此,巫某违法乱纪的嫌疑已露出冰山一角。
深查显原形。
带着疑问,审计人员对凡是由巫某任职期间所签批支付的大额资金,沿其走向,无论是单位还是其下属企业都进行了深入地细查。
随着审计的深入,挪用住房专项资金的嫌疑越来越明显。
审计组人员深感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向局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审计局领导认真研究情况,定下了欲擒故纵、内紧外松的策略:
“不要声张,进一步查深查透。
”。
审计组加班加点,对与此有关联的万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巫某兄弟巫某某开办的工贸公司资金往来和银行进出帐单逐一认真核查,终于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这些不及时入帐的资金是住房资金作抵押的银行贷款,贷款用途为经济适用房建设,而实际上却被用于出借和对外投资。
其中投资和出借给万宇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额1926.2万元、出借款5100万元;出借给巫某某开办的工贸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1800万元。
再战遇顽抗。
审计人员将掌握的大量的违规事实告知巫某,说明其行为是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兄弟和他人谋取不法利益,属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巫某不以为然,很不耐烦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气势汹汹,振振有词地与审计人员狡辩:
“资金出借和对外投资是企业经营的正当行为,目的是为了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减少市财政负担。
我是高级经济师,这一点我还不懂吗?
”理由似乎很正当,对审计定性表现出明显不服。
摆事实,狡辩,沉默,讲法规,再狡辩,再沉默,一场反腐攻坚战由此拉开了帷幕。
审计人员在巫某负隅顽抗的眼神中看出了更多的东西,及时调整了战术。
审计查实的违规事实,引起审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局长亲自与审计人员风雨兼程赴南京等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
返回建德后,当即向建德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主要领导汇报。
听完汇报后,市委主要领导明确指示:
对住房资金作抵押的银行贷款被用于出借和对外投资的违法行为一定要追查到底,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决不姑息!
领导的重视给审计人员彻底查清违法行为增添了信心,通过内查外调,事情并不仅仅象巫某所说的那样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既然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什么投资收益长期不收回?
无论是出借资金,还是对外投资为什么不经班子全体成员共同研究决定,而只是巫、周两人作主张?
这其中必定存在“猫腻”。
收网获全胜。
审计组揣着内查外调掌握的巫某及有关人员大量违法乱纪的证据,再次“拜访”这位掌管全市住房资金大权的“领导”。
用查明的大量事实再次严厉指出:
用住房资金作抵押的银行贷款,改变用途,向亲属和亲友投资、出借,不是一般的违纪行为,而是严重犯罪。
一项项事实,如同一发发炮弹,直接击中其要害。
在大量证据面前,巫某不得不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审计局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件线索依据有关规定移送建德市纪检委,市纪检委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专案组对违规出借资金和对外投资背后的种种问题进一步侦查。
目前,侦查工作已基本终结,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将得到应有惩罚。
至此,审计肩负的一场针锋相对的反腐战斗圆满完成。
溯源:
权力监督的缺位
巫某与其兄弟二人,年青时均为根正苗红的部队干部;中年时都是单位的“一把手”;退位后却将双双走入囹圄。
在我们为之感慨、痛惜的时候,不禁再一次体会到了:
缺乏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
自我监督缺位—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抛弃。
“祸难生于邪心,邪心诱于可欲。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首先是有了犯罪的心理,然后才产生犯罪的行为。
贪官犯罪的轨迹,无一例外的都抛弃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放弃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巫某17岁参加革命工作,19岁参军,21岁加入中国共产党,还被提拔为部队团级干部。
转业后,任建德市工商局副局长时,下属工商所同志送些鱼、肉之类,做到坚决不收;到企业检查,从不在企业吃饭,怕揩公家企业的油。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拒腐防变的防线。
在对外交往的过程中,看到有些人并不比自己聪明,也并不比自己付出的劳动多,却凭着灰色收入吃得比自己好,穿得比自己高档,住得比自己宽敞,活得比自己潇洒时,心理失去了平衡。
任期将满,再不好好“把握”手中的权力就没有机会了。
膨胀的贪欲一旦被打开豁口,就像魔鬼一样吞噬了灵魂,令人失去应有的理智。
从少量资金出借收受好处费,到出借资金几千万元一次受贿几十万元,甚至发展到利用住房资金作抵押对外投资,与人合伙搞房地产,终于没能逃出“59现象”的怪圈。
内部监督缺位—民主集中制原则形同虚设。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政治原则。
但近年来却被一些人抛之脑后,“端别人的碗,受别人的管”、“谁官大,谁说了算”的传统思想在许多地方仍然根深蒂固,“老好人主义”导致同级或下级根本没人来监督“一把手”和上级。
以住房资金作抵押,并且多次大额出借和对外投资按规定是绝对禁止的,也不是一个人就能办成的,需要经出纳开具银行支票,会计人员做帐等多道程序。
但下属怕得罪上司往往是领导“一句话、一个字”就放弃原则。
该住房中心的住房资金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走了样,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制约机制完全失灵。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巫在重大决策问题上往往采取独断专行,很少与班子其他成员商量,或者是拉帮结派,顺我者打个招呼,不顺者干脆不理不睬。
巫某在忏悔书中写道:
“在确定和研究一些问题上,和他们商量,他们总是唯唯诺诺,没有反对意见,听到的都是附和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也有党组织,但行政“一把手”是我,党内“一把手”也是我,这种党内的监督,真正意义上就很难做到了。
”
外部监督缺位—管理检查机制存在漏洞。
看到腐败案件发生,也许有人会问:
就算下级和同级监督不了,那么主管单位和监督部门又为何没能及时察觉呢?
细细分析不难发现,管理监督机制存在不少漏洞。
首先是住房资金管理体制的不适应性。
虽然各地成立了住房资金管理委员会,也制定了住房资金归集、使用、管理的规定,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住房资金运行往往是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一个部门说了算,裁判员与运动员一身兼。
住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如不报告,住房资金管理委员会只能成为“聋子”、“瞎子”,很难行使其管理、监督职能。
其次,本案巫某的作案手段是用住房资金作抵押所取得的银行贷款,再通过下属的万居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出借和投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万居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是建德市住房中心的下属企业,有较大的自主权,与上级管理部门又隔了一层,日常管理和监督相对关注较少。
此次,如果不是对巫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性的审查,如果不是审计人员的职业敏感性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如果不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抓住为什么不及时入帐的疑点,内查外调,发现对外投资和出借资金背后的巨贪也并非一桩易事。
监督是阻挡权力犯罪的藩篱,当自我监督、内部监督、外部监督这一道道篱笆倒下,犯罪的马车便不受拘束,一路狂奔!
解题:
重症还需猛药医
巫的受贿、挪用资金案再一次告诫人们:
无论是谁,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思进取,背弃理想信念;拜金主义,私裕膨胀,都有犯罪的可能。
领导干部特别是地方或单位的“一把手”,如果个人权力不加约束,权力被滥用更有可能走向罪恶深渊。
不管你手段有多高明,受贿行为有多隐藏,办事有多巧妙,“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颁布了许多党纪政纪条例,相关法律也逐步完善,反腐力度不断加大。
为什么有些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且作案更趋团体化,数额越来越大,手段更具隐密性。
审计认为:
除个人主观原因外,内外部监督不力,一些制度还不够完善,实践中仍存在漏洞,使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
清除腐败,必需标本兼治,防腐拒变只能从深化改革中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从加强教育、规范行政手段、完善现行制度入手,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首先,要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能变。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保持高尚的情操,自觉抵御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
其次,建立和完善对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
特别是对手中握有批地权、批钱权、批项目权的党员干部更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政府采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必审制、单位会计委派制。
从制度建设上有所突破,避免权力被滥用。
关系到公众利益、社会关注的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公示制,接受群众、社会监督;事中控制制,接受上下级、单位内部监督;事后检查制,接受审计监督、法律监督。
形成党内党外、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切实做到见微知著,防止小节变大恶。
第三,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资金,相关部门要高度关注,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加强监管,推行每年审计制度,防微于未然。
再者,“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从严”,腐败问题关系到我们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不仅自已要清正廉洁,还须管好班子成员,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廉政建设。
一但发现腐败分子,坚决严惩不贷。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经过一场反腐斗争,建德市的住房资金将会运行得更好,为老百姓做更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