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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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程序

发行版本:

C

设备管理程序修改次数:

0

文件编号:

QG/HBYT024-2008

页码:

1/16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选型、监造、调试验收、使用、润滑冷却、维护保养、修理、更新改造、闲置封存、调剂报废、事故管理、设备资料管理、交流与培训等管理程序及要求。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机关各处室、机关附属单位、公司直属单位、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然而,鼓励根据本程序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

《石油天然气行业设备分类与编码》(第四版)

3术语及定义

本程序采用下列术语及定义。

3.1设备:

是指《石油天然气行业设备分类与编码》(第四版)中所规定的二十四个大类设备。

3.2重大设备:

是指单台价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设备。

3.3主要设备:

是指单台价值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至50万元的设备。

3.4一般设备:

是指单台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设备。

3.5安装与非安装设备:

安装设备是指安装固定调试后,才能操作使用的设备,否则为非安装设备。

4职责

4.1装备管理处是公司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4.1.1负责制、修订公司设备全过程管理制度。

4.1.2负责编制公司设备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公司设备购置(更新)年(季)度建议计划,审查基层单位设备购置(更新)年(季)度建议计划。

4.1.3负责组织设备购置的技术交流、厂商评价、选型、技术协议签订、监造、验收、安装调试及后评估工作。

4.1.4负责编制专业队伍设备配套标准和主要石油专业设备技术标准。

4.1.5负责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设备使用、维护、检修、润滑与冷却,生产现场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4.1.6负责机修网点的布局规划和调整管理,审批各单位设备季度修理计划。

4.1.7负责重大设备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参与重大设备引进的技术论证和谈判。

组织设备“三新”技术的试用与推广工作。

4.1.8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

4.1.9负责公司设备基础资料的规范,数据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4.1.10负责设备的清查、评价、报废技术鉴定及在用设备的划拨、调剂管理工作。

4.1.11负责设备管理系统业务建设和技术指导,组织专项管理内审和经验交流。

4.1.12负责设备商业保险业务管理。

4.1.13负责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与定期检验工作。

4.2规划计划处负责下达设备购置投资计划。

4.3财务处负责零星购置资金的使用与监督,下达设备零星购置资金年(季)度预算计划;负责新购设备的转资及其相应的会计核算。

4.4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备购置;参加装备管理处组织的新设备技术调研。

4.5钻采工程部负责提供公司决策项目中采油、注水及作业等设备的工艺参数和特殊要求。

4.6基建工程部负责提供公司决策项目中油气集输设备和产能建设、老油田调改设备(单井设备除外)的工艺参数及特殊要求等。

4.7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设备安全附件管理,参加涉及安全及特种设备验收工作。

4.8企管法规处负责设备市场资质管理。

4.9劳动工资处负责设备操作证管理。

4.10资产处置管理中心负责闲置设备的调剂、报废设备的处置和公司外部设备调拨、租赁等工作。

4.11生产运行处负责二十二大类通信设备管理。

4.12科技信息处负责二十三大类中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管理。

4.1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二十三大类中除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以外其他办公设备管理。

4.14各二级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4.14.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设备管理体系文件,制、修订本单位设备全过程管理制度。

4.14.2编制本单位设备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本单位设备购置(更新)年(季)度建议计划的编制及上报,组织本单位决策项目设备选型、技术协议签订、调试验收及后评估工作。

4.14.3负责本单位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归口管理,做好设备使用、维护、润滑冷却、闲置封存、调剂、事故调查、设备报废技术鉴定等。

4.14.4负责本单位设备修理年(季)度计划编制与实施、完成情况的上报,负责本单位设备维修质量管理工作。

4.14.5负责本单位设备技术改造方案审查,参与本单位设备引进的技术论证和谈判及设备“三新”技术试用推广。

4.14.6负责本单位设备管理业务建设,检查、指导、考核、协调基层单位设备管理,组织本单位设备管理专项审核与经验交流。

4.14.7负责本单位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完善设备管理数据库并做好统计、分析及上报。

4.14.8负责本单位设备商业保险业务管理。

4.14.9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与定期检验工作。

5管理内容

5.1设备购置(更新)规划计划管理

5.1.1安装设备规划做好与老油气田调整改造、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节能节水专项规划的结合。

原则上没有列入规划的项目不列入计划。

5.1.2在设备专项规划指导下,各单位、部门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向装备管理处申报下个季度设备购置(更新)需求计划。

装备管理处与规划计划处结合,编制公司设备购置(更新)建议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由计划部门汇总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纳入公司季度生产建设投资计划。

5.1.3各单位、部门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向装备管理处申报下个季度零星设备购置计划,由装备管理处审核汇总后报财务处。

5.1.4凡未列入公司正式投资计划,无论资金来源于何处,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购置设备。

5.2设备选型与采购

5.2.1设备选型执行QG/HBYT122-2008《设备选型管理实施细则》。

5.2.2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设备选型单”及技术配置组织设备购置。

5.2.3需要到现场安装调试的设备,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做出相应约定。

5.2.4因选型不当造成设备性能落后、不适用及其他技术问题,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因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设备技术参数不当造成设备性能落后、不适用及其他技术问题,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因未按选型要求采购造成设备不能使用、不适用及其他问题,由采购部门负责。

5.3设备监造与调试验收

5.3.1设备监造执行QG/HBYT125-2008《重大设备驻厂监造管理办法》。

5.3.2设备到货后,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设备到货验收。

5.3.3非安装设备到货验收后,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进行试运行,验证设备能否达到技术协议要求;对安装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参与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与验收,按设计要求的技术性能进行试运转,并做好现场记录。

5.3.4进口设备的验收,设备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会同商检部门共同进行,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协同商检部门做好索赔工作。

对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设备验收,要有安全环保部门人员参加。

5.3.5设备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填写“设备投产验收单”,由设备使用单位按QG/HBYT190-2008《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转资。

5.4设备管理基础工作

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保存好设备相关资料及管理记录;建立和维护好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设备数据库的统计及分析工作,完成各类统计及技术报表。

5.4.1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5.4.1.1设备购置的技术经济论证报告、技术协议。

5.4.1.2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配件目录及易损件图册、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装箱单。

5.4.1.3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记录。

5.4.1.4设备验收记录。

5.4.1.5设备调拨、调剂记录。

5.4.1.6设备事故记录、调查报告。

5.4.2设备管理记录

5.4.2.1设备运行记录。

5.4.2.2设备管理活动记录(包括设备管理内审记录、工作例会、论文发布、经验交流等活动情况及总结)。

5.4.3设备数据库管理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查下级单位设备数据库管理系统更新与维护情况。

装备管理处负责审查各二级单位设备数据库管理系统更新与维护情况,每月10日前完成设备月度、季度、年度报表。

5.4.4设备管理报表

5.4.4.1设备投产验收单。

5.4.4.2设备管理总体指标年报表。

5.4.4.3设备购置(更新)需求(季)计划。

5.4.4.4零星设备购置(季)计划。

5.4.4.5设备更新改造完成情况(半)年报表。

5.4.4.6设备大修理计划(季)报表。

5.4.4.7设备修理完成(季)报表。

5.4.4.8闲置设备统计季报表。

5.4.4.9投(续)保财产统计表。

5.4.4.10理赔(季)统计表。

5.5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

5.5.1设备使用要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机(组)、定岗位的责任制,专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要实行专人、定机制;两班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必须建立机长负责制。

5.5.2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

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

5.5.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达到“四懂三会”(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和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5.5.4各单位要根据设备使用工况,优化设备运行参数,保持设备处于经济状态下运行。

5.5.5设备维护实行强制例保、一级保养、二级保养。

5.5.6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十字作业法”(调整、紧固、润滑、防腐、清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按保养间隔时间(里程),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

5.5.7安装设备实行巡回检查制度。

5.5.8活动设备实行回场检查制度。

5.5.9设备润滑、冷却管理:

执行QG/HBYT121-2008《设备润滑、冷却管理办法》。

5.6设备修理管理

5.6.1设备修理按维修和大修级别进行管理,利用故障诊断及状态监测技术,采取有针对性的项目修理,减少大修。

坚持预防维修与事后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和以修复性技术为主的设备修理方法。

5.6.2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根据设备运行情况,编制修理计划,纳入本单位财务预算,确保必需的设备维修资金投入。

5.6.3每年十二月份,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状况编制下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每季度末月20日前要编制下季度设备大修理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报装备管理处。

接近报废年限和因事故需大修的设备应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

5.6.4装备管理处定期组织对进入公司市场的设备修理厂站进行评定、筛选。

各单位设备修理要严格按照公司核定机修厂站的项目和级别进行,不得超范围、超能力送修。

对公司内部无修理能力,确需外修的设备,经装备管理处批准,方可送修。

5.6.5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按照设备修理技术标准对大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开展设备监修和总成件更换现场签认活动,大修后的设备应附带修理检验合格证和修理技术资料。

5.6.6各单位每季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设备修理完成情况上报装备管理处。

5.7设备更新改造

5.7.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考虑更新:

5.7.1.1国家明文淘汰的。

5.7.1.2设备经多次修理、磨损严重,修理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

5.7.1.3一次性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50%的。

5.7.1.4设备磨损虽不严重,但技术性能落后,耗能超过原机标准20%,环境污染超标,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5.7.2凡属下列情况的设备应进行技术改造:

5.7.2.1污染环境较严重,影响员工身体健康的设备。

5.7.2.2劳动强度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设备。

5.7.2.3技术性能差、精度低,不能提高产品质量或不适应更新换代要求和不能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的设备。

5.7.2.4生产效率低、能源消耗大、经济效益差的设备。

5.7.2.5设计不合理,技术落后,不能正常运转,故障频繁,维修性能差的设备。

5.7.3重大设备及较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必须进行技术可行性、实用性、经济性、可靠性、可维修性和安全环保论证。

5.7.4设备改造应充分利用设备大修理的时机,重视增加设备的技术含量,采用先进的检测、修理、改造技术,提高设备性能。

5.7.5凡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包括改造理由、方案、预计效果、预计费用等,报装备管理处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要按设计及合同要求内容组织验收,把好改造设备的质量关。

5.8设备调拨管理

5.8.1设备资产调拨应有设备管理部门签发的“设备调拨通知单”,调拨完成后将该通知单送交资产管理部门做资产转移。

5.8.2调出单位应保持设备完好状态,不准拆换原机零部件,并将设备技术档案、设备运转记录、随机附件、工具及资料一并转交调入单位。

5.8.3所有设备调拨手续必须清楚、齐全,及时转帐,并在报表中如实更改上报。

5.8.4设备调拨通知单开出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时,有关双方应及时向设备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并将调拨手续返回。

5.9设备的封存与闲置管理

5.9.1封存设备的管理

5.9.1.1因生产任务不足、季节性生产、工艺临时改变而发生设备暂时不需要的设备做封存处理。

5.9.1.2凡封存的设备必须做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上盖下垫,防尘防潮,尽量做到室内存放,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保养、检查。

发电机组和内燃机组要定期发动,做到随时可以启用。

5.9.2闲置设备的管理

5.9.2.1由于生产任务的不足,产品方向改变或因中途改变计划而多购不用,造成某些设备长期不用,可申请闲置。

5.9.2.2各单位每季填报“闲置设备统计表”,报装备管理处核实后,交资产处置中心进行调剂或对外处置。

5.9.2.3设备闲置、报废执行QG/HBYT038-2008《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办法》。

5.10设备事故管理

5.10.1设备事故是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或影响生产,直接损失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事故。

5.10.2设备事故分类

5.10.2.1按性质分为:

机械事故:

设备构件自身缺陷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

责任事故:

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

自然事故:

指自然破坏力造成设备损坏的事故。

5.10.2.2按损失金额分为:

一般事故:

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事故。

大型事故:

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

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3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直接损失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5.10.3设备事故上报制度

5.10.3.1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后,事故单位要及时报告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在4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装备管理处报告简要情况。

装备管理处立即通报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并及时组成设备事故调查小组,组织设备事故调查,一周内写出事故报告。

5.10.3.2发生大型设备事故后,发生事故单位及时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在8小时之内报告装备管理处并及时组织调查,一周内写出事故报告。

5.10.3.3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后,发生事故单位在一周内将事故报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由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上报装备管理处备案并组织调查。

5.10.3.4发生各类设备事故后,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需向同级安全管理部门通报。

5.10.3.5由设备事故引起安全事故的,按程序向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

5.10.4设备事故分析

5.10.4.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设备运行,防止事态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设备管理部门。

5.10.4.2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搞清事故经过,分析发生原因,明确事故责任。

大型、一般事故分析会由发生事故的单位主管领导或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生产、维修和有关人员参加;特大、重大事故分析会由公司装备管理处主持。

5.10.4.3按事故发生的类别、部位、时间、等级、原因等进行分析,找出设备在使用、管理以及制造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部位,并制定改进措施。

5.10.5设备事故统计

5.10.5.1在同一时间、地点、同种原因造成2台以上设备发生事故,记做一次事故。

5.10.5.2设备发生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配件、工时费及管理费等。

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而报废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为该设备的固定资产净值。

5.10.5.3对认定是由于生产制造(修理)质量差而造成设备事故的,应有充分的技术依据。

5.10.5.4设备事故报表,在次月8日前通过网络报装备管理处。

该月无设备事故,报零事故报表。

5.10.6设备事故处理

5.10.6.1对设备事故要按事故性质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5.10.6.2对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有意拖延上报事故者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单位负责人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并给予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5.10.7其他

5.10.7.1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坏以致报废,事故处理由交通监理部门负责,但责任在我方的要按以上规定填报,责任在对方的应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5.10.7.2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设备,若发生事故也要按规定上报。

5.10.7.3凡因火灾或爆炸造成设备毁坏的事故,事故处理按部门划分职责进行,设备损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须按本规定上报。

5.10.7.4生产中发生工程事故造成设备毁坏,设备管理部门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情况。

5.11电气设备管理执行QG/HBYT124-2008《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5.12特种设备管理执行QG/HBYT123-2008《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5.13经验交流与培训

5.13.1定期开展设备管理与技术交流活动,学习国内外先进设备管理办法,交流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经验。

5.13.2开展“三新”技术(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严格按照论证、测试、试验,实践证明可行,再小批量、示范区及推广应用的程序运作。

5.13.3设备管理部门配合人事教育部门做好设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5.14审核与奖惩

5.14.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设备专项审核,各二级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设备管理审核,工区、厂直属队每季进行一次设备审核。

5.14.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设备管理标杆单位、先进班组、红旗设备、优秀设备操作手等竞赛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对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5.14.3公司鼓励建立设备管理奖惩制度,对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设备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效果的,按QG/HBYT283-2008《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进行评奖。

5.14.4对于因设备管理混乱,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而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或通报批评。

6相关文件

6.1QG/HBYT122-2008设备选型管理实施细则

6.2QG/HBYT283-2008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6.3QG/HBYT121-2008设备润滑、冷却管理办法

6.4QG/HBYT190-2008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6.5QG/HBYT123-2008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6.6QG/HBYT038-2008闲置报废资产管理与处置办法

6.7QG/HBYT124-2008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6.8QG/HBYT125-2008重大设备驻厂监造管理办法

7记录

7.1设备投产验收单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3年)

7.2设备技术档案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永久保存)

7.3设备运转记录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1年)

7.4设备管理总体指标年报表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3年)

7.5设备购置(更新)需求(季)计划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3年)

7.6零星设备购置(季)计划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3年)

7.7设备大修理计划(季)报表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3年)

7.8设备修理完成季报表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3年)

7.9设备调拨通知单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3年)

7.10设备更新改造完成情况(半)年报表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3年)

7.11闲置设备统计季报表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1年)

7.12主要设备事故统计月报表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保存1年)

7.13设备事故报告

(装备管理处设置,公司相关部门及使用单位保存,永久保存)

 

编写部门:

装备管理处

编写人:

李增乱林文华李聚献

审核人:

刘纯山

审批人:

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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