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表填表说明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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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表填表说明完整版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小学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
1.填报范围:
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
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
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
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
是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
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
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学校(机构)
学校(机构):
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
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
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小学:
是指招收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小学教学点:
是指为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施初等教育不计校数的教学机构。
少数民族学校:
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
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
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
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乡村:
是指城区、镇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学校举办者:
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
小学举办者包括:
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
教育部门:
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其他部门:
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
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单位。
地方企业:
是指利用企业拨款(企业对学校的拨款属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地方国有企业,如钢铁、石油等企业。
民办:
是指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学校(机构)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5.学制规定
规定年制:
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义务教育法定年限,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的修业年限制度,包括小学五年制、小学六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
是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据《义务教育法》,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
小学规定入学年龄一般为6.7周岁。
二、填报说明
1.学校(机构)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机构)标识码填报。
2.学校(机构)地址名称、代码:
名称填写学校(机构)登记注册的详细地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代码填写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代码。
3.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名称、代码:
名称为属地管理的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为省教育厅(委员会)、地(市)、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的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机构)的属地管理部门为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名称填写县(区)教育局(委员会)具体名称;代码填写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县(区)教育局(委员会)所在地省、地、县6位代码,后6位为0。
4.附设教学班:
在填报附设班报表时,学校(机构)标识码填写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机构)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地管理行政部门名称、代码、学校(机构)办学类型、学校(机构)举办者等属性代码按附设教学班的类型填写。
附设教学班报表只填报附设教学班类型的班数、学生数、专任教师数(为举办附设教学班的学校教职工数的其中数)。
5.邮政编码、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校(园)长、填表人不能为空。
6.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
经度指示南北方向,纵向。
经度表示形式:
经度.经分.经秒,有效值范围为东经73度~135度。
纬度指示东西方向,横向。
纬度表示形式:
纬度.纬分.纬秒,有效值范围为北纬4度~54度。
取值方式:
国家公布的1:
50000的电子地图(已经颁布),县规划局、国土局、测绘局有电子地图。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
(201/201学年初)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6】78号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学校(机构)标识码
学校(机构)名称(章)
学校(机构)英文名称
续
学校(机构)地址
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
学校(机构)属地管理教育行政部门
名称
代码
城区
镇区
乡村
续
学校(机构)办学类型
学校(机构)举办者
规定年制
规定入学年龄
名称
小学
小学
代码
初中
初中
续
邮政编码
校园(局域)网域名
校(园)长(签章)
填表人
学校(机构)所在地经度
学校(机构)所在地纬度
办公电话
-
单位电子信箱
传真电话
-
填表人电子信箱
°
′
″
°
′
″
续
附设班类型
附设幼儿班
附设小学班
附设普通初中班
附设职业初中班
附设普通高中班
附设特教班
附设中职班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一、指标解释
1.少数民族双语教学:
是指在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面向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为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包括一类模式、二类模式、三类模式。
一类模式:
是指除汉语文(汉语)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字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二类模式:
是指除民族语文学科外,其他学科用汉语授课,使用汉语文(汉语)教材的双语教学模式。
三类模式:
是指部分学科用民族语授课,部分学科用汉语授课的双语教学模式。
2.双语教学学生:
是指接受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
双语教学专任教师:
是指面向接受双语教学的学生,在双语教学岗位上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教师。
3.仪器设备配备达标情况:
是指学校各项仪器设备是否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标准。
包括体育器械配备、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是否达标。
4.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
是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5.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
是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
6.校园网:
是指在校园内为教学、管理等实现宽带互联,为学校教学、管理与服务等教育活动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含通过城域网形成的逻辑校园网)。
二、填报说明
1.附属学校(园):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独立填报,在基础基112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所附属高等学校(机构)的名称和代码。
2.接入互联网:
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填报“是”,同时填报接入互联网方式(1.拨号、2、3.光纤、4.无线、5.其它)(通过城域网形成逻辑校园网的,填报“光纤”)。
3.接入互联网方式:
1.拨号:
是指电话线拨号接入()和(一线通);是通过电话线及自带调制解调器()的完成接入,最高的速率为56;将电话、传真、数据、图像等多种业务综合在一个统一的数字网络中进行传输和处理。
用户利用一条用户线路,可以在上网的同时拨打电话、收发传真,就像两条电话线一样,的极限带宽为128。
2:
(非对称数字用户环路)是利用普通铜质电话线作为传输介质,配上专用的即可实现数据高速传输,速率为1~8,是的快速版本,短距离内的最大下传速率可达55。
3.光纤:
是一种点对多点的光纤传输和接入技术,接入系统总的传输容量为155。
4.无线:
是一种有线接入的延伸技术,使用无线射频()技术越空收发数据,带宽总容量为600,用户共享带宽。
5.其他:
一般包括(主干网传输媒介有光纤、数字微波、卫星信道等,用户端多使用普通电缆和双绞线)、(线缆调制解调器,利用现成的有线电视()网进行数据传输)、(是利用以太网技术,采用光缆+双绞线的方式对社区进行综合布线)等。
4.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
填写学校连接互联网的设备对外出口带宽之和。
网络出口包括中国电信出口、中国网通出口、教育科研网出口等。
对于建立校园网的,填写校园网对外出口带宽之和(通过城域网形成逻辑校园网的,按学校接入城域网带宽填报);对于没有建立校园网但已接入互联网的学校,按学校连接互联网的带宽之和填报;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的填报单位为(),换算时,按11024K,11024M计算。
5.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省(自治区)填报本项。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标情况:
是指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要求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各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
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7.网管供水:
即通常说的自来水,指市政供水部门通过管网将水输送至学校内。
8.自备水源:
是指利用学校内的水窖、手压井、引泉水、大口井和机井等提供学校日常所需的饮用水。
9.卫生厕所:
是指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厕所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粪便必须及时清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包含如下类型:
①三格化粪池厕所,②粪尿分集式厕所,③三联沼气式厕所,④水冲式厕所(完整下水道水冲式)等。
10.安全保卫人员:
包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的校内职工、临时工、外聘保安公司等人员。
11.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指在开设有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课或设立了心理辅导室的学校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
专职是指专门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不兼任其他学科教学的教师。
12.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行20=行21+行22+行23+行24
[基础基112].(行30)<=[基础基112].(行29)2.表间关系[基础基112].(行25)<=[基础基422].(行01,列1)[基础基112].(行29)<=[基础基412].(行1,列2)
基础基112学校(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编号
内容
备注
项目
编号
乡镇中心幼儿园
01
是、否
幼儿园
数据核查结果说明及建议
33
乡镇中心小学
02
是、否
小学
附属学校(园)
03
是、否
幼儿园、中、小学
附属于高校(机构)名称
04
幼儿园、中、小学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是否达标
05
是、否
中、小学
体育器械配备是否达标
06
是、否
中、小学
音乐器材配备是否达标
07
是、否
中、小学
美术器材配备是否达标
08
是、否
中、小学
数学自然实验仪器是否达标(小学)
09
是、否
小学
理科实验仪器是否达标(中学)
10
是、否
中学
建立校园网
11
是、否
中、小学
接入互联网
12
是(1.拨号、2、3.光纤、4.无线、5.其它)、否
中、小学
接入互联网出口带宽
13
()
中、小学
校医院(卫生室)
14
有、无
中、小学
专职校医
15
有、无
中、小学
专职保健人员
16
有、无
中、小学
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班
17
有、无
幼儿园、中、小学
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语言
18
幼儿园、中、小学
上学年体检学生数
19
人
中、小学
上学年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人数
20
人
中、小学
优秀
21
人
中、小学
良好
22
人
中、小学
及格
23
人
中、小学
不及格
24
人
中、小学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小学)
25
人
小学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初中)
26
人
初中
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高中)
27
人
高中
安全保卫人员
28
人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9
人
中、小学
其中:
专职
30
人
中、小学
学校供水方式1.自备水源2.网管供水3.无水源
31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学校厕所情况1.卫生厕所2.非卫生厕所3.无厕所
32
幼儿园、中、小学、特教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
一、指标解释
1.教学班:
是指学校实施教学活动的基本单位。
2.复式班:
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3.班额:
是指教学班学生的规模。
二、填报说明
1.复式班:
统计时复式班只作一个班统计。
2.小学、小学教学点填报本表。
二、校验关系
表内关系
列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
行01=行03+行04+行05+行06+行07+行08+行09+行10+行11+行12
行01>=行02
基础基212小学教学班数、班额情况单位:
个
编号
合计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复式班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总计
01
其中:
五年制
02
班
额
25人及以下
03
26-30人
04
31-35人
05
36-40人
06
41-45人
07
46-50人
08
51-55人
09
56-60人
10
61-65人
11
66人及以上
12
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
一、指标解释
1.毕业生数:
是指上学年度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数。
2.招生数:
是指实际招收入学的新生数。
3.在校生数:
是指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
4.预计毕业生数:
是指学历教育中本学年内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数。
5.复式班:
是指几个年级的学生组成的实施不同年级教学计划的一个教学班。
6.重读生:
是指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接受过某年级教育后,在同年级再次接受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经毕业补习重读的学生。
7.寄宿生:
是指在学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里住宿的学生。
8.残疾人:
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
残疾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9.其他残疾:
是指‘残疾人’中除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以外的残疾人。
10.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2.农村留守儿童:
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填报说明
1.随班就读:
是指在普通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的残疾人。
2.随迁子女:
本指标只统计因为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异地工作,随同父母来到异地就读普通中小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跨区(县)招生或择校等原因到异地就读的学生。
3.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小学班填报本表。
三、校验关系
1.表内关系
列4=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
(行01,列2)=(行24,列2)+(行25,列2)…+(行34,列2)
(行01,{列4至列11})=(行24,{列4至列11})+(行25,{列4至列11})+…+(行34,{列4至列11})
行09=行10+行11
行12=行13+行14
行16=行20+行21+行22+行23
列2>=列3
列4>=列5
列4>=列12
列4>=列1
列4>=列2
列6>=列2
行01>=行02
行01>=行03
行01>=行04
行01>=行05
行01>行06
行06>=行07
行01>=行08
行01>=行09
行01>=行12
行01>=行15
行01>=行16
行16>=行17
行16>=行18
行16>=行19
(行01,列2)+(行06,列6)=(行01,列6)
(行02,列2)+(行07,列6)=(行02,列6)
(行01,列4)-(行01,列5)>=(行03,列4)-(行03,列5)
(行01,列4)-(行01,列5)>=(行04,列4)-(行04,列5)
(行01,列4)-(行01,列5)>=(行05,列4)-(行05,列5)
(行01,列4)-(行01,列5)>=(行08,列4)-(行08,列5)
(行01,列2)-(行01,列3)>=(行03,列2)-(行03,列3)
(行01,列2)-(行01,列3)>=(行04,列2)-(行04,列3)
(行01,列2)-(行01,列3)>=(行05,列2)-(行05,列3)
(行02,列6)-(行02,列2)>=(行07,列6)
(行03,列6)-(行03,列2)<=(行06,列6)
(行01,列12)-(行01,列11)<=(行01,列10)
(行02,列12)-(行02,列11)<=(行02,列10)
(行03,列12)-(行03,列11)<=(行03,列10)
(行04,列12)-(行04,列11)<=(行04,列10)
(行07,列12)-(行07,列11)<=(行07,列10)
(行16,列12)-(行16,列11)<=(行16,列10)
(行01,列11)+(行04,列10)=(行01,列12)
(行02,列4)=(行01,列5)
(行04,列10)=(行04,列12)
(行17,列4)=(行16,列5)
(行07,列4)=(行06,列5)
如果是城区学校:
(行15,列1~列12)为空
2.表间关系
[基础基312].(行01,列1)=[基础基331].(行01,列8)
[基础基312].(行01,列2)=[基础基331].(行01,列3)
[基础基312].(行01,列4)=[基础基331].(行01,列15)
[基础基312].(行02,列1)=[基础基331].(行02,列8)
[基础基312].(行02,列2)=[基础基331].(行02,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4)=[基础基331].(行02,列15)
[基础基312].(行03,列1)=[基础基331].(行03,列8)
[基础基312].(行03,列2)=[基础基331].(行03,列3)
[基础基312].(行03,列4)=[基础基331].(行03,列15)
[基础基312].(行01,列6)>=[基础基331].(行01,列3)
[基础基312].(行02,列6)>=[基础基331].(行02,列3)
[基础基312].(行03,列6)>=[基础基331].(行03,列3)
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单位:
人
编
号
毕业生数
招生数
在校生数
预计毕业生数
计
其中:
受过学前教育
合计
其中:
女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总计
01
女
02
少数民族
03
总计中
五年制
04
复式班
05
重读生
06
其中:
女
07
寄宿生
08
随迁子女
09
其中:
外省迁入
10
本省外县迁入
1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2
其中:
外省迁入
13
本省外县迁入
14
农村留守儿童
15
总计中:
随班就读
小计
16
女
17
少数民族
18
寄宿生
19
视力残疾
20
听力残疾
21
智力残疾
22
其他残疾
23
5岁及以下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