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031609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9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

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020关于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工作原则

在乡人民政府领导下,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森林防火机构制定本辖区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尽职尽责,确保预案快速有效地实施;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原则,确保火灾发生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坚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工作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

(五)森林火灾级别

Ⅰ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30亩、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严重威胁村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安全;

Ⅱ级(重大)森林火灾:

15≤受害森林面积<30亩,仍未有效控制火情,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邻乡镇交界地区;

Ⅲ级(较大)森林火灾:

5亩≤受害森林面积<15亩时,仍未有效控制火情。

Ⅳ级一般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5亩,仍未有效控制火情。

(六)火情报告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当发生火灾后,村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按规定上报。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经核实准确,视情况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七)预案启动的条件

除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以外,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也应启动本预案。

1、直接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安全;

2、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的人员伤亡;

3、燃烧时间长、面积大、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4、可能危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其他重点保护区域;

5、需要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乡长)

第一指挥长:

(副乡长)

指挥长:

(组织委员)

(派出所所长)

指挥:

(人大主席)

(副书记)

(宣传委员)

(副乡长)

(副乡长)

(副乡长)

(主任委员)

(综合办主任)

成员:

行政办负责人、林业工作站站长、民政办主任、安监站副站长、公路管护站副站长、卫生院院长、乡派出所所长、网通移动公司负责人、供电所所长、各村各单位负责人、包村干部。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乡行政办:

负责森林防火接上应下的工作,协调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地区和与部门之间存在的问题;负责防火物资的购置、保管和提供,协调做好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物资供应、队伍调度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乡机关森林防火值班的监督管理。

乡武装部:

组织、指挥乡扑火队加强防扑森林火灾培训演练,积极参加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乡林业工作站:

协助行政办做好应急工作,按乡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完成所指派的工作

乡民政办:

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及妥善安置灾民,做好扑火伤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

乡安监站:

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

乡公路管护站:

协助派出所抓好火灾扑救的交通秩序

乡卫生院:

负责因森林火灾造成受伤人员的及时抢救治疗。

乡派出所:

负责全乡民警队伍森林扑火组织和训练,负责森林火灾扑救中公安队伍扑火力量的调度和扑救过程中车辆、队伍秩序的维持;负责维护森林火灾救援现场秩序;及时查处火灾案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网通移动公司:

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的通信联络工作。

乡供电所:

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电力保障和输电线路防火安全。

各村各单位:

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群众进行扑火,邻村的要服从乡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派,进行支援。

(三)组织指挥体系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前线指挥组、技术咨询组。

各组具体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综合办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

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讯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传达乡政府及防火指挥部领导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示和向上级报告火灾扑救工作情况

2、后勤保障组

由乡行政办负责人担任组长,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扑火人员、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调度运输,同时对扑火所需要的食品、药品等物资做好供应工作,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前线指挥组

由乡武装部长担任组长,从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调度和指挥,检查监督上级领导关于扑救火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

及时向乡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在扑救火灾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技术咨询组

由林业工作站站长担任组长,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召集专家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态势进行科学分析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三、预防、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森林火灾预防

努力提高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护林防火的自觉性,狠抓森林防火行政责任的落实。

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

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

加强防扑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火险预警级别

根据气象因子和林内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的影响,我乡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分为四级:

Ⅰ级极易燃烧:

发生火灾不易控制,有可能引发狂燃急进大火。

Ⅱ级易燃烧:

发生火情时蔓延速度快,容易成灾;

Ⅲ级可燃烧:

能发生林火,但能控制;

Ⅳ级难燃烧:

不易出现危险。

火险预警级别颜色表示为:

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

(三)林火监测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联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密切监视林区火情,全面详细掌握火场情况,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和上级报告。

(四)信息报告和处理

出现火情,村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不能马上扑灭的,应立即核准情况迅速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4834102)。

四、火灾扑救

(一)响应级别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级别和职责。

一般情况下,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响应提高。

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I级响应

当受害森林面积≥30亩时,仍未有效控制火情,或严重威胁村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情况安全时,启动I级响应,由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立即赶赴火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积极扑救火灾。

II级响应

当15≤受害森林面积<30亩时,仍未有效控制火情,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等安全,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邻乡镇交界地区时,启动II级响应,由乡防火应急指挥部第一指挥长和乡武装部长立即赶赴火场、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积极扑救火灾。

III级响应

当5≤受害森林面积<15亩时,仍未有效控制火情,由乡防火指挥部第一指挥长和包村领导立即赶赴火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迅速组织扑火力量,全力投入扑救工作。

Ⅳ级响应

当受害森林面积<5亩时,仍未有效控制火情,由乡林业工作站站长和包村领导立即赶赴火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迅速组织扑火力量,全力投入扑救工作。

(二)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按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在县、乡政府森林防火指部统一组织指挥下,各级领导靠前指挥。

(三)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原则上以当地人员等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参加扑救工作。

一般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

火灾发生后,首先组织本村应急分队扑火。

第二梯队:

组织乡政府扑火队或就近村应急分队支援扑救。

第三梯队:

组织当地民兵、群众,协助第一梯队或第二梯队扑灭余火,清理火场,看守火场。

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它村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

(四)扑火原则

扑火救灾中,要坚持首先保护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扑火人员安全和重要公共设施安全的原则。

在扑火战略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的原则。

要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实行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分工负责工作机制。

(五)应急通讯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讯畅通。

(六)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人员要密切关注天气和火势变化,制定有效保护扑火队员安全的措施,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禁止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当林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阻火和撤离疏散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医疗卫生部门要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七)火灾案件查处

派出所负责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乡政府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九)后期处置

1、火灾评估

乡林业工作站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根据有关火场资料和上报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或组织专业人员实地勘察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

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乡政府会同县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乡政府相关站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协调,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疗,并保证重点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和安居工程的建设。

3、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乡防火办根据乡政府和县林业局的要求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五、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我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其修订和实施必须报请乡政府批准。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乡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行政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追究,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

(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调查报告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