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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方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

—乐方假日酒店

董事长致辞

亲爱的员工朋友:

欢迎加入北京乐方灏昕酒店有限公司,并在乐方假日酒店从事您所喜爱的工作。

乐方假日酒店作为一家绿色环保的商务型酒店,我们以给各界人士提供尽善尽美的优质服务为宗旨,期待为宾客提供:

“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的消费感受。

我们除了关心客人的舒适与满意之外,也同样关系您在酒店工作的每一天,我们会竭力为您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为您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愿我们同心同德、精诚合作,团结一致的奋斗,期待着酒店灿烂的明天。

感谢您的信任与加盟,作为“乐方人”应树立:

感恩责任爱心未来的乐方理念,您所应了解的基本情况及应遵守的基本规章制度均在此册中体现,我们希望您熟读并牢记本手册,同时也希望它伴随着您愉快工作,不断进步。

祝您成功!

董事长:

王红军

2012年1月

酒店简介

乐方假日酒店是由北京乐方灏昕酒店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管理,集住宿、会议、餐饮为一体的三星级标准商务酒店。

酒店拥有现代化的设施,客房装修典雅、层高3.6M,宽敞舒适、超宽大床、32寸智能液晶屏电视、宽带上网,各类客房共计110间,是商务会议,出差旅游的最佳选择。

酒店拥有大型多功能厅及中小会议室,为各级商贸洽谈、研讨会、学术论坛会等活动提供环境极佳的活动场所,会议配套服务齐全。

酒店一二层是美味风靡全国的重庆风味火锅店,面积拥有两千平方M,提供绿色、鲜香的时尚清一色锅底,滋补、养生的菌汤锅底,正宗、过瘾的麻辣锅底,肉鲜、味美的绿色鱼锅底等各种口味锅底老少皆宜,更有二十六种以上的小料选择以满足各种口味的宾客用餐。

二层拥有环境优雅的独立包间,可同时承接中餐宴会、自助餐等,川湘菜、家常菜任您选择,是您亲朋聚会、商务宴请的极佳选择。

酒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北路22号,阜石路及长安街行车可直达酒店,紧邻一号线苹果园地铁,乘地铁可直达北京西站、北京站、北京南站、首都机场、首都中心天安门、“年轻人的购物天堂”西单、王府井商业大街等繁华地区,周边景点有千年古刹法海寺,风景优美的八大处公园、香山公园、北京植物园、潭柘寺、戒台寺、妙峰山景区等,紧邻石景山游乐园、万龙八易滑雪场、龙凤山滑雪场及四个体育场馆:

国家射击射箭管理中心、老山自行车馆、首钢篮球中心、石景山体育馆。

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是确定员工与酒店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酒店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赔偿与补偿等,按照《劳动合同书》及劳动合同法执行。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酒店待客标准

一、见到客人先微笑并打招呼

二、用礼貌的语言与客人交谈

三、迅速回答客人的问题,主动为客人找出答案

四、预见客人的需求,主动为客人解决问题

仪容仪表

一、发型:

1、员工要保持头发整洁光亮,发型要美观大方,不得留怪发型。

2、男员工不得烫发,不得留大鬓角,发际侧不过耳,后不过领,要梳理整齐。

二、面容:

员工上岗须保持面容洁净。

男员工要每天修面,不得留胡须;女员工须化淡妆。

三、手部:

员工须保持手部清洁,经常修剪指甲,不可留长指甲,女员工只可涂抹无色指甲油。

四、着装:

1、员工上岗须按饭店规定着装,着装要保持平整、干净、挺阔、无破损,不得将工服衣袖、裤脚折起。

2、衬衫要保持干净、衬衫的下摆要放进裤(裙)腰内,衬衫的领扣、袖扣要系好。

五、饰物:

1、女员工上岗不得佩戴夸张的项链,可佩戴一副针状耳钉,耳钉的直径不得超过0.5cm;女员工上岗不得佩戴脚链。

2、男员工不得佩戴项链、耳钉等任何饰物。

3、员工上岗可佩戴一枚戒指(厨师不得戴戒指),戒指须戴在无名指或中指上,戒指的戒面宽度不得超过0.5cm。

六、工作鞋袜:

1、男员工上岗须着深色袜子并按酒店规定穿好鞋袜。

2、女员工上岗须着酒店规定颜色丝袜,穿裙子时应穿连裤袜,不得穿有挑丝或有洞的袜子。

3、员工的皮鞋要保持清洁、光亮、整洁。

行为规范

一、工作态度

1、员工在岗期间要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尽职尽责,真诚协作,主动热情、高效、快捷地为客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2、员工之间应以诚相待,团结友爱,工作中互相配合,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共同维护饭店的声誉和利益。

3、员工应遵纪守法,自觉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饭店的设施和财物,培养环保、节约、忠诚的意识和美德。

4、员工在服务过程中须始终保持自然的微笑,使用服务敬语。

二、言行举止

1、讲普通话,语言清晰、简练、准确、柔和。

2、员工在工作中须举止端庄

A、站立服务时,须站姿端正,不得把手插在衣裤兜内或双手抱肩,不背靠物体或趴在服务台上。

B、坐着工作时,须坐姿端正,不得前俯后仰;见到客人时,应立即起立,主动问好。

C、行走时,须步履轻稳,不与客人争道抢行;员工同行时不勾肩搭背、说笑打闹。

D、与客人交谈时,要有分寸,切忌对客人品头论足。

E、不在客人面前做剔牙、挖鼻、掏耳、搔头、伸腰和打哈欠等不文雅的动作。

3、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扎堆聊天,私自会客,打私人电话,处理私人事务,打瞌睡、睡觉,吃东西、嚼口香糖,饮酒或带有酒气、异味,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佩带手机,非因工作需要,一律放在震动档,不得外露;不得在客人活动区或待客服务时使用。

5、各级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给亲友以特殊优惠,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抄吃抄拿,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及其他报酬,严禁与客人私做交易或行贿。

6、非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得使用为客人提供的一切服务设施,上下班应走指定的员工通道,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追逐嬉闹,严禁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严禁在非吸烟区、客人活动区域吸烟。

7、员工应时刻以友好、和善的方式与客人及同事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藉口,辱骂、侮辱客人及同事。

8、任何殴斗、伤害行为都是严禁的。

如有殴斗、伤害行为发生,酒店亦将予以斗殴双方即时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对任何因殴斗、伤害所造成的后果及产生的费用,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对此行为给酒店造成的损失,酒店有索赔的权力。

9、XX,任何个人不得在酒店内张贴或传播任何通告及其它宣传品。

10、员工不得在酒店任何公共场所乱写乱画,否则酒店将给予纪律处分。

11、员工不得在酒店内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吸毒活动。

礼节礼貌:

1、礼貌用语(您好!

欢迎光临!

请!

谢谢!

再见!

欢迎您再来!

感谢您的惠顾!

);

2、熟练掌握问候礼节,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主动问候客人;

3、熟练掌握称呼礼节,根据客人姓名、性别、职务准确地称呼客人;

4、熟练掌握应答礼节,准确、亲切、灵活回答客人问题;

5、熟练掌握和运用迎送礼节,欢迎客人和送别客人;

6、表情自然,举止文雅;

7、服务中行鞠躬礼或握手礼;

8、服务中对后续客人,应在30秒钟之内,用热情目光接触或示意客人稍候。

服务知识:

1、熟记酒店主要经营工程和各工程营业时间;

2、熟悉酒店经营特点和饮食风味;

3、熟记本岗位的服务程序和相关知识;

4、熟记并遵守员工守则,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保密守则:

1、员工应对在酒店留宿的客人的身份和房间号码严格保密,任何员工未经客人许可,不得将客人隐私泄露他人。

2、未经酒店同意,任何财务信息、业务信息不得泄露给酒店以外的机构和人员。

3、未经酒店同意,员工不得泄露、传达或引用酒店的文件、图片、往来信函等。

酒店财产:

1、员工若有盗窃行为,包括食品、饮品等,不论所窃财物属于酒店、客人、或酒店员工,无论所窃财产、物品价值大小,均将被酒店即时开除并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送至公安部门查办。

2、员工要爱护饭店的公物,若因蓄意或疏忽而致酒店、客人等财物或器具损失,酒店可根据所毁损之价值和毁损的性质进行处理,除予以经济补偿外,还可能予以纪律处分。

3、员工保管使用酒店的任何钥匙、磁卡、不得擅自复制或转于他人使用。

若发现有遗失、错位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所在部门或安保部。

员工在下班离岗或离职前应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人员交还所使用的钥匙、磁卡。

4、员工入店时领取的例如:

工服、被褥、工牌、员工手册、出入证、更衣柜钥匙等,离店时均应交回到相关部门,如有丢失须照价赔偿.

安全规定与防火措施

1、牢记消防安全工作三懂三会:

三懂:

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

三会:

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2、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3、发生火灾的基本处理方式

员工发现火情应迅速提起灭火器赶到现场。

小火自救,大火报警119,牢记火警电话“119”,牢记消防中控电话“6999”

疏导宾客迅速从安全出口撤离,切忌不要乘坐电梯。

最大限度抢救资产,保护好现场。

4、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拔去保险销

2、手握灭火器橡胶喷嘴,对准着火点的火焰根部

3、将灭火器上部手柄压下,灭火剂喷出

4、灭火时,灭火器要保持直立,不宜水平或颠倒使用,如在室外灭火,应站在着火点上风方向

灭火

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1、酒店按各岗工作需要配备工服,员工应妥善保护并保持整洁。

2、工服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因个人原因损坏应照价赔偿。

3、除工作需要外,任何员工不准着工服离开酒店。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以及调离饭店时,应交回酒店配备的工服,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向酒店赔偿相应费用。

员工更衣柜使用管理规定

1、员工入店后,酒店按工作需要发给更衣柜,员工按号自己上锁使用,并保持柜内外整洁。

2、更衣柜和更衣柜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

3、不得私自调换、合并使用或非法占用非本人使用的更衣柜。

4、不得私撬更衣柜。

5、不得在柜内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

6、员工离店时,须将更衣柜交还给综合办,否则,酒店有权对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酒店不予承担。

7、综合办有权联合不定期检查员工更衣柜。

员工更衣室、浴室管理规定

1、室内严禁大声喧哗、打闹、躺卧睡觉等活动。

2、爱护室内一切设施、用具,不得随意破坏

3、严禁在室内吸烟。

4、严禁在室内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室内。

5、非本酒店员工严禁在浴室内洗澡。

6、自觉维护室内卫生。

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废弃物。

7、室内不准摆放任何私人物品,违者予以没收。

8、室内不准张贴各种告示、寻物启示、宣传品,不准乱写乱画。

9、更衣柜为专人专用,不得私自移动、调换或转借。

10、严禁携带酒店客用品进入浴室。

11、尊重并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12、不遵守洗浴时间,按违纪处理。

住宿

凡酒店外地员工,酒店可提供免费住宿。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住宿人员必须按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私自更换,离宿时将住宿物品交回。

2、宿舍内严禁喧哗、打闹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3、爱护宿舍内的一切设施、物品,不准随意损坏,凡有丢失、损坏者,按价五倍赔偿,同房间内责任不清时,共同承担责任。

4、自觉打扫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物,起床后将被子叠放整齐。

5、男、女员工不准互串房间,不准留外人住宿,有事会客应在屋外接待,夜间23:

00后不准找人。

6、室内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7、宿舍内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

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私自接电源插座。

8、妥善保管私人物品及贵重物品。

9、尊重宿舍管理人员,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10、住宿员工应自觉遵守饭店的相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时办理入住及退住手续。

11、离职员工应在部门批准离职日期起三日以内(不含3日),到综合办办理相关物品移交手续。

逾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从批准离职日期开始至办理日期按天收取住宿费用,收费标准为每天住宿40元。

12、对入职不满30天,本人提出离职的员工,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天20元。

对入职不满10天(含10天),本人提出离职的员工,住宿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天40元。

13、为避免出现非住宿员工留宿现象的发生,酒店将加大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对留宿人员收取每天200元住宿费。

对收留他人住宿的在职员工,处以300元罚款。

工作餐

1、酒店设有员工餐厅,为员工提供在店工作期间的免费用餐服务,但非当班人员不得享用。

2、离职员工应在部门批准离职日期起三日以内(不含3日),到综合办办理相关物品移交手续。

逾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酒店不提供工作餐。

3、对入职不满30天,本人提出离职的员工,将扣除餐费,餐标每人每天20元。

员工生日庆贺

综办每月统计当月生日的员工名单,生日员工将收到酒店生日礼物一份。

聘用规定

一、员工类别:

1、实习生:

旅游学校学生或同类学生被酒店接受为实习生。

实习期常为6个月至12个月。

酒店不

与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实习生在正式录用时可

免试用期。

2、试用期员工:

酒店按试用期条件录用的新员工。

在试用期结束时需要经部门考核试用,不合格

者将不予留用。

部门经理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情况,提出延长或缩短试用期(延长

最多三个月)若员工再次达不到要求,工作将被终止。

3、正式员工:

经过试用合格的员工将转为正式员工,享有正式员工的待遇。

4、特聘人员:

酒店根据工作和发展需要,聘请具有丰富酒店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具有专门

技能的人员。

特聘人员的面试,工资待遇由总经理批准及签定特聘协议。

二、合同期限/续签合同

1、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试用期满一般为1-3个月,合格后,员工的试用期将构成合

同期的一部分。

2、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前,根据员工表现,经部门经理、综合办行政人事审批,报总经理核准。

三、员工招聘:

1、酒店所有的招聘与解聘手续由综合办负责,并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需增补人员,在部门编制内的报综合办,由综合办负责招聘,部门经理参与面试。

超出编制的应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办负责招聘。

3、酒店招聘员工采用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

凡具有相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或

工作技能,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向酒店综合办咨询及申请职位。

4、求职者到酒店求职,须提供有关证件,如:

身份证,学历证,技术学校等级证书,健康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非市区人口)等。

如实填写《职位申请表》所列各栏目,并愿意承担《职位申请表》所列之责任。

员工身份、地址、电话号码、婚姻关系等个人资料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本部门及综合办,若因提供资料不确实或不详而造成个人损失,概由其本人负责。

5、酒店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业务考核、资历审查及体格检查。

身体健康条件合格的,经综合办和用人部门面试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正式聘用。

6、员工聘用后尚须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患有不适宜服务工作的疾病将立即停止其工作。

在规定医疗期内痊愈的,经出示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之有效证明后可申请复职,不能痊愈的可终止聘用。

7、酒店所有人员一律实行试用制度。

试用期为1—3个月(按不同工种)。

期满合格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或延长试用期,用人部门或综合办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情况延长和缩短试用期,以不超过三个月为限。

但如实习期满或原从事酒店工作,富有工作经验的,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四、新员工入店手续

1、经综合办及用人部门面试合格的员工,由综合办负责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在被录用后须向行政人事部上交个人有效证件,有效证件指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件、厨师或工程人员技术学校等级证书,其它证件须经综合办经理验证批准方可受理。

2、员工被酒店录用后,需缴纳押金200元后办理各种入职手续。

新员工如因经济困难,无法一次交清岗位培训费,须向用人部门及综合办行政人事专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办批准后从工资中扣除。

所有费用均由综合办财务收取或扣发。

3、新员工职前须到区卫生防疫站进行身体检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向行政人事专员出示健康证,

入职后按照酒店从业人员健康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所需费用由本人支付。

4、新员工入职时,免费领取工号牌,更衣柜钥匙。

如遗失,损坏须交纳每项10元后方可补办。

工号牌如属自然损坏可凭旧工号牌更换新工号牌。

5、新员工入职时,免费领取岗位制服。

制服一律不得穿带出酒店。

离职时应将洗净的制服退还酒店,如有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6、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奖金待遇及任何假期。

五、员工辞职

1、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七天向酒店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离店手续,试用期无论何种原因,工作不满10天的,将不给予发放工资。

2、酒店员工在合同期内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经理及综办批准后方为有效。

主管或主管以上管理人员,须由总经理批准。

3、员工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应按规定办理离店手续。

第一,向所在部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清与工作有关的一切资料、财产、物品(包括钥匙)等;第二,到财务部结清所有财务帐务;第三,到保安部办理手续;第四,到综办办理员工宿舍、《员工手册》、工号牌、制服退还等相关手续。

4、员工辞职未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办理离店手续,但要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酒店有权要求其返回工作岗位,并责令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如属参加在职培训或外派培训的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者,须参照培训协议书赔偿酒店相应经济损失。

6、一般员工辞职的由综合办签批,统一汇总至总经理审批即可。

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部门文员、技术工种、外聘人员辞职的由总经理签批、审批。

六、解聘和辞退

1、酒店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时,酒店有权给予辞退并不予发放任何补偿金。

2、员工在职期间如违反《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及酒店其他规章制度的,按规定随时无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被劝退、开除者将不给予任何补偿金,如严重损害酒店利益的,酒店并保留法律上追回损失的权利。

3、凡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留或判刑的员工一律开除。

4、各部门给予员工辞退、除名处分的,由部门填写处罚通知单,说明理由并经被解聘、辞退员工本人确认和签名,本人拒不签名的,视同本人确认,交综合办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离店手续。

七、人事变动程序

1、新员工试用期满定级、升职、降职、调动岗位的工资级别都将由本部门经理进行人事通知并报综合办审批变动。

2、任何形式的人事变动、均按要求填写相应的人事变动通知书、经相关人员批准后,呈送综合办行政人事专员备案。

3、人事变动审批权限:

员工入职后工资根据不同岗位可分为二至四档,四档工资如下:

首月为C2,转正后为C1,工作满半年后,工作表现满意可上调为B级,工作满一年后,工作表现满意可上调为A级。

员工C2、C1级行政人事专员接到部门经理通知单可直接办理,B以上级别工资变动由部门经理及综合办经理审批;特殊工种定级,由部门经理、综合办经理、总经理审批。

考勤规定

一、工作时间:

1、酒店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营业;

2、员工工作时间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实行轮休制度。

3、酒店因营业需要设多种工作班次,不向某一员工保证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4、员工按照部门制定的工作排班表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班,否则以旷工处理。

二、加班、加点与积休、调休:

1、加班系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来上班的时间。

加点系因工作量过多不能按时完成而超过的工作时间。

2、工作任务在工作时间内应完成,但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在工作时间结束后继续完成,不可列入加班加点。

3、员工如确有必要原因需积休、调休的,各部门经理可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其积休或调休。

积休、调休原则上不能超90天进行。

4、加班、加点都应事先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应尽力做好劳动力的合理安排,加班、加点原则上按等量时间安排补休,且应由本部门在90天内安排补休完。

国家法定日加班,按国家规定支付。

员工有权享受法定假日: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春节(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二、)三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三天

·清明一天(阴历)一天

·端午一天(阴历)一天

·中秋一天(阴历)一天

三、考勤制度:

1、除另行规定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必须进行打卡记录,记录卡片即为员工的个人考勤记录,是薪酬的正确计算的依据。

2、各部门的考勤工作由专人负责,于每月考勤截止日起根据考勤卡进行统计,每月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综合办,综合办将核查刷卡记录和考勤记录,计算薪酬,报总经理审批后,送综合办财务部核准发放工资。

3、凡事先无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来上班的为旷工。

每月旷工半天的扣发1日工资;每月旷工1天的,扣发2日工资;旷工3日以上的,扣除未发放的全部工资,并予以公示开除处理。

4、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擅离岗位。

迟到早退1次(不得超过30分钟),罚款20元,扣除全勤奖,当月迟到早退达到3次的或单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并按照旷工半日处理。

5、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按规定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休假,各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应将办妥手续的请假表及时送综合办存档或审批。

6、员工当月无论任何原因不能出全勤的,均扣除全勤奖(例如出现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婚丧假、年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等)。

(1)病假:

1、员工因急病无法上班,应在当班前一小时内打电话向所属部门主管请假,并在病休后上班的两天内补办病假手续。

2、员工请病假,需有正规医院医生的病休建议书,并由本人或家属及时向本部门主管或经理请假,方可按病假处理。

3、当月出现病假的,将不参与服务之星评比,全年病假累计超过10天的,暂缓调资晋级,将不参与优秀员工评比。

4、病假超过合同所规定的医疗期的,可按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病假如有弄虚作假,除按旷工处理外,并酌情给予处分。

6、员工病假按规定扣发工资。

(2)事假:

1、员工因事不能来上班的,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超过三天的由部门经理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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