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教案第二章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相关法律法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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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教案第二章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相关法律法规
理论课教案
课程名称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授课章节与内容名称
第二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相关法律法规
授课班级
授课时数
8
授课时间
教具
多媒体计算机、课件
教学目的
1、知识与技能目标:
1)通过教与学结合以及案例的辅助理解,学生能够掌握“电子商务间接主体”有哪些和它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以及“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范围”中的“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原件形式问题、法定文件保存要求”等相关知识点。
2)学生能够利用本次知识点判断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每个主体,掌握间接主体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能够判断关于数据电文相关使用事项是否正确,并且也能够正确使用数据电文。
2、过程与方法目标:
1)借助案例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并学会如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案例分析的方法;
2)在案例分析过程中,注意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3)通过分组竞赛形式完成题目,促进学生养成积极思考的习惯,提高学生解决问题能力。
3、情感、态度、价值观:
1)通过多媒体教学,吸引学生注意力,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
2)通过分组竞赛,培养学生集体荣誉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教学重点
和难点
重点:
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数据电文的原件形式问题、数据电文的法定文件保存要求)
难点:
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问题、数据电文的原件形式问题、数据电文的法定文件保存要求)
教学方法
1、讲授法;2、课堂讨论法;3、引导启发法;4、创设情境法;5、案例分析法
课外作业
1、课后复习并掌握本节课所讲知识点;
2、预习本节知识后续的内容。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
补充:
1、电子营业执照(概念、作用等)
教学后记
课堂教学安排
教学过程
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课程安排
知识回顾
授课过程
1、知识回顾;
2、案例导入;
3、讲授新课;
4、知识总结;
5、布置作业。
1电子商务主体: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是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1、电子商务直接主体:
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双方,即电子商务消费者及电子商务经营者;
2、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准入资格和监管义务。
一、导入
(1)
1、教材P20,案例分析“威客平台的活动”;
2、学生看案例+简析案例(视情况,由教师或者学生简述一次案例);
3、请学生回答两个问题:
1 小王是否在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属于哪一类电子商务主体?
2 除小王、委托方和威客平台以外,威客活动中还有哪些电子商务主体的参与?
(由第二个问题引出“电子商务间接主体”,开展后续相关知识点的讲解)
二、授课
(1)
1、知识点讲解
1)电子商务间接主体:
为直接主体提供附属服务的中间者;
2)电子商务间接主体种类:
1 货物配送机构;
2 银行等金融机构;
3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分别对以上进行解释)
3)讲解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图(简单讲就行)
三、分组竞赛
1、题目:
教材P23,第二题单选题;
2、分为左右两组,各选一个代表进行答题;之后各选一个代表为对方评分;
3、教师评分(输的一组接受小处罚,具体视班级而定)
四、导入
(2)
情境导入:
(案例:
“《电子签名法》第一案:
短信作证赢得官司”)由案例引出数据电文,进而引出本次课题的主题。
五、授课
(2)
1、说明本次授课内容的重点以及难点知识、学习目标,让学生清楚知识的脉络以及侧重点,带着目标学习;
2、知识点讲解
1)数据电文的定义(讲授流程)
1 定义:
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也可以称为电子信息、电子数据、电子文件等;
2 特点:
数据性、虚拟性;
2)电子签名的定义和相关概念(讲授流程)
1 定义:
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2 相关概念(选讲、了解性知识点)
(上述两个知识点,由于前面课程讲解过,做简单复习即可,不需花费太多时间)
3)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范围(讲授流程)
1 先讲:
《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说明“电子合同及电子签名”与“传统纸质合同和手写签名”法律效力一样;(重点)
2 其他情况:
一些涉及到伦理价值、社会公共产品提供等问题的交易活动,由于性质特殊、操作复杂,并不适合使用电子签名;
3 引出:
上述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重点)
v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v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v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4)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重难点)
1 书面形式问题
v先讲: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v引出:
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v举例:
电子邮件
2 原件形式问题
v解释“原件”:
即原始文件,是指信息内容首次用手写或印刷的形式固定于其上的纸质或其他有形的媒介物;(举例:
身份证原件等)
v上述定义不适用于数据电文形式的文件;
v引出:
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的数据电文:
a.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b.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重点解释:
形式变化而内容不变,仍视为完整的数据电文)
3 法定保存要求
v《电子签名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a.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b.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c.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5)案例分析
1 案例:
“被篡改的电子邮件记录”
2 学生看案例思考(1min)
3 回答问题:
v案件双方当事人分别出示了哪些证据?
v归结实质,本案的争论聚焦点在哪?
六、课堂小结
简单总结知识点:
“电子商务间接主体”的定义、种类及辨别方法和“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并着重强调“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中“书面形式问题、原件形式问题、法定保存要求”。
(根据实际时间,时间允许则通过提问学生的方式进行知识总结,相反则否。
)
七、作业布置
1、课后复习并掌握本节课所讲知识点;
2、预习本节知识后续的内容。
6、知识回顾;
7、案例导入;
8、讲授新课;
9、知识总结;
10、布置作业。
3、电子商务间接主体:
为直接主体提供附属服务;
4、间接主体有哪些:
货物配送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5、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的概念;
6、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书面形式问题、原件形式问题、法定保存要求)
八、导入
直接导入:
接着上一次课程的内容进行学习。
九、授课
3、说明本次授课内容的重点以及难点知识、学习目标,让学生清楚知识的脉络以及侧重点,带着目标学习;
4、知识点讲解
6)数据电文的归属问题(讲授流程)
3 定义:
指对数据电文发出者的确认;
4 数据电文的发出者(3种):
本人、被授权人、自动发送信息的计算机系统“电子代理人”;
5 《电子签名法》第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
(重点讲解)
v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
v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
v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后结果相符的。
4 两种特殊情况:
v在发件人签名信息被盗用的情况下,如果收件人正确地按照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的方法对数据电文进行了验证,数据电文可以被视为是发件人发送的;
v如果收件人明知或应知所收到的数据电文不是发件人发送的,则无权认定数据电文是发件人发送的。
7)数据电文的收讫(讲授流程)
3 收讫的定义:
对收件人是否收到了数据电文进行确认,即数据电文的收讫;
4 《电子签名法》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
发件人收到收件人的收讫确认时,数据电文视为已经收到。
(重点)
8)数据电文收发的时间和地点(讲授流程)
4 发送时间:
《电子签名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
5 接收时间: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
6 发送、接受地点:
《电子签名法》第十二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
没有主营业地,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者接受地点;
9)数据电文作为证据时的问题(讲授流程)
4 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探笔录;
5 电子证据:
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6 审查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v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v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v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v其他相关因素。
10)案例分析
4 案例:
“微信谈生意产生纠纷,聊天记录截图被法院采纳”
5 学生看案例思考(1min)
6 回答问题:
vA公司向法院出示了哪些证据?
v上述证据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吗?
11)可靠的电子签名(讲授流程)
1 《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这条规定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2 解释可靠的电子签名前,先解释“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3 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v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v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v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v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针对四点分别解释:
专有性、可控性、电子签名的不可改动性、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不可改动性)
12)电子签名的失密(讲授流程)
1 失密时的做法:
《电子签名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子签名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该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2 《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相关法律责任:
电子签名人知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方、并终止使用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子签名依赖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3)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电子签名的法律责任(讲授流程)
1 《电子签名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的电子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 解释名词:
v伪造是指XX创制电子签名或创制认证证书列明并不存在的用户的签名;
v冒用是指未经电子签名人的允许而以其名义使用其电子签名;
v盗用是指窃取并使用他人的电子签名。
9)案例分析:
1 案例:
“用电子签名签署的贷款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2 学生看案例思考(1min)
3 回答问题:
v案例中的“电子签名”是否可靠有效?
以何为依据?
十、课堂小结
简单总结知识点:
“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并着重强调“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中“归属问题”和“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中“失密问题”。
(根据实际时间,时间允许则通过提问学生的方式进行知识总结,相反则否。
)
十一、作业布置
1、课后复习并掌握本节课所讲知识点;
2、预习本节知识后续的内容。
;
3、将课件中“知识总结”部分抄写一遍
第二节熟悉电子认证相关法律法规
1、知识回顾;
2、案例导入;
3、讲授新课;
4、知识总结;
5、布置作业。
1、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归属问题、收讫及收发的时间地点、作为证据时的问题);
2、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的失密、以及伪造、冒用、盗用他人电子签名的法律责任)
一、导入
情境导入:
案例“互联网发展推动新的电子认证需求”
1、学生阅读案例并思考(1min);
2、提问:
什么是电子认证?
你认为电子商务活动为什么需要电子认证?
3、引出:
本次课题主体:
“电子认证”
二、授课
1、说明本次授课内容的重点以及难点知识、学习目标,让学生清楚知识的脉络以及侧重点,带着目标学习;
2、知识点讲解
1)电子认证概述(讲授流程)
① 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条规定:
认证是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② 电子认证的定义:
指为了配合电子签名的使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按照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对电子签名人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验,以确保电子签名与签名使用人之间唯一对应关系的证明活动;
③ 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
定义:
通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产品目录:
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④ 电子认证的功能(2种):
(重点讲解)
担保功能;
预防功能(预防欺诈、预防否认)。
电子认证的最终目的:
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确认交易主体的身份资格及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预防虚假信息的出现,解决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有序进行。
⑤ 电子认证的分类:
(简要讲解)
按照认证对象划分:
身份认证、站点认证、数据电文认证;
按照认证主体划分:
双方认证、第三方认证。
2)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讲授流程)
①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认证机构的定义:
又称认证中心,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取得了认证机构资质的提供第三方认证服务的机构;(先讲普遍的认证机构,再进一步讲电子认证机构)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定义:
又称电子认证机构,是指为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简要提及:
认证机构和电子认证机构的区别
②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设立
电子签名人:
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电子签名依赖方:
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先讲解前面两个概念,方便后续的知识点理解)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补充“企业法人”的知识点)
b.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举例:
铁路运输人员等)
c.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举例:
淘宝店的保证金作用)
d.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
e.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f.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别对每一点进行简单的解释补充)
申请: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时,需要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a.书面申请;
b.人员证明;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d.经营场所证明;
e.国家有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设备、物理环境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凭证;
f.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重点介绍: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之前,还应依法取得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
审查: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步骤:
a.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对决定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需要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实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进行核查。
(类比:
批改作业)
批准: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准予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并公布下列信息:
a.《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编号;
b.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
c.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展示图片“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结合图片讲解此知识点,说明其有效期为5年)
③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管理(讲授流程)
企业登记与信息公示(课外知识点科普:
“天眼查”软件)
制定业务规则
提供认证服务(重点讲解)
根据《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的认证服务主要有:
a.制作、签发、管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b.确认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真实性;
c.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录信息查询服务;
d.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状态信息查询服务。
业务的暂停和终止
3)小组讨论:
以小组为单位,对以下问题进行讨论:
①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哪些服务?
② 你接触过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吗?
简单谈谈你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认识?
三、课堂小结
简单总结知识点:
“电子认证”、“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等知识点;并着重强调其中的重点知识和难点知识。
(根据实际时间,时间允许则通过提问学生的方式进行知识总结,相反则否。
)
四、作业布置
1、课后复习并掌握本节课所讲知识点;
2、预习本节知识后续的内容;
3、课外作业:
电子认证机构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做于作业本上)
导入
直接导入:
复习完上次课程的内容之后,引出本次课程的内容主题。
授课
5、说明本次授课内容的重点以及难点知识、学习目标,让学生清楚知识的脉络以及侧重点,带着目标学习;
6、知识点讲解
1)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相关法律法规(讲授流程)
1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定义:
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类比:
身份证)
2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管理:
(分别对以下三个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
v申请;
v签发;
v更新和撤销(两种情况:
证书持有人主动撤销证书;认证机构根据规定撤销不合格情况的证书)
3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使用流程(难点)
(先回顾电子形式的交易中,资金的流转过程;说明该证书的使用流程正是对应该资金的流转过程。
)
v交易各方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并通过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获取各自的证书;
v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消费者的认证证书进行验证,通过验证后,消费者所付款项便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手中冻结;
v银行等金融机构验证了电子商务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的认证证书后,便将消费者冻结的款项转账至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达成交易。
2)电子认证的法律关系(讲授流程)
(先回顾电子认证中会涉及到的主体)
1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与电子签名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v为了保障电子认证服务双方的权益,《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受理电子签名认证申请后,应当与证书申请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也就是说,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与电子签名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以合同为基础的。
2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与电子签名依赖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v电子签名依赖方存在几种不同的情况:
a.电子签名依赖方和电子签名人是同一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用户;
b.电子签名依赖方与电子签名人分属不同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c.电子签名依赖方不持有认证证书。
v电子签名依赖方和电子认证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
a.第一种情况中,电子签名依赖方与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是合同关系。
b.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中,电子签名依赖方没有与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订合同,而是基于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信任与电子签名人进行交易,此时,电子签名依赖方与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之间应是一种法定信赖利益关系,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对电子签名依赖方有担保义务。
v《电子签名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电子签名人或者电子签名依赖方因依据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3)案例分析
7 案例:
“冒用电子签名签订合同,责任在谁?
”
8 学生看案例思考(1min)
9 回答问题:
v谁来承担该案例中的责任?
为什么?
4)分组竞赛
1 题目:
教材P46,第二题单选题
2 分成两组,分别派代表上黑板写答案
3 再各派代表为对方打分
4 教师评价
十二、课堂小结
简单总结知识点: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认证的法律关系”等知识点;并着重强调其中的重点知识和难点知识。
(根据实际时间,时间允许则通过提问学生的方式进行知识总结,相反则否。
)
十三、作业布置
1、课后复习并掌握本节课所讲知识点;
2、预习本节知识后续的内容;
教材P47,第三题、第四题(按照要求的格式,做在作业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