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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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业主:
承包人:
分包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分包工程概况
1.1总包工程名称:
。
1.2分包工程名称:
。
1.3分包工程地点:
。
1.4分包工程范围:
。
1.5分包工程内容:
。
1.6资金来源:
发包人依据总包合同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
2.分包合同工期
2.1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2.2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2.3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适用总包合同中业主的质量管理要求、设计图纸要求、合同基准日期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有效版本的合格标准,且不低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以上标准、规范、要求、图纸如有相抵触时,则遵循较为严格的标准。
依据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及目标为:
4.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采用以下方式确定;所列价格均为含税价。
(1)固定总价:
承包工程总价(大写)元(¥元),总价包干(附工程预算资料)。
(2)固定单价:
承包工程单价包死,根据完成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其中分项单价为:
:
:
:
:
暂定合同价款为(大写):
元,(¥元)合同价款中包括:
。
(3)定额计价:
确定承包工程价格,计价方法如下:
。
暂定合同价款为(大写):
元(¥元),合同价款中包括:
。
5.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5.1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分包合同文件。
5.2以上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当相互一致,互作解释和说明。
如出现歧义时,一般按上述顺序依次适用,承包人有权就有歧义的部分作出指示,分包人应当无条件执行。
5.3前述各项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分包合同文件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6.承诺
6.1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6.2分包人承诺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等规定的施工资质,按照法律规定及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工程施工,并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履行分包工程缺陷修复及保修义务。
6.3分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除外。
分包人承诺就分包工程质量和安全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4分包人承诺,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的指令。
如分包人与发包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7.其他
7.1词语含义:
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7.2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7.3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7.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5合同终止: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及相关资料及质保期届满,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7.6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包人执份,分包人执份。
承包人:
(公章)分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分包合同:
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
1.1.2总包合同:
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总包工程签订的总承包合同。
1.1.3分包合同当事人:
是指承包人和(或)分包人。
1.1.4承包人:
是指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并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总包工程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5分包人:
是指承包分包工程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分包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发包人:
是指与承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的项目业主、总承包商及其合法继承人。
1.1.7关键线路:
指施工进度计划中直接影响到竣工日期的时间计划线路,由合同双方在讨论施工进度计划时商定。
1.1.8本分包合同涉及的词语定义及解释,除有特别约定,执行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相关规定。
1.2标准和规范
1.2.1总包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范。
1.2.2分包人在签订分包合同前已充分了解前述标准和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3图纸
1.3.1承包人应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天,向分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图纸套。
1.3.2分包人在收到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应及时向分包人提出修改补充后的图纸或处理意见。
1.3.3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将与本工程相关的图纸转给第三人。
分包人提交竣工资料时,应一并将全部图纸退还给承包人。
2.承包人
2.1承包人项目经理
2.1.1承包人项目经理为: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为:
。
2.1.2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管理指令、通知,分包人应予执行。
施工过程中现场有关各种签证、指令、通知等须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经济签证需经承包人经营部门复核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参与结算。
其余人员签字、盖公章均为过程中的签认,不作为结算依据。
2.2承包人工作
2.2.1承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场地前向分包人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地下管线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
分包人应对依据前述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分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2.2.2承包人应最迟于实际开工日期天前向分包人移交施工场地。
承包人向分包人移交施工场地时,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对全部施工条件和分包工程施工前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施工条件不满足或分包工程施工前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负责完善施工条件或修复相关工程直至质量合格。
2.2.3承包人组织分包人、设计人、业主参与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整理会议纪要。
2.2.4承包人审核确认分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材料计划、月进度计划、工程结算及交工资料等。
2.2.5承包人协调与业主、监理、其它施工队伍的关系,协调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保护工作。
2.2.5承包人对分包人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厂规厂纪、安全教育。
2.2.6分包人现场施工的水电费计取采取以下方式:
(1)由承包人统一解决,费用按工程造价一般不低于2%分摊,承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2)分包人装表计量,费用按承包人付费价格由分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2.2.7由于分包人生产要素不能满足本工程合同要求,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逾期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承包人要求时,承包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有权解除合同。
分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解除合同通知3天内将人员、机械等撤离现场并向承包人移交相关资料,撤离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果3天内不能撤离,分包人还须承担由此发生的治安责任和经济责任。
分包人在按照承包人要求进行撤离的同时,应全力配合承包人确认自身已完工程量,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工程资料。
如以种种理由不配合或不签认,最终以承包人盘点的工程量为准。
2.3指令
2.3.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指令,承包人指令违反法律或强制性标准的除外。
2.3.2发包人或监理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接受并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并转发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指令。
分包人不应接受或执行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指令。
分包人一旦收到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直接向分包人发出的指令,应立即将此类指令通知承包人。
3.分包人
3.1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1.1分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交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安排的报告,并经承包人批准备案。
具体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信息见《分包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表》(附件1)。
3.1.2分包人项目经理为:
;
分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
主要管理人员进入现场时间:
。
主要技术工人进入现场时间:
。
主要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进场时间:
。
3.1.3分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常驻施工场地。
前述人员因故需要离开施工场地时,应事先取得承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分包人应按照5000元/人次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且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1.4分包人需要更换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
未经承包人书面同意,分包人不得擅自更换。
否则,分包人应按照5000元/人次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且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有权书面通知分包人更换不称职的分包人项目经理或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的,分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7天内进行更换。
否则,分包人应按照
5000元/人次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且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1.5法律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的特殊工种上岗证,并在相应作业人员进场前报送承包人审核并备案。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具备上岗证的,一律不得进场作业,否则,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3.1.6分包人应与其为履行分包合同而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分包人应为其所有工作人员办理法定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并按照法律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各项权利。
分包人因以上原因导致其人员投诉或引发纠纷的,承包人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和后果,有权追究分包人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3.2分包人工作
3.2.1参加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作,按照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承包人和/或发包人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2.2施工前天,分包人将施工方案报承包人审批;每月日前将上月日至本月日完成的工程量报表报承包人审核;每月日前将下月计划(施工计划、用料计划)报送承包人;每月日前将上月质量、安全报表报送承包人。
3.2.3负责对已完工工程在未交付业主前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