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与方法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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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意义与方法资料

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计指导规程

  

全过程跟踪审计方案

一、.工程招投标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包括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底(招标预算价)与经济指标、施工合同。

1.1招标文件的审核咨询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部、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重点审核的主要内容有:

1.1.1工程承包范围及标段划分。

对于图纸有设计暂不施工的项目和甲方专业分包项目要有明确说明。

1.1.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如:

明确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风险范围及幅度,投标人应考虑风险因素;甲供材必须按给定的价格报价;哪些措施费用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结算不作调整;对于工程量清单的错漏要求投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内提出问题进行答疑,否则视为投标人已确认;对于量的偏差与漏项,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限定时间内提出修改要求(要有详细的计量公式)并与清单编制人核对修正,今后无设计变更不再调整等。

1.1.3招标预算价的编制方法。

执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哪些结构采用商品砼;人工单价执行标准;主要材料价格取定方法,除暂估价材料外,执行哪一期沛县造价信息;相关招标专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的计算标准;措施项目费的计算内容与计算方法等。

当工程发生变更增加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或清单项目变更增减超过约定幅度,需要按浮动比率结造价时,作为计算依据

1.1.4合同主要条款。

如:

履约保证金;预付款、进度款的支付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程序及结算办法;总承包服务费的结算项目服务、费用计算基础取费标准及费用内容;竣工结算办法;对于合同工期较长的项目,可以设定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人工单价及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制定调整办法;对不平衡投标报价项目发生变更增减或取消的处理办法;工期、质量等违约处理办法等。

(1)约定施工规费是否全部由中标人缴纳。

1.1.5当为群体工程时,要有个单体工程的工期要求。

1.1.6工程保修书。

各项工程的保修年限、保修金的金额及退还办法。

1.1.7合同附件

(1)甲供材清单及暂定价;自主报价的甲控材清单;认质认价材料清单及暂估价等;

(2)特别说明及要求。

如:

设计图纸中不属于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项目;设计图纸中不在此次招标报价范围内的项目;二次装修的范围及其与土建工程基层交接界面;招标人统一某些修改做法的要求;图纸不明(如筏板的马凳筋等)或需细化(如装饰、幕墙等)的暂定做法;某些清单工程量按照计价表的计算规则计算(如土方、砼柱梁墙等);钢结构工程的计量计价工程量,构件主要板材(指腹板、翼板)按图示尺寸计算(不计算每边加宽8mm,梯形面积不按外接矩形面积),标底低合金钢构件不增加制作人工系数;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省定额总站网上解释,不计管理费、利润;标底建筑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费按招标要求工期天数计算,单层檐高超过3.6米的建筑物的垂直运输机械费如何计算;要执行某些住宅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规范的要求计算,避免留有清单活口,如屋面最上层为刚性防水时伸缩缝要有卷材盖縫,抹灰天棚取消抹灰等。

1.1.8地质勘探报告。

要随招标文件一起发给投标人,并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根据地堪报告和现场勘察结果考虑土方和降排水费用。

1.1.9明确设备购置费用(含增值税)单独列项,不得计取各项建安取费及税金。

招标文件审核的重点是造价控制的相关条款内容,是施工图纸设计后造价控制的第一道关,且对之后的施工合同签订及造价控制起到制约作用。

1.2工程量清单审核

1.2工程量清单审核

1.2.1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内容。

项目名称、特征描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准确、完整、有序,投标人不会由此产生理解歧义;是否有错项、漏项,造成结算增加造价。

重点是防水系统、外墙保温系统、屋面做法、装饰做法。

1.2.2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是否准确,主要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单方指标是否设计特征。

1.2.3措施项目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列全(包括标底不计但要求投标人自主报价的措施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是否符合文件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注意不要漏列专业项目措施费,檐高大于20米的建筑物不要漏列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

1.2.4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5审核规费、税金。

规费的内容与费率是否符合该专业的费率标准,税金是否按照工程纳税所在地标准。

1.2.6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要完整、清晰;已计入的设计变更、修改做法要写明;发现图纸不明或有矛盾的要尽早向设计单位提出,及时补充设计或更正,按暂计做法的要进行说明;为利于工程发生变更时结算调整,某些清单工程量可按照计价表的计算规则计算(如土方;二次装修的范围及其与土建工程基层交接界面。

1.2.7注意质量通病防治规范要求的内容、筏板马凳筋不要漏计;当出现各专业设计都有的项目(如屋面雨水排水系统)确定算到哪个专业清单中。

1.2.8大型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有设计的基坑支护工程、加工厂制作的金属结构工程,属于专业工程取费,应从一般建筑工程中分离出来,单列工程量清单。

1.2.9注意哪些项目是由行业系统进行施工的,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电视等。

1.3审核标底(招标预算价)

1.3.1计价方法、定额专业选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2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的计价内容与数量是否与特征描述相吻合,与定额内容相匹配。

应注意到有时几项特征描述只需套一个定额子目,有时一项描述要套多个定额子目;定额套用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整换算;

1.3.3需要标注的材料特征是否在定额名称及材料名称作出标注,如:

不同花色品种的大理石,190厚空心砖套相应规格的多孔砖定额时;

1.3.4管理费率、利润率是否符合相应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

1.3.5按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重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费;

1.3.6按定额计算的措施项目费的计量计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图纸设计、工程特点的要求,计量是否准确,定额是否适用。

重点是脚手架、模板、排水、大型机械进退场、垂直运输机械费;

1.3.7审核其他项目费的计算。

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注意材料暂估价不应计入其他项目费的合价;注意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工程暂估价是计入合价,还是仅作为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计费基础;

1.3.8规费、税金的计取是否符合计价文件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人工单价的取定是否符合当期文件相关专业的标准,单独装饰人工区间单价的取定;除暂估价材料外,其他材料的单价是否按照沛县的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

1.3.10当标底(招标预算价)确定后,招标控制价的取定计算方法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1.4审核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一般适用于非投标项目及招标工程清单未包含的补充项目。

工程预算的审核内容应是全面的细致的审核。

1.4.1详细施工图纸,部分不明确之处要进行落实补充或明确暂定做法。

1.4.2工程适用定额,如道路、排水项目是适用市政工程计价表还是适用建筑工程计价表,并根据适用定额的计算规则审核计算工程量。

1.4.3采用的施工方法是否是最经济的,子目套用是否正确。

如土方开挖是人工还是机械,有无定额中已包含的内容,又令套定额计算的。

1.4.4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对工程结算办法是如何约定的。

如:

材料价格的取定办法,措施项目费用的计算办法,有无造价下浮等。

1.4.5人工单价执行标准。

其中因单独装饰工程的人工单价标准是区间值,应约定装饰定额人工单价,否则按低限单价计算。

1.4.6管理费率、利润率的计算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工程类别标准。

1.4.7审核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

其中:

1.4.8如属主合同的补充、增加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室外附属工程只计算基本费,除脚手架、模板、大型机械进退场之外的其他措施费一般不再计取;

1.4.9小体量、檐高>3.6米的单层建筑物(如传达室、配电室、水泵房等),不予按工期天数的定额计算垂直运输费,可参照单独装饰工程或修缮工程的计算办法。

1.4.10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的网上答疑不计取管理费、利润(《徐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文件汇编》中收录的是更正前的);

1.4.11如总包单位有可利用脚手、垂直运输机械,且总包单位已计取配合费时,不计算相应的脚手及垂直运输费用。

1.4.12临时设施费按定额下限计取或根据具体情况按下限折扣计取;检验试验费如不发生不予计取。

1.4.13规费的计算。

若建筑单位专业分包项目的相应规费已计入承包合同价中时,规费不应重复计取。

1.4.14土方量较大时,可不执行定额改按市场价计算,只另计取税金。

1.4.15钢结构项目,按现行定额计算与市场价高出甚多,可采取下列方法控制造价:

在工程量计算时,根据市场常规计算办法钢梁的腹板翼板每边不计增加8mm,梯形腹板不按外接矩形面积;可以采用钢材价+市场加工费按购入构件安装专业工程计价办法;当采用一般建筑工程计价程序计算办法时,低合金钢构件不增加制作人工系数。

这些虽然不符合计价表的计算规则,但与市场常规计算吻合。

1.4.16其他审核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价中类似内容。

1.5施工合同审核

审核、参与、协助起草施工合同包括其他与工程有关的合同,提出审核咨询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形成工程造价的重要文件,是工程实施和造价结算的主要依据。

合同签订是招标过程中最后一道关键步骤,合同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建安工程的造价,准确严谨地定义合同各要素,尽量堵塞结算缺口,避免不必要的索赔,着重把握住合同主要条款。

主要合同条款实质性内容不能违背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的招标文件的规定。

1.5.1协议书。

对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的定义要准确。

如“工程承包范围”不能简单的填写“建筑安装工程”,而是要准确地描述建筑安装所包括的项目内容或包干项目的约定。

又如“合同工期”中对其所包含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应清晰界定。

1.5.2专用条款。

要结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答疑修正及其他风险有针对性地对专用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涉及的条款有: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补充条款等。

要注意:

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类似内容前后条款要一致;要明确约定有效工程变更签证的时效、认定原则、审批程序、有效审批人;固定价格合同要约定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范围外的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应根据工程特点预见到可能发生风险事项,防止被索赔,争取有利的反索赔;要明确支付进度款时应扣除甲供材料款、抵扣预付款。

1.5.3施工期内如遇人工单价文件调整,只调整招标计算基期标准与新标准之间的人工费单价差及其税金,不关联计算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及规费;投标报价人工单价标准低于招标基期的,差价调整还应乘以人工费的投标下浮比率。

1.5.4附件。

必要的附件,可以同意双方的结算思路,减少结算缺口及争议的发生。

如:

承包人承担项目一览表,甲供材清单,独立费清单、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廉政协议书等,双方进行约定。

1.5.5工程质量保修书。

要明确保修范围及各工程部位的保修期、保修责任及保修进的支付与返还。

1.5.6非招投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应另外注意:

造价的编制依据及办法,各项措施费的计算办法;结算下浮比率等。

总之不能简单的用“按实结算”一句话概之。

1.5.7对于大型土石方工程,采用市场价竞争的办法约定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发包,可以大幅降低造价,但应约定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1.5.8达到公开招标规模的项目,一定要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可以直接发包的项目也要尽量邀请多家进行竞价;为规避建设单位风险,不要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人。

1.5.9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时可能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情况,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已规定双方的行为。

1.5.10在施工合同正式签订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应退还。

完善的施工合同,加上完善的合同跟踪实施与管理,可以有效地履行合同,减少纠纷,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顺利完成工程实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补充合同(协议)及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条件发生变化或有疏漏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修改建议。

二、施工阶段全工程的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包括审核分析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等。

2.1审核分析合同价款的组成

2.1.1如在工程招投标阶段还未正式签订施工合同的及跟踪审计过程中签订的施工合同。

2.1.2结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对承包人的商务标书进行分析,并与招标预算价进行对比,分析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有无重大偏离、漏项等偏差因素,在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时提出解决建议。

重点分析不平衡报价部分,以防施工中标人在工程发生变更时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

投标人的做法可能有以下几种:

(1)对结算不作调整的项目比如某项措施项目,低报价或不报价,这样在确定总报价的情况下,可以把余出来的费用加到其他预计可能变更增加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对策:

在招标文件拟定时,减少结算不作调整的措施项目内容,改成按投标报价的水平作相应调整。

(2)估计施工过程中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抬高,对施工过程中会减少或可能变更取消的工程量的项目,其单价压低。

对策:

约定当变更增减量超出一定幅度或取消时,其增减或取消部分不执行投标综合单价,改为按招标文件规定招标预算价的编制办法乘以投标总价(不含暂估价)与招标预算总价(不含暂估价)的比率结算。

(3)对甲供材招标暂定价的含量组价时小于定额消耗量,设想结算时少扣甲供材费用。

对策:

约定甲供材按实际领用量扣除,当领用量大于定额消耗量或报价消耗量时,大于部分加扣费用且该部分不计施工方现场保管费。

2.1.3为使这些针对分析提出的解决建议能在签订合同时顺利通过,提前在发布招标文件时要有相关约定报价及调整办法。

业主应当在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严格控制,首先应当从设计阶段开始控制,提高设计质量。

不给投标单位提供利用“不平衡报价方法”的机会;第二应当在招投标阶段下功夫,编制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细致深入地审核投标文件,尽力防止“不平衡报价方法”谋取中标;第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还应就“不平衡报价”制订有针对性的条款,尽力减小“不平衡报价“对工程总造价的影响程度。

另外在施工过程中,仍要有防患于未然的警觉,及早发现承包商的策略,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及早采取措施化解可能给业主控制工程造价带来的较严重的危机。

2.2审核工程进度款计量与支付

2.2.1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编制初步用款计划,制定造价控制目标。

2.2.2按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审核可计量的已完成的工程量,核定工程进度款,出具工程进度款支付意见。

2.2.3根据实际进度与计划,及时进行工程费用分析与比较,找出实际发生额与投资控制目标偏差值,分析原因,对不合理的偏差,要制定纠偏方案。

2.2.4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注意应抵扣的工程预付款、甲供材料款、发包人专业分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费、奖励费、预留金及可能已由发包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事项。

2.2.5要详细记录各月完成的工程节点及具体内容、是否与进度进度计划相吻合,以便发生有符合合同约定可调整的人工、材料、政策性文件等条件时,确定计算数据。

2.2.6以完成形象进度工程量作为支付计量节点的及甲供材、发包人专业发包项目,以及发生设计变更,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2.2.7监理人负有对工程造价控制的责任,应先行初审。

2.3施工索赔与签证、设计变更审核

2.3.1索赔

(1)协助建设单位分析评价施工索赔与反索赔,并提出预防措施及处理意见。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因不利的自然条件、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如地下有不可预见的构筑物、文物、扰民的问题、水文地质资料严重失实等;因施工工期的变化引起的索赔,如加速施工、施工场地提交不及时、施工放线不准确、交给施工图纸不按时、出现恶劣天气、合同文件中存在的部分矛盾或错误等;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引起的索赔以及因业主不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因工期延误、施工缺陷、不履行保险等引起的反索赔;因承包商不正当放弃工程引起的反索赔;因业主及其他人员、财产损失引起的反索赔。

索赔因物价上涨、法律或法规变化引起的;索赔因拖欠支付工程款、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因供货质量、数量及时间引起的;索赔因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及承包商险而引起的。

以上均要协助业主处理好,分清责任,以减少索赔支付费用,及时抓住可以利用的反索赔事项,维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

(3)索赔要以预防为主,发包人要做到不因工程款支付,工程设计变更、甲供材料或业主专业分包项目影响施工造成被索赔。

如对施工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对施工图纸中设计矛盾、不明或明显的错误,最迟应在施工备料前向甲方提出,求得问题及时解决。

(4)索赔主要是补偿形式,事项发生后双方应尽量减少损失的扩大。

索赔事项的处理,首先要分事项发生的原因、责任。

除合同已约定办法的工期、质量、工程款支付等违约索赔外,对于施工期间事先未预料的事项及不可抗力要区别对待。

不可抗力事项,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可在合同中约定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人材机停置费用的计算办法。

2.3.2现场签证

(1)分析签证事项发生的原因及责任人。

是因设计变更或发包人图纸设计之外提出的要求以及现场条件原因发生的签证,还是其他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要区别对待。

(2)签证分为事实认定与经济签证两类,不是所有的签证内容就一定给予计算费用,如已包含在措施项目费或分部分项工程费用中的内容。

(3)施工期间新的人工单价调整文件发布,应对相应时间节点工程施工部位进行事实认定签证;设计变更发出后,应对按原设计已施工的部位、数量、做到什么程度进行事实认定签证。

(4)属于其他承包人责任范围内遗留的问题,应先通知该责任人及时自行处理,否则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其承担。

(5)签证事项要写明原因、部位、实际做法、详细计算单,对涉及隐蔽工程的签证进行现场勘测,做到及时签证。

(6)签证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程序,经济签证的单价不能超过计价文件规定标准(如点工单价)或市场价,要写明费用所包括的内容。

2.3.3设计变更审核

(1)严把设计变更关。

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

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

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业主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是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尽量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

(2)施工方不得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不得为了施工简便或增加自己的收益提出变更要求。

(3)查勘施工现场,对涉及变更部分部位已按原设计施工的内容,做好勘察、留证(图片、文字资料)及验收记录;注意有无因变更而减少的项目。

(4)对重大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及对造价与工期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审核意见;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对于超出合同价规定增加投资幅度的设计变更,应按程序规定上报审批。

(5)设计变更如由设计质量原因造成,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费用。

2.3.4招标工程量清单偏差调整审核

(1)若招标工程量清单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即量的偏差及项目漏、错可以调整),为利于尽早掌握工程造价的变动情况,应确定调整计算办法,最好在合同中约定。

如: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0天内提出调整意见要有详细计算单),并在跟踪审计人员监督下与编制单位进行核对,核对确认后的偏差量大于该项清单量2%的给予调整;中标人没有及时提供调整计算资料及偏差量小于等于2%的,除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外,工程量清单不再调整。

(2)经核对后的调整部分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设计变更结算调整办法执行。

(3)核对确认偏差调整造价超过总造价的2%时,编制单位应承担相应质量赔偿费用。

2.4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

2.4.1我公司将派出专职招标代理师及时对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为项目招标、工程建设出谋划策。

2.4.2审核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对前期资料逐一审核,前期资料包含:

(1)项目立项的依据和批准文件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场地拆迁、平整、通水、通电、通路情况

(4)工程规模、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工期

(5)设计图纸、工程概算

(6)采用的技术规范、费串标准

(7)水文、地质勘探、气象资料

(8)业主对本项目招标的各项要求

2.4.3根据工程投资规模及特点,确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1)公开招标应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提供相关信息和要求。

(2)邀请招标应选择有资质及良好信誉的施工企业,且不少于3家。

2.4.4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预算价进行审核。

2.4.5审核、参与、协助起草施工合同包括其他与工程有关的合同,提出审核咨询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合同管理。

参照本章第㈠节招标阶段审核相关内容。

2.5.审核工程价款调整

2.5.1依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审核,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没有约定的,执行相关适用文件规定。

2.5.2人工单价调整。

造价主管部门每年的3月1日、9月1日发布一次新的人工单价标准文件,对可以调整的人工单价应确定调整办法。

(1)对于工期较短,合同约定人工费单价包死的项目,不作调整。

(2)由于现行费用定额的管理费、利润是以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作为取费基础的,相应跟着人工单价调整而增加是不合理的。

建议只调整招标计算基期标准与新标准之间的人工费单价差及其税金,不关联计算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及规费;投标报价人工单价标准低于招标基期的,差价调整还应乘以人工费的投标下浮比率。

(3)施工期间新的人工单价调整文件发布,应对相应时间节点工程施工部位进行事实认定签证,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进入新的一轮人工单价调整期的,不予调整。

2.5.3约定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合同施工期间价格涨跌超出风险幅度+10-5,当价格上涨超过10%时,发包人只承担超出10%的部分;当价格下降超过5%时,可以调整超出5%的部分;调整公式:

差价=合同施工期(《徐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合同工程基准期当月《徐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指导价×(1+合同风险包干幅度);仅调整其价差及价差的税金。

招标范围内其它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

(1)对于市政、装饰等专业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范围和风险包干幅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具体约定。

(2)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拖延期间材料价格增加上涨不调整,拖延期间价格下跌则计入调整。

2.5.4材料暂估价调整,执行合同约定认质认价的程序和办法。

(1)同类材料要经过多家供应商比较询价。

(2)认质认价材料价格如包括加工费、施工费的,相应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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