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运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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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运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实施办法

河运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实施办法

1.总则

1.1为充分发挥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质量控制和指导施工方面的作用,使试验室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科学规范,为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评定提供可靠的数据,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河运高速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1.2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试验检测体系,做好试验检测工作。

对于建管处招标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时,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工作,不论任何单位负责试验检测工作,都必须使试验数据具有科学性、代表性、且真实可靠,确保河运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实现预期的目标。

1.3本项目试验检测资料采用统一软件进行管理。

2.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

2.1本项目在河运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质量安全部的领导下,设置各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监理中心试验室以及外委的社会检测机构、法定检测机构。

各施工、监理单位的试验室实行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各试验室应设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专业试验检测人员。

 

2.2各试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2.2.1、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

(1)取得拟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原材料的试验或检验证明资料,报监理中心试验室审批;

(2)对拟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所有进场材料按规定频率例行常规检验;

(3)完成所有标准试验,并报监理中心试验室审批;

(4)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常规试验和中间交工验收检测;

(5)完成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各种试验及检验;

(6)收集、整理、保管所有试验资料,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台帐。

2.2.2、监理中心试验室

(1)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提供的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和施工单位试验检测人员上岗情况;

(2)负责工程质量抽检试验、材料抽检试验和监理工程师的委托试验;

(3)进行平行验证试验与审核工作;

(4)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试验仪器设备的校核标定情况及其试验检测频率、方式、方法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全过程监督检查首件工程的试验情况,审查和评价试验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地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对基础资料的评价报告;

(6)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抽检,一般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30%且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质量评定工作需要。

(7)负责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资料的审核签认工作,并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建立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台帐。

3、试验室验收

施工单位、监理中心试验室应将试验机构设置,试验工作的规章制度,试验仪器设备状况、仪器的计量检定报告复印件,人员配置、人员状况、相应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随同试验室验收申请报告一起,上报建管处。

建管处组织对试验室的上述资料及试验室现场进行详细的审查,必要时,通过平行试验考核承包人的设备运转情况和人员操作技能。

经建管处验收合格后,请省交通厅质监站对其试验室进行检查验收。

对于不合格的试验室,不得进行正常的试验工作,其试验检测结果在项目中不被承认。

4、各级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

 

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

序号

工程名称

试验检测对象

试验检测项目

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或要求

各级试验室应承担的试验检测频率

承包人

监理

1

路基

工程

筛分

20000--50000m3或土质发生变化时

100%

30%

容重

液、塑限

颗粒分析

有机质、易溶盐含量

含水量

承载比(CBR)

100%

100%

标准击实

100%

100%

石灰

有效氧化钙及氧化镁含量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试验1次;其后每200吨检验一次

100%

100%

稳定土配比设计

稳定土配合比标准试验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试验1次

100%

100%

*土工合

成材料

抗拉、剪、撕、剥强度,耐腐性

每合同段每批材料进场时检验;其后每月抽检2次

100%

施工质量

加固土石灰剂量

每2000m2检测4处

100%

30%

路基压实度

每1000m2每压实层检测不少于2处(土方路基);沉降差,每40m测一个断面,每断面测5-9个点(双车道)层厚和碾压遍数符合要求(石方路基)

弯沉(路床)

40-50个点/车道/公里

100%

100%

2

路面

底基层

筛分

20000--50000m3或土质发生变化时

100%

20%

容重

液、塑限

颗粒分析

有机质、易溶盐含量

含水量

承载比(CBR)

100%

100%

*粉煤灰

细度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试验1次;换料场时重新试验

100%

*

含水量

烧失量

比表面积

化学成份分析

石灰

有效氧化钙及氧化镁含量

每200吨检验一次

配合比设计

稳定土配合比标准试验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试验1次

100%

100%

混合料

含水量

随机抽检

100%

30%

石灰剂量

每2000平方米1次

强度

每2000m2取样2组(6个试件)

施工

质量

压实度

>每200m每车道2处

厚度

每200m每车道1点

平整度

3米直尺:

2处*10尺/200m

弯沉

40~50个点/车道/公里

100%

100%

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

序号

工程

名称

试验检测对象

试验检测项目

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或要求

各级试验室应承担的试验检测频率

承包人

监理

3

路面

基层

*粉煤灰

细度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试验1次;换料场时重新试验

100%

含水量

烧失量

比表面积

化学成份分析

100%

100%

水泥

细度

每100吨检验一次

安定性

初、终凝时间

胶砂强度

石灰

有效氧化钙及氧化镁含量

每200吨检验一次

集料

筛分

每1000立方米检验一次

配合比设计

稳定土配合比标准试验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试验1次

100%

100%

混合料

含水量

每2000平方米1次

100%

30%

石灰剂量、水泥剂量

颗粒组成

强度

每2000m2取3组(9个试件)

施工

质量

压实度

>每200m每车道2处

厚度

每200m每车道1点

平整度

3米直尺:

2处*10尺/200m

弯沉

40~50个点/车道/公里

100%

100%

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

序号

工程

名称

试验检测对象

试验检测项目

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或要求

各级试验室应承担的试验检测频率

承包人

4

沥青混

凝土面层

沥青

沥青针入度

每300吨(或1000桶)抽检1次

100%

100%

沥青延度

沥青软化点

沥青闪点

*沥青含蜡量

沥青密度(15℃)

沥青溶解度

沥青薄膜加热试验

乳化沥青标准粘度

沥青含量

集料

筛分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全面试验1次,对进场的每批材料按规范要求随机取样检查有关指标。

100%

100%

视比重

容重

含泥量

针片状含量

压碎值

洛杉矶磨耗损失

吸水率

对沥青的粘附性

坚固性

小于0.075mm颗粒含量

软石含量

*石料磨光值(面层)

筛分

砂当量或含泥量

视比重

容重

矿粉

小于0.075mm颗粒含量

亲水系数

含水量

配合比设计

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

100%

100%

混合料

车辙试验

每合同段每种上面层配合比试验1次

马歇尔稳定度(含残稳)

每台班抽检2组

100%

30%

生产配合比验证

施工温度

每台班抽查10次

抽提试验

每台班抽检2组

施工质量

摩擦系数(上面层)

每1000m测6处

构造深度(上面层)

每1000米(单幅)抽查6处

压实度

每2000m2检查1处

100%

30%

厚度

每2000m2不少于1点

平整度

利用平整度仪连续检测计算

100%

 

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

序号

工程

名称

试验检测对象

试验检测项目

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或要求

各级试验室应承

担的试验检测频率

承包人

监理

5

水泥混凝土面层

水泥

细度

每批或100吨检查1次

100%

30%

安定性

初、终凝时间

胶砂强度

集料

筛分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全面试验1次;对进场的每批材料按规范要求随机取样检查有关指标。

容重

视比重

含泥量

*砂云母含量

压碎值

针片状含量

磨耗

*石料硬度

*碱含量

*抗冻性

筛分

含泥量

砼配合比设计

抗冻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试验1次;

100%

100%

配合比

*外加剂

性能试验,匀质性试验

每种外加剂进行1次性能检验,同时每30吨进行1次匀质性检验;

施工质量

抗折强度

按检验评定标准附录C抽

100%

100%

厚度

每200m(每车道)抽查2处

100%

30%

平整度

利用平整度仪每车道连续检测

100%

100%

抗滑构造深度

利用铺砂法,每单幅1000m检测10处

100%

30%

 

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

序号

工程

名称

试验检测对象

试验检测项目

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或要求

各级试验室应承担

的试验检测频率

承包人

6

桥梁与

结构物

水泥

细度

每批或100吨检查1次

100%

30%

安定性

初、终凝时间

胶砂强度

*粉煤灰

细度

每批或200吨检查1次

100%

100%

需水量比

烧失量

含水量

三氧化硫

游离氧化钙

安定性

钢材

抗拉

每批或50吨检验1组

100%

30%

冷弯

焊接

*钢绞线及高强钢丝

力学性能

每批或60吨检验1组

100%

100%

伸长率

松弛率

每合同段每批检验1组

*外加剂

性能试验,匀质性试验

每种外加剂进行1次性能检验,同时每30吨进行1次匀质性检验

集料

筛分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全面试验1次;对进场的每批材料按规范要求随机取样检查有关指标。

100%

30%

容重

视比重

含泥量

砂云母含量

压碎指标值

针片状含量

磨耗

石料硬度

碱含量

抗冻性

筛分

含泥量

砼配合比设计

抗冻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试验1次;

100%

100%

抗渗

配合比

砂浆配合比

配合比

混凝土

砼强度

每构件或每30m3抽查3组

100%

100%

坍落度

每工班抽查不少于4次

100%

30%

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

序号

工程

名称

试验检测对象

试验检测项目

规定的试验检测频率或要求

各级试验室应承担

的试验检测频率

承包人

监理

6

桥梁与

结构物

支座

*全套指标

每合同段每批检验1次

100%

100%

桥面防水材料

伸缩缝

工程质量

桩基检测

无破损检测100%,取芯3%

100%

……

桩基基底岩石取芯单轴抗压强度国度过

人工挖孔桩100%取芯

100%

……

桥梁荷载试验

每座大桥、特大桥每种结构1次

100%

……

预制梁顶板厚度检测

随机抽检30%预制梁,每梁至少测5个断面

预制梁顶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随机抽检30%预制梁,每梁至少测5个断面

预制梁承载力试验

每合同段每种结构1~2次

7

浆砌

工程

水泥

初终凝时间

每批或100吨抽检1次

100%

30%

安定性

细度

胶砂强度

石料

抗压强度

进场或换料源时检测1次

*冻融

砂浆配合比设计

 

每合同段每种配合比1次

100%

100%

砂浆

强度

每50m3抽查3组

100%

100%

注:

1、本表所列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等,如与《技术规范》(合同文件第二卷)或业主的有关规定矛盾时,按《技术规范》或有关规定执行;否则,按本表规定执行。

2、带*的为外委试验项目。

3、水下桩基砼、C40以上的砼配合比、水稳混合料配合比、沥青混合料配合比需经通过CMA认证的社会试验检测机构验证,建管处批复后方可使用。

5、外委试验检测管理

5.1属于施工单位自行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由施工单位自己的试验室完成,或委托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

5.2、施工单位外委检测机构必须经总监办审查并报建管处质量安全部批准。

非建管处质量安全部批准的外委社会检测机构所进行的试验为无效试验,所出具的试验报告为无效报告。

5.3、外委试验检测执行取样见证制度。

外委试样必须由施工单位、总监办中心试验室两方取样见证,否则视为无效取样。

5.4属于建管处委托检测的项目,由建管处委托检测单位并由其完成检测项目,但施工单位必须紧密配合,并承担检测项目所需费用。

6、试验检测控制

6.1、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事前控制,主要是对材料、商品构件或工程设施采购前的预先鉴定或进场后的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1.1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批量和频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根据自检报告及进场材料(商品构件)的数量按规定频率抽检。

试验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本项目工程,并限时要求清理出施工现场。

建管处质量安全部对关键项目按不少于10%,一般项目不少于5%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试验。

6.1.2在施工过程中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各级试验室可随机抽样进行符合性试验,以保证材料和商品构件的质量。

6.2、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工程施工进行事前控制确定标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依据。

标准试验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配合比、路面组成设计等。

标准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2.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先完成标准试验,将试验报告(原件一式三份),与试验资料一起报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审查。

6.2.2根据施工单位的试验报告,总监办中心实验室试验室对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均要进行独立复核(对比)试验。

6.3、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事中控制,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其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强度等测定和试验。

抽检试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6.3.1施工单位按规定频率自检,监理人员对其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施工单位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后,驻地办试验室独立进行不少于30%的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单位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对于48小时内可以完成的一般性试验,必须在48小时之内将试验检测结果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6.3.2当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有疑问时,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抽检频率,以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6.3.3建管处质量安全部不定期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单位、监理中心试验室检测结果。

6.4、工艺试验

在路基构造物软弱地基处理、路面施工等需要预先进行试验后方能正式开工的分项工程,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工艺试验。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单位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和详细记录。

工艺试验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写出试验报告总结,并经总监办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据工艺试验的成果全面指导施工。

6.5、中间验收试验

中间验收试验是事后控制,是在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的全面试验检测和评定。

中间验收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6.5.1施工单位对已完项目应进行全面的试验检测。

在试验检测前,施工单位应提出试验检测方案报总监办审批。

施工单位根据批复的试验检测方案进行试验检测,并汇总出具详实的试验检测报告,报总监办审查。

6.5.2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对已完工项目应按规定的检测频率进行抽检,以鉴定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并汇总出具检测报告。

7、试验检测管理

7.1、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

监理人员应完成现场抽检的一切工作,并执行试验检测旁站见证制度,以监督施工单位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运行情况,见证施工单位试验室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监理人员应对以下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旁站见证:

7.1.1桥涵、路面、房建等项目的混凝土工程及预制梁板的水泥净浆项目,对于施工单位所留取的混凝土(水泥净浆)试件强度试验进行100%旁站见证。

7.1.2施工单位所进行的水泥安定性及28d龄期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7.1.3施工单位所进行的钢筋焊接试验检测从取样到试验结束全过程旁站见证。

7.1.4对于路面基层、面层以及其他工程实体试验检测进行全过程旁站见证。

7.1.5对于承重模板拆除、松张、张拉、压浆等试件强度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7.1.6对于新工艺、新材料及科技创新等试验进行旁站见证。

7.1.7对于重点部位或返工处理工程进行旁站见证。

7.2、取样见证制度

监理中心试验室抽取试样必须有监理、施工单位试验检测人员在场,对所抽取的试样共同见证,并在“取样见证单”上签字认可。

取样见证的内容包括:

样品规格、型号、外观质量、厂家,取样部位、地点、时间、方法、封存等。

取样见证应满足以下规定:

7.2.1取样方法和部位必须符合抽样原则。

7.2.2样品须由监理人员现场粘贴标签。

标签要保证粘贴牢固,书写标签必须用碳素墨水或记号笔等标记。

7.2.3样品一般由取样单位封存。

对于混凝土(砂浆、水泥净浆)试件抽样成型后,在工地现场由施工单位负责养护一天(保证养护的温度和湿度),然后移交监理中心试验室。

7.3、试样取样、留存管理

7.3.1试件取样后必须及时进行有效编号,保证编号在试验前的清晰度,并做好取样台帐记录。

7.3.2对砂、石、水泥等原材料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如发现试验数据与实际检验情况相差异常,按无效报告处理,应按试验操作规程重新取样试验。

7.3.3监理中心试验室应独立完成的试验检测项目不得利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室或以旁站方式采集抽检数据。

7.3.4水泥、沥青、水泥胶砂、砂浆、水泥净浆、混凝土、钢筋、灰土及路面等的各项试验的试件试验完毕后,试件残体暂时不要运走处理,以备溯源,要求留存6个月以上,检查后经建管处质量安全部同意才能运走弃掉。

试件残体及溯源样品留存要建立独立的留存仓库,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存放,对留存的样品进行标识并建立台帐。

8、数据处理及数据溯源

8.1、异常数据处理制度

8.1.1异常数据,是指测量值低于或高出标准值较多的数据。

在试验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数据,应立即终止试验,如试验不能终止,应该在试验段结束后暂停试验,不管属于哪种情况,须在事故后立即向所在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报告。

8.1.2出现异常数据后,应细心观察样品的状态,及时分析原因:

如属于非破坏性试验或样品有剩余,在证实试件本身没有可疑问题后进行复核试验;如发现试件的尺寸或品质有明显的问题,应纠正后再试验;如未发现样品的问题,应检查仪器,如发现仪器故障,须及时校正,并对之前试验数据做出处理;如仪器运作正常,则重点分析试验方法、试验过程和其它不可预测因素;不属于以上问题的,应向专业工程师提供试验报告,分析工程实体质量。

8.1.3出现异常数据的样品,在原因查明之前,应存放在固定的地点并进行有效标识。

8.2、数据溯源

各级试验室必须建立试验检测台帐和试验检测仪器使用台帐。

试验检测台帐应明确反映取样日期、取样地点、试验人员、检测频率、检测部位、材料批量、使用部位等。

试验检测仪器使用台帐应明确反映仪器操作人员、试验项目、试验日期、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运行情况等。

9、试验检测资料管理

9.1、试验资料内容、格式应按山西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建管处文件要求填写。

9.2、资料整理要求分类归档,台帐条目清晰。

9.3、原始记录必须手工填写,不允许记录在草纸上再转录于原始记录或计算机中,无原始记录的试验报告视为无效报告。

9.4、对故意弄虚作假、伪造试验检测资料的试验单位及个人,在全线进行通报批评,对责任单位进行重罚。

情节严重者,将相关责任人清退出场,并抄报省质量监督站备案。

9.5、报告审核必须认真严肃,签字不得代签、不得打印,否则视为无效报告。

试验检测资料整理必须具有准确性、统一性、时间性。

9.5.1试验检测资料必须使用本工程规定的统一试验检测表格,填写方法、要求、内容要保持一致;试验资料统一使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系统”软件中的表格,纸型为A4型纸。

9.5.2试验检测资料应结论明确,评定依据、使用标准、评定办法、分析统计、参数代号准确、计算无误,并有齐全的签字和试验室专用红色印章;签字实行三级签字制度即:

试验、复核、试验主管。

9.5.3原始记录要清晰,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只能在错处划双横杠,以示作废,在错误记录上方填写更正记录,并加盖试验室专用章;对空白部位要加盖“以下空白”印章。

监理工程师应不定期对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审核。

9.5.4试验检测资料归档按照山西省交通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内容有:

试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试验台帐等。

9.5.5由计算机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要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打印,不得复印,并加盖试验室红色印章;同时备份电子版存档。

在竣工验收时,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向建管处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子版本试验检测资料。

9.5.6档案管理:

设一名档案管理员负责试验检测资料归档的管理工作。

技术资料存档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技术资料交接单,统一编号。

试验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时归还,未经试验室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复制试验检测报告或原始记录;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技术保密制度,未经试验室主任批准,不得将技术资料借予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人员。

10、试验室检测人员及设备管理

10.1、试验室人员及资质管理

对投标承诺的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按照承诺要求组织进场,对其他增加的试验人员由山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试验室验收时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并备案后方可上岗,一般不得更换,确需更换时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建管处批准。

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质,并报省质监站重新备案与重新核定试验室资质。

未通过考试的备案人员无签字权。

试验检测人员资质、到位情况等由建管处质量安全部组织进行定期考核检查。

10.2、各施工、监理单位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离开工地,必须向总监办请假,擅自离开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10.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

10.3.1工地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承诺,并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要求。

10.3.2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挂牌标示并及时修复、标定,在使用记录中应明确记录故障发生、修复时间,在此期间需进行的相关试验项目,应根据外委试验检测规定进行外委检测。

10.3.3在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中必须认真填写使用时间、使用人、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及本批次使用次数等相关信息。

10.4、试验仪器的标定

为保证工地试验室数据的真实性,总监办中心试验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为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各级试验室须经国家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标定,同时建管处质量安全部不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对工地试验室仪器进行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工地试验室进行对比试验。

11、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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