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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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

 

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导则

 

2020年4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年〕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年〕98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6〕

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指导和促进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杭州市实际情况和需求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方案或初步设计审查要点、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施工图审查要点及附录。

目次

1总则

1.1.1为推进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规范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制定本导则。

1.1.2本导则适用于杭州市公园绿地及广场、道路、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城市河道类建设项目中与海绵城市相关的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查。

1.1.3海绵城市设计应统筹考虑工程可行性和综合效益,贯彻“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理念,绿色设施和灰色设施相结合,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

1.1.4海绵城市建设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应采用可靠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1.1.5海绵城市设计应与项目相关的园林景观、建筑、给排水、水利、结构、道路、经济等专业相互配合、相互协同、相互衔接。

1.1.6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查,除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以及杭州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1.1海绵城市spongecity

通过城市规划、建设的管控,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技术措施,统筹协调水量与水质、生态与安全、分布与集中、绿色与灰色、景观与功能、岸上与岸下、地上与地下等关系,有效控制城市降雨径流,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行为对原有自然水文特征和水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使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达到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城市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保障城市水安全、复兴城市水文化的多重目标。

2.1.2海绵设施spongefacility

对雨水具有“渗、滞、蓄、净、用、排”等一项或多项,类似于海绵效应的工程设施的统称。

与相关标准中的低影响开发(LID)设施、绿色雨水基础设施等为同一含义。

2.1.3绿色设施greeninfrastructure

采用自然或人工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控制城市降雨径流的设施。

2.1.4灰色设施grayinfrastructure

传统的较高能耗的工程化排水设施。

2.1.5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fall

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和收集回用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

的比值。

2.1.6年径流污染削减率annualrunoffpollutionremovalrate

城市建设下垫面内雨水经过预处理措施和低影响开发设施物理沉淀、生物净化等作用,得到控制的年均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与年均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的比值。

2.1.7雨量径流系数volumetricrunoffcoefficient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的比值。

2.1.8设计降雨量designrainfalldepth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用于确定海绵城市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一般通过当地多年降雨资料统计数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表示。

2.1.9排水分区catchment

以地形地貌或排水管渠界定的地面径流雨水的集水或汇水范围。

2.1.10下垫面underlyingsurface

降雨受水面的总称,包括屋面、地面、水面等。

2.1.11下凹式绿地sunkengreenbelt

低于周边汇水地面或道路,且可用于渗透、滞蓄和净化雨水径流的绿地,又称下沉式绿地或低势绿地。

下凹式绿地(下沉式绿地)的下凹深度宜为100mm~200mm,低势绿地的下凹深度宜为50mm~100mm。

2.1.12绿色屋顶greenroof

在建筑物屋顶铺设种植土层并栽种植物,收集利用雨水、减少雨

水径流的源头减排设施,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

2.1.13透水路面permeablepavement

采用透水材料或透水结构铺设的具有一定下渗能力的路面。

2.1.14植草沟grassswale

用来收集、转输、削减和净化雨水径流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

2.1.15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净化雨水径流的设施,由植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滤层构成,包括生态滤水带、雨水花园、雨水湿地等。

生物滞留设施是广义下凹式绿地中的一种。

2.1.16蓄水池rainwaterstoragemodule

以PP(polypropylene,聚丙烯)模块、玻璃钢或钢筋砼及其他材料制作能存储雨水的一种灰色设施。

3基本规定

3.1.1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包含方案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

设计文件应包含说明书和设计图纸,方案或初步设计还应包含自评表(见附录)。

当项目用地红线范围面积≥10万平方米时,海绵城市设计宜利用模型进行校核并提供模型校核电子文件。

3.1.2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符合本导则规定外,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3.1.3与项目相关的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的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海绵城市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

3.1.4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杭州市位于我国大陆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中的III区,区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宜75%≤α≤85%。

3.1.5本导则海绵城市设计指标应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和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各指标值分为区域目标和地块目标,通过将区域目标分解至各地块,最终落实到用地条件或建设项目设计要点中。

3.1.6海绵城市设计指标值应按项目规划条件、项目所在区域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的顺序选取。

当无相关指标值要求时,应按表3-1、3-2和3-3的规定执行: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

表3-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类型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备注

新建项目

改扩建项目

公园绿地及广场类

不宜低于85%

不宜低于85%

工业建筑类适用清洁生产区、清洁仓储区。

道路类

不宜低于65%

不宜低于50%

民用建筑类

不宜低于75%

不宜低于55%

工业建筑类

不宜低于70%

不宜低于50%

城市河道类

非水面区域可参照公园绿地及广场执行。

2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以悬浮物SS计)要求:

表3-2年径流污染削减率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类型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备注

新建项目

改扩建项目

公园绿地及广场类

不宜低于70%

不宜低于70%

工业建筑类适用清洁生产区、清洁仓储区。

道路类

不宜低于50%

不宜低于40%

民用建筑类

不宜低于60%

不宜低于45%

工业建筑类

不宜低于55%

不宜低于40%

城市河道类

非水面区域可参照公园绿地及广场执行。

3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要求:

表3-3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类型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备注

新建项目

改扩建项目

公园绿地及广场类

不宜大于0.5

不宜大于0.6

1当区域整体改建时,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改建后的径流量不得超过原有径流量;

2建设用地的外排雨水径流峰值不应大于市政管网的接纳能力;

3城市河道类指非水面区域。

道路类

不宜大于0.65

不宜大于0.75

民用建筑类

不宜大于0.6

不宜大于0.7

工业建筑类

不宜大于0.6

不宜大于0.7

城市河道类

不宜大于0.5

不宜大于0.6

3.1.7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指标复核计算应包含: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和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复核方法如下: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利用容积法进行复核。

2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LID设施对SS的综合削减率,其中SS削减率仅计算LID设施的SS削减率。

3综合雨量径流系数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复核。

4上述相关计算公式及过程可参考《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和《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

(试行)》。

3.1.8含雨水回用功能的蓄水池等设施应根据回用水定额核算回用水量,并同步复合设施有效规模,超出核算回用水量的设施规模不计入有效调蓄容积。

3.1.9海绵城市设计应综合考虑区域水污染防治、排水防涝和雨水利用的需求。

3.1.10海绵城市设施应采取确保安全、使用和维护便捷的措施,不得对建筑、绿地、道路等造成安全影响,并应根据需要设置警示标志。

3.1.11工业建筑的厂前区、生活区、研发办公区等生活办公区的海绵城市设计,参照民用建筑类海绵城市设计。

3.1.12对环保部门经环境影响评价后要求进行事故及消防水应急收集处理、初期地面雨水收集处理、厂区雨水事故应急处理等环境突发应急措施的场所,可不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对于地表污染严重的场所

(如地面易累积污染物的化工厂、石油化工厂、农药厂、金属冶炼加工厂、铸造厂、热处理厂、电镀厂、涂装厂、油库、加油加气站等),不宜进行海绵城市建设。

污染区的地面应硬化,雨水及事故水不得入

渗至地下,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且污染区场地雨水不得采用收集回用系统。

3.1.13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绿地及其他调蓄空间宜统筹周边用地内的调蓄空间,共同承担其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如城市绿地用于消纳周边道路和地块内径流雨水时,应将相关用地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3.1.14海绵城市建设是一类涵盖多专业、多工种的系统性雨水控制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专业有:

给排水、园林景观、建筑、结构、道路、工程勘察、水利水电和电气设备专业等。

海绵城市设计过程中各专业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协同和相互衔接至关重要,应由牵头专业统筹各专业开展海绵城市设计。

1给排水专业:

城市排水系统应与海绵城市源头控制工程及水利专业等相互协同,合理划分排水分区,配合完成海绵设施与雨水管渠系统的衔接设计,核算海绵设施的溢流口过流能力、雨水回用设施用水量和规模。

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应采用适当工艺保证回用雨水水质与水量。

2园林景观专业:

应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中,构造海绵景观,展示海绵景观特色,合理布置绿地竖向满足雨水径流组织需求。

3建筑专业:

应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建筑雨水径流组织设计,落实绿色屋顶所需空间,地下空间应满足海绵设施对场地的覆土要求,配合设计雨水调蓄、回用及处理设施设备用房等。

4结构专业:

应核算海绵设施布置对场地荷载及结构稳定性的影响,配合给排水专业完成蓄水池等海绵设施结构设计。

5道路专业:

应与给排水专业相互协同,统筹完成场地竖向、道路横向及纵向坡度、透水路面结构层等设计,并对路沿石及开口等做适当的调整设计,保证地表雨水径流及时排除。

6工程勘察专业:

应提供地下水位、土壤渗透系数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确保海绵城市设计的合理性。

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场地内综合管线普查资料,为海绵城市竖向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7水利水电专业:

涉及城市河道类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时,应搜集并分析河道水系水文资料及当地气象资料,明确场地建设条件,与给排水专业协同明确场地径流组织,完成竖向分析设计及海绵设施平面布局。

8电气设备专业:

应协同海绵设施、设备配电及自动化控制、仪表等设计。

4方案或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要求

4.1设计说明书

4.1.1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说明书应包含设计依据、设计内容等基本情况说明,内容及深度要求应按表4-1的规定执行。

表4-1方案或初步设计设计说明书内容及深度要求

序号

内容

深度要求

 

1

 

★设计依据

(1)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方案设计文号

(如有);

(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所在区域上位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方案等规划文件;

(3)所采用的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主要标准、规范、导则、指南和政策文件(参考《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技术导则(试行)》2.4节内容和本导则附件);

(4)满足海绵城市设计要求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5)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2

 

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

概述项目名称、项目业主、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等。

(2)设计背景

介绍与该项目相关的建设背景,从国家、浙江省、杭州市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等层面依次展开。

(3)工程基本情况

用文字及图片清晰描述项目区位、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

介绍地块用地性质、设计范围、占地面积、绿地率、周边市政雨污水管网及排水防涝现状、周边水环境现状;改建项目应介绍建设情况。

(4)区域自然条件

简述项目建设区域地质情况、地形地貌、土壤及渗透性、

下垫面组成、综合雨量径流系数、排水条件、植被资料、水文气象、生态环境条件、基础设施、点源、面源等基础资料。

(5)问题与需求分析

可从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四方面展开叙述。

改造项目应重点阐述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需求分析;新建项目应简述对比海绵城市建设与传统开发模式建设的效果。

配套工程可将本节内容并入主体项目相关章节。

 

3

项目与上位规划及有关海绵城市建设政策要求衔接情况

(1)简述项目所在区域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方案等上位规划,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与目标,明确项目所在地块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2)改扩建项目应结合存在问题和业主建设需求,结合规划要求确定建设目标。

 

4

 

★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本底分析及评价

(1)项目竖向高程及场地排水系统分析,如场地坡向及坡度水体的位置、雨水径流汇集路径、排水管网设置等;

(2)新建项目雨水外排量和现状排水管网接纳能力分析;

(3)改扩建项目应分析场地径流系数、排水管网(包括竖向问题)、历史积水点、径流污染、周边客水汇入、道路交通、景观现状问题、公共设施完善等问题,以及业主建设需求等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需求;

(4)通过对建设基础条件的论述,做出项目海绵城市建设适建性分析。

5

项目与邻近海绵体的衔接

明确项目海绵建设与周边地块海绵设施的衔接情况,充分发挥海绵城市建设条件较好地块的海绵覆盖辐射功能,与适建性较低区域协同开发。

6

★特殊事项说明

达不到规划指标或不具备海绵城市建设条件的项目进行合理充分的原因陈述。

7

★主要设计内容

1总体设计

(1)设计原则

阐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

 

(2)设计目标

说明项目设计目标与控制指标,主要包括: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以悬浮物SS计)、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3)设计参数

列出设计所需的各项参数,如:

多年平均降雨量、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所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以悬浮物SS计)、综合雨量径流系数,以及管渠设计标准和内涝防治标准对应的设计降雨量等(如需要)。

(4)总体思路

对项目所在雨水汇水和雨水排水区域排水情况的深入分析,并结合周边生态环境及水文水系条件提出建设总体思路。

(5)LID设施方案

1)简述项目排水分区方案,说明项目场地竖向高程、雨水管网设置;

2)依据相关规范,结合项目特点简述LID设施的选择;

3)简述基本可行的LID设施组合方案,通过计算确定所选LID设施规模,列出详细计算过程,提出推荐方案;

4)参照表4-1-1和4-1-2列出计算成果。

表4-1-1地块综合雨量径流系数计算表

序号

下垫面类型

面积(m2)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1

2

3

4

5

6

……

合计

表4-1-2分区海绵设施计算表

 

2LID设施详细设计

(1)描述LID雨水系统流程,绘制LID技术流程图;

(2)简述所选LID设施基本构造、主要技术参数、平面及竖向设计;

(3)如有雨水回用系统,应简要说明雨水利用途径、需水量、回用水量、回用水水质要求、处理工艺、回用设施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及布置情况等;

(4)列出设施清单;

(5)LID设施植物选择与配置;

(6)监测设计:

如有监测要求时应说明监测内容和监测站点平面位置;

(7)提出海绵设施维护管理要求;

(8)主要设备表:

以表格清单形式列出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及主要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材质等,必要时可分列国产设备和进口设备。

8

★与其它相关专业的衔接

明确海绵城市设计和其它相关专业的衔接内容及注意事项。

排水分区序号

 

面积

(m2)

综合雨量径流系数

 

设计降雨量

(mm

海绵设

)施

1

海绵设施

2

海绵设施

3

 

控制径流量

(m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以悬浮SS计)(%

1

2

3

4

5

……

合计

/

/

/

/

注:

海绵城市专篇设计应包含表4-1中带★内容(设计文件中如已包含,注明所在章节即可);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应包含表4-1所有内容。

4.1.2公园绿地及广场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还应说明海绵设施植物设计构思和选择配置。

4.1.3道路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还应说明半透或全透水路面做法。

4.1.4城市河道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还应分析现状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具体可包括:

防洪排涝标准、水面率问题、雨水利用率、水体流通及水动力问题、上游水体水质问题、入河污染源问题、水功能区达标问题、水生态系统问题、生态护岸建设问题、水域及岸线景观问题等。

此内容如已在其他专业设计部分完成,海绵城市设计中可简要介绍。

4.2设计图纸

4.2.1杭州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图纸内容及编制深度要求应按表4-2的规定执行。

各类型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图应包含表4-2中所列第1~6项内容,图纸可分开或合并绘制。

4.2.2如有雨水回用设计,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图还应包含表

4-2中所列第7项内容。

4.2.3如有监测设计,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图还应包含表4-2中所列第10项内容。

表4-2方案或初步设计图纸内容及深度要求

序号

内容

设计深度

1

下垫面分析

比例一般采用1:

500—1:

1000,应包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同下垫面的位置、面积等,并提供下垫面和雨量径流系数汇总表。

序号

内容

设计深度

2

排水分区

比例一般采用1:

500—1:

1000,应包含排水分区界线。

 

3

雨水径流组织和溢流排放

比例一般采用1:

500—1:

1000,应标明场地设计标高、排水分区和雨水径流方向、各海绵设施的服务范围及面积、各海绵设施之间的连通关系、溢流排放口及控制节点标高,溢流排放口与市政雨水管网的衔接、外排雨水与外围大市政的衔接等。

 

4

 

海绵设施总平面布置

比例一般不小于1:

500,主要应包括地上LID设施、地下调蓄设施、末端集中排口、雨水排水管网内容等。

具体要求如下:

1公园绿地及广场类

(1)绘出现有和设计的各LID设施、监测设施、雨水排水管网;

(2)标明LID设施溢流与室外雨水系统的衔接关系;

(3)列出主要LID设施一览表。

2道路类

(1)绘出现有和设计的各LID设施、监测设施、雨水排水管网;

(2)列出主要LID设施一览表。

3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类

(1)绘出现有和设计的各LID设施、监测设施、雨水排水管网;

(2)标明LID设施溢流与室外雨水系统的衔接关系;

(3)列出主要LID设施一览表。

4城市河道类

(1)标明用地相关的蓝线、绿线等;

(2)绘出现有和设计的各LID设施、监测设施、雨水排水管网;

(3)列出主要LID设施一览表。

序号

内容

设计深度

 

5

 

竖向设计

比例一般采用1:

500~1:

1000;图上应标明用地周边现状及规划标高,用地内设计地形标高,LID设施标高,及与园路、场地、绿地等标高关系,受纳水体的常年水位、最高水位、最低水位、底标高等。

 

6

海绵设施设计

(1)应包括平面图和剖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

50~1:

100;

(2)图上应示出LID设施布置形式、各部分设计尺寸;

(3)图上应示出主要设备、仪表及工艺管道,列出主要设备表。

 

7

 

雨水回用系统平面及工艺流程

比例一般采用1:

100~1:

500。

(1)系统平面:

图上应示出雨水管网、回用水管径及流向、弃流设施、预处理设施、雨水储蓄池、雨水净化装置及溢流管,列出主要设备材料表;

(2)工艺:

图上应示出雨水回用系统中各设施及标高关系。

8

海绵设施种植设计

图示出景观种植图和列出苗木种植表(可由景观专业承担)。

9

标准横断面设计

比例一般采用1:

100~1:

200。

图上应重点绘出LID设施与其他道路设施及综合管线之间的关系。

10

监测设施

有监测要求的项目应绘制监测设施布点及提供监测设施选型。

4.2.4公园绿地及广场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图还应包括表4-2

中所列第8项内容。

4.2.5道路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图内容及深度要求还应包含以下:

1下垫面分析中包括机动车道、机非绿化分隔带、非机动车道、

人行道、中央绿化分隔带、红线外绿地等的分布。

2海绵设施总平面布置中包括透水铺装、透水混凝土路面或透水沥青路面等。

3表4-2中所列第9项内容。

4.2.6城市河道类海绵城市方案或初步设计设计图内容及深度要求还应包含以下:

1海绵设施总平面布置中应包括雨水排放口受纳水体的位置和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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