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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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

 

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

 

交易文件

 

建设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交易须知3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3

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5

(一)交易文件5

(二)投标资料递交5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7

第二章摇珠办法9

一、摇珠办法9

第三章合同条款12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28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28

第六章发包价预算28

第七章附件29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建设单位(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

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工程名称

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

4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铺设D400污水管327米,检查井18座,路面修复946.6平方米等(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人工费。

图纸总价大包干。

6

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7

承包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其中包含:

铺设D400污水管327米,检查井18座,路面修复946.6平方米等,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

工期要求

施工总期:

20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资料收取方式

投标时建设单位收取投标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

1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按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作为承包意向人的承包价。

12

承包意向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13

领取发包价及图纸

承包意向人领取交易文件时一并领取。

14

踏勘现场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

15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资料起始时间:

现场递交投资料时间为

2018年11月日10时30分至2018年月日11时00分

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大龙街金龙路1号)

16

摇珠时间和地点

1.摇珠时间:

2018年月日11时00分

2.地点:

番禺区大龙街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番禺区大龙街金龙路1号)

17

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496,700.8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22182.09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人民币24723.11元。

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及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将被拒绝。

18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9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协议书相关规定。

二、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交易须知

第二章摇珠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六章发包价预算(另册)

第七章附件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交易文件发出后,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2.2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二)投标资料递交

3.投标资料的组成:

3.1投标资料主要包括的内容: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复印件,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文件》附件一)

3.2投标文件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

4.投标资料格式

4.1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投标资料应当使用交易文件所规定的投标资料全部格式。

4.2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投标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如投标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5.2工程结算价应严格按照发包价及协议书执行。

5.3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发包价预算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发包价预算的认可,以及发包价预算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项目。

5.4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要求承包人负责的工作,但在发包价预算中没有列明的,已综合考虑并包含在内,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6.投标资料的份数和签署

6.1承包意向人须递交1份投标资料。

6.2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

7.投标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7.1承包意向人代表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投标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7.2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资料:

7.2.1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资料的;

7.2.3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资料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7.2.3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8.递交投标资料的有效性

8.1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文件所述的合格条件在递交投标资料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投标文件资料。

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文件中合格条件的,视为递交投标资料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

8.2递交投标资料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随机抽取(摇珠)方式从递交投标资料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8.3递交投标资料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随机抽取(摇珠)方式从递交投标资料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8.4递交投标资料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8.5如无承包候选人递交投标资料,建设单位可以自行选定承包人。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9.参加摇珠会

9.1承包意向人代表须按交易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

9.2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递交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10.摇珠办法

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

11.发包通知书

11.1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2.1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2.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

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2.3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3.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第二章摇珠办法

一、摇珠办法

16.摇珠程序:

16.1按承包意向人在递交投标资料签到时的先后顺序,依次随机抽取承包意向人身份对应的序号,序号由各个承包意向人代表签名确认。

16.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情形选取承包候选人:

16.2.1递交投标资料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随机抽取(摇珠)方式从递交投标资料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16.2.2递交投标资料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随机抽取(摇珠)方式从递交投标资料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16.2.3递交投标资料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17.确定承包人

17.1建设单位按照交易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摇珠,根据摇珠结果,最终确定承包候选人。

17.2摇珠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摇珠先后顺序确定的承包候选人,依次推荐为第一承包候选人至第三承包候选人。

17.3建设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

17.4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承包的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被取消资格的,建设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承包人,以此类推。

17.5如无承包候选人递交投标资料,建设单位可以自行选定承包人。

17.6摇珠结果应按原公告发布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承包意向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承包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表一

摇珠序号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摇珠时间:

摇珠地点:

序号

承包意向人名称

摇珠序号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监督人:

日期:

附表二

摇珠结果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摇珠时间:

摇珠地点:

摇珠结果

摇珠序号

对应的承包意向人名称

承包意向人签名确认

第一承包候选人

第二承包候选人

第三承包候选人

 

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见证、监督人:

日期:

第三章合同条款

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

2018年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全称):

(中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

工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

工程内容:

本工程主要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铺设D400污水管327米,检查井18座,路面修复946.6平方米等(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番禺区大龙街汉基工业区污水支管完善工程,其中包含:

铺设D400污水管327米,检查井18座,路面修复946.6平方米等,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人工费。

图纸总价大包干。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肆拾玖万陆仟柒佰元捌角陆分(人民币)

¥:

496700.86元

(本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淤泥渣土排放费、人工费已包含在发包价中)

(其中:

安全文明措施费:

¥:

22182.09元,淤泥渣土排放费:

¥:

24723.11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报价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发包价及财政评审预算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报价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发包价预算(财政评审预算);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州市、番禺区现行建设管理规定及其它法规、法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行业标准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2018年月日,图纸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按通用条款4.2条执行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条执行及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签订的监理合同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按发包人与监理公司签定的监理合同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现场代表

职权:

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履盖监理工程师的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权:

代表承包人全权处理工程一切事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发包人提供水、电接驳点。

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三天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地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⑹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三天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前三天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除文物保护外,其他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每十五日提供一次完成工作量报表及余下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表各一份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合同通用条款9.1(5)款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须负全责保护所有成品,直至工程移交为止,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定位点保护、资料交接、技术交底。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定标后三天。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三天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图纸修改和增加工程而向甲方申请同意;发包方的变更通知及不可抗力因素。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属隐蔽工程的由双方验收签证。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按《通用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20.1承包人按规定健全现场安全生产、保卫措施,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进行期间,因承包人责任造成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意外伤亡、财产损失、破坏或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1、安全防护

按《通用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21.1、所有安全防护措施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22、事故处理

按《通用条款》增加以下内容:

22.1、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与支付

23.2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采用大包干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文件绘述的本工程时需要克服困难的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23.3双方约定合同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①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除外);②发包人指派新的工作。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完成总工程50%后,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30%;

2、完成总工程100%后,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经财政评审机构审定并交齐资料后,财政拨款到帐后15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

3、剩余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2年)满且完成全部的保修项目的14天内,由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4、上述工程进度款项已包含工人工资款;

5、上述所有款项支付时间根据财政部门最终的拨款时间确定。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按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有关结算文件执行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工程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原则上由承包人按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选购及国家相关标准自行采购。

必须先送样板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方能组织供应,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该工程验收。

28.2施工期间材料人工及价差不予调整。

八、工程变更

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发包价预算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发包价预算的认可,以及财政评审预算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项目。

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要求承包人负责的工作,但在发包价预算中没有列明的,已综合考虑并包含在内,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确认后实施;变更工程完成后的七天内,现场签证单须交发包人、监理人确认,逾期不再补签证;变更手续按发包人的有关规定审批,变更工程按以下办法确定价格:

(1)发包价预算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2)发包价预算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发包价预算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3)发包价预算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则可套取2010年广东省相关计价办法及计价定额,材料价格则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如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没有相应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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