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协议书模板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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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协议书模板10篇
土地转让协议书模板10篇
土地转让协议书模板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协议书的场合越来越多,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
那么相关的协议书到底怎么写呢?
下面是的土地转让协议书10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那么。
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
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
联系:
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立年限为日。
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
写))。
总金额(大元(币种:
)。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当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
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效劳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当。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那么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当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2)本合同签订时间3;
(3)(4)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经过甲乙两方根据相关合同法等规定,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前提下,签署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段位于长丰县双墩安置区(地段名称),土地证号:
xxxxx。
土地使用人:
张三,使用面积为200平方米。
用途:
住宅。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是地段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的总价格为人民币xxxx(此处应为大写的金额数),乙方将该地段的转让款,分三期付给甲方(或一次性付清),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明。
最迟结款日期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
2、甲方需要在转让之前,确保该地段没有任何建筑物,无任何纠纷。
3、甲方需要负责依法提供相关的依据,并且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等。
4、如果乙方要求过户,甲方需要提供所有的相关手续,并且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如果因为甲方的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甲方应该退回所有购置土地的转让款项,并且按照赔偿,支付乙方按照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
5、甲方需要把原政府规划许可证件、集体使用证、安置协议等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需要积极地帮助乙方解决所有土地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该土地转让之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且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争执,经过调解无效的,提请法院
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过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证明人:
证明人:
年月日
土地转让协议书甲方:
衡市桃城区何庄乡大庙村委会乙方:
衡水市桃城区河西街道办事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那么,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衡水市市区新华路河西办事处办公楼西侧,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
该宗地四至:
西至桃城区财政局,东至河西办事处,南至新华路,北至原衡水市物价局。
二、转让方式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百壹拾万元。
2、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20%,计人民币贰拾贰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
双方签订协议书后15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捌拾捌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
在乙方办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1、假设乙方未能得到该地块的审批手续,甲方愿意返还定金,计贰拾贰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假设乙方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完后,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等原那么,就土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地块及房屋根本情况
该土地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
四方界址为东南西北。
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因该地块上已建成永久性房屋,现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敞坝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拾陆万捌仟元整,余款人民币陆万元整一次性付清,即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甲方陆万元整。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将该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且无任何担保;在能够办理产权手续的前提下,甲方还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产权登记。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待甲方交付房屋后,因建立该房屋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完善该房屋的相关手续。
鉴于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仅由甲方承包经营,甲方保证该土地的所有的使用权人自愿将该土地上的一切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该土地的使用权一并由乙方支配使用。
该土地及房屋如遇征用拆迁,对于补偿等事项,所有权利由乙方单独享受,甲方无权干预,由此产生的一切收益(即地上附着物,房屋、前后院坝及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补偿款等)归乙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不能按约定交付房屋那么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拾万元整。
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清相应房款那么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支付的定金。
任何一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上保存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
甲方:
营山县双流镇人民政府
乙方:
双流镇九龙村2社(街道)阳平富
甲方为了加强开展双流镇小城镇建立步伐,扩大场镇规模,促进双流镇经济跨越式开展,现与乙方达成国有土地有偿转让协议:
一、转让地点及四至界限
该土地位于双流镇街道林业站斜对面,面积为长10米×宽8米=80平方米,东至公路,南至曾小华房屋相邻,西至河边,北至阳国忠房屋相邻。
二、转让金额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转让金合计:
8000.00元,(大写:
零万捌仟零佰零拾零圆整),(以财政票据为准)。
三、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才准予修建,并且不得超占转让面积,否那么按有关规定承当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财政所各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营山县双流镇人民政府(签章)
乙方:
(签章)
xx年九月五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那么,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工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
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当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立。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那么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缺乏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方(签章)鉴证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公平合理,相互自
愿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威宁县海边村安置区,集体土地证号为:
威集用(20xx)第X003号,土地使用权人:
耿昆,使用权面积为300平方米,地类(用途):
住宅,该宗地四至:
西至A205,东至A203,南至威双大道,北至广聚路。
(注:
该宗土地是由耿昆转让给马关志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赵正国所有。
)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柒拾捌万陆仟元整(¥:
786000.00元整),乙方将房屋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
2、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
4、如乙方要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置土地的转让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每日计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证明人:
证明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老实信用原那么,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海口市,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
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地使用权座落及现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商住用地,属开发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开发(以下简称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卖的土地作价470万入股认缴资本,占70%股权;乙方以货币出200万一次性出资资本,占30%股权。
2、甲方所出让的土地保证在合作公司营业执照下发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成土地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
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2.0,绿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670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5%,计人民币33.5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
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合作公司营业执照手续和完成货币入资。
第二期,转让土地在国土局登记受理办理过户于合作公司名下时,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再行支付地价款的30%,计人民币200万元。
第三期,办结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地价款的55%,计人民币368.5万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办理完规划许可证后十天内付清。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甲方应先行办理合作公司购置转让土地的出让协议,以确保过户等工作的实施进度与本协议相吻合。
5、该工程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
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开发指标、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第三方转让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假设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67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局部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
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2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别承当合作公司的相关费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当应由受让方承当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另行承当。
2、乙方的开发建立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协议编号:
甲方(转让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
: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让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
:
帐号:
电子信箱:
甲方拥有位于市路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工程开发权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根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
2、土地使用权面积: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
(其中:
非住宅平方米,住宅平方米。
)
5、土地规划用途:
6、土地使用期限:
7、土地现状: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号:
10、地号:
第二条土地工程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立用地批准书、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工程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当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工程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工程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协议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年月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计人民币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工程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七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工程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立用地批准书、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交付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工程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工程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
帐号为:
;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工程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协议书、红线图、建立用地批准书、建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工程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工程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当,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当的局部,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表达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十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当;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当。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工程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