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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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学科评议权申请办法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人事部、原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等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规定,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办学活力,使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更好地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服务,我省将逐步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授予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
为了规范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授予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高校的总体要求
1、高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团结协作,能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校具有一支教育教学能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结构较合理、适应新世纪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自觉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3、学校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经批准已以本校为主培养了一批本科层次以上的合格人才,教学质量较高。
毕业生社会评价良好。
4、学校有较好的科研工作基础,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其它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项目,并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5、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合理。
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职务评聘政策,坚持评审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科学、规范,对学校改革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条件
(一)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条件
申请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学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学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学科梯队。
2、具有硕士学位授予点。
3、该学科有4名以上在职教授、5名以上在职副教授。
4、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经批准已以本校为主培养出三届以上本科层次以上的合格人才,教学质量较高。
同时注重教育教学改革,近五年来教学创新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
5、科研成绩突出。
近五年来承担过5项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项以上。
(二)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条件
申请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学科必须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三年以上,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点或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2、具有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学科梯队,有7名以上本学科在职教授,且有一定数量的45岁以下教授。
3、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经批准已以本校为主培养五届以上本科层次以上的合格人才,教学质量较高。
同时注重教育教学改革,近五年来教学创新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2项以上。
4、科研成绩突出。
近五年来承担6项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3项以上。
三、学科评议组组建办法
1、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原则上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培养目录中的一级学科申报。
单科类或特殊类学科可按二级学科申报。
2、申请评议权的学科应设置学科评议组成员库。
评议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学科评议组成员库应由在职教授、副教授组成,其中教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评议教授任职资格的学科评议组成员库应全部由本学科在职教授组成。
成员库中45岁以下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要占一定比例。
四、学科评议权申请、授予办法
1、申请学科评议权的高校根据申请条件,按照《申请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学科评议权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的要求,向省教育厅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材料。
2、省教育厅成立由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委员和省教育厅有关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申报学科是否具备学科评议权授予条件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到学校进行实地考察。
3、省教育厅根据考察组的论证意见,决定是否授予教授或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
五、学科评议组评议工作要求
1、获得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高校,应在批准授权的学科范围内评议本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议结果报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审定。
不具备学科评议权的学科申报人员仍须报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组和高评委会评审。
2、各高校要加强对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确保评审质量。
省教育厅将对具有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或评审权的高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能正确行使评议或评审权力、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高校,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学科评议权或建议收回评审权。
附件:
申请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的材料要求
二○○五年月日
附件:
申请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学科评议权的材料要求
1、反映申请学科具备教授或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授予条件的综合报告(一式3份)。
2、申请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学科情况简表(一式3份)。
3、拟组建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组成员库成员情况简表(一式3份)。
4、反映申请学科教学、科研实绩的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各1份)。
5、学校师资、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主要规章制度(各1份)。
附表1:
申请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学科情况简表。
附表2:
拟组建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组成员库成员情况简表。
附表1:
申请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学科评议权学科情况简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学科名称
博士点
名称
硕士点
名称
是否为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
教师总数
教授
副教授
讲师数
承担研究
课题情况
获奖情况
学科评议权涵盖的专业
现具有何级别评议权
申请何级别评议权
省教育厅人事处初审意见
省考察组论证意见
省高校教师高评委会评审
意见
备
注
总
数
45岁以下
总
数
40岁以下
附表2:
拟组建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学科评议组成员库成员情况简表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院系
党政职务
最后
毕业学校
所学
专业
最高学位
或学历及
取得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何时何评委会评审
是否博导院士及批准时间
现从事专业及年限
学科评议组名称
备注
注:
此表按拟组建的学科评议组分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