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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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按照省委高教工委转发的教育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文件精神和学校“5.24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将六月定为学生工作“安全教育月”,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促进我校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学习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内容,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培养学生具备在日常生活中甄别、预防安全事故和避免安全事故具的能力,有效提高学生确保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能力素养。
三、具体内容
.开展一次主题教育班会,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在全院范围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宿舍、每个学生,采取多种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危机应急响应网络。
各学院要在近期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学工人员要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倾向,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要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积极性,调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心理委员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学生心理委员信息网络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3.全面开展“网贷”排查和警示教育。
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网贷”情况进行排查。
开展“网贷”警示教育,培养学生勤俭意识,引导学生建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通过警示教育让新生认识到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的危害性,帮助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的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加强夏季游泳安全管理,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禁止学生到校内外偏僻地段活动,避免意外,严禁学生到校内人工湖游泳、戏水、钓鱼,杜绝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要求学生往返江南、江北校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严禁随意横穿马路。
6.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异常排查和处理。
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加强对学生上课和作息的考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对缺课、夜不归宿、赌博、酗酒、上夜网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排查和处理。
7.加强学生思想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高度重视敏感时期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国际关系问题对学生的影响,敏锐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正面教育和引导学生理性爱国、遵纪守法,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8.加强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了解返校毕业生思想动态,对尚未返校的毕业生要坚持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做到毕业生外出去向明确、家长知情、联系畅通,不能让毕业生游离于学校的日常管理之外。
9.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
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在“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期间每周深入公寓不少于1次。
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现金和存折银行卡等,养成人走锁好门窗的习惯,增强集体防盗意识,避免由于疏忽大意引发盗窃案件;教育学生安全用电,注意插线板、充电器、台灯等电器的使用安全,坚决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避免火灾的发生。
加强对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对无故在校外租房居住者,要坚决勒令其限期搬回,对确因情况特殊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0.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不断完善好心理异常、学习后进、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档案,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到教育、引导和管理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1.严格考勤与请假制度。
按照《学生手册》有关管理规定,对学生请假外出严格审核和审批。
学生在实习或联系就业单位期间应与二级学院保持联系,二级学院也应主动加强与学生联系,掌握学生情况。
2.坚持周日晚点名制度。
做好相关记载,落实未到学生去向。
3.坚持好江北校区辅导员值夜班制度。
江北校区值夜班辅导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5·24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结合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好本学院“安全教育月”活动,落实措施,细化环节,确保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合理规划,认真贯彻落实。
要结合学院和学生的实际,结合通知要求合理规划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内容,制定“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并与学生签订《学生安全承诺书》,调动学生的自主管理作用,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注重经验总结,留存过程材料。
要重视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工作,要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一条综合性新闻报道(二级学院网站、学工部网站、学校主网)增强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活动效果,并留存“安全教育月”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备案存档。
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按照省委高教工委转发的教育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文件精神和学校“5.24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将六月定为学生工作“安全教育月”,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促进我校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学习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内容,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培养学生具备在日常生活中甄别、预防安全事故和避免安全事故具的能力,有效提高学生确保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能力素养。
三、具体内容
.开展一次主题教育班会,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在全院范围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宿舍、每个学生,采取多种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危机应急响应网络。
各学院要在近期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学工人员要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倾向,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要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积极性,调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心理委员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学生心理委员信息网络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3.全面开展“网贷”排查和警示教育。
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网贷”情况进行排查。
开展“网贷”警示教育,培养学生勤俭意识,引导学生建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通过警示教育让新生认识到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的危害性,帮助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的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加强夏季游泳安全管理,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禁止学生到校内外偏僻地段活动,避免意外,严禁学生到校内人工湖游泳、戏水、钓鱼,杜绝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要求学生往返江南、江北校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严禁随意横穿马路。
6.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异常排查和处理。
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加强对学生上课和作息的考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对缺课、夜不归宿、赌博、酗酒、上夜网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排查和处理。
7.加强学生思想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高度重视敏感时期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国际关系问题对学生的影响,敏锐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正面教育和引导学生理性爱国、遵纪守法,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8.加强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了解返校毕业生思想动态,对尚未返校的毕业生要坚持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做到毕业生外出去向明确、家长知情、联系畅通,不能让毕业生游离于学校的日常管理之外。
9.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
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在“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期间每周深入公寓不少于1次。
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现金和存折银行卡等,养成人走锁好门窗的习惯,增强集体防盗意识,避免由于疏忽大意引发盗窃案件;教育学生安全用电,注意插线板、充电器、台灯等电器的使用安全,坚决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避免火灾的发生。
加强对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对无故在校外租房居住者,要坚决勒令其限期搬回,对确因情况特殊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0.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不断完善好心理异常、学习后进、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档案,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到教育、引导和管理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1.严格考勤与请假制度。
按照《学生手册》有关管理规定,对学生请假外出严格审核和审批。
学生在实习或联系就业单位期间应与二级学院保持联系,二级学院也应主动加强与学生联系,掌握学生情况。
2.坚持周日晚点名制度。
做好相关记载,落实未到学生去向。
3.坚持好江北校区辅导员值夜班制度。
江北校区值夜班辅导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5·24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结合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好本学院“安全教育月”活动,落实措施,细化环节,确保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合理规划,认真贯彻落实。
要结合学院和学生的实际,结合通知要求合理规划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内容,制定“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并与学生签订《学生安全承诺书》,调动学生的自主管理作用,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注重经验总结,留存过程材料。
要重视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工作,要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一条综合性新闻报道(二级学院网站、学工部网站、学校主网)增强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活动效果,并留存“安全教育月”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备案存档。
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按照省委高教工委转发的教育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文件精神和学校“5.24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将六月定为学生工作“安全教育月”,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促进我校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学习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内容,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培养学生具备在日常生活中甄别、预防安全事故和避免安全事故具的能力,有效提高学生确保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能力素养。
三、具体内容
.开展一次主题教育班会,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在全院范围开展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把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宿舍、每个学生,采取多种教育宣传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危机应急响应网络。
各学院要在近期对全院学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学工人员要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倾向,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要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的积极性,调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心理委员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学生心理委员信息网络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3.全面开展“网贷”排查和警示教育。
各学院要对本院学生“网贷”情况进行排查。
开展“网贷”警示教育,培养学生勤俭意识,引导学生建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通过警示教育让新生认识到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的危害性,帮助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的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4.加强夏季游泳安全管理,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
禁止学生到校内外偏僻地段活动,避免意外,严禁学生到校内人工湖游泳、戏水、钓鱼,杜绝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
5.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要求学生往返江南、江北校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不乘坐陌生人的车辆,严禁随意横穿马路。
6.加强对学生安全纪律异常排查和处理。
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加强对学生上课和作息的考勤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对缺课、夜不归宿、赌博、酗酒、上夜网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排查和处理。
7.加强学生思想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高度重视敏感时期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国际关系问题对学生的影响,敏锐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正面教育和引导学生理性爱国、遵纪守法,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8.加强毕业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了解返校毕业生思想动态,对尚未返校的毕业生要坚持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做到毕业生外出去向明确、家长知情、联系畅通,不能让毕业生游离于学校的日常管理之外。
9.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教育管理。
各学院学工人员要在“安全教育月”活动开展期间每周深入公寓不少于1次。
要教育学生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现金和存折银行卡等,养成人走锁好门窗的习惯,增强集体防盗意识,避免由于疏忽大意引发盗窃案件;教育学生安全用电,注意插线板、充电器、台灯等电器的使用安全,坚决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拉、乱接电源,避免火灾的发生。
加强对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对无故在校外租房居住者,要坚决勒令其限期搬回,对确因情况特殊需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0.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与管理。
不断完善好心理异常、学习后进、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学生档案,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到教育、引导和管理及时到位,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1.严格考勤与请假制度。
按照《学生手册》有关管理规定,对学生请假外出严格审核和审批。
学生在实习或联系就业单位期间应与二级学院保持联系,二级学院也应主动加强与学生联系,掌握学生情况。
2.坚持周日晚点名制度。
做好相关记载,落实未到学生去向。
3.坚持好江北校区辅导员值夜班制度。
江北校区值夜班辅导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5·24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结合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好本学院“安全教育月”活动,落实措施,细化环节,确保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合理规划,认真贯彻落实。
要结合学院和学生的实际,结合通知要求合理规划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的各项内容,制定“安全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并与学生签订《学生安全承诺书》,调动学生的自主管理作用,将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注重经验总结,留存过程材料。
要重视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和经验总结工作,要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一条综合性新闻报道(二级学院网站、学工部网站、学校主网)增强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活动效果,并留存“安全教育月”活动的过程性材料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