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8978610 上传时间:2023-02-02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19.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docx

南川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南川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类别

目标任务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重点工作考核

地表水考核

1

大溪河平桥镇断面水质保持优于Ⅳ类。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农委、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南平镇、大观镇、水江镇、兴隆镇、木凉镇、鸣玉镇、三泉镇、石墙镇、楠竹山镇、山王坪镇、中桥乡、骑龙镇、民主镇、冷水关镇、峰岩乡、福寿镇、石溪镇、河图镇

2

蒲河红岩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农委、南平镇、神童镇、石莲镇

3

黎香溪增福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农委、太平场镇、黎香湖镇、白沙镇、乾丰镇、大观镇

4

芦沟溪黄金林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农委、白沙镇

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5

完成南平组团、水江组团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区环保局

化工污染整治

6

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专项整治。

区环保局

区经济信息委、安监局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7

鼓励工业企业实施中水回用,提高工业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区经济信息委

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防止“十一小”企业死灰复燃

8

巩固“十一小”企业取缔成果,防止“十一小”企业死灰复燃。

区经济信息委

区环保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9

加大高能耗、重污染企业淘汰力度,依法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或生产线,制定并实施落后和过剩产能年度淘汰方案。

经信、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法律法规规定,推进落后产能淘汰。

区经济信息委

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相关乡镇(街道)

 

城镇污染治理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

10

启动南川区污水处理厂、南川区东城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

区城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新城区管委会

城镇配套管网建设

11

按照市级要求,完成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6%以上。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南城街道、新城区管委会

12

按照市级要求,完成乡镇(含撤并场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二三级污水管网建设任务。

区环保局

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有关乡镇(街道)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13

基本完成10座乡镇(含撤并场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工艺改造。

全面提升运维水平,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已建成设施稳定运行。

区环保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有关乡镇(街道)

14

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2%。

区环保局

有关乡镇

污水处理收集

15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5%。

区城管局

区城乡建委、区环保局

污泥处理

16

2018年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

城镇节水

17

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区水务局

区城管局、区环保局

18

逐年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1%以内。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19

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积极推动雨水回收或中水利用,力争在建成的2-3个项目中应用相应技术。

区城乡建委

区机关事务局、区城管局

企事业单位排污治理

20

全面开展机动车清洗业、机动车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高速公路服务区、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污水治理设施排查工作。

完成3家上述单位的整改任务。

区城管局

区环保局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21

完成1.3万头存栏生猪当量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工程整改。

区农委

区环保局、有关乡镇(街道)

22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应配备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到2020年,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5%以上。

区农委

区环保局、有关乡镇(街道)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23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8%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7%以上,农作物病虫害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3%以上。

区农委

有关乡镇(街道)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4

完成12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区环保局

区城乡建委、区卫生计生委、有关乡镇(街道)

25

继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区城管局

有关乡镇(街道)

 

水资

源保

 

水资

源保

水资源保护

26

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6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1%。

区水务局

区城乡建委、有关乡镇(街道)

27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

区水务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统计局、有关乡镇

28

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发展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

区水务局

29

将再生水、雨水和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区水务局

有关乡镇(街道)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

30

参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执行。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

水源地达标建设

31

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年度达标评估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水源地个数比例比上一年度提高。

区环保局

有关乡镇(街道)

 

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2

肖家沟水库梅垭水厂、双河水库鹰岩水厂(备用)等2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有关乡镇

33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90%以上。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有关乡镇

34

完成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善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有关乡镇(街道)

35

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到2018年年底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20%以上。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有关乡镇(街道)

河流综合整治

36

继续加强芦沟溪、大溪河的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水质,断面水质不低于2017年水平。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有关乡镇(街道)

界河环境管理

37

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界河水污染防治工作。

区水务局

区环保局、有关乡镇(街道)

水生态保护

38

开展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城管局

 

地下水防渗

 

地下水防渗

39

推进全区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并实施封井回填。

区国土房管局

区安监局、区煤管局、区水务局、有关乡镇

40

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2017年底前未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暂扣成品油零售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和换发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区商务局

区环保局、区安监局

41

对未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

区安监局

区环保局、区商务局

42

对2017年底未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依法进行管理,督促在10月底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

区环保局

区安监局、区商务局

良好水体保护

43

开展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的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推进完成50%的任务。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城管局、有关乡镇

市控考核、生态补偿等重要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

44

2018年9月底完成神童镇新建水质自动站征租地、“四通一平”、站房建设任务,满足重庆市水站建设要求。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神童镇

次级河流清漂

45

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大漂浮物清理工作,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区水务局

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中小河流河段整治

46

继续推进中小河流重点河段防洪护岸工程。

区水务局

有关乡镇(街道)

保障措施

强化科技保障

47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

区科委

加大资金保障

48

加大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支持。

区财政局

跨界流域补偿

49

探索和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探索横向资金补助,开展补偿试点。

推动跨界河流水环境补偿机制建立。

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

有关乡镇(街道)

 

强化科技支撑

强化科技支撑

50

从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导目录或面向社会征集的技术成果中,遴选出适宜本地区推广的水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编制技术指导目录。

所有入选技术均应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进行第三方检测或检验,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技术指导目录中的每项技术应包括技术名称、内容及指标,适用范围、典型应用案例、技术咨询单位信息等。

区科委

51

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发布后,加强指导目录的实施。

通过书刊、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开发布,明确要求相关水污染防治工程中应优先采用指导目录中技术。

加强信息反馈,建立指导目录定期完善修订机制。

区科委

 

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环境信息公开

 

环境信息公开

52

每季度公开“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区环保局

53

按照《关于强化水体达标方案编制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不达标水体方案编制和工程实施进展情况。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城管局

54

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状况信息。

区环保局

55

每月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

区环保局

56

定期公布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相关信息。

区环保局

区经济信息委

57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区环保局

58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全区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信息。

区水务局

59

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全区城区用户水龙头出水安全状况信息。

区卫生计生委

地方管理机制落实

60

切实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区控断面水质不能低于2017年水平。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有关乡镇(街道)

61

推动环保督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环保督察结果运用,督察情况纳入区县社会经济发展实绩考核。

对工作不力或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

区监察委、

区委组织部

62

开展全区水污染防治管理大数据应用系统建设;按时完成水污染防治管理系统基础数据填报工作。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

63

开展辖区内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建立的研究工作。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

64

每月20日前,报送《水十条》实施进展、佐证资料、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

区环保局

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农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有关乡镇(街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