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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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夯实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明确事故责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创建和谐校园。
根据各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安全职责
(一)校长1人:
李广华
1、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分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的落实;
3、遇重大紧急事件立即按规定上报并亲临现场指挥,搞好处置工作。
(二)副书记1人:
刘东京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副校长1人:
刘艳丽
1、对学校教学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2、功能室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保处6人:
刘东京、崔万吉、刘宝清、张文静、陈守泉、赵春红
安保处为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校舍、教学设施和师生人身安全负领导责任。
(1)负责校舍、教学设施安全:
①组织校舍、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小组开展工作。
②校舍、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小组工作职责:
定期检查校舍、教学设施,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校舍垮塌和其它不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特殊天气校舍安全排查,严防灾害性天气影响校舍安全,造成师生伤害;定期检查消防器械,将消防器械按规定安装到位,及时更换失效灭火器材,确保正常使用;定期检修线路,严防因线路老化、破损而漏电、短路等造成师生伤害;定期检查供电设备,确保楼梯、宿舍等供电准时无误,确保校园夜间照明、应急灯等设施正常工作。
③校舍、教学设施安全检查小组人员为学校校舍、教学设施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2)负责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
张文静
①对学校供水设施进行监管,严防水源受到污染和其他事件发生。
②对纯净水供应实行检查把关,严禁将过期变质纯净水给师生饮用。
每学期或学年度应要求纯净水供应商提供合格的纯净水检验报告,并签订《纯净水供应及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3)负责传染病防控和疫情报告工作:
尹丽霞
学校卫生室负责人为学校传染病等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人。
其岗位安全职责是:
履行卫生室负责人(或兼职校医)工作职责;冬春季做好传染病防控,实施师生晨检和参与疫情报告等工作。
(4)负责科室室安全:
刘东京
①部室设施设备、器材使用和财产安全由各部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仪器室和体育器材室由教导处负领导责任除外),为学校部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②部室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认真填写本室公物登记册,定期与总务处财产管理人员进行财产核对。
随时检查门窗、房门和室内设施(含防盗设备、电路设施设备)、器材、物品、药品等,发现问题及时书面上报,积极协助学校处理。
开、关部室房门,确保财产安全、使用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③领导办公室,年级组、各职能办公室安全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5)负责指导安保处安全管理人员抓好日常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刘东京
①采取措施,加强政治保卫工作,严防一切敌视社会,破坏国家稳定的反动分子、地痞流氓等人员到学校滋事。
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紧密配合周边各职能部门,加强综合治理,整治和优化学校环境和周边环境。
③贯彻与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方案、预案等。
④随时保持通讯信息畅通,从交通、经济、心理、人力上做好一切应急准备,果断参与处理一切校园突发安全事件。
⑤负责节假日、汛期及夜间值班安排与检查。
(6)负责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建档和通报等。
(四)教导主任1人:
张莉敏教导主任为学校教学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以下岗位负领导责任。
(1)负责实验室、仪器室安全(鲍成荣)
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为学校实验用药品、物品的安全存放、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①实验用药品、物品管理人员应做好药品、物品的领用登记、保管工作,按规范要求保管使用,严防危险药品、物品流入学生,流出校园。
②实验教师在实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实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的化学、生物等实验药品,严防中毒、触电、烫伤等事件发生。
(2)负责体育器械安全(崔万吉)
体育器械的安全由体育器材室管理人员负责,为体育器械安全使用和保管的直接责任人。
体育教师应在教案中涉及安全教育知识。
上课前应强调安全,仔细检查体育场地、器械是否安全,确保无问题后方可使用,上课期间应严密组织,将学生置于管理范围之内,身体不适学生应在操场见习或做出妥当处理,严禁学生离开操场,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负责课堂安全(任课教师)
分管教学的领导对课堂安全负领导责任,教导处负具体安全责任,时间起止以上下课铃声为准。
①课堂安全包括上课(眼保健操由做操前一节课教师负责)、早、午自习、晨会等,依课表安排和请假手续认定责任人。
②当堂授课教师为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谁的课堂谁负责”的管理办法,凡在课堂上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其职责是:
1、上课教师(或辅导教师)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2、教学之前应先清查人数,将未到学生名单立即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联系,同时报告班主任。
3、上课期间密切关注学生情况,若遇学生在课堂上急病发作等突发情况,应迅速果断处置,并及时通知班主任和相关领导。
4、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6、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7、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必须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
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8、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五)大队辅导员 赵春红
(1)政教处主任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对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部署、检查班级安全工作,协助学校,指导班主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检查等安全工作。
(3)节假日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4)督促、检查各班建立安全工作档案。
(5)学校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六)班主任
(1)班主任为本班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2)岗位安全职责是:
①对本班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实施班级安全管理。
②落实点名制度。
早操、课间操、早、午放学时清点本班人数,安排班干部做好记载;对未到场学生应立即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查明原因;放学后按时将本班全体学生护送出校;
③建立《家长通讯录》,将本班每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电话等信息联系方式录入其中;
④上课、上自习科任教师通知本班有缺席学生时,应立即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查明原因。
⑤若知道或接到科任教师学生生病,应及时通知协助家长或直接送医院医治。
⑥集会、升旗、上操、文娱活动等集体活动时,负责本班会场纪律和安全;负责疏导本班学生有序上下楼和进出教室,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⑦做好本班春、秋季节传染病防治工作,注重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⑧配合学校定期收缴管制刀具、危险品。
⑨每学年度初与学校签定《班级安全责任书》,每学期初和夏季来临之时与学生和家长分别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和《夏季学生安全责任书》,依据责任书中的条款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⑩规范班级学生行为;成立班级安全小组并组织开展工作;确定安全信息员并经常搜集班内安全信息;组建和管理路队;应保持经常与家长联系。
⑾记录与建立详细的班级安全工作档案。
如点名册、班务日志、报到册、班主任工作手册、安全责任书、家长通讯录、特异体质学生档案、特殊家庭及特困生档案、路队名单、班务工作计划等。
⑿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
⒀班级若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要作为第一处理人,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处置工作。
(七)其他岗位安全
1、课间操安全:
(1)带操老师、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共同承担课间操学生安全责任,教导处和值班领导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职责:
①课间操由带操老师组织;班主任到场检查学生上操情况,清点学生人数,未到学生查明原因,及时处置;教导处和值班领导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②带操老师若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上操;要认真组织,严防学生在操场追逐、打闹。
③课间操因雨或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时,由班主任负责安排并管理本班学生。
④值日教师负责认真检查教室、楼梯楼道、安保处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厕所、分管校园责任区,督促学生按时上操。
⑤带操教师,值日教师要认真管理学生并进行检查评比。
2、楼梯间安全:
(1)下课后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段的安全由当堂课任课教师负责,考试期间由监考教师负责,
(2)职责:
①上、下课、上、考试结束等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当堂课任教师应疏导学生有序上下楼,严防学生推拉拥挤。
②课间操、集会等户外集体活动结束后,值日教师应在楼梯处管理,班主任带领本班学生有序进教室。
3、课外活动安全
看电影、体检及文娱活动等课外活动时,活动期间学生安全由值周领导负领导责任,带队教师负具体责任,班主任负直接责任。
大型文娱活动、学生集体外出等实行报批制,学校制订出组织方案、安全预案和申请,书面报教办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4、学校周边环境安全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由总务处负责。
总务安保处应随时巡查校园周边,排查治安隐患,及时与公安、文化、村镇等单位联系,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外保内教功能,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5、值周安全
值周带班领导对值周安全负领导责任,值周教师对值周安全负具直接责任,各自职责是:
(1)学校大队部每学期制定并印发《干部教师值周安排表》,实行领导和教师轮流带班值周制。
(2)带班领导在值周前一周的周五要对值周人员进行值日分工并通知到值周人员,保证周一至周五至少有一名教师负责值日。
(3)值周人员的安全职责是:
①班级纪律、卫生等事务的检查评比;师生集体活动安全督查;《校务日志》的填写与通报。
②负责课间安全
a、课间指上下课间隙。
b、值日教师和安保处管理人员为课间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值日教师负责教室、楼梯和楼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厕所、分管校园责任区。
值周带班领导对值班教师负领导责任。
c、职责:
课间及时巡视、巡查分管责任区,严防学生在分管责任区内携带管制刀具或发生打架、骂人、追逐、攀高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③早、午提前30分钟到校值班并巡查校园;
④放学时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疏导和维护;
⑤放学路队的指挥与督查;
⑥放学以后校园清场并通知门卫关锁校门;
⑦周六、周日校园值班;随时保证关锁校门,禁止所有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⑧认真填写《电话登记册》、《值班登记册》和《门卫登记册》;
⑨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6、夜间值班安全
夜间值班安全安保处负领导责任,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的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
值班期间管好校门,禁止闲散人员入内。
锁校门,同时开启红外线报警器,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
值班期间每晚10时以后必须确保1至2次夜间校园巡查。
7、节假日、汛期及夜间值班安全
节假日、汛期及夜间值班安全安保处负领导责任,值班人员负直接责任。
(1)值班及交接班时间
①节假日:
元旦、五一、国庆、寒暑假全天24小时。
②汛期:
每年5月下旬至10月下旬。
③交接班时间:
值班完毕下午6时与门卫实施交接。
(2)值班安排:
学校德育处。
(3)值班人员职责:
①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处理相关事宜,
②对上级通知、发生的重要事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请示,并按要求处理,不拖不压,不贻误工作。
③负责保护校园财产安全。
白天勤于巡视校园;随时关锁校门,禁止所有闲散人员入校;每晚提早关锁校门,开启红外线报警器,加强对重点部位的财产保护,同时做好夜间巡查。
④认真填写《电话登记册》、《值班登记册》和《门卫登记册》。
⑤做好交接班。
交接时已办和待办事项务必交接清楚,责任不清时双方共同承担。
⑥遇紧急情况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及时与公安、防火部门联系;(电话:
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城关派出所:
5512152)
8、门卫安全
(1)门卫安全安保处负领导责任,门卫负直接责任。
(2)门卫职责:
①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汛期及夜间交接班制度;根据需要实施门禁制度。
②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了职守,做个人私事。
③严格门禁制度,做好来客验证、登记,严防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
④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许可后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⑤严禁学生骑自行车进入校园;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⑥严禁学生教学时间出校门,学生因病、因事出校门,必须由家长亲自认接,班主任送出。
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由门卫人员负责。
⑦按时开关校门:
早、午提前20分钟开校门;学生离校后,要配合值班教师进行校园清场,然后及时关锁校门;
⑧加强夜间值班工作:
晚上按时加锁校门,禁止闲散人员入内;同时开启红外线报警器,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勤于巡查校园,保护校园财产安全。
9、网络安全
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教导处负领导责任。
我校在互联网上设有网站、网页和交互式栏目,要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本单位网站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汇报主管领导。
二、应急处置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学校校长依据《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小学突发校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防范暴力侵害应急机制》进行处置。
三、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安全工作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实行以下责任追究
(一)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事故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学年度和下一学年度中不得评优树模、晋升职称。
(三)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对安全工作漠然处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连续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教师,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并报请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离本单位。
四、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