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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志》
魏-广平-刘邵-撰
本书介绍了识别各种类型人物性格、才貌的主要方法,以根据能力量才授官,达到科学用人。
附录
人物志简介
刘邵传
自序
卷上
九征第一
体别第二
流业第三
材理第四
卷中
材能第五
利害第六
接识第七
英雄第八
八观第九
卷下
七缪第十
效难第十一
释争第十二
人物志简介
《人物志》三卷十二篇,魏.刘邵撰。
案:
隋、唐〈经籍志〉篇第皆与今同,列于名家。
十六国时,炖煌刘[日丙]重其书,始作注解。
然世所传本多谬误,今合官私书校之,去其复重、附益之文,为定本,内或疑字,无书可证者,今据众本皆相承传,疑难辄意改云。
愚谓明砭都无意义,自东晋诸公草书启字为然,疑为简畅而明启耳。
文宽夫题。
(取自世界书局《人物志》后注文。
)
刘邵(刘劭)传
《三国志.魏书.刘劭》:
刘劭字孔才,广平邯郸人也。
建安中,为计吏,诣许。
太史上言:
「正旦当日蚀。
」劭时在尚书令荀彧所,坐者数十人,或云当废朝,或云宜却会。
劭曰:
「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水火,错失天时。
礼记曰诸侯旅见天子,及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
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
」彧善其言。
敕朝会如旧,日亦不蚀。
[一]
[一] 晋永和中,廷尉王彪之与扬州刺史殷浩书曰:
「太史上元日合朔,谈者或有疑,应
却会与不?
昔建元元年,亦元日合朔,庾车骑写刘孔才所论以示八座。
于时朝议有谓孔才
所论为不得礼议,荀令从之,是胜人之一失也。
何者?
礼云,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
礼而废者四:
太庙火,日蚀,后之丧,雨沾服失容。
寻此四事之指,自谓诸侯虽已入门而
卒暴有之,则不得终礼。
非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术错谬,故不豫废朝礼也。
夫三辰
有灾,莫大日蚀,史官告谴,而无惧容,不修豫防之礼,而废消救之术,方大飨华夷,君
臣相庆,岂是将处天灾罪己之谓?
且检之事实,合朔之仪,至尊静躬殿堂,不听政事,冕
服御坐门闼之制,与元会礼异。
自不得兼行,则当权其事宜。
合朔之礼,不轻于元会。
元
会有可却之准,合朔无可废之义。
谓应依建元故事,却元会。
」浩从之,竟却会。
御史大夫郗虑辟劭,会虑免,拜太子舍人,迁秘书郎。
黄初中,为尚书郎、散骑侍郎
。
受诏集五经群书,以类相从,作皇览。
明帝即位,出为陈留太守,敦崇教化,百姓称之
。
征拜骑都尉,与议郎庾嶷、荀诜等定科令,作新律十八篇,着律略论。
迁散骑常侍。
时
闻公孙渊受孙权燕王之号,议者欲留渊计吏,遣兵讨之,劭以为「昔袁尚兄弟归渊父康,
康斩送其首,是渊先世之效忠也。
又所闻虚实,未可审知。
古者要荒未服,修德而不征,
重劳民也。
宜加宽贷,使有以自新。
」后渊果斩送权使张弥等首。
劭尝作赵都赋,明帝美
之,诏劭作许都、洛都赋。
时外兴军旅,内营宫室,劭作二赋,皆讽谏焉。
青龙中,吴围合肥,时东方吏士皆分休,征东将军满宠表请中军兵,并召休将士,须
集击之。
劭议以为「贼众新至,心专气锐。
宠以少人自战其地,若便进击,不必能制。
宠
求待兵,未有所失也。
以为可先遣步兵五千,精骑三千,军前发,扬声进道,震曜形势。
骑到合肥,疏其行队,多其旌鼓,曜兵城下,引出贼后,拟其归路,要其粮道。
贼闻大军
来,骑断其后,必震怖遁走,不战自破贼矣。
」帝从之。
兵比至合肥,贼果退还。
时诏书博求众贤。
散骑侍郎夏侯惠荐劭曰:
「伏见常侍刘劭,深忠笃思,体周于数,
凡所错综,源流弘远,是以群材大小,咸取所同而斟酌焉。
故性实之士服其平和良正,清
静之人慕其玄虚退让,文学之士嘉其推步详密,法理之士明其分数精比,意思之士知其沈
深笃固,文章之士爱其着论属辞,制度之士贵其化略较要,策谋之士赞其明思通微,凡此
诸论,皆取适己所长而举其支流者也。
臣数听其清谈,览其笃论,渐渍历年,服膺弥久,
实为朝廷奇其器量。
以为若此人者,宜辅翼机事,纳谋帏幄,当与国道俱隆,非世俗所常
有也。
惟陛下垂优游之听,使劭承清闲之欢,得自尽于前,则德音上通,辉耀日新矣。
」
[一] 臣松之以为凡相称荐,率多溢美之辞,能不违中者或寡矣。
惠之称劭云「玄虚退让
」及「明思通微」,近于过也。
景初中,受诏作都官考课。
劭上疏曰:
「百官考课,王政之大较,然而历代弗务,是
以治典阙而未补,能否混而相蒙。
陛下以上圣之宏略,愍王纲之弛颓,神虑内鉴,明诏外
发。
臣奉恩旷然,得以启蒙,辄作都官考课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
臣学寡识浅,诚不
足以宣圣旨,着定典制。
」又以为宜制礼作乐,以移风俗,着乐论十四篇,事成未上。
会
明帝崩,不施行。
正始中。
执经讲学,赐爵关内侯。
凡所选述,法论、人物志之类百余篇
。
卒,追赠光禄勋。
子琳嗣。
自序
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
知人诚智,则众材得其序,
而庶绩之业兴矣。
是以,圣人着爻象则立君子小人之辞,叙《诗》志则别风俗雅正之业,制《礼》、《
乐》则考六艺祇庸之德,躬南面则授俊逸辅相之材,皆所以达众善而成天功也。
天功既成,则并受名誉。
是以,尧以克明俊德为称,舜以登庸二八为功,汤以拔有莘
之贤为名,文王以举渭滨之叟为贵。
由此论之,圣人兴德,孰不劳聪明于求人,获安逸于
任使者哉!
是故,仲尼不试无所援升,犹序门人以为四科,泛论众材以辨三等。
又叹中庸以殊圣
人之德,尚德以劝庶几之论。
训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信,
以明为似之难保。
又曰:
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
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详。
是以敢依圣训,志序人物,庶以补缀遗忘;惟博识君子,裁览其义焉。
九征第一
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
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着形。
苟有形质,犹可即
而求之。
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
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
是故
,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
聪明者,阴阳之精。
阴阳清和,则中叡外明;圣人淳耀,能兼二美。
知微知章,自非
圣人,莫能两遂。
故明白之士,达动之机,而暗于玄虑;玄虑之人,识静之原,而困于速
捷。
犹火日外照,不能内见;金水内映,不能外光。
二者之义,盖阴阳之别也。
若量其材质,稽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着于厥体矣。
其在体也:
木骨、金筋、火气
、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
五物之实,各有所济。
是故:
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质也。
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文理也者,礼之本也。
体端而实者,谓之贞固;贞固也者,信之基也。
筋劲而精者,谓之勇敢;勇敢也者,义之决也。
色平而畅者,谓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
五质恒性,故谓之五常矣。
五常之别,列为五德。
是故:
温直而扰毅,木之德也。
刚塞而弘毅,金之德也。
愿恭而理敬,水之德也。
宽栗而柔立,土之德也。
简畅而明砭,火之德也。
虽体变无穷,犹依乎五质。
故其刚柔、明畅、贞固之征,着乎形容,见乎声色,发乎
情味,各如其象。
故心质亮直,其仪劲固;心质休决,其仪进猛;心质平理,其仪安闲。
夫仪动成容,
各有态度:
直容之动,矫矫行行;休容之动,业业跄跄;德容之动,颙颙卬卬。
夫容之动
作,发乎心气;心气之征,则声变是也。
夫气合成声,声应律吕:
有和平之声,有清畅之
声,有回衍之声。
夫声畅于气,则实存貌色,故:
诚仁,必有温柔之色;诚勇,必有矜奋
之色;诚智,必有明达之色。
夫色见于貌,所谓征神。
征神见貌,则情发于目。
故仁目之精,悫然以端;勇胆之精
,晔然以强;然皆偏至之材,以胜体为质者也。
故胜质不精,则其事不遂。
是故,直而不
柔则木,劲而不精则力,固而不端则愚,气而不清则越,畅而不平则荡。
是故,中庸之质
,异于此类:
五常既备,包以澹味,五质内充,五精外章。
是以,目彩五晖之光也。
故曰:
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则穷理尽性。
性之所尽,九质之征也。
然则:
平陂之质在于神,明暗之实在于精,勇怯之势在于筋,强弱之植在于骨,躁静
之决在于气,惨怿之情在于色,衰正之形在于仪,态度之动在于容,缓急之状在于言。
其
为人也:
质素平澹,中叡外朗,筋劲植固,声清色怿,仪正容直,则九征皆至,则纯粹之
德也。
九征有违,则偏杂之材也。
三度不同,其德异称。
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为目;兼德之人,更
为美号。
是故:
兼德而至,谓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
具体而征,谓之德行;德
行也者,大雅之称也。
一至,谓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质也。
一征,谓之依似;依似,乱
德之类也。
一至一违,谓之间杂;间杂,无恒之人也。
无恒、依似,皆风人末流;末流之
质,不可胜论,是以略而不概也。
体别第二
夫中庸之德,其质无名。
故咸而不碱,淡而不[酉贵],质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能
怀,能辨能讷;变化无方,以达为节。
是以抗者过之,而拘者不逮。
夫拘抗违中,故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
是故:
厉直刚毅,材在矫正,失在激讦。
柔
顺安恕,每在宽容,失在少决。
雄悍杰健,任在胆烈,失在多忌。
精良畏慎,善在恭谨,
失在多疑。
强楷坚劲,用在桢干,失在专固。
论辨理绎,能在释结,失在流宕。
普博周给
,弘在覆裕,失在溷浊。
清介廉洁,节在俭固,失在拘扃。
休动磊落,业在攀跻,失在疏
越。
沉静机密,精在玄微,失在迟缓。
朴露径尽,质在中诚,失在不微。
多智韬情,权在
谲略,失在依违。
及其进德之日,不止揆中庸,以戒其材之拘抗;而指人之所短,以益其失;犹晋楚带
剑,递相诡反也。
是故:
强毅之人,狠刚不和,不戒其强之搪突,而以顺为挠,厉其抗;是故,可以立法,难
与入微。
柔顺之人,缓心宽断,不戒其事之不摄,而以抗为刿,安其舒;是故,可与循常,难
与权疑。
雄悍之人,气奋勇决,不戒其勇之毁跌,而以顺为恇,竭其势;是故,可与涉难,难
与居约。
惧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懦于为义,而以勇为狎,增其疑;是故,可与保全,难
与立节。
凌楷之人,秉意劲特,不戒其情之固护,而以辨为伪,强其专;是故,可以持正,难
与附众。
辨博之人,论理赡给,不戒其辞之泛滥,而以楷为系,遂其流;是故,可与泛序,难
与立约。
弘普之人,意爱周洽,不戒其交之溷杂,而以介为狷,广其浊;是故,可以抚众,难
与厉俗。
狷介之人,砭清激浊,不戒其道之隘狭,而以普为秽,益其拘;是故,可与守节,难
以变通。
休动之人,志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大猥,而以静为滞,果其锐;是故,可以进趋,难
与持后。
沉静之人,道思回复,不戒其静之迟后,而以动为疏,美其懦;是故,可与深虑,难
与捷速。
朴露之人,中疑实□,不戒其实之野直,而以谲为诞,露其诚;是故,可与立信,难
与消息。
(□=陷以石易阜)
韬谲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术之离正,而以尽为愚,贵其虚;是故,可与赞善,难
与矫违。
夫学所以成材也,恕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转矣。
虽教之以学,材成而随之
以失;虽训之以恕,推情各从其心。
信者逆信,诈者逆诈;故学不入道,恕不周物;此偏
材之益失也。
流业第三
盖人流之业,十有二焉:
有清节家,有法家,有术家,有国体,有器能,有臧否,有
伎俩,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学,有口辨,有雄杰。
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谓清节之家,延陵、晏婴是也。
建法立制,强国富人,是谓法家,管仲、商鞅是也。
思通道化,策谋奇妙,是谓术家,范蠡、张良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备,其德足以厉风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术足以谋庙胜,是谓国
体,伊尹、吕望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国,其法足以正乡邑,其术足以权事宜,是谓器
能,子产、西门豹是也。
兼有三材之别,各有一流。
清节之流,不能弘恕,好尚讥诃,分别是非,是谓臧否,子夏之徒是也。
法家之流,不能创思远图,而能受一官之任,错意施巧,是谓伎俩,张敞、赵广汉是
也。
术家之流,不能创制垂则,而能遭变用权,权智有余,公正不足,是谓智意,陈平、
韩安国是也。
凡此八业,皆以三材为本。
故虽波流分别,皆为轻事之材也。
能属文著述,是谓文章,司马迁、班固是也。
能传圣人之业,而不能干事施政,是谓儒学,毛公、贯公是也。
辩不入道,而应对资给,是谓口辩,乐毅、曹丘生是也。
胆力绝众,材略过人,是谓骁雄,白起、韩信是也。
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
主德不预焉?
主德者,聪明平淡,总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
是故,主道立,则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清节之德,师氏之任也。
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
术家之材,三孤之任也。
三材纯备,三公之任也。
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
臧否之材,师氏之佐也。
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
伎俩之材,司空之任也。
儒学之材,安民之任也。
文章之材,国史之任也。
辩给之材,行人之任也。
骁雄之材,将帅之任也。
是谓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
若道不平淡,与一材同用好,则一材
处权,而众材失任矣。
材理第四
夫建事立义,莫不须理而定;及其论难,鲜能定之。
夫何故哉?
盖理多品而人异也。
夫理多品则难通,人材异则情诡;情诡难通,则理失而事违也。
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说有三失,难有六构,通有八能。
若夫天地气化,盈虚损益,道之理也。
法制正事,事之理也。
礼教宜适,义之理也。
人情枢机,情之理也。
四理不同,其于才也,须明而章,明待质而行。
是故,质于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见
理,理足成家。
是故,质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质性警彻,权略机
捷,能理烦速,事理之家也;质性和平,能论礼教,辩其得失,义礼之家也;质性机解,
推情原意,能适其变,情理之家也。
四家之明既异,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刚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论大体则弘博而高远,历纤理则宕往而疏越。
抗厉之人,不能回挠;论法直则括处而公正,说变通则否戾而不入。
坚劲之人,好攻其事实;指机理则颖灼而彻尽,涉大道则径露而单持。
辩给之人,辞烦而意锐;推人事则精识而穷理,即大义则恢愕而不周。
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数则豁达而傲博,立事要则爁炎而不定。
浅解之人,不能深难;听辩说则拟锷而愉悦,审精理则掉转而无根。
宽恕之人,不能速捷;论仁义则弘详而长雅,趋时务则迟缓而不及。
温柔之人,力不休强;味道则顺适而和畅,拟疑难则濡懦而不尽。
好奇之人,横逸而求异;造权谲则倜傥而瑰壮,案清道则诡常而恢迂。
此所谓性有九偏,各从其心之所,可以为理。
若乃性不精畅,则流有七似:
有漫谈陈说,似有流行者。
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
有回说合意,似若赞解者。
有处后持长,从众所安,似能听断者。
有避难不应,似若有余,而实不知者。
有慕通口解,似悦而不怿者。
有因胜情失,穷而称妙,跌则掎跖,实求两解,似理不可屈者。
凡此七似,众人之所惑也。
夫辩,有理胜,有辞胜。
理胜者,正白黑以广论,释微妙而通之;辞胜者,破正理以
求异,求异则正失矣。
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杂。
同则相解,反则相非,杂则相恢。
故善接论者,度
所长而论之;历之不动则不说也,傍无听达则不难也。
不善接论者,说之以杂、反;说之
以杂、反,则不入矣。
善喻者,以一言明数事;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百言不明一意
,则不听也。
是说之三失也。
善难者,务释事本;不善难者,舍本而理末。
舍本而理末,则辞构矣。
善攻强者,下其盛锐,扶其本指以渐攻之;不善攻强者,引其误辞以挫其锐意。
挫其
锐意,则气构矣。
善蹑失者,指其所跌;不善蹑失者,因屈而抵其性。
因屈而抵其性,则怨构矣。
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仓卒谕人;人不速知,则以为难谕。
以为难谕,则忿构矣。
夫盛难之时,其误难迫。
故善难者,征之使还;不善难者,凌而激之,虽欲顾藉,其
势无由。
其势无由,则妄构矣。
凡人心有所思,则耳且不能听。
是故,并思俱说,竞相制止,欲人之听己。
人亦以其
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则以为不解。
人情莫不讳不解,讳不解则怒构矣。
凡此六构,变之所由兴也。
然虽有变构,犹有所得;若说而不难,各陈所见,则莫知
所由矣。
由此论之,谈而定理者眇矣。
必也:
聪能听序,思能造端,明能见机,辞能辩意,捷
能摄失,守能待攻,攻能夺守,夺能易予。
兼此八者,然后乃能通于天下之理,通于天下
之理,则能通人矣。
不能兼有八美,适有一能,则所达者偏,而所有异目矣。
是故:
聪能听序,谓之名物之材。
思能造端,谓之构架之材。
明能见机,谓之达识之材。
辞能辩意,谓之赡给之材。
捷能摄失,谓之权捷之材。
守能待攻,谓之持论之材。
攻能夺守,谓之推彻之材。
夺能易予,谓之贸说之材。
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与通人言,则同解而心喻;与众人言,则察色而
顺性。
虽明包众理,不以尚人;聪叡资给,不以先人。
善言出己,理足则止;鄙误在人,
过而不迫。
写人之所怀,扶人之所能。
不以事类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长。
说直
说变,无所畏恶。
采虫声之善音,赞愚人之偶得。
夺与有宜,去就不留。
方其盛气,折谢
不吝;方其胜难,胜而不矜;心平志谕,无适无莫,期于得道而已矣,是可与论经世而理
物也。
材能第五
或曰:
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
愚以为此非名也。
夫能之为言
,已定之称;岂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于性有宽急;性有宽急
,故宜有大小。
宽弘之人,宜为郡国,使下得施其功,而总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
,使事办于己。
然则郡之与县,异体之大小者也;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
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
若夫鸡之与牛,亦异体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
若以烹犊,则
岂不能烹鸡乎?
故能治大郡,则亦能治小郡矣。
推此论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独大小之谓
也。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
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从之之能,有消息辨护之能,有德
教师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权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异。
是故:
自任之能,清节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任;为国,则矫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任;为国,则公正之政。
计策之能,术家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三孤之任;为国,则变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佐;为国,则谐合之政。
行事之能,谴让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佐;为国,则督责之政。
权奇之能,伎俩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司空之任;为国,则艺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师氏之佐;为国,则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杰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将帅之任;为国,则严厉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长于办一官,而短于为一国。
何者?
夫一官之任,以一
味协五味;一国之政,以无味和五味。
又国有俗化,民有剧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
。
是以:
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
辨护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无易。
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无奇。
矫抗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
谐和之政,宜于治新,以之治旧则虚。
公刻之政,宜于紏奸,以之治边则失众。
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以之治善则暴。
伎俩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贫则劳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审也。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
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于国体之人,能
言能行,故为众材之隽也。
人君之能异于此:
故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
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
利害第六
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
夫清节之业,着于仪容,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
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
其功足以激浊扬清,师范僚友。
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
,故为世之所贵。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
其道前苦而后治,严而为众。
故其未达也,为
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
其功足以立法成治。
其弊也,为群枉之所雠。
其为
业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终。
术家之业,出于聪思,待于谋得而章。
其道先微而后着,精而且玄。
其未达也,为众
人之所不识。
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
其功足以运筹通变。
其退也,藏于隐微。
其为业也
,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智意之业,本于原度,其道顺而不忤。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已达也,为宠
爱之所嘉。
其功足以赞明计虑。
其蔽也,知进而不退,或离正以自全。
其为业也,谞而难
持,故或先利而后害。
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已达也,为众人
之所称。
其功足以变察是非。
其蔽也,为诋诃之所怨。
其为业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
后离众。
伎俩之业,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
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已达也,为官司之
所任。
其功足以理烦紏邪。
其蔽也,民劳而下困。
其为业也,细而不泰,故为治之末也。
接识第七
夫人初甚难知,而士无众寡,皆自以为知人。
故以己观人,则以为可知也;观人之察
人,则以为不识也。
夫何哉?
是故,能识同体之善,而或失异量之美。
何以论其然?
夫清节之人,以正直为度,故其历众材也,能识性行之常,而或疑法术之诡。
法制之人,以分数为度,故能识较方直之量,而不贵变化之术。
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识遵法之良。
器能之人,以辨护为度,故能识方略之规,而不知制度之原。
智意之人,以原意为度,故能识韬谞之权,而不贵法教之常。
伎俩之人,以邀功为度,故能识进趣之功,而不通道德之化。
臧否之人,以伺察为度,故能识诃砭之明,而不畅倜傥之异。
言语之人,以辨析为度,故能识捷给之惠,而不知含章之美。
是以互相非驳,莫肯相是。
取同体也,则接诒而相得;取异体也,虽历久而不知。
凡此之类,皆谓一流之材也。
若二至已上,亦随其所兼,以及异数。
故一流之人,能
识一流之善。
二流之人,能识二流之美。
尽有诸流,则亦能兼达众材。
故兼材之人,与国
体同。
欲观其一隅,则终朝足以识之;将究其详,则三日而后足。
何谓三日而后足?
夫国
体之人,兼有三材,故谈不三日,不足以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