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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志》

魏-广平-刘邵-撰

本书介绍了识别各种类型人物性格、才貌的主要方法,以根据能力量才授官,达到科学用人。

 

附录

人物志简介

刘邵传

 

 

自序

卷上

   九征第一

   体别第二

   流业第三

   材理第四

卷中

   材能第五

   利害第六

   接识第七

   英雄第八

   八观第九

卷下

   七缪第十

   效难第十一

   释争第十二

 

人物志简介

  《人物志》三卷十二篇,魏.刘邵撰。

案:

隋、唐〈经籍志〉篇第皆与今同,列于名家。

十六国时,炖煌刘[日丙]重其书,始作注解。

然世所传本多谬误,今合官私书校之,去其复重、附益之文,为定本,内或疑字,无书可证者,今据众本皆相承传,疑难辄意改云。

愚谓明砭都无意义,自东晋诸公草书启字为然,疑为简畅而明启耳。

文宽夫题。

(取自世界书局《人物志》后注文。

 

 

刘邵(刘劭)传

  

《三国志.魏书.刘劭》:

刘劭字孔才,广平邯郸人也。

建安中,为计吏,诣许。

太史上言:

「正旦当日蚀。

」劭时在尚书令荀彧所,坐者数十人,或云当废朝,或云宜却会。

劭曰:

「梓慎、裨灶,古之良史,犹占水火,错失天时。

礼记曰诸侯旅见天子,及门不得终礼者四,日蚀在一。

然则圣人垂制,不为变异豫废朝礼者,或灾消异伏,或推术谬误也。

」彧善其言。

敕朝会如旧,日亦不蚀。

[一]

 

[一] 晋永和中,廷尉王彪之与扬州刺史殷浩书曰:

「太史上元日合朔,谈者或有疑,应

却会与不?

昔建元元年,亦元日合朔,庾车骑写刘孔才所论以示八座。

于时朝议有谓孔才

所论为不得礼议,荀令从之,是胜人之一失也。

何者?

礼云,诸侯旅见天子,入门不得终

礼而废者四:

太庙火,日蚀,后之丧,雨沾服失容。

寻此四事之指,自谓诸侯虽已入门而

卒暴有之,则不得终礼。

非为先存其事,而徼幸史官推术错谬,故不豫废朝礼也。

夫三辰

有灾,莫大日蚀,史官告谴,而无惧容,不修豫防之礼,而废消救之术,方大飨华夷,君

臣相庆,岂是将处天灾罪己之谓?

且检之事实,合朔之仪,至尊静躬殿堂,不听政事,冕

服御坐门闼之制,与元会礼异。

自不得兼行,则当权其事宜。

合朔之礼,不轻于元会。

会有可却之准,合朔无可废之义。

谓应依建元故事,却元会。

」浩从之,竟却会。

 

  御史大夫郗虑辟劭,会虑免,拜太子舍人,迁秘书郎。

黄初中,为尚书郎、散骑侍郎

受诏集五经群书,以类相从,作皇览。

明帝即位,出为陈留太守,敦崇教化,百姓称之

征拜骑都尉,与议郎庾嶷、荀诜等定科令,作新律十八篇,着律略论。

迁散骑常侍。

闻公孙渊受孙权燕王之号,议者欲留渊计吏,遣兵讨之,劭以为「昔袁尚兄弟归渊父康,

康斩送其首,是渊先世之效忠也。

又所闻虚实,未可审知。

古者要荒未服,修德而不征,

重劳民也。

宜加宽贷,使有以自新。

」后渊果斩送权使张弥等首。

劭尝作赵都赋,明帝美

之,诏劭作许都、洛都赋。

时外兴军旅,内营宫室,劭作二赋,皆讽谏焉。

 

  青龙中,吴围合肥,时东方吏士皆分休,征东将军满宠表请中军兵,并召休将士,须

集击之。

劭议以为「贼众新至,心专气锐。

宠以少人自战其地,若便进击,不必能制。

求待兵,未有所失也。

以为可先遣步兵五千,精骑三千,军前发,扬声进道,震曜形势。

骑到合肥,疏其行队,多其旌鼓,曜兵城下,引出贼后,拟其归路,要其粮道。

贼闻大军

来,骑断其后,必震怖遁走,不战自破贼矣。

」帝从之。

兵比至合肥,贼果退还。

   时诏书博求众贤。

散骑侍郎夏侯惠荐劭曰:

「伏见常侍刘劭,深忠笃思,体周于数,

凡所错综,源流弘远,是以群材大小,咸取所同而斟酌焉。

故性实之士服其平和良正,清

静之人慕其玄虚退让,文学之士嘉其推步详密,法理之士明其分数精比,意思之士知其沈

深笃固,文章之士爱其着论属辞,制度之士贵其化略较要,策谋之士赞其明思通微,凡此

诸论,皆取适己所长而举其支流者也。

臣数听其清谈,览其笃论,渐渍历年,服膺弥久,

实为朝廷奇其器量。

以为若此人者,宜辅翼机事,纳谋帏幄,当与国道俱隆,非世俗所常

有也。

惟陛下垂优游之听,使劭承清闲之欢,得自尽于前,则德音上通,辉耀日新矣。

 

[一] 臣松之以为凡相称荐,率多溢美之辞,能不违中者或寡矣。

惠之称劭云「玄虚退让

」及「明思通微」,近于过也。

 

  景初中,受诏作都官考课。

劭上疏曰:

「百官考课,王政之大较,然而历代弗务,是

以治典阙而未补,能否混而相蒙。

陛下以上圣之宏略,愍王纲之弛颓,神虑内鉴,明诏外

发。

臣奉恩旷然,得以启蒙,辄作都官考课七十二条,又作说略一篇。

臣学寡识浅,诚不

足以宣圣旨,着定典制。

」又以为宜制礼作乐,以移风俗,着乐论十四篇,事成未上。

明帝崩,不施行。

正始中。

执经讲学,赐爵关内侯。

凡所选述,法论、人物志之类百余篇

卒,追赠光禄勋。

子琳嗣。

 

自序

  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聪明之所贵,莫贵乎知人。

知人诚智,则众材得其序,

而庶绩之业兴矣。

  是以,圣人着爻象则立君子小人之辞,叙《诗》志则别风俗雅正之业,制《礼》、《

乐》则考六艺祇庸之德,躬南面则授俊逸辅相之材,皆所以达众善而成天功也。

  天功既成,则并受名誉。

是以,尧以克明俊德为称,舜以登庸二八为功,汤以拔有莘

之贤为名,文王以举渭滨之叟为贵。

由此论之,圣人兴德,孰不劳聪明于求人,获安逸于

任使者哉!

  是故,仲尼不试无所援升,犹序门人以为四科,泛论众材以辨三等。

又叹中庸以殊圣

人之德,尚德以劝庶几之论。

训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信,

以明为似之难保。

又曰:

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

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详。

  是以敢依圣训,志序人物,庶以补缀遗忘;惟博识君子,裁览其义焉。

 

 

 

九征第一

  盖人物之本,出乎情性。

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着形。

苟有形质,犹可即

而求之。

  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

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

是故

,观人察质,必先察其平淡,而后求其聪明。

  聪明者,阴阳之精。

阴阳清和,则中叡外明;圣人淳耀,能兼二美。

知微知章,自非

圣人,莫能两遂。

故明白之士,达动之机,而暗于玄虑;玄虑之人,识静之原,而困于速

捷。

犹火日外照,不能内见;金水内映,不能外光。

二者之义,盖阴阳之别也。

  若量其材质,稽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着于厥体矣。

其在体也:

木骨、金筋、火气

、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

五物之实,各有所济。

是故:

  骨植而柔者,谓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质也。

  气清而朗者,谓之文理;文理也者,礼之本也。

  体端而实者,谓之贞固;贞固也者,信之基也。

  筋劲而精者,谓之勇敢;勇敢也者,义之决也。

  色平而畅者,谓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

  五质恒性,故谓之五常矣。

  五常之别,列为五德。

是故:

  温直而扰毅,木之德也。

  刚塞而弘毅,金之德也。

  愿恭而理敬,水之德也。

  宽栗而柔立,土之德也。

  简畅而明砭,火之德也。

  虽体变无穷,犹依乎五质。

故其刚柔、明畅、贞固之征,着乎形容,见乎声色,发乎

情味,各如其象。

  故心质亮直,其仪劲固;心质休决,其仪进猛;心质平理,其仪安闲。

夫仪动成容,

各有态度:

直容之动,矫矫行行;休容之动,业业跄跄;德容之动,颙颙卬卬。

夫容之动

作,发乎心气;心气之征,则声变是也。

夫气合成声,声应律吕:

有和平之声,有清畅之

声,有回衍之声。

夫声畅于气,则实存貌色,故:

诚仁,必有温柔之色;诚勇,必有矜奋

之色;诚智,必有明达之色。

  夫色见于貌,所谓征神。

征神见貌,则情发于目。

故仁目之精,悫然以端;勇胆之精

,晔然以强;然皆偏至之材,以胜体为质者也。

故胜质不精,则其事不遂。

是故,直而不

柔则木,劲而不精则力,固而不端则愚,气而不清则越,畅而不平则荡。

是故,中庸之质

,异于此类:

五常既备,包以澹味,五质内充,五精外章。

是以,目彩五晖之光也。

  故曰:

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则穷理尽性。

性之所尽,九质之征也。

  然则:

平陂之质在于神,明暗之实在于精,勇怯之势在于筋,强弱之植在于骨,躁静

之决在于气,惨怿之情在于色,衰正之形在于仪,态度之动在于容,缓急之状在于言。

为人也:

质素平澹,中叡外朗,筋劲植固,声清色怿,仪正容直,则九征皆至,则纯粹之

德也。

九征有违,则偏杂之材也。

  三度不同,其德异称。

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为目;兼德之人,更

为美号。

是故:

兼德而至,谓之中庸;中庸也者,圣人之目也。

具体而征,谓之德行;德

行也者,大雅之称也。

一至,谓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质也。

一征,谓之依似;依似,乱

德之类也。

一至一违,谓之间杂;间杂,无恒之人也。

无恒、依似,皆风人末流;末流之

质,不可胜论,是以略而不概也。

 

 

体别第二

  夫中庸之德,其质无名。

故咸而不碱,淡而不[酉贵],质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能

怀,能辨能讷;变化无方,以达为节。

是以抗者过之,而拘者不逮。

  夫拘抗违中,故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

是故:

厉直刚毅,材在矫正,失在激讦。

顺安恕,每在宽容,失在少决。

雄悍杰健,任在胆烈,失在多忌。

精良畏慎,善在恭谨,

失在多疑。

强楷坚劲,用在桢干,失在专固。

论辨理绎,能在释结,失在流宕。

普博周给

,弘在覆裕,失在溷浊。

清介廉洁,节在俭固,失在拘扃。

休动磊落,业在攀跻,失在疏

越。

沉静机密,精在玄微,失在迟缓。

朴露径尽,质在中诚,失在不微。

多智韬情,权在

谲略,失在依违。

  及其进德之日,不止揆中庸,以戒其材之拘抗;而指人之所短,以益其失;犹晋楚带

剑,递相诡反也。

是故:

  强毅之人,狠刚不和,不戒其强之搪突,而以顺为挠,厉其抗;是故,可以立法,难

与入微。

  柔顺之人,缓心宽断,不戒其事之不摄,而以抗为刿,安其舒;是故,可与循常,难

与权疑。

  雄悍之人,气奋勇决,不戒其勇之毁跌,而以顺为恇,竭其势;是故,可与涉难,难

与居约。

  惧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懦于为义,而以勇为狎,增其疑;是故,可与保全,难

与立节。

  凌楷之人,秉意劲特,不戒其情之固护,而以辨为伪,强其专;是故,可以持正,难

与附众。

  辨博之人,论理赡给,不戒其辞之泛滥,而以楷为系,遂其流;是故,可与泛序,难

与立约。

  弘普之人,意爱周洽,不戒其交之溷杂,而以介为狷,广其浊;是故,可以抚众,难

与厉俗。

  狷介之人,砭清激浊,不戒其道之隘狭,而以普为秽,益其拘;是故,可与守节,难

以变通。

  休动之人,志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大猥,而以静为滞,果其锐;是故,可以进趋,难

与持后。

  沉静之人,道思回复,不戒其静之迟后,而以动为疏,美其懦;是故,可与深虑,难

与捷速。

  朴露之人,中疑实□,不戒其实之野直,而以谲为诞,露其诚;是故,可与立信,难

与消息。

(□=陷以石易阜)

  韬谲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术之离正,而以尽为愚,贵其虚;是故,可与赞善,难

与矫违。

 

  夫学所以成材也,恕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转矣。

虽教之以学,材成而随之

以失;虽训之以恕,推情各从其心。

信者逆信,诈者逆诈;故学不入道,恕不周物;此偏

材之益失也。

 

 

流业第三

  盖人流之业,十有二焉:

有清节家,有法家,有术家,有国体,有器能,有臧否,有

伎俩,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学,有口辨,有雄杰。

 

  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谓清节之家,延陵、晏婴是也。

  建法立制,强国富人,是谓法家,管仲、商鞅是也。

  思通道化,策谋奇妙,是谓术家,范蠡、张良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备,其德足以厉风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术足以谋庙胜,是谓国

体,伊尹、吕望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国,其法足以正乡邑,其术足以权事宜,是谓器

能,子产、西门豹是也。

  兼有三材之别,各有一流。

  清节之流,不能弘恕,好尚讥诃,分别是非,是谓臧否,子夏之徒是也。

  法家之流,不能创思远图,而能受一官之任,错意施巧,是谓伎俩,张敞、赵广汉是

也。

  术家之流,不能创制垂则,而能遭变用权,权智有余,公正不足,是谓智意,陈平、

韩安国是也。

  凡此八业,皆以三材为本。

故虽波流分别,皆为轻事之材也。

 

  能属文著述,是谓文章,司马迁、班固是也。

  能传圣人之业,而不能干事施政,是谓儒学,毛公、贯公是也。

  辩不入道,而应对资给,是谓口辩,乐毅、曹丘生是也。

  胆力绝众,材略过人,是谓骁雄,白起、韩信是也。

  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

  主德不预焉?

主德者,聪明平淡,总达众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

  是故,主道立,则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清节之德,师氏之任也。

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

术家之材,三孤之任也。

  三材纯备,三公之任也。

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

  臧否之材,师氏之佐也。

  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

  伎俩之材,司空之任也。

  儒学之材,安民之任也。

  文章之材,国史之任也。

  辩给之材,行人之任也。

  骁雄之材,将帅之任也。

  是谓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

若道不平淡,与一材同用好,则一材

处权,而众材失任矣。

 

 

 

材理第四

  夫建事立义,莫不须理而定;及其论难,鲜能定之。

夫何故哉?

盖理多品而人异也。

夫理多品则难通,人材异则情诡;情诡难通,则理失而事违也。

 

  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说有三失,难有六构,通有八能。

 

  若夫天地气化,盈虚损益,道之理也。

法制正事,事之理也。

礼教宜适,义之理也。

人情枢机,情之理也。

  四理不同,其于才也,须明而章,明待质而行。

是故,质于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见

理,理足成家。

是故,质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质性警彻,权略机

捷,能理烦速,事理之家也;质性和平,能论礼教,辩其得失,义礼之家也;质性机解,

推情原意,能适其变,情理之家也。

  四家之明既异,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刚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论大体则弘博而高远,历纤理则宕往而疏越。

  抗厉之人,不能回挠;论法直则括处而公正,说变通则否戾而不入。

  坚劲之人,好攻其事实;指机理则颖灼而彻尽,涉大道则径露而单持。

  辩给之人,辞烦而意锐;推人事则精识而穷理,即大义则恢愕而不周。

  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数则豁达而傲博,立事要则爁炎而不定。

  浅解之人,不能深难;听辩说则拟锷而愉悦,审精理则掉转而无根。

  宽恕之人,不能速捷;论仁义则弘详而长雅,趋时务则迟缓而不及。

  温柔之人,力不休强;味道则顺适而和畅,拟疑难则濡懦而不尽。

  好奇之人,横逸而求异;造权谲则倜傥而瑰壮,案清道则诡常而恢迂。

  此所谓性有九偏,各从其心之所,可以为理。

 

  若乃性不精畅,则流有七似:

  有漫谈陈说,似有流行者。

  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

  有回说合意,似若赞解者。

  有处后持长,从众所安,似能听断者。

  有避难不应,似若有余,而实不知者。

  有慕通口解,似悦而不怿者。

  有因胜情失,穷而称妙,跌则掎跖,实求两解,似理不可屈者。

  凡此七似,众人之所惑也。

 

  夫辩,有理胜,有辞胜。

理胜者,正白黑以广论,释微妙而通之;辞胜者,破正理以

求异,求异则正失矣。

  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杂。

同则相解,反则相非,杂则相恢。

故善接论者,度

所长而论之;历之不动则不说也,傍无听达则不难也。

不善接论者,说之以杂、反;说之

以杂、反,则不入矣。

善喻者,以一言明数事;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百言不明一意

,则不听也。

是说之三失也。

 

  善难者,务释事本;不善难者,舍本而理末。

舍本而理末,则辞构矣。

  善攻强者,下其盛锐,扶其本指以渐攻之;不善攻强者,引其误辞以挫其锐意。

挫其

锐意,则气构矣。

  善蹑失者,指其所跌;不善蹑失者,因屈而抵其性。

因屈而抵其性,则怨构矣。

  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仓卒谕人;人不速知,则以为难谕。

以为难谕,则忿构矣。

  夫盛难之时,其误难迫。

故善难者,征之使还;不善难者,凌而激之,虽欲顾藉,其

势无由。

其势无由,则妄构矣。

  凡人心有所思,则耳且不能听。

是故,并思俱说,竞相制止,欲人之听己。

人亦以其

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则以为不解。

人情莫不讳不解,讳不解则怒构矣。

  凡此六构,变之所由兴也。

然虽有变构,犹有所得;若说而不难,各陈所见,则莫知

所由矣。

 

  由此论之,谈而定理者眇矣。

必也:

聪能听序,思能造端,明能见机,辞能辩意,捷

能摄失,守能待攻,攻能夺守,夺能易予。

兼此八者,然后乃能通于天下之理,通于天下

之理,则能通人矣。

不能兼有八美,适有一能,则所达者偏,而所有异目矣。

是故:

  聪能听序,谓之名物之材。

  思能造端,谓之构架之材。

  明能见机,谓之达识之材。

  辞能辩意,谓之赡给之材。

  捷能摄失,谓之权捷之材。

  守能待攻,谓之持论之材。

  攻能夺守,谓之推彻之材。

  夺能易予,谓之贸说之材。

  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与通人言,则同解而心喻;与众人言,则察色而

顺性。

虽明包众理,不以尚人;聪叡资给,不以先人。

善言出己,理足则止;鄙误在人,

过而不迫。

写人之所怀,扶人之所能。

不以事类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长。

说直

说变,无所畏恶。

采虫声之善音,赞愚人之偶得。

夺与有宜,去就不留。

方其盛气,折谢

不吝;方其胜难,胜而不矜;心平志谕,无适无莫,期于得道而已矣,是可与论经世而理

物也。

 

 

 

材能第五

  或曰:

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

愚以为此非名也。

夫能之为言

,已定之称;岂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于性有宽急;性有宽急

,故宜有大小。

宽弘之人,宜为郡国,使下得施其功,而总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

,使事办于己。

然则郡之与县,异体之大小者也;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

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

若夫鸡之与牛,亦异体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

若以烹犊,则

岂不能烹鸡乎?

故能治大郡,则亦能治小郡矣。

推此论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独大小之谓

也。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

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从之之能,有消息辨护之能,有德

教师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权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异。

是故:

  自任之能,清节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任;为国,则矫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任;为国,则公正之政。

  计策之能,术家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三孤之任;为国,则变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冢宰之佐;为国,则谐合之政。

  行事之能,谴让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司寇之佐;为国,则督责之政。

  权奇之能,伎俩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司空之任;为国,则艺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师氏之佐;为国,则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杰之材也。

故在朝也,则将帅之任;为国,则严厉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长于办一官,而短于为一国。

何者?

夫一官之任,以一

味协五味;一国之政,以无味和五味。

又国有俗化,民有剧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

是以:

  王化之政,宜于统大,以之治小则迂。

  辨护之政,宜于治烦,以之治易则无易。

  策术之政,宜于治难,以之治平则无奇。

  矫抗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则残。

  谐和之政,宜于治新,以之治旧则虚。

  公刻之政,宜于紏奸,以之治边则失众。

  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以之治善则暴。

  伎俩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贫则劳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审也。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

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于国体之人,能

言能行,故为众材之隽也。

人君之能异于此:

故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

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

 

 

 

利害第六

  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

  夫清节之业,着于仪容,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

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

其功足以激浊扬清,师范僚友。

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

,故为世之所贵。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

其道前苦而后治,严而为众。

故其未达也,为

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

其功足以立法成治。

其弊也,为群枉之所雠。

其为

业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终。

  术家之业,出于聪思,待于谋得而章。

其道先微而后着,精而且玄。

其未达也,为众

人之所不识。

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

其功足以运筹通变。

其退也,藏于隐微。

其为业也

,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智意之业,本于原度,其道顺而不忤。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已达也,为宠

爱之所嘉。

其功足以赞明计虑。

其蔽也,知进而不退,或离正以自全。

其为业也,谞而难

持,故或先利而后害。

  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已达也,为众人

之所称。

其功足以变察是非。

其蔽也,为诋诃之所怨。

其为业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

后离众。

  伎俩之业,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

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已达也,为官司之

所任。

其功足以理烦紏邪。

其蔽也,民劳而下困。

其为业也,细而不泰,故为治之末也。

接识第七

  夫人初甚难知,而士无众寡,皆自以为知人。

故以己观人,则以为可知也;观人之察

人,则以为不识也。

夫何哉?

是故,能识同体之善,而或失异量之美。

  何以论其然?

  夫清节之人,以正直为度,故其历众材也,能识性行之常,而或疑法术之诡。

  法制之人,以分数为度,故能识较方直之量,而不贵变化之术。

  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识遵法之良。

  器能之人,以辨护为度,故能识方略之规,而不知制度之原。

  智意之人,以原意为度,故能识韬谞之权,而不贵法教之常。

  伎俩之人,以邀功为度,故能识进趣之功,而不通道德之化。

  臧否之人,以伺察为度,故能识诃砭之明,而不畅倜傥之异。

  言语之人,以辨析为度,故能识捷给之惠,而不知含章之美。

  是以互相非驳,莫肯相是。

取同体也,则接诒而相得;取异体也,虽历久而不知。

  凡此之类,皆谓一流之材也。

若二至已上,亦随其所兼,以及异数。

故一流之人,能

识一流之善。

二流之人,能识二流之美。

尽有诸流,则亦能兼达众材。

故兼材之人,与国

体同。

欲观其一隅,则终朝足以识之;将究其详,则三日而后足。

何谓三日而后足?

夫国

体之人,兼有三材,故谈不三日,不足以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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